医院员工缺陷管理规定

医院员工缺陷管理规定
医院员工缺陷管理规定

仁康医院员工行为缺陷

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约束机制,确保医疗安全,

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维护医院正

常工作秩序,经董事会研究同意,特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合仁康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各部

门的相关行业规定,遵守职业道德,树立白

衣天使良好形象,全心全意为患者及健康需

求者服务。

第四条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消极怠工,不遵守医院管理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视其情节后果每次扣300-500元。

第五条不爱护医院荣誉,制造或散布流言诽语或从事损害医院形象、利益之行为者,每次扣500元。

第六条服从医院管理,保持政令畅通,医院职工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指挥或不按时完成指令性任务,每次扣200元,医院中层以上负责人通讯不畅,突发事件无法联系者,视其情节每次扣100-200元。

二、履职缺陷

第七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本

岗位工作要求的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工作技能,因业务不熟练、操作不规范、履职不满意或导致病人投诉者,每次扣200元。

第八条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规范,违者每发现一次扣200元。违反操作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自动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认真执行查房、会诊、疑难危、急、重病例讨论,输血、病历书写、查对等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并做好记录,违者扣责任人每次100元。造成误诊、漏诊、错配、错发、打错针、做错治疗等情况者,每次扣500元。

第十条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院内感染防范,做好基础台账及各种消毒记录,

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按要求戴口罩,违者发现一次扣200元。

第十一条爱护医院财物,按要求做好医疗仪器、设备及家用电器的规范保养,建立健全仪器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台账、操作规程,违者发现一次扣50元。

第十二条院科两级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科室、深入一线充分了解临床一线人员的思想情况、履职情况、病员动态,对一线情况应知未知或不作为者,每次扣200元。

第十三条发现医疗纠纷安全隐患、苗头不及时予以纠正、处理、上报,以致纠纷形成、事态扩大或出现安全事故者,每次扣300元。

第十四条实物(药品、食品、一次性耗

材)管理负责人对所管理物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出现过期、失效、变质、霉变等情况之一者,每次扣300元。

第十五条院科两级负责人不及时反应情况、传达会议精神导致信息不畅、工作次滞后引起误会者,一次扣责任人200元。

第十六条按医疗相关制度要求,各种记录不及时、不认真、不规范、不完善导致缺失、缺项者,每次扣50元,由此引起医疗纠纷的扣500元。

第十七条各种医疗报表、资料、疫情等未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出现迟报、漏报、错报、虚报、谎报者,每次扣100元。

第十八条因管理不善,造成病历、检查报告、各种记录、标本等资料丢失者,扣责

任人100元。

三、职业道德缺陷

第十九条救死扶伤实行社会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作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因个人情况导致病人延误治疗者,每次扣200元。

第二十条对病人及家属应热情大方、言语文明、态度和蔼、关心体贴和同情病员,对病员采用生、冷、硬、顶、推、拖等态度者,每次扣200元。

第二十一条与病人或陪伴发生争执、吵架、有损医院形象者扣500元,甚至发生肢体冲突者,扣当月工资的50%。

第二十二条巧立名目超标收费、分解收费,增加病员负担者,每次按乱收费金额加

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为病人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泄漏病人隐私与秘密者,每次扣300元。

第二十四条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事同行之间关系,故意设置障碍、搬弄是非、挑拨同事或医患之间关系,不积极支持、配合、协同完成医疗工作任务或因医方原因导致病员流失者,每次扣500元。

第二十五条弄虚作假。出具假病情报告、假诊断证明书,每次扣200元。

第二十六条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造假、空挂、故意骗保、套保者,每次扣500元。

第二十七条科室或个人私自经销药品或卫生材料,与院外医疗机构或药品、药械

经营单位挂钩、收受好处费者,每次扣500元。

第二十八条凡暗示或接受病人及家属宴请,每次扣500元,接受病人及家属红包及贵重礼品者,除如数退还外并处以2000元的处罚。

四、行为养成缺陷

第二十九条仪表整齐(胸卡衣帽鞋子等)行为端庄,精神饱满,诚挚亲切,举止得体大方,站有站姿、坐有坐相,不得化妆(淡妆除外)上班,不得披长发,戴首饰及穿高跟鞋(行政、后勤除外)和拖鞋上班。不得穿白大衣进入食堂和上街,违者每次扣50元。

第三十条工作期间,禁止干私活、吃零

食、闲谈嬉笑、大声喧哗、打瞌睡、听音乐、玩手机(查阅医学专业知识和工作需要除外)、带小孩(哺乳期每次喂奶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看非专业书刊杂志,违者每次扣50元。

第三十一条擅离工作岗位(上厕所除外),私自更换岗位,每次扣50元,脱岗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二条任何职工只要见到外来人员者均应主动热情接待、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实行首诊首见负责制,主动积极为外来人员提供帮助,违者每次扣100元。

第三十三条禁止酒后上班,在公共场所吸烟,违者扣100元。

第三十四条爱护公共环境,保持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损坏花草

树木,违者每次罚款50元。

第三十五条下班前应再次检查医疗设备、家电等运行情况,关好门、窗、水、电,违者每次扣50元。

第三十六条实物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定置管理规定,所有物品、药品、器械、耗材等摆放整齐,排列有序,干净清爽,违者每次扣50元。

第三十七条丢失、损坏医院财物(包括病历、文件、档案)视其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者加倍赔偿。

第三十八条未经允许,违规使用、转借医院车辆及各种设施、设备者,每次扣500元。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到院外行医、

手术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

第四十条利用医院设施、设备以个人名义或科室名义承揽获利性服务者,扣罚当月工资。

第四十一条停水、停电、上级检查,医院职能部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传达至相关科室,导致损失者,扣责任人200元。

第四十二条后勤保障,物质供应、设备维修等相关责任人,未主动与临床科室衔接、导致临床工作不畅或未向临床说明缺货,维修不及时的原因,扣责任人200元。

第四十三条任何科室(收费室除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钱物,发现一次,按所得金额的10倍处罚。

第四十四条未经医院批准,科室或个人

不得随意减免医疗费用,违者扣当月科室绩效工资的20%,责任人绩效工资的100%。

第四十五条职工之间或科室之间发生吵骂,影响正常工作,有损医院形象者,每次扣责任人500元,发生肢体冲突者扣当月工资的50%,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十六条厉行节约,水、电、气、纸、笔各种办公耗材,能省则省,不得浪费,违者一次扣50元。

五、劳动纪律缺陷

第四十七条不遵守作息时间,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扣10元,超过10分钟扣20元,超过20分钟每次扣3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八条旷工一次扣3天(全月工资

总额除以26天,为一天的工资)以此类推,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达十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第四十九条值班人员未执行面对面或到病床交接班,造成脱岗者,扣交班人200元,不按时接班者按第四十七条处理。

第五十条医院各种会议、学习应到未到,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0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0元。

第五十一条会议、学习期间,不专心听讲、不认真笔记、交头接耳、打接电话、无故离席、劝阻无效者,每次扣50元。

第五十二条职工请假均以书面假条为准,按程序交办公室备案为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三条后勤职能科室临时外出办事须向办公室说明事由,外出时间和地点,否则离岗时间30分钟以内的扣50元,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四条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疲劳驾驶或开带病车,导致安全事故或造成车辆财产损失者,驾驶员承担损失部分的50%。

第五十五条会议请假由会议主持人批准,其他请假:事假1天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2至3天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批注意见后交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院科两级批注意见后报执行董事(总经理)批准,病假凭疾病诊断书,请假逐级批报,3天内科室分管领导同意有效,超过3天由总经理同意有效,无假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六、附则

第五十六条在进行投诉核实或例行检查过程中,被询问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包庇他人过错,查证属实后加倍处罚。

第五十七条认为事实有误,处罚不当者,可以在接到处罚的三日内向医院主要领导或总经理提出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罚。

第五十八条凡出现本规定未涉及的缺陷行为,由院务会临时讨论,作出处理。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六十条本规定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古蔺县中医医院 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保障我院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维护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聘用原则。 聘用工作坚持“按岗设需、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所聘人员的质量。 二、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取得职业准入资格,能正常履职。 3、人员招聘条件以当年的招聘公告为准。 三、聘用的程序 1、聘用前由护理部、医务科对拟聘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完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科、护理部、医务科组织对聘用人员的资进行面试、笔试、技能考核,并安排对聘用人员的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 2、经考试、考核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科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各项用人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医务科、护理部等用人部门完成,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2、新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新聘用工勤岗位人员(含清洁工、保安、收费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合同签订后,聘用人员需将学历证书、执业证和职称证等复印件交由人事科统一保管。 4、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十二个月),工勤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不服从医院管理、严重违法医院规章制度或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辞聘,因个人原因未到服务年限提出辞聘的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医院,并经医院同意后方可辞职。如若未提前一个月告知,医院有权扣除一个月绩效。 5、聘用人员同在编同等人员一样享受职务、职称的正常晋升。 6、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负责。聘用人员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要有记录并作为对聘用人员续聘、解聘以及职务升降、工资变动和奖

医院员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员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培养员工工作的责任心和进取心,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体制是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职在岗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待岗管理。 (一)、在医院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者; (二)、劳动态度、业务素质、工作技能等不胜任本职工作者; (三)、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者; (四)、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被所在科室解聘而又未能应聘到其他岗位; (五)、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六)、因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被有理投诉,并已造成医院不良影响; (七)、因个人原因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八)、因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沟通不到位等原因被有理投诉≥2次/月; (九)、因违反医疗制度或医疗文件书写不规范造成医疗纠纷,产生一种不良影响; (十)、有打架或打架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一)、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拿回扣者或者索收受患者红包的。 第四条:待岗程序: 1、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待岗意见,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 2、人力资源部会同监察室、党办、医务科、护理部等对待岗意见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待岗人员确定后,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待岗通知书》通知所在部门,并由所在部门通知本人,待岗人员接到通知2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并持相关证明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待岗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超过规定期限经培训后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医院调岗者,建议其辞职,若不同意辞职则按解除聘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六条:待岗期间待遇: 待岗期间绩效工资、津贴、年终绩效奖、责任奖等一律不发,只按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第七条:待岗员工管理: 1、医、药、技人员由医务科负责管理,护理人员由护理部负责管理,其它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2、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要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提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认真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争取重新上岗。 3、待岗员工应在待岗期满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待岗工作总结,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协商提出工作安排意见,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准予重新上岗。重新上岗后按新岗位执行工资、绩效工资等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可建议其辞职,若不同意辞职则按解除聘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不服从医院管理的,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可做辞退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制定的方针、政策、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公司培训管理制度,作为各部门对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分外出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 三、培训职责: 1、企管办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级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培训结果的验证以及培训相关资料的保管。 2)负责与各部门培训工作的业务衔接,并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开展部门内部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培训和学习平台的建立和管理。 4)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培训制度及培训整体方案的设计与规划。 2、各部门职责: 1)负责调研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制订本部门员工培训的年度/月度计划。 2)组织部门内部培训。根据特殊岗位需要,组织岗位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3)协助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四、培训计划: 1、年度培训计划: 1)各部门于每年4月1日前制定下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报企管办。 2)企管办结合各部门培训需求和计划,于每年4月底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由企管办呈送总经理审批后下发至各部门。 2、月度培训计划: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总结本部门上一个月的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同时制定下一个月的培训计划,并于次月5号前将报企管办备案。 五、培训内容: 1、对新进员工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养新员工爱岗敬业的思想基础和技能基础。 2、对老员工进行文化素养、专业技术、工作态度、团队意识、创新增效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 3、对科室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对基层骨干、中高层管理干部进行轮训,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5、后备干部的建设。从车间一线或各科室中选取学历高、能力强、责任心强、思想品质好的年轻职工进行重点培训,为公司未来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1.投诉的途径 医院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医政科、门诊办、医保办、监察室),医院公众场所设立意见投诉箱,各病区设有意见薄。 2.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医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2)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3)监察室: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4)医政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5)门诊办公室:受理门诊医疗方面的投诉。 (6)医保办:受理医疗费用方面的投诉。 (7)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8)财务科:手里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9)保卫科: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10)总务科: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11)设备科: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12)感染办公室: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13)各部门、各科室受理本部门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14)其他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3.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在我院治疗或或工作关系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或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的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4.投诉处理 (1)各职能科室应建立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各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恢复而让投诉人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须做好处理记录。受理科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3)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首席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投诉内容的办理。 (4)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5)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

医院职工分类管理办法

职工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实施原则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及合同制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涉及各类人员的类别、招录、劳资、福利等内容。 第二条人员类别 1.编制人员:现有医院在编人员。 2.备案制同编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成熟型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全日制本科(本一、二)及以上人员。 3.备案制同工同酬人员:全日制本科(三本)、非全日制本科及大中专,取得相关岗位初级资格证书者。主要指卫生、工程、会计、经济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4.备案制合同人员:非同工同酬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人员包括编制外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收银、驾驶、文档录入、保安等工作的工勤人员。 5.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外包人员:委托人事代理公司管理的工勤类人员。该类人员由人事代理公司或其他公司进行人事管理,医院负责考核,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第三条人员招聘 1.编制内人员流动原则上办理调动手续。 2.属于高级人才引进的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文件执行。 3.其他人员按照备案制人员招录,实行岗位设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原则录用。 第四条应聘条件 1.所有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持有合法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2.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学位、或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副高年龄45岁及以下,正高50岁及以下,三级医院科室主任52岁及以下。 3.成熟型人才: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临床、医技、护理人才,取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一、目的 为加强医院管理,明确奖惩的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医院及员工的行为,根据深圳市卫生主管部门以及******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称“医院”或“本院”)全体员工。 三、奖惩原则 3.1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3.2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3.3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 3.4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本人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临时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是进行奖惩的基础和依据。 3.5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是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3.6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归入员工绩效考核档案。 四、奖励制度细则 4.1奖励方式,主要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给予奖金或奖品)、提薪等奖励。 4.2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较好的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100-500元,包括: 4.2.1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4.2.2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成绩

显著。 4.2.3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4.2.4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医德高尚、廉洁奉公,拒收红包、回扣、宴请者,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事迹突出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4.2.5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2.6在我院创市“医疗质量评估A级单位”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4.2.7为医院、科室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取得较好效益者。 4.2.8及时有效地防止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者或积极参与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并取得明显成效者。 4.2.9收到病人及其家属赠送锦旗、牌匾等表扬、且经查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2.10拾金不昧者,每次奖励50-300元。 4.2.11举报违规、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奖励举报人50-300元。 4.2.12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4.2.13遇有突发事件或治安案件,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减少医院损失者,给予报销所有费用,并奖励200—500元。 4.2.14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公司检查中得到好评的。 4.2.15院内组织的医疗、护理、营销讲座活动,授课者每次给予50—100元奖励。 4.2.16获得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和文明科室称号的科室,分别给予奖金(100-500元)或奖品。 4.2.17对病情复杂、难度大的病危患者抢救成功,且无医疗缺陷

xx医院投诉管理制度及投诉处理流程

xx医院 投诉管理制度及投诉处理流程 为了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及时听取和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议,更好地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院,特制定此制度。 一、畅通病员投诉渠道 1、医院成立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监察室,集中接受病员的投诉。正常工作时间内应保持电话畅通,坚持值守,公布投诉电话(xx)。节假日、夜间投诉由院行政总值班全权负责(电话:xx)。 病员投诉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信函、医院网站公布的投诉电子信箱【@https://www.360docs.net/doc/4f6192697.html,】或直接前往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董事楼1楼投诉处置室)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对每一投诉者应热情接待,建立专门记录本进行登记和受理,对投诉进行初步分析。一般性的咨询、建议和质询给予现场解答和处理,对暂时难以解答或牵涉到相关科室、部门的投诉应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相应部门解决:属于医师诊疗过程中的投诉和纠纷由医患沟通办公室(xx)解决,必要时汇报医务处,由医务处进行协调解决;门诊病人一般投诉由门诊部负责协调处理;属于护理工作中的投诉由护理部统一解决(xx);属行风建设方面的投诉及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由院监察室配合各党支部调查核实和处理(xx);属于收费管理方面的投诉由财务处受理、处置(xx);属于医保方面的投

诉由医保办受理(xx);属于总务后勤方面的问题由总务处解决(xx)。 各部门在接到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转来的投诉意见后,应严肃认真的负责调查核实,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性投诉处理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牵涉到多科室、多部门的难度较大的投诉处理不超过一周,必要时通过院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医疗纠纷的处理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要求,规范处理程序,按程序处理汇报。 投诉处理落实后应由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及时向投诉者进 行反馈,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录于相应记录本上。 2、各病区设立意见薄,放置于醒目处,护士长应每天检查病员书面投诉情况,在本科室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结果记录于病员意见本上。本科室解决不了的投诉,应介绍病人前往医院投诉接待中心办公室统一协调解决。 3、院办应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及时听取社会和病员意见和建议,分析和整理病人的意见及医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病人服务中心设立咨询服务台、接待门诊病人的投诉,及时处理门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病人投诉由医院总值班接待和处理,总值班不能处理应请示当日值班院长或分管院长,或次日由院办根据总值班记录书面向相应管理职能部门通报。

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

安宁市人民医院 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人社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全员聘用制系医院编制内全体职工和编制外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岗位聘任制包括医院内部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工勤技能系列各级各类岗位的聘任,不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医院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全面推行公开招聘

第六条结合医院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面试的方法聘用工作人员。 第七条凡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编制内招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受聘人员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实行职业资格制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聘用范围 第八条人员聘用范围系医院编制内的在编人员以及编制外人员。 第九条与医院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编制内或编外人员,方可按照医院岗位设置计划,申请参加符合条件的岗位竞聘。未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 第十条进入医院见习期人员,不在医院岗位聘用范围之内。 第五章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第十一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如下: 1.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年月日()人字第号 第一条培训目标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全体员工对公司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公苛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培训计划与管理 综合部是公司员工培训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公司管理部协助。 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要纳人公司发展计划。每年十二月底前各部门要提报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并填写培训登记表(附件一)报总公司综合部。 第三条培训方式 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两种方式。 全体员工每年至少安排一个星期的脱产培训学习。 财务、合同、质量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不少于十天,重点是新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 第四条定期培训 定期培训要事先拟订计划,安排经费,做好教学安排,安排课程表(附件二)。每期授课结束后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合格证(附件三)。考试成绩记人员工档案,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不定期培训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在全体员工中开展不定期的业务培训。不定期业务由综合部按照专题提前安排,报公司经理会议讨论决定。不定期培训可以采取专题形式,针对热点问题安排学习的内容。 第六条培训教材 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教材由综合部根据培训内容选择,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购买。教材费用每人每年五十元。 各部门培训的教材由部门经理决定。经费控制在五十元以内。 第七条部门培训 各部室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也可以结合本职工作安排学习内容。各部室的培训计划应当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八条奖励 公司培训考试成绩优秀者,公司给予一次奖励五百元;特别优秀的,可安排到外地考察或者实习。 考试不合格的,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扣发50%的年终奖。 第九条培训纪律 参加公司培训的人员,除因重大疾病或者经公司领导批准外,不得请假,并在规定的时间向综合部门报到。- 第十条附则 本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发布施行,修改亦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医疗投诉管理制度

医疗投诉管理制度 患者的投诉对于医院改进服务、发现缺陷、堵塞漏洞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投诉管理制度。 一、投诉渠道: (一)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电子邮箱,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各科室意见薄(本)。 (二)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三)医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科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一)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 (二)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三)医务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四)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五)门诊部:受理门诊、体检等方面投诉; (六)审核科: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七)保卫科: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八)总务科: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九)药剂科:受理设备管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十)感染管理科: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十一)各系统、各科室受理本系统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十二)其它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一)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二)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三)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的接待与处理: (一)医院投诉的接待、处理实行“首诉负责制”,应当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避免和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推委和回避。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共识。 (二)各临床、医技、行政及后勤部门均有义务处理、自行协调解决发生在科室内部的投诉。科室主任是科室接待和处理患者投诉的第一责任人。 (三)建立院、科两级医疗纠纷投诉的登记、讨论和处理记录本及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登记投诉事宜的原因、经过、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每月汇总一次。 (四)接待患者投诉时要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解释、说明工作,稳定投诉人情绪,避免矛盾激化。核实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医院投诉登记表》,如实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并经投诉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五)科室自行协调解决 1.科室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小组,具体负责与患者或其亲属的协商工作。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与患者或其亲属接触并对医疗活动擅自做出解释。科主任亲自参与医疗纠纷的接待、处理,应热情接待,积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安龙县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医院和医院聘用人员(以下简称院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院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岗位 院聘人员是指医院聘用的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院聘人员主要从事临床医疗护理财务等专业技术和技术工人工作。 二、聘用条件 院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18—35岁。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医疗组专科及以上文凭)或有关职务职称。 3、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热爱安龙县人民医院,爱岗敬业,经医院体检合格,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聘用办法 1、医院办公室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人员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院招聘领导小组

审核。 3、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择优选拔。 4、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审核同意后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聘用。 5、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双方签字生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 四、劳动合同 1、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依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前两年实行一年一聘,满二年后可一年一聘也可两年一聘。 2、劳动合同书(协议)一式三份,应聘人员、工会各执一份,报县卫生局备案一份。内容应包括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工资数额、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协商的条款等。 3、院聘人员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各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院聘人员的个人意见以及在岗期间的表现和用人科室的编制情况,提前一个月决定是否续聘。同意续聘的,由用人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务会审核,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4、用人科室、院聘人员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劳动合同(协议)期满后不再续聘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用人科室负责办理该院聘人员的离院手续和收回该院聘人员使用的医院资产。

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最新

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最新

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保护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的合法权益,激励职工更好地为医院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问题,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职工内部投诉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职工主人翁精神,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院服务满意度,提升医院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投诉,是指医院内部职工(以下简称投诉人)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对医院或科室及个人在医疗、服务、管理及环境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对违法违纪、失职行为提供线索、反映情况的行为。 第三条院办是职工内部投诉的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全院职工内部投诉处理的监督和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一受理投诉。 (二)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职工内部投诉处理工作。 (四)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医院各部门、各科室指定1名负责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一)属医疗业务方面的由医务部或护理部负责办理。 (二)属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和违章违纪方面的,由党办牵头责任科室所属支部和科主任办理;党办在认真履行督办职责前提下,按照“医德考评制度”的要求及时完善考评记录。 (三)属劳动纪律方面的,由院办负责办理。 (四)属医疗业务以外的,如医院环境、水木工电、物资供应等方面的,由总务科负责办理;器械、设备、食堂方面的,由物质管理科负责办理;药品方面的,由药剂科负责办理。 (五)属价格、收费方面的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六)属医院管理方面的,由院办负责办理。 (七)属对外宣传、舆情管理方面的,由外联宣教科负责办理。 第五条投诉人可采取面谈、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既能够按照职责分工向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也能够直接向院办进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范文 一、培训目的 为公司员工(劳务工除外)提供有关企业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基本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程序、标准规;向员工灌输企业及其工作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帮助其尽快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 二、培训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 1、介绍公司的经营历史、宗旨、规模和发展前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为公司的繁荣作贡献; 2、介绍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市场定位、目标顾客、竞争环境等等,增强员工的市场意识; 3、介绍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传达,让员工知晓企业反对什么、鼓励什么、追求什么。 (二)公司管理制度

1、介绍公司员工行为和举止规范,如关于职业道德、作息制度、接洽和服务用语、仪表仪容、精神面貌、谈吐、着装等的要求; 2、介绍公司的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生产现场等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行为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则要求; 3、介绍公司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规定,让员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何发现工作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对生产环境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如何进行应急处理,加强其安全工作意识。 (三)企业组织架构 介绍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网络及流程,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机制,使员工明确在企业中进行信息沟通、提交建议的渠道,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的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地与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随时能够就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或申诉。 (四)业务培训 1、针对所在岗位开展岗位职责、工作知识、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技能、工作标准等业务培训,使员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职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关信息,从而迅速胜任工作;

人民医院投诉接待工作制度范本(管理办法)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人民医院投诉接待工作制度(管理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5480人民医院投诉接待工作制度(管理 办法) People's Hospital Complaint Reception Work System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人民医院投诉接待工作制度(管理办法) 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1.医院24小时接待病人投诉,将综合办、医教科、护理部、服务台、总值班设为常规投诉接待处。 2.一般情况下,如病人或家属投诉到窗口,则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接待;门诊病人投诉由“一站式”服务台负责接待

处理;住院病人投诉由各科护士站负责接待处理。 3.各科室及每位员工均有接待投诉的责任与义务。凡第一位接到病人投诉的本院职工均为“投诉第一接待人”。“投诉第一接待人”必须严格按“首问负责制”对待病人的投诉,凡对病人投诉不接待者,当事人作为一次投诉处理。 4.所有接待投诉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认真听取投诉者的意见、要求,做好协调工作,对投诉情况进行登记。如对病人投诉的问题没有能力解决,凡医疗投诉上交医教科、收费投诉上交财务科、行风投诉上交综合办处理。 5.对投诉者的不正确意见和不合理要求,要耐心解释,做好疏导工作,消除矛盾。 6.对不能立即答复或解决的问题,做好登记,留下联系方法,在规定时日内把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者。 7.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投诉管理部门应当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告知相关处理规定: (1)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2)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信访部门反映并作出处理的;

公立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大中专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有关人员(含医、技、药、护、康复、特教、心理咨询、工程、工勤及其他)。 第三条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考)、聘用、待遇、考核、职务晋级、档案与合同管理等事项,用人科室具体负责聘用 人员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 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医院党委确定医院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 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工的待遇。 第六条院人事科工作职责为: (一)协助各科室办理人员招聘(考)、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可委托中介)。 (三)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医院人事培训(含岗前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科室办理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医院各项保险(可委托中介)、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科室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 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动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科室主任的权限:提出科室人员需求计划;对所属职工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科室职工待遇分配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八条每逢运营年度结束前,人事科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科室,科室主任须根据科室自身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并签字后,上报人事科转呈院领导审批。 第九条医院党委根据各科室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投资规划及 经营战略方案,确定下一年度医院人员的规模和科室设置。 第十条医院党委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事科负责办理具体招 聘(考)事宜。 第四章人员选聘 第十一条各科室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 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首先考虑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医院其他科室调剂适合有关岗位需要的人员。 (三)到人事科领取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依次报人事主管、分管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和健全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员工培训,给员工提供发展机会,鼓励员工成长的同时,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化水平与岗位技能,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满足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并使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 3、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或协助完成公司各项培训项目的实施及效果评估,并对各部办、事业部(以下简称部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2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制定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协助人力资源部培训项目的实施和效果评估,同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内部培训项目; 3.3公司内部兼职培训师负责编写、整理培训教材、教案及相关资料。 4、培训计划的拟订与预算 4.1每年11月上旬,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发出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详细了解员工培训需求。各部门收集员工培训需求,然后根据部门绩效目标、员工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员工培训需求,针对员工在知识、技能、态度方面和公司的要求存在的差异,作为员工培训计划的依据,制定《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经部门领导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4.2 人力资源部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需求和《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公司整体战略、年度目标任务的实现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兼顾员工个人职业发展的支持,于每年12月底汇编《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内容和目标、培训对象、培训课时、培训的组织部门、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师的选聘、培训费用预算等,呈报协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报送各相关部门。 4.3人力资源部就部门提交的培训计划反馈各培训项目是否组织实施的意见。4.4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相关部门应予积极落实执行。未落实执行的培训项目,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应作出书面解释说明。 4.5因工作情况变化引起培训计划作较大调整时,由人力资源统筹,经负责组织实施部门领导确认,人力资源部协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重新派发,相关部门按修改后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投诉管理,是指患者就医疗服务行为、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医疗机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的活动。 (三)基本要求 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应当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四)具体细则 1.各医院应当设立一站式的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接待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2.医院各科室、职能部门应配合投诉管理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与本科室、职能处室相关的投诉处理工作。 3.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被投诉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接待,尽可能当场协调;对于复杂或涉及其他部门问题,接待人员要主动引导投诉人到投诉管理部门。 4.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倾听投诉人意见,准确记录以备核实相

关信息,耐心告知问题处理流程,稳定投诉人情绪,避免矛盾激化。 5.投诉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向当事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医院要对复杂事件涉及的当事部门、科室具体处理问题时限和处理方式有明确要求并将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6.对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投诉管理部门不予处理,但应当向患者说明情况,告知相关处理规定: (1)患者已就投诉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向第三方申请调解的; (2)患者已就投诉事项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信访部门反映并作出处理的; (3)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事实的; (4)投诉内容已经涉及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 (5)其他不属于投诉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投诉。 7.投诉人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书面投诉资料,配合投诉接待部门的调查和询问,不得扰乱医疗正常秩序。对于投诉人采取违法或过激行为的,接待部门和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保卫处。保卫处负责引导投诉人文明投诉,对违法或过激行为依法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8.纠纷投诉接待管理部门也应接待临床一线工作人员反应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和对接,及时处理、反馈。 9.对于患方提出的因医疗行为致使患者受到损害,患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投诉转入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成都肛肠专科医院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为加强聘用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同工同酬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促进医院与员工共同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双方共同遵守。 一、护理人员依法享有劳动者应有的各项待遇和权益。 二、医院应努力为护理人员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及学习培训机会;护理人员应在各自的岗位努力工作,积极为医院发展作贡献。 三、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违反医院相关规定,不遵守劳动纪律; 2、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理论或技术考试、考核不合格; 4、伪造个人资料及各种证件; 5、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 6、不符合医院《员工守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合同期限视员工自身情况、岗位需要情况而定;合同期满前1月,医院将对员工在院工作期间的表现、成长进步、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同期内员工申请中止合同的,应提前1月向人事

科递交书面申请;合同到期后不再愿意续聘的,也应提前1月告知所在科室负责人及人事科。 六、护理人员遇与聘用合同相关的问题,可向人事科进行咨询,劳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言行影响或破坏正常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违规。 七、护理人员在合同期内违反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相关操作规程,或出现以下违反医院规定的情形,医院有权中止聘用合同,对其做出辞退处理: (一)违反劳动纪律。 1、迟到、早退或旷工达到医院规定的最高限度,或影响科室工作正常进行; 2、不假外出、脱岗;或事假3天/年以上; 3、担任值班任务时,通讯不畅通;或应班不及时,特别是遇到疑难、抢救、突发事件等情况,不能按医院要求立即到院的。 (二)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工作表现差。 4、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按时完成科室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达2次/年; 5、在院内和科内进行的满意度调查中被点名批评,累计达2次; 6、工作推诿,不服从安排,有意责难科室; 7、出现影响医院及科室团结的言行;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1

XXX医院投诉管理制度 1.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 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称投诉。 2.院部办公室为医院投诉管理部门,负责受理、调查、核实、组织 协调和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有办公室主任兼职投诉管理工作,各职能科负责人有义务协助办公室做好投诉的管理工作。各部门、科室应当积极配合办公室开展投诉事项的调查、核实及处理工作。 3.医院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投诉人向有关部门、科室投 诉的,被投诉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科室应当主动引导投诉人到办公室投诉。 4.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投诉人意见,核实相关信息,并如实 填写《医院投诉登记表》,如实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并经投诉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5.办公室对匿名投诉要进行登记并认真核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 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6.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稳定投诉人情绪, 避免矛盾激化。 7.办公室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向当事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了解、 核实情况,并可采取院内医疗质量安全评估等方式,在查清事实、

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投诉人,当事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8.对于涉及医疗质量安全、可能危及患者健康的投诉,医院应当立 即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和减少患者损害的发生。对于涉及收费、价格等能够当场核查处理的,应当及时查明情况,立即纠正。 9.投诉问题属医疗差错的按医疗差错管理制度对当事人予以相应 处罚;属医疗纠纷或事故的按相应的制度执行;属当事人行为对患者或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但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由当事人向患者赔礼道歉。 10.对于情况较复杂,需调查、核实的投诉事项,一般应当于5个工 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对于投诉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的投诉事项,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反馈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走访等形式实现。 11.不属于投诉范围的,接待人员应向投诉人说明原因,做好解释疏 导工作。 12.投诉人采取违法或过激行为的,投诉接待人应及时通知保卫科或 院领导,并采取自我保护的措施适时脱离现场,依法向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3.医院定期召开投诉分析会议,分析产生投诉的原因,发现医院管 理、医疗质量的薄弱环节,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加强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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