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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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规避企业用工风险,建立和谐有序的外部劳动力资源使用环境,确保企业施工生产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对加强作业层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项目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1.2集团公司各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务用工关系的分包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及所属劳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适用本办法。

1.3本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企业为完成施工生产目标,通过与合法分包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作业层实体,下同)签订分包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含劳务基地,下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且分包企业、劳务派遣公司与其派往我方单位(项目部)施工的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一种企业间接用工形式。

1.4 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有清晰、明确、合法的劳动关系,禁止使用无明确劳动关系的劳务人员。

1.5 各单位对分包企业、劳务派遣公司等外部劳务组织应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2 劳务用工的形式及程序2.1 分包用工分包用工是指将工程中的专业施工部分或劳务作业施工部分分包给具有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具备相应分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分包公司、作业层实体或劳务分包公司(以下统称分包企业)的一种用工形式。

2.1.1 项目部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协议后,分包企业应向项目部提供进场人员名册(并须定期更新),项目部应对名册中劳务分包企业派往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进行审查,相关资料应包括:2.1.1.1劳务人员是否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如未签订,禁止进场。

2.1.1.2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对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必须限期整改。

2.1.1.3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是否留存项目部备份。

2.1.1.4 分包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劳务工进场、出场、自然信息等相关记录台帐,并提交项目部备份。

钢铁行业人才管理方案

钢铁行业人才管理方案

钢铁行业人才管理方案1. 引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钢铁行业中,拥有优秀的人才是企业取得成功的关键。

钢铁企业需要有一个有效的人才管理方案来吸引、培养和保留优秀人才。

本文将介绍一种钢铁行业人才管理方案,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和发展人才,以应对行业变革和市场竞争。

2. 人才招聘钢铁行业人才招聘是一个关键的环节,企业需要通过有针对性的招聘策略来吸引有才华和经验的候选人。

以下是一些推荐的招聘措施:•制定明确的职位要求:针对不同岗位,制定明确的职位要求和技能要求,以筛选出合适的候选人。

•积极利用招聘渠道:通过招聘网站、校园招聘和社会招聘等渠道,广泛宣传招聘信息,并接受应聘者的申请。

•加强内部推荐:鼓励现有员工推荐适合的候选人,以利用内部人脉和资源。

3. 人才培养人才培养是提高员工能力和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以下是一些针对钢铁行业的人才培养措施:•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和发展目标,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包括技术培训、管理培训和领导力培训等。

•内部轮岗:通过内部轮岗,让员工有机会接触和了解不同岗位的业务和流程,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外部培训资源:积极利用外部培训资源,包括行业研讨会、专业培训机构等,让员工跟随行业发展趋势更新知识。

4. 人才激励激励措施是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以下是一些激励措施的建议:•薪酬政策:制定公平合理的薪酬政策,将薪酬与员工贡献和绩效相挂钩,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

•职业发展机会: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晋升通道,让员工感受到个人价值的提升空间。

•福利和奖励:提供好的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年假和弹性工作时间等,并设立奖励制度,以鼓励员工优秀表现。

5. 人才评估和反馈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评估和反馈是人才管理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些建议:•目标设定与考核:与员工共同设定明确的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与能力发展。

•提供有效反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及时准确的反馈,指出优点和不足,并给予指导和支持,激发员工的自我改进动力。

集团公司高级人才招聘引进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高级人才招聘引进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高级人才招聘引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引进急需的高级人才,充实企业高端和专业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推动集团公司跨越式发展,顺利实现“十三五”战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的工作原则1、坚持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原则;2、尊重人才、公开选拔;统筹规划、重点突出;能力为先、德才兼备;择优录用、规范管理3、以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为目标。

第三条引进人才要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发展,有利于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有利于新项目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有利于集团公司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改善和队伍结构的优化。

第二章引进的重点、标准和方式第四条引进对象是企业发展所急需和紧缺的各类人才,重点引进具有与本企业业务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长的技术人才或有较强管理能力的高端人才。

优先引进具有领军作用的科技带头人和项目负责人,引进能够在重点产业领域和关键性技术方面实现突破的实用性人才,引进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人才,引进熟悉国际规则、具有企业管理、资本运作、市场营销等方面知识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本人愿意来公司工作或服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2、拥有技术专利的专业技术人才;3、因设立新项目、技术课题攻关等需聘请的专家学者;4、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管理人才;5、具有特殊专长的高技能人才和实用型人才;6、急需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

第五条引进的人才必须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第六条建立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确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观,积极探索、实践各种柔性引进模式,实现人才引进与智力引进并重。

第七条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打破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的限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采取调入、聘用、兼职、专家联系制度等多种形式引进人才。

第八条对可以转移人事档案关系的,采取调入方式,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备案。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企业专业人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业人才管理,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视专业人才的管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着力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充满生机与活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实现集团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第三条专业人才管理的总体要求。

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开发为重点,以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为核心,以吸引、培养和用好人才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落实待遇为保证,充分激发专业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人才引进第四条人才引进原则。

(一)公开、公平、择优原则;(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原则;(三)计划管理、重点引进原则。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急需、主体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集团公司偏远单位可放宽至中专);(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三)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专业人才;(四)拥有集团公司相关产业所需的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且具国内先进水平;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与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技术合作项目,创造较好经济效益的人员;(五)具有集团公司所需的特殊技能人才。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程序和方式。

(一)集团公司各单位根据“双定”工作方案和实际需求,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上报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并界定本单位的急需专业。

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下发至各单位,作为各单位引进人才的依据;(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引进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到相关院校进行招聘,部分单位需单独进行院校招聘的,须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批准;(三)对拟引进的集团公司外部各类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根据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汇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符合集团公司引进人才条件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市场招聘,考核(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四)引进全日制本科(急需、主体专业)以上学历人才到集团公司工作的,可不受单位定员、编制和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的限制,由用人单位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五)引进高层次人才,既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在集团公司选择任职单位,也可挂职或聘用,还可采取不离开原单位来集团公司兼职、咨询、进行科研与技术合作等柔性流动的方式。

中铁一局有集团限公司作业层队伍建设管理办法20150326

中铁一局有集团限公司作业层队伍建设管理办法20150326

3、加大现场作业过程管控,实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作
业现场监控,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的动态管理和考核。严格执 行分包结算支付制度,做到“四不结算”、“五不付款”,积 极推进分包方信息化建设,实现分包方管理信息共享。
4、严格按照分包方考核评价的规定加强对分包方履约情 况的量化考核,项目部每季度考核评价一次,子(分)公司每
四、紧密层队伍
紧密层队伍是指长期跟随企业承担工程施工任务,与企业 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的分包方,是各子(分)公司重点 培养的对象。紧密层分包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集团公司注册登记; 2、企业注册资本金,专业分包方在500万元及以上,劳务 分包方在100万元及以上; 3、连续合作满3年及以上; 4、近三年内年平均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专业分包方达到 2000万元及以上,劳务分包方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5、诚信守约,安全、质量、进度、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履约 情况符合要求,近三年被集团公司考核评价为“优秀”达到3次 及以上。 6、未发生恶意讨薪、闹事、上访等事件,近三年未列入集 团公司、股份公司年审不合格分包方名单。
半年考核评价一次,集团公司每半年发布一次考核评价结果,
公布《合格分包方名录》、《不合格分包方名录》。
5、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市场化竞争的前提下,对优
秀分包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积极与有实力的分包方 建立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共同发展 。
六、加强作业层队伍建设的时间和步骤
二、巩固“受我所控、合作共赢”的紧密层。紧密层是长 期跟随企业参与工程建设任务,与企业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合作 关系的分包方,主要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方式承担专业要求 强、安全质量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关键工序和环节的施工任 务,各子(分)公司要重点培养紧密层分包方,以满足工程施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规避企业用工风险,建立和谐有序的外部劳动力资源使用环境,确保企业施工生产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对加强作业层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项目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1.2集团公司各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务用工关系的分包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及所属劳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适用本办法。

1.3本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企业为完成施工生产目标,通过与合法分包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作业层实体,下同)签订分包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含劳务基地,下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且分包企业、劳务派遣公司与其派往我方单位(项目部)施工的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一种企业间接用工形式。

1.4 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有清晰、明确、合法的劳动关系,禁止使用无明确劳动关系的劳务人员。

1.5 各单位对分包企业、劳务派遣公司等外部劳务组织应坚持以引导、培育、规范、共赢的原则加以开发,积极打造和谐、有序、高效的外部劳动力资源使用环境。

对劳务人员管理应坚持“政治上平等,生活上关心,感情上投入,工作上要求,利益上双赢”的原则,充分调动劳务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企业劳务用工和谐有序的管控。

1.6 集团公司实行劳务分包企业准入登记制度。

集团公司成本管理部是劳务分包企业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劳务分包企业的准入登记,进行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审查、分包管理、考核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发布合格分包方名录,并依据“项目管理标准”、“劳务分包方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子(分)公司使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日常管理,各子(分)公司应指定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此项业务。

1.7 集团公司对劳务派遣企业实行准入登记制度。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企业的准入登记,进行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审查、发布合格劳务派遣企业名录。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人才招聘管理标准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人才招聘管理标准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人才招聘管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人才招聘管理机制,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的人才招聘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本部、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相对控股及实际控制的企业和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依据本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人才招聘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备集团公司人力管理部。

第三条本标准所称“人才招聘”,是指各类型人才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经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实现人才引进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

第四条本标准所称“在册员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五条人才招聘应当遵循有利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开发使用,满足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员工择业(岗)自主权的原则;人才招聘的相关行为和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管理部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1-规划、人才招聘总体计划和集团公司本部人才招聘预算,并依据管理权限统筹指导用人单位的人才招聘工作。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及用人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为人才招聘提供资金和经费保障。

第七条用人单位在集团公司人力管理部指导下负责本单位人才招聘计划的编制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人力公司(以下简称“人力公司”,或其他具备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资质的机构)负责用人单位的人才招聘代理等相关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及用人单位纪检监督部门负责对人才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人才招聘的途径第十条根据不同的人才招聘途径,人才招聘分为: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面向集团公司内部招聘和面向社会成熟人才招聘。

第十一条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

当用人单位因人力资源管理需要,计划对相关岗位进行人才储备时,可采用面向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回国人员招聘的方式。

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实施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管理部统一制定并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页3]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页3]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页3]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6.6、高技能人才实行定期考核,聘期两年及以下者考核一次;聘期三至五年者考核不少于两次。

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按中铁一劳(XX)111号文件规定办理。

6.7、高技能人才经考核不合格者应解聘其所任职务。

7、培训7.1、鼓励专业人才结合自己的工作,在岗位上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及职业资格考试。

7.2、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律实行一年的见习期,由各单位指定专人按见习计划进行指导。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企业文化、、工作程序、本岗位的应知应会等。

7.3、各单位在引进毕业生的同时,应同毕业生一起制订因人而异的职业生涯规划。

7.4、集团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加强委培研究生及出国进修等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

8、专家队伍建设8.1、专家主要是指经国家、部(省)级、集团公司等批准选拔的各类专业人才,包括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集团公司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8.2、专家队伍建设应坚持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配置,德才兼备,代表集团公司最先进技术水平的原则。

8.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技术专家、技术骨干的选拔组织工作。

凡涉及专家及技术骨干的工作调动、奖惩和健康等重大变化情况,所在单位应及时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告。

8.4、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开展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建立各类专家数据库,政府特殊津贴、突出贡献专家、科技拔尖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的推荐上报均从专家数据库中产生。

各子公司要建立相应的优秀人才库,报集团公司的人选必须从优秀人才库中产生。

9、信息管理9.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的规划和方案制订,并负责集团公司本部人力资源信息的维护。

9.2、集团各单位应配备相应的信息设备,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人力资源信息工作,定期作好人力资源信息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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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1 总 则
1.1 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 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 中铁工程总公司有关政策 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各子公司 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 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 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
得技师 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 主要管理职责
2.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 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 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 集团本部专
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

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 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 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
3.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1 总 则
1.1 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 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
管理水平,根据国家 中铁工程总公司有关政策 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各子公司 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 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 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
得技师 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 主要管理职责
2.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 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 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 集团本部专
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

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 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 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
3.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 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3.3 从集团公司外部引进专业人才时,各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4 集团各单位应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及招聘实施方案。

3.5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协调下落实本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招聘计划。

3.6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定职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办理,集团公司本部的毕业生定职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大专及以下学历原则上不实行定职,直接参加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或社会考试。

3.7 除博士 硕士 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各类应聘人员,由集团公司人才市场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进行招聘。

3.8 卫生系统引进的专业人才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档案 保险等统一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3.9 各单位出现专业人才缺员时,应首先在集团内部进行公开招聘。

集团内部无法满足需求时,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人才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10 根据企业发展 施工生产的需要,各单位可自主同国内外知名专家 急需的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3.11 中级职称(或技师)及以上专业人才的调出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3.12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本部专业人才的退休 辞职 辞退 除名 调出 开除等变更 解除合同的相关手
续(《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4 技术职称的评审和技术职务的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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