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个人综评:第一节劳卫部评分细则第一条学生必须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及值勤人员,违者依情节扣2—10分。
(附加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二条参加校、院劳动活动、执勤者加个人测评分0.5分/人次(指校、院组织大型活动时主动付出劳动者,如布置场地、突击性检查打扫卫生等);不服从调配,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扣个人测评分1分。
第三条院劳卫部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者加0.5分/人,获奖者以0.5为基分按名次以0.5分递增。
第四条生活委员、劳动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缺席者分别扣个人测评分0.5分、1分。
第五条同学之间和睦相处,禁止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违者扣测评分5分(附加纪律处分)。
第六条爱护公共财产,故意破坏者扣个人测评分5分/人。
第七条勇于与不法分子斗争,积极举报者加测评分2-5分。
见义勇为者受院、校、省、国家级表彰者加个人测评分2、5、10、15分。
第八条不得在课桌上,墙上写画,违者视其情节轻重扣个人测评分1---5分。
第九条保持教室卫生,不得携带早餐进教室,违者扣测评分2分/人次。
第十条被校、院评为劳卫方面优秀个人加综合测评分2分。
第十一条为勤俭劳卫部提供勤工俭学信息成功者加1分。
第十二条勤劳部干部联系家教成功者加综合测评1分/人,联系赞助成功者加2分/人。
第二节女生部评分细则第一条被学校和院部评为“优秀寝室”的成员每人加1分;在学期或年度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室员每人加2分。
第二条期末评优评先中,“优秀女生委员”“优秀寝室长”每人加2分。
第三条在各种突击卫生打扫中表现突出的同学每人加综合测评1分。
第四条积极参加学校、院女生部活动者分别加1、0.5分,获奖者以1、0.5分为基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1、0.5分。
第五条在室内私接电源、生火或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用电器者,视情节严重分别扣3、6分每次(另附加纪律处分)。
第六条在寝室内打跑符、戳符、麻将或其他赌博行为者,酗酒、起哄、打架闹事者视情节严重分别扣个人综合测评分2、5分每人次,非周末时间内打扑克者每人扣综合测评分1分。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公示一:加分项目分为体育竞赛,学术科技,社会工作,荣誉称号,志愿者活动,班级贡献,参加分,其他。
体育竞赛(参加非同一体育竞赛项目得奖者可累计加分,且体育竞赛总分累加最高不可超过5分)1、参加校运动会校运动会: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第四名0.3分,第五名0.3分第六名0.3分(个人)20X60、接力加分减半,自编操等团体项目减半2、学院运动会:第一名(+0.5) 第二名(+0.3) 第三名(+0.2)(注:参加学校、学院运动会同一体育竞赛项目都获得名次者,不累加,取最高分)3、院体育文化月活动(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第一名(+0.5)第二名(+0.3)第三名(+0.2)(注:团体项目如足球、篮球加分减半;同类项目取最高分,不累加;单、双打可累加,但累加最多不能超过1分;校级、院级运动会参与分0.05,同类项目参与分不累加,不同类项目参与分累加不超过0.3)学术科技1、参加数学建模、电子科技竞赛、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等加分按照《西南大学学生手册综合考评办法》进行;2、获得学校创新基金资助,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普通课题的负责人分别加1分、0.7分、0.5分,课题参与者分别加0.2分;3、参加学院教具设计大赛,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0.5/人;二等奖+0.3人;三等奖+0.2人;4、有参与其他项目者,可提出由测评小组酌情加分(0.1)(注:校级项目参与分+0.2,院级项目参与分+0.1,参与分累计不超过0.5)社会工作1、团委副书记(+2)年级长、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长、自律委员会部长(+1~1.5)其他班委成员、学生会干事、自律委员会干事、(0~+0.5),寝室长(+0.1~0.2)(注:对于任职不到一学年的,加分减半;同一学年任多项职务的取最高评价分)2、在校级、院级、班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单位:篇)校级+0.2分 /篇院级+0.1分/篇班级+0.05分/篇(原创+0.05 收集信息+0.01) (注:多次发表者,最高累计不得超过0.5分)荣誉称号1、军训优秀学员、优秀党校学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阳光心理优秀学员;院级(+0.3分)校级(+0.5分)各种荣誉称号不累计加分;(注:国家级、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校级、院级的界定一律以主办单位印章为准)(注:社会工作+荣誉称号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志愿者活动1、参与学院312植树活动(+0.1)2、无偿献血(+0.1)3、三下乡活动(+0.1/人),获奖队伍(+0.2/人)4、有其他的志愿者活动由本人提出,测评小组成员商讨决定(0.1-0.2)文艺活动1、参加学校、学院各类文艺活动(包括院辩论赛);校级:一等奖(+1) 二等奖(+0.7) 三等奖(+0.5) ;院级:一等奖(+0.5) 二等奖(+0.4) 三等奖(+0.3) ;(注:辩论赛加分细则:(加分/3)*参与场次,优秀辩手+0.1,多次不累加)参加其他活动加分获“寝室美化大赛”或“文明寝室”得奖,成员各加0.15分,室长加0.2分。
学院奖学金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注意:无故不交学费,且没有办理缓交学费和贷款的学生,取消参评奖学金资格!一、思想道德素质(15分)1、有系部通报批评一次或以上者的计0分;4、迟到的扣0.5分/次、早退一次扣1分/次、旷课扣1.5分/次。
5、2分为基础分。
违纪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评优一次加0.5分,加至3分封顶。
7、0分为基础分。
宿舍因违纪停电扣1分/次,扣至-2分封顶。
评为本院“优秀寝室”加1分/次,加至2分封顶。
8、团日活动和主题班会有一次未参加的计0分;未交团费的计0分;二、文化成绩(60分)1、有课程不及格者不予评定奖学金。
三、文化素质(5分)1、健美操等级证3级以上0.5分、4级以上1分,乐器类5级以上1分、5级以下0.5分;普通话二级乙等0.5分、二级甲等以上1分;可叠加。
3分封顶2、知识竞赛类按院系级别分别加1分、0.5分。
可叠加,3分封顶。
3、院级活动2分,系级1分,可叠加,4分封顶。
4、学通社广播稿须开证明。
四、身体素质(10分)2、出勤率70%以上1分、75%2分、80%3分、90%4分、95%5分;3、代表院队参加校比赛的1分,体育社团会员0.5分(以本学年注册过的社员证原件为准);4、校级获奖1分,学院获奖0.5分;不重复计分;5、参加省级比赛1分,市级0.5分;7、省获奖2分,市获奖1分;五、能力水平(10分)1、选修了文化素质课并通过的1分;2、以辅修专业结业证原件为准;不重复计分;3、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证书,以原件为准;4、参加校的学习竞赛2分,学院的1分;参加社会实践者(不包括暑期社会实践活动)1分,获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的2分;三下乡成员可加1分;5、本年度内过四级优秀(568分以上)或六级2分、过四级的1分,同年度内过三、四、六级的可重复计分;6、第一负责人4分,副职和常委3分,部长/年级长/支委/班导2.5分、副部长/副年级长/班长/团支书2分、班干部/干事1分;不叠加。
班级综合测评细则

班级综合测评评分细则综合测评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总积分=S×15% Z×60% T×10% W×5% G×5% K×5%。
【所有院系会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按照鼓励奖计算且各项分配到具体项目中但是必须要有书面盖章证明】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思想道德素质积分公式为:S=S1 S2 S3 S4。
其中,S1为基本积分,S2为表现积分,S3为奖励积分,S4为互评积分。
【S1为基本积分35分班级同学全部加满分】【S2表现积分基准分为35分未参加学雷锋活动的同学扣2分辅导员班内点名批评或每写检查一次扣5分每旷课一节扣3分;超过三节后每次扣5分按照班级日志记录计算】【S3参加三下乡活动和班级学校组织的迎新活动加3分卫生检查优秀表彰宿舍的每人2分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班干加6分三好学生标兵加5分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加3分总共累加不超过15分】【S4 满分为15分班级同学可以加满分】专业学习素质测评:每学年智育积分公式为Z=Z1 Z2×30% Z3×30%。
其中,Z1为学习成绩积分,Z2为学习成绩积分的调整值,Z3为学年智育奖励积分【Z1 每学年学习成绩积分Z1的计算公式为:Z1=∑(各单科成绩×周课时数)/(每周总课时数)】【Z2 英语过四级加2分过六级加3分计算机2级加3分以证书复印件为证证书时间为上学年】【Z3 一等奖学金5分2等奖学金4分其他竞赛同学根据情况加分】身心健康素质测评【满分不超过100分】:每学年每位学生身体健康素质的积分公式为:T'=T'1 T'2 T'3 T'4T'1为体育达标状况积分(最高10分);T'2为日常体育锻炼积分;T'3为参加体育赛事加分T'4为身体健康状况积分。
【T'1 班级均为10分】【T'2 班级加5分】【T'3 90分为限拔河比赛参加者第一名8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需减半篮球赛8分非主力4分运动会第一名12分第二名10分第三名9分其余入选院级的可以加8分以秩序册计算院系会组织者加2分团体项目扣半】【T'4 班级均加10分】心理健康素质(T'')【班级均加10分】文化艺术素质测评【该项加到100分为止】:每学年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积分公式为:W=W1 W2 W3 W4,总分不超过100分。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是指为了对被测评项目进行全面评价而制定的评分规则。
在综合测评中,评分细则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确保评分的公平、准确和一致性。
评分细则需要具体而明确,并且要能够量化评价指标,以便进行评分操作和结果的比较和分析。
评分细则的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测评指标:评分细则需要确定测评项目的关键指标,这些指标应该能够全面反映项目的质量和特点。
例如,在对一个产品进行综合测评时,可以考虑外观设计、性能表现、用户体验等方面的指标。
2.评分标准:评分细则需要明确每个指标的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具体描述了每个分数段的特征和要求。
例如,对于外观设计指标可以分为5个等级: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一般(70-79分)、较差(60-69分)和差(0-59分)。
3.评分方法:评分细则需要明确测评的具体方法。
评分可以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两种方法进行。
定量分析是通过量化指标进行评分,例如对于性能指标可以通过实验数据进行评价。
定性分析是通过主观判断进行评分,例如对于用户体验指标可以通过用户调查和反馈进行评价。
评分方法要具备客观性和可重复性。
4.评分流程:评分细则需要明确评分的流程和操作。
评分流程应该包括评分人员的选择和培训、评分材料的准备和分发、评分标准的解释和说明、评分结果的统计和分析等环节。
评分流程要保证评分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5.评分结果的汇总和报告:评分细则需要明确评分结果的汇总和报告方法。
评分结果可以通过统计分析得出综合得分,也可以通过生成报告进行展示。
评分报告要简明扼要,突出项目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改

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一、 品德评测 (共占40%)品德测评=基础分+奖励-扣分 其中品德测评基础分为60分。
1、 加分细则项目分值 1 一学期内无违纪处分记录。
10分/学期 2 每周寝室卫生到达到优秀。
0.5/次 3 参加学院组织的给类想做、专题培训。
3/次 4 参与学校中、高党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
5-10分 5 连续一学期以上担任学生组织负责人且考核合格。
5分/学期 6 连续一学期以上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干部且考核合格。
4分/学期 7 连续一学期以上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干事且考核合格。
3分/学期 8 连续一学期以上担任系、班级干部。
1-4分2、 扣分细则二、智育评测(共占30%)1、 智育评测=学期末总评分数的平均数+加分-扣分(及格=60分,不及格=低于60)2、 加分项 目分值 1 通过四级考试。
5分 2 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
5分 3 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前三名。
3分 4 参与学校举办的活动 2分 5在课堂上表现优异。
1分/次项目分值 1 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不参加集体活动1次0.1分/次 2、违纪处分 通报批评 5分/次 警告10分/次 严重警告 30分/次 记过40分/次 留校察看 60分/次 开除学籍 60分/次3、扣分项目分值1 严重违反课堂纪律。
10分/次2 影响上课。
5分/次3 有考试作弊等行为。
20分/次三、文体测评(共占15%)1、文体测评=体育学期末总评+加分-扣分(其中体育期末成绩,优=100分,良=75,及格=60,不及格=低于60)2、加分项目分值1 参加国家级活动和竞赛。
10分/次2 参加省市级活动和竞赛。
8分/次3 参加行业(协会)级活动和竞赛。
5分/次4 参加院级活动和竞赛。
3分/次5 获得国家级奖项。
10分/次6 获得省(市)部级奖项。
8分/次7 获得行业(行业)级奖项。
5分/次8 获得院级奖项。
3分/次9 无偿献血。
5分/次10 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
综测评分细则

12级英专2班综测计算细则一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1.计算公式学期总评分=德育测评分*25%+智育测评分*50%+体育测评分*5%+能力评分*20%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最高以100分计。
凡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体育测评分或能力测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视为不及格计。
3.毕业生综合测评总成绩 = 各学年平均成绩的总和 / 学习年限。
4.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等于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分。
5.综合测评结果为评选各种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及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 .评分细则(一)德育测评德育分 = 基础分80分(自评)+ 加分/- 减分1.政治表现(20分)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祖国领土完整,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预备党员20分,培养对象15分,网上党课结业10分,网上党课至今未结业0分。
2.遵纪守法(10分)法制观念强,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按时参加班会,无迟到旷课记录,无违纪行为。
3.社会公德(10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
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4.劳动表现(10分)热爱劳动,劳动观念强,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劳动态度端正,并能自觉搞好校园环境、教室卫生和宿舍卫生,创造文明生活。
5.个人品质(10分)具备良好的个性及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能坚强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并能很好地给予解决。
6.人际关系(10分)能与同学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友好相处;在与同学的交往中尊重他人、帮助他人,深得同学们的喜爱;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综合测评的评分标准不变版

综合测评的评分标准一、德育测评的:总分=基本分+形势与政策分+奖励分-扣分1、基本评分60分,2、形势与政策=个人成绩÷本专业最高分×100×0.2 分,如果没有考试,就统一18分3、奖励部分的:党校培训是4分;团校培训是3分(参加多次按一次计分);参观北伐纪念馆的3分;参与学校组织的烈士墓园扫墓加3分.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校级的6分,院系的3分);文明宿舍、星级宿舍的加2分,舍长加4分;获得各种班级荣誉奖如:先进班集体、纪律周文明评比,公文大赛,每项每个同学加1分(由班级测评小组统一代加)军训内务整理优秀奖的2分;三好学生、三好标兵、自强之星、军训积极分子,校园先进文化个人校级(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一类奖项)加5分,院系级加3分;因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3分或2分;院系通报表扬每次加1分(较大影响的向院系申请酌情加分);献血金奖+3分、献血银奖+2分、献血铜奖+1分、献血一次+1分;4、扣分1)凡有违反思想基本原则的言行,如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组织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聚会等,视其情节扣20分以上,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处理。
2)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级活动和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准假而缺席,每次扣2分。
3)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社会道德规范以及党(团)纪国法,受年级公开批评的扣3分,受院系通报批评扣4分,受学校通报批评扣5分;受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处分,分别扣30、20、15、10分;受党团组织纪律处分,参照前面纪律处分扣分。
4)在校、院系宿舍内务检查中,一次不合格或不参加检查的,该宿舍成员舍长扣1分,其他成员扣0.5分;拒绝开门的,加倍扣分。
其他加分请参考学生手册P134-135。
二、智育测评的:总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1、基本分:个人学年平均绩点(校园网里成绩统计那里有)÷班里最高平均绩点×100×0.85;2、奖励分的:过了英语四级的加2分(参加但没通过的+1分);计算机等级过级的加2分(参加但没通过的+1分);通过英语(口语)应用能力考试+2分;会计从业资格(类似的证件)+1分;普通话二乙以上+1分、救护培训师+1、四六级英语口语考试+3分等等;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有CN或ISSN登记号)发表有关外语专业学术文章稿件的,按核心刊物、一般专业刊物、一般刊物每篇分别加12分、8分、6分;在系刊或本系网页或报刊发表相关的专业学习文章的,每篇奖励3分,属多人合作的,按照第一作者高于其他作者的原则进行分配;凡需要加分的文章,必须提供发表文章刊物的原件或录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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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师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外国语学院细则(2010年) 湛江师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新的条例已颁布,为了更加顺利地进行各项评定,外语院现制订综合测评补充条例。
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体育素质测评和能力素质测评四个方面。
其中,德育素质测评得分占10%,智育素质测评得分占70%,体育素质测评得分占10%,能力素质测评得分占10%。
希望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条例进行测评。
一、德育素质测评
此部分分五个等级:优秀(90分)(占班级人数30%)、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
评分标准:
优秀:1、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好学,自觉完成作业。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热爱集体,主动参加集体活动,并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劳动,主动积极参加劳动,在劳动和清洁卫生中起带头作用,不怕脏不怕累。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诚实正直,谦虚态度,热情主动帮助别人。
加分项目:
1、献血: 1分/人/次;
2、院文明宿舍 2分/人/次校文明宿舍 3分/人/次;(同时获得校级与院级的文明宿舍按最高加分)
公寓先进个人2分/人/次
3、五星级宿舍 4分/人/次四星级宿舍 3分/人/次三星级宿舍 2分/人/次
4、集体荣誉:
省红旗团支部、标兵班集体:0——5分/人/次;
市红旗团支部、标兵班集体:0——4分/人/次;
校红旗团支部、标兵班集体:0----3分/人/次;
校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0----2分/人/次;
学院精神文明班、优秀班活动、先进团支部、精品团活动:0——0.5分/人/次。
扣分项目:
1、旷课:2分/人/次;
2、迟到:1人/人/次;
3、宿舍检查:校检违纪宿舍 2分/人/次;(包括内务差、夜归、高压电器、擅自外出居住等)
院检违纪宿舍 1分/人/次。
(包括内务差、夜归、高压电器、擅自外出居住等)备注: 1、考勤记录(考勤项目包括上课、早读、早操及晚修)以学生会办公室统计公布结果为准,宿舍以学生会宿管部检查公布和校公寓管理中心公布结果为准;
2、考试作弊者德育分只能被评为及格或不及格;
3、在集体荣誉中,没有为班集体做贡献者班综合测评考核小组可以视情况给其减分甚至是0分。
二、智育素质测评(按期末总评成绩)
备注:1、补考、重修者按期末总评成绩算;
2、缓考者按缓考成绩计算,若缓考成绩未出则按本班平均分算;
3、考试作弊者相应科目成绩为0分;
4、专升本同学免修的课程取原入学前已取得相应科目的成绩算。
三、体育素质测评(按期末考试成绩)
备注:同智育素质测评
四、能力素质测评
备注:
1、在院级以上(含院级)刊物发表中文稿件,500字以上按以上标准,500字以下各减半;英文稿件如字数为800字以上按上述表格双倍加分,如为200字以下分数各减半;
2、播出的广播稿与校运会稿件0.5分/篇;
3、在校级报刊(《湛江师院报》加4分/篇;在《学工报》、《湛师学工》、《湛师青年》、《心言》等)上发表作
1
2
品,加3分/篇(合写的,第一作者加2分/篇,其余作者依次递减0.5分/篇)。
2、在国家、省、市级的官方网站(或相当于)网络上发表作品,分别加8分、6分、4分/篇。
在湛师新闻网
发表作品加3分/篇;在学校行政机关网站发表作品,加2分/篇(合写的,第一作者加2分/篇,其余作者依次递减0.5分/篇)。
3、同一作品在不同媒体发表的,取最高加分项。
4、学生发表作品加分每学期以20分封顶。
学生记者(只写稿,不参与学生干部工作)以发表作品量加分,
不享受学生干部岗位加分。
5、加分必须以文章复印件为准,否则不加分;(发表的文章最好要有相关杂志网址、标志和证明)
6、新闻图片每组加0.5分。
7、参加学术讲座的加分以学术调研部出具的为主。
1、 技能特长
2)取得资格证书
电脑一级: 5分/人 电脑二级:10分/人(过笔试或机试5分/人) 电脑三级:15分/人 日语三级:10分/人 日语二级:15分/人 日语一级 20分/人 日语专四:10分/人 商务日语:8
分/人
商务初级: 5分/人 商务中级:10分/人 商务高级:15分/人 外 贸 员:10分/人 托福、雅思、托业等:8分/人
英语大四:3分/人(限日语) 英语大六:5分/人 英语专四:5分/人 驾驶C 证:2分/人
备注:其他特殊考试竞赛加分根据同级同专业各班委小组讨论结果为准。
3)组织管理能力
备注:
1、学生干部工作考核等级由学生干部所在单位组织评定,“优秀”、“良好”,“一般”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比例,不称职者不定比例如实确定。
任职不满一个学期不作考核,或根据工作酌情加一半分;
2、班级以上干部包括:班委、团支部干部;院学生会、分团委干部;校学生会、团委干部;校、院级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学院协会干部;楼委会干部、代理班主任、党支部干部、党建联络人、《希望潮》干部等;其中班委由本班同学民主评议给分,其他干部由相应机构统一出具加分明细作为证明
3、院文工团成员按小组长级别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院文工团队长与组长按学院班干加分;校文工团成员按校干部加分(此项加分由院与校文工团进行测评);
4、校级干部加分由其所工作单位提供加分的依据,二级学院按照依据进行加分;
5、担任多个职位的干部只能够加最高分的职位,不重复加分。
备注:同一项目,加最高分的荣誉。
4、文艺特长
1)文艺演出:为院级以上正式的活动或晚会表演方能加分(三下乡文艺演出不加分);
2)主持:1分/次/人(决赛才加分);
3)礼仪:以学院加分为准。
备注:
1)在校与院活动中担任礼仪者,总分数不超过5分。
(此项加分封顶)
2)同一个节目表演多次,按最高分加分,再次演出1分/人/次。
5、志愿活动
1)参加志愿者活动或假期三下乡活动者(不分地区或省市),如被评为先进个人者(如优秀或杰出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等),加2分。
2)担任其它院系口语辅导团老师或附中“心连心”课外辅导活动,加1分/人,被评为“优秀口语辅导员”
者,加2分/次。
3)获校“绿化积极分子”、“优秀红帽子”、“食堂共建积极分子”、“最佳辩手”等“优秀个人”称号,加2分,如获得标兵者,在此基础上再加1分。
备注:
1)获“优秀团员”、“优秀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实习生”、“优秀团干”“艺术奖”等校级单项奖均不能加分,;
2)凡有报酬的岗位均不能加分。
3)各班综合测评分学期进行测评,本次综测的时间范围是第八学期(2010年9月---2011年8月)本补充条例最终解释权由本综合测评小组拥有。
如有疑问,请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3174642。
外国语学院综合测评小组
2010-9-2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