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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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部令第53号)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部令第53号)

引言概述: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是为了维护社会卫生秩序,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进行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的一套程序。

卫生部令第53号是我国卫生法律法规中对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具体规定,本文将对其中的《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一、法律依据1.法律和法规: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依据包括《卫生法》、《卫生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卫生部门是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的主体,其职责包括协调、监督和执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步骤1.查处卫生违法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查、检查取样等。

2.确定违法事实: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取证结果,确定违法事实,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听证程序: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进行听证程序,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并形成听证报告。

4.作出处罚决定: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违法事实和听证报告,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5.处罚执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决定执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各个步骤的要点1.查处卫生违法行为:重点应当放在卫生违法行为的查找、调查和取证上,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

2.确定违法事实:卫生行政部门在确定违法事实时要综合考虑相关的法律规定、实际情况和证据,做出准确的判断。

3.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环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听证,并充分保护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4.作出处罚决定:卫生行政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明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处罚标准,并给予合理的处罚。

5.处罚执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处罚决定的要求履行义务,如果未按时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四、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意义和问题1.意义: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实施有助于维护社会卫生秩序,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问题: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程序不规范、处罚不严格等,需要加强对程序的监督和改进。

卫生行政处罚与卫生监督检查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与卫生监督检查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与卫生监督检查程序卫生行政处罚与卫生监督检查程序一、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处罚是指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对违反卫生法规和卫生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的行政处罚。

下面将详细介绍卫生行政处罚的程序。

1. 查实违法情况卫生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等。

2. 初步认定违法行为卫生主管部门对所收集的证据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

3. 限期整改通知对被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违法行为,并要求提交整改报告。

4. 复查整改情况在限期内,卫生主管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改。

5. 行政处罚决定若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单位或个人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卫生主管部门将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通知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6. 行政处罚决定的告知和公示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向被处罚单位或个人进行告知,并在官方网站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7. 监督检查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二、卫生监督检查程序卫生监督检查是指卫生主管部门对各类卫生机构、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下面将详细介绍卫生监督检查的程序。

1. 检查计划制定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风险评估情况,制定年度或季度的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2. 检查准备工作卫生主管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前,应当对被检查单位进行预先调查和信息收集,了解其卫生管理情况。

3. 实地检查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应当实地检查被检查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

4. 检查记录和取证卫生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应当制作检查记录,并采集相关证据材料,以备后续使用。

卫生监督的流程和程序

卫生监督的流程和程序

卫生监督的流程和程序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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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一、立案调查阶段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立案调查阶段是首要的步骤。

当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违反卫生法规的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立即对其进行调查。

立案调查阶段的具体步骤如下:1. 收集证据: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材料、现场调查记录、证人证言等。

收集到的证据应具备合法性和准确性。

2. 召唤询问:当卫生行政部门发现涉嫌违法行为时,可以向相关人员进行召唤询问。

被召唤人员应当如实作答,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 调查报告:在调查阶段完成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形成调查报告,详细记录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和相关人员的证言。

调查报告的撰写应当客观、准确,不得出现任何歧视或偏见。

二、听证程序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听证程序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裁决的重要环节。

听证程序可以为相关当事人提供陈述事实、阐明理由和请求的机会。

具体步骤如下:1. 发出听证通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参加听证会,并明确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听证人员。

2. 听证会议:听证会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主持,听证员负责主持会议。

在听证会上,相关当事人有权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辩论理由和申辩意见。

3. 作出听证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制作听证报告,详细记录听证会的过程和相关当事人的陈述、证据等内容。

听证报告应当客观、公正,并根据听证会的结果进行评议。

三、处罚决定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做出处罚决定的程序。

具体步骤如下:1. 处罚依据: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列明违反的具体条款。

处罚决定的依据应当合法、有据可查。

2. 处罚事实: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准确列出违反的事实,将相关证据材料加以引用。

处罚决定的事实陈述应当客观、准确,不得模糊不清或夸大事实。

3. 处罚种类:根据违反的具体情况和后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确定相应的处罚种类,并明确处罚的依据和力度。

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详解1

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详解1

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 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由工商登记设立 非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非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 人
内容
一、简介 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三、卫生行政执法的时限规定 四、主体认定 五、文书制作
一、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简介
(一)依据 法律:《行政处罚法》 规章:《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说明:《卫生行政处罚程序》适用 适用包括传染病管 适用 传染病管 公共场所、 医政、职业卫生在内的所有卫生 理、公共场所、 医政、职业卫生 行政处罚的程序性规则。
(1)验收核实: 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当事 人应当在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进行核 查 (2)对卫生行政处罚决定有争议的,行 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期间裁定停止执行的除外。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 案: (1)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执行完毕制作 《结案报告》。 (2)执行方式:指案件处理终结的方式, 如自觉履行、法院强制执行等。
5、听证通知 (1)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时间地 日 点和方式。 (2)听证通知书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时间、地 日 地点。写明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方式、听证组 成人员、申请回避的权利、听证机关的联系方式等。 6、听证会 (1)方式:公开进行。 (2)预备程序:宣布纪律、核对身份、告知权利义务。 (3)正式程序:调查人员陈述、当事人申辩、双方辩论、 当事人最后陈述(调查人员不享受此权)、制作听证 笔录。
送 达
(1)方式:直接送达、转交送达、留置送达、邮 寄送达、公告送达。 邮寄送达: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 视为送达。 (2)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本节规定, 将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填写《送达回执》,注明收到日期 。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本文档旨在介绍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的流程图。

以下是详细的流程步骤。

1. 接受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监督执法部门可能通过不同渠道接收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公众举报内部调查审计发现交叉检查审核报告中发现问题2. 立案并调查一旦接收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的信息,监督执法部门将立即进行初步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并决定是否进行立案。

如果决定立案,将进行以下步骤:确定案件性质及相关法律依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3. 复核与审理监督执法部门将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移送给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进行复核与审理。

此阶段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召集相关人员参与案件审理依法审核案件材料和证据审查当事人提供的申辩及陈述考虑案件的性质和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4. 决定行政处罚依法复核与审理后,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和调查结果,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决定包括以下内容:确定违法行为确定适用的行政处罚措施确定处罚金额或其他补救措施宣布决定并通知当事人5.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程序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6.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一旦行政处罚决定生效,监督执法部门将督促当事人履行决定,并确保决定的有效执行。

如果当事人未按照决定履行,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行政强制措施。

结论上述流程图描述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的基本流程。

该流程旨在保证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和合规性,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社会稳定。

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流程详解

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流程详解

1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流程示意图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流程详解1、案件受理(案件受理记录)《案件受理记录》适用范围案件受理记录适用于《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十四条规定的四种情形: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社会举报的;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或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或有关部门移送的。

不论受理的案件线索是否属实,违法后果如何,是否属于本部门管辖,各级卫生行政机关都应当制作案件受理记录。

至于该案件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是否立案查处及如何认定违法事实、后果和如何处罚等由其他程序解决。

制作说明A、首部(1)案件来源。

案件来源是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十四条规定的四个方面,不论属于何种情况,都应将案件来源写清楚。

如该案件来源是社会投诉举报的,应该具体填写是电话举报、当面举报还是书面举报,或者是消费者投诉等。

(2)案发单位(人)。

填写时应注意区分发案的是单位还是个人。

如果发案的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应填写单位全称、如“商店”、“宾馆”、“公司”。

如果这个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则应将它隶属的法人单位名称填上,如“公司招待所”、“学校学生食堂”、“公司职工食堂”;如果发案的是个人,应填写其姓名、性别、民族、现工作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应再加上(工商户户主),这对下一步的调查及分清法律责任承担者以及有关文书的送达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3)受理时间。

是指发现或接到报告、社会投诉举报和有关部门的移送书的时间。

B、正文包括案情摘要和经办人处理意见。

(1)案情摘要。

应写明主要违法事实,包括发案时间、发案地点、重要证据及造成的危害及影响。

如举报违法生产经营健康相关产品的,应详细记录物品名称、数量、存放地点、何时生产经营及有关情节,如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异物、不符合卫生要求或造成中毒、死亡等内容。

如果是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的,应围绕这些内容做好记录。

如果是卫生机构检测报告、有关部门移送或书面举报的,应按上述要求做好摘要并附“原件”或“举报材料”。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具体步骤:(一)受理与立案(二)调查取证:(三)合议(四)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五)陈述与申辩 (六)处罚决定(七)送达(八)执行(九)结案、归档。

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具体步骤:(一)受理与立案1、卫生行政案件受理的范围⑴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⑵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⑶社会举报的;⑷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或有关部门移送的。

卫生行政机关对以上四种情形,都应当受理,并填写《案件受理记录》。

2、卫生行政案件立案条件及时效立案: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拥有行政职权的有关组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决定成立行政案件并进行调查处理的活动。

立案是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开始,其目的是通过对所获得材料的审查,发现违法事实,追究违法行为。

⑴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危害后果;⑵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⑶属于卫生行政处罚的范围;⑷属于本机关管辖。

符合以上条件的,七日内立案。

卫生监督机关认为具有可能构成行政处罚情节,拟追究法律责任时,均须予以立案。

对大型案件,则要成立办案组。

通常立案来源有四个方面:一是卫生监督人员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被监督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卫生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或行为(即受理范围1);二是对送检、抽检的监测的产品的样品发现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即受理范围2);三是被监督单位或个人被检举、控告经查实有违反卫生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或行为,以及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或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即受理范围3、4);四是被监督单位或个人发生的有关卫生方面的中毒或污染事故等均为立案的来源。

对被监督单位或个人被检举、控告经查实无违反卫生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或行为的,可不予立案。

立案一般是根据不同的立案来源,由卫生监督人员填写《立案报告》,并由卫生监督机关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决定是否立案。

决定立案的案件,均要制作案卷,且一事一案一卷,详细记载违法行为的情况及违法事实,并附相应的证据及各种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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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程序
一、案件受理。

填写案件受理记录,其中:1、案件来源有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或控告、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有关部门移送来的案件;2、案情摘要应当写明主要违法事实、包括案发时间、案发地点、重要证据及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等内容。

二、立案。

填写立案报告,1、案情由小到大、从重到轻逐个罗列并加以说明,同时指明当事人涉嫌违反的具体法律条款;2、负责人审批,如批准立案,应当确定立案日期和两名以上承办人员;3、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在7日内立案;4、案件以立案日期开始到作出处罚决定应在三个月内,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应当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三、现场笔录。

检查内容记录要对现场监督检查涉及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准确、客观地记录。

1、现场检查所取证物尽可能是原件、原物,若取证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的字样或文字说明。

2、现场笔录具有强制性,陪同人员拒绝签名时,应当邀请见证人签名、盖章,并尽可能有其他证据辅佐。

四、询问笔录。

1、向案件当事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调查时作的记录;2、询问内容应当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
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后果等。

五、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报告需注明案由、违法事实、相关证据、违反的法律条款、争议。

2、处理建议: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写明拟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3、负责人应当写明是否容易调查终结的意见,对需要合议的案件提出进行合议的具体意见。

六、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

1、在作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前,由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批意见的文书;2、也适用于因紧急情况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补办批准手续的情形;3申请事项中应当写明主要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理由及依据;4、申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行政强制审批时,应当写明原因及依据。

七、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是要求当事人对需要保全的证据在登记造册后进行保管的文书。

1、相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被隐匿的情况下使用本文书;2、必须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3、必须在7日内做出处理,填写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八、合议。

填写合议记录。

1、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案件采取合议,以下情况需合议后确定处罚意见。

⑴上级转来的处罚案件;⑵无证行医第二次处罚的案件(以网报为准);⑶拟罚款5000元以上的处罚案件(不包
括5000元);⑷拟做出停产、停业、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⑸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2、合议记录应当写明案由、合议主持人、参加合议人员、合议时间、合议地点等内容;3、合议记录应当包括: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处罚依据、合议建议。

对不同的合议意见,应当如实记录;4、合议结束后,所有参加合议人员应当在每页合议记录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九、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在三日内(包括节假日);适用听证程序的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和法定期限;2、当事人表明放弃的,应当在请当事人在“当事人意见记录”处写明“放弃陈述和申辩权”或者“放弃听证权”等内容.
十、陈述和申辩笔录。

1、受委托的陈述申辩人应当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2、尽可能的记录陈述申辩人的原话和原意。

十一、陈述和申辩复核意见书。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的记录。

应当写明复核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

十二、行政处罚决定书。

1、应当写明查实的违法事实、相关证据、违反的法律条款、行政处罚依据、理由以及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2、应交代清楚罚款缴往单位和缴纳期限,复议和诉讼的途径、方法和期限等。

十二、送达回执。

1、送达的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2、当送达回执送达后被处罚人不自觉履行的,可在送达“催告书”后,以“强制执行申请书”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十三、结案报告。

在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执行后,或者不作行政处罚的案件,报请负责人批准结案。

不予行政处罚、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需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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