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南京科技创新9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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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印发《南京市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发展集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宁科规(2022)4号

市科技局印发《南京市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发展集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宁科规(2022)4号

市科技局印发《南京市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发展集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宁科规(2022)4号

【期刊名称】《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2()4
【摘要】各区(园区),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22)1号)精神,按照市委创新办要求,现将《南京市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发展集聚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4页(P51-54)
【作者】无
【作者单位】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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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数据资源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发改产业规[2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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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科技局印发《关于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省认定技术先进型服
务企业给予支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宁科规(2022)13号5.市科技局印发《南京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科规(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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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4.10.21•【字号】宁科[2004]205号、宁财教[2004]790号•【施行日期】2004.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科[2004]205号、宁财教[2004]790号)各区县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引导和鼓励科技人才在本市实施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推动科技人才优势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特在市本级科技三项费中设立“南京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

根据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南京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南京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二OO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南京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引导和鼓励科技人才在本市实施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推动科技人才优势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设立“南京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

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以创业项目的创新性、科技人才或团队的创业能力和企业良好的成长性为重点,通过对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的方式,促进创业企业的快速成长。

第三条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金的性质为政府性资金,是市科技三项费用的组成部分,年度总额在编制年度科技三项费预算时确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主管部门为各区县科技局,各高新技术园区、化工园、软件园、大学科技园管委会等。

第五条南京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本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六条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参与本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工作,负责本资金的拨付、监督、检查,协调市、区县财政确保项目经费的及时到位。

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指南

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指南

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南京市作为中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城市之一,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科技专项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南京市科技创新的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南京市政府特别发布了《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指南》,旨在引导科技创新资源的集聚,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指南》明确了南京市政府对于重大科技项目的重视和扶持力度。

南京市政府将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资金支持,吸引高端科技人才,推动科技项目的落地实施。

同时,政府还将提供政策支持,为科技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

指南提出了一系列的科技专项项目,涵盖了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

南京市政府将重点培育与南京市产业发展相契合的科技项目,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在这些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和技术攻关。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取得预期的成果。

在人工智能领域,南京市政府将推动智能制造和智慧城市建设,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在交通、医疗、金融等领域的应用。

南京市将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吸引国内外企业和高校的科技资源,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为南京市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在生物医药领域,南京市政府将加强生物医药产业的研发和创新。

南京市将建设生物医药研发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企业,推动药物研发和临床试验工作。

政府将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创新环境和便利条件,加快推动南京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

在新能源领域,南京市政府将推动新能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南京市将加大对新能源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推动新能源技术的突破。

政府将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为新能源企业提供创新环境和便利条件,促进南京市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除了以上领域,南京市政府还将重点培育其他领域的科技专项项目,如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数字经济等。

政府将加大对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01•【字号】宁委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21〕1号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2021年1月1日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全面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优化集成近三年创新名城政策,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关于原始创新1.强化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等开放平台建设。

根据创新名城建设需要,建立重大平台项目储备库,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重大平台在宁布局落地的,由政府牵头落实最高50亿元支持。

加强优势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等多学科交叉研究平台建设,实行“一事一议”。

(市科技局、市发改委)2.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设立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对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共性基础研究项目给予支持;对承担国家、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科研院所、企业,按规定给予支持。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多渠道投入机制,逐年提高政府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的比重。

(市委创新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二、关于企业创新3.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发展壮大。

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专项实施办法(试行)

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专项实施办法(试行)

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专项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18〕1号)第一条规定,为强化战略科技引领,打造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重大平台”),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重大平台包括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紫金山实验室、重大工程化创新平台等特别重大的科创平台和多学科交叉研究平台。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重大平台实行集体决策,分工负责。

市政府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整合全市创新资源,全面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及重大平台建设的重大事项,审议重大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实施方案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重大平台建设。

设立重大平台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咨委”),为重大平台建设决策提供咨询。

第四条市发改委、科委、经信委为重大平台项目推进部门。

对于战略意义重大、涉及单位多、跨领域、综合性强的重大平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具体牵头推进部门。

第五条市财政局负责设立重大平台专项资金,审核批复重大平台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参与提出经费预算分配建议方案,实施经费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推进部门的协调机制,做好相关重大平台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和配套支撑条件落实工作;组织力量积极承担相关的研究开发任务;做好与重大平台相关的衔接配套工作。

第七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紫金山实验室、重大工程化创新平台等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负责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申请书和实施方案;负责平台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落实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确保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重大平台项目有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协议条款,接受指导、检查和监督,并配合做好评估和验收工作。

第八条承担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

牵头单位是项目实施的主要责任单位,对项目实施和目标实现负总体责任;参与单位按照要求完成相应任务,配合牵头单位实现项目目标。

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政策解读

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政策解读

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政策解读作者:涂皓来源:《教育》2013年第14期日前,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陆续出台政策,允许和鼓励在校教师离岗、兼职创业、离岗创业,其共同特点是:3年至8年内保留其原有的教职工身份和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对离岗创业教师的支持力度居全国最大。

此外,这些院校还鼓励和支持创业条件的学生到示范区进行创新创业。

武汉大学规定,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和培养单位认可,本科生经教务处认可到示范区创新创业的视同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计入学分。

黄金十条:研究成果不再睡大觉2012年8月,武汉市出台《关于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被外界称为“黄金十条”。

半年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部属高校及江汉大学相继出台了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与“黄金十条”相互呼应,让研究成果不再继续躺着“睡大觉”。

高校有很多教师有能力创业,以往由于制度限制,很多老师不敢公开创业、转化科技成果。

只能偷偷摸摸搞创业。

“黄金十条”解决了他们顾虑最大的身份问题。

五所高校的实施细则都明确指出,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其研发创业团队可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利益,收益分配比例个人和团队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

江汉大学为鼓励更多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将个人和团队职务成果,在武汉转化的效益分配比例提高到80%。

各高校还探索教师分类考核办法,留岗、兼职创业教师的科技成果转化贡献,也将作为其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除教师外,对大学生创业也有具体政策支持。

武汉大学规定,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和培养单位认可,本科生经教务部认可到示范区创新创业,视同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计入学分。

华中科技大学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条件的学生到示范区进行创新创业。

对其创业空间、创业课程、创业基金方面给予一定扶持。

“学校支持创业的力度前所未有的大。

”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董事长童俊表示,该校每年将拿出1000万元作为基金,支持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

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新模式研究

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新模式研究

地区由于我国道路运输企业以东部地区为主,中西部地区运输企业则发展不集中,随着时代的发展,道路运输企业采用信息技术、高速公路设施等将在中西部地区得到建设、发展,而东部地区的运输市场发展则相对局限,依据此类事实,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范围应趋于平衡,东中西部地区均得到协调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在运输行业中占据优势,道路运输企业在运输市场上具备竞争力。

2.4促进运输企业品牌经营的管理理念道路运输企业属于服务业的范畴,道路运输企业是直接面向客户服务的群体,因而,道路运输企业的服务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及其他部门应建立服务意识,从企业运输成本、收益出发,对各个部门进行考核,这一决策有助于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的品牌经营理念。

3结束语综上所述,随着公路建设不断的深入,运输行业、物流行业均得到大力发展,这给道路运输企业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道路运输企业若想要把握机遇持续发展,首先应提高服务意识、安全意识,保证行车安全,提供优质的服务,通过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按照成本管理的基础思路执行,以最小的经济成本换取最优质的服务,实现道路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业的成功转型,促进道路运输企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1]华志坚.传统道路货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途径研究[J].物流技术,2012(9).[2]陈静.传统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研究[D].重庆交通大学,2011.[3]邬贵军.传统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模式及策略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3(5).[4]刘红娟,雷小青.信息化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J].价值工程,2012(31).[5]孙霞.传统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机理和模式研究[D].长安大学,2011.摘要:本文从创新模式的管理体制、创新人才的培养机制、融资机制、创新协作机制以及创新文化氛围等五个方面对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和硅谷进行了比较和分析。

根据硅谷成功发展的经验,探讨了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在今后发展中的举措,即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加大政府的引导职能,加大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构建高效的科研创新协作机制,建立有效的融资机制,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把南京打造为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

南京市科技创新9条政策解读

南京市科技创新9条政策解读

南京市科技创新9条政策解读南京市一直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和发展,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科技企业和创新项目的发展。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南京市科技创新9条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政策内容和实施细则。

1. 优化创新生态环境首先,政策中提到要优化南京市的创新生态环境,搭建良好的平台和网络,促进创新资源的共享和流动。

政府将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资金支持、办公场地、行业交流等资源,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2. 加强科技研发力量南京市政府鼓励企业加强科技研发力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政府将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增加科研投入,鼓励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共同进行科研项目,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3.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中明确提出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将其转化为经济增长和社会效益。

政府将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提供专项资金和政策扶持,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推动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4.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了鼓励创新,政府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创新者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法律保障。

5.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政府将加大力度引进海内外优秀创新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和服务,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南京创新创业。

同时,政府还将鼓励企业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力度,提高员工技能水平,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6. 支持科技金融创新政府将积极支持科技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创企业和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

政府将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提供风险投资、信贷支持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推动科技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融资渠道的拓宽。

7.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政府将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深度融合,提高产学研合作水平。

政府将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推动产学研之间的合作项目和创新实践,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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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条政策”于2012年1月19日正式成文并发布。

这次制定出台的“九条政策”,在科教人才管理、科技创新保护和科技创业鼓励扶持等多方面,有较大的突破,有些政策的力度甚至超过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力度。

考虑到“先行先试”的实际情况,我们将本政策措施的施行范围界定为,到我市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或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创业型企业的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到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的在宁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九条政策”突出了四个导向,或者说是突出了在四个方面的创新突破:一是突出激发活力。

南京科教人才资源丰富,但是突出的问题是分散,高校、院所、企业各有各的价值目标、考核导向和利益追求,最大力度地整合各类科技创新资源、最大力度地激发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活力,成为正政策上要突破的关键、认识上要突破的重点。

本政策措施之第一条规定允许和鼓励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第九条规定凡到南京市大学创业基地创业的学生,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学习、
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这些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创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引导更多的科技人才投身创新创业,形成南京强大的科技创新人才合力。

二是突出保护创新。

鼓励创新就是要充分的体现创新的价值、全方位的保护好创新的成果,让创新者多得利、多受益,帮助更多的“知本家”转化成资本家、转化成股东。

我市在保护创新,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做出了一些成功的探索,市人大专门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制定了《南京市促进技术转移条例》和《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市法院、市检察院专门成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强化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本政策措施之第二条规定了对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的保护;第七条规定了对在职创业收入的保护,扩大了对创新成果保护的范围,强化了对创新成果保护的力度,有较大的突破,目的就是要强力推动科研人员在宁创业创新。

三是突出支持创业。

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科技与产业的紧密结合,是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根本目的。

南京的科技成果十分丰富,但是科技成果在南京的就地转化率并不太高,去年
是44%。

这次出台的政策中重点加大了对科技创业的鼓励和支持。

本政策措施之第三条规定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

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按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申请设立企业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其资本注册实行“自主首付”办理注册登记。

第四条规定在引进的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中,将市、区(县)属国有股份3年内分红以及按投入时约定的固定回报方式退出的超出部分,用于奖励科技领军型人才和团队。

四是突出扶持企业。

企业是推进科技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推进科技创新必须要创造条件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从而也更好地引导科技创新、助推科技发明和技术攻关,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本政策措施之第五条明确允许和鼓励以定制的方式,首购首用在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或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内设立的科技创业型企业创制的高新技术新产品;第八条规定在高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企业股权(股权奖
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激励以及分红激励试点。

设立股权激励专项资金,对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团队和个人,经批准,给予股权认购、代持及股权取得阶段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代垫等资金支持。

第六条规定新创业的科技创业型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由财政扶持该企业专项用于加大研发投入。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或通过省级以上鉴定的新产品,从认定之日起,3年内由财政按所上缴一般预算收入的相应额度扶持该企业专项用于加大研发投入。

这些政策,对于促进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打造一流产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政策的生命在于落实,否则再好的政策也毫无价值。

但是我们也知道,落实好这“九条政策”,需要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特别是需要在座的各家单位的协同配合。

就我市来讲,抓好政策的落实重点要做好几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顶层设计。

“九条政策”汇集了政府多方面的资源,是一套综合性鼓励科技创业创新的政策。

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强化统一领导,确保各区县、各部门思想统一、共同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科学有效的落实好政策。

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与省相关部门、各院校、研究所和企业的衔接与沟
通,努力形成落实政策的最大合力。

二是加快制定相关政策细则。

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各项政策的具体细则、操作守则,尽可能的方便政策掌握、方便政策兑现,使政策更具有可操作性。

特别是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基地要有专人负责本政策的对接,帮助更多的企业、更多的科技创新创业人员利用政策、享受政策,扩大政策的受益面。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今天的会议实际上也是一次政策宣传会,市有关部门也要组织专门的政策宣读和解读小组上门宣传政策,真正让广大科技工作者更多的了解政策、利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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