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方法说明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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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试行)

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试行)

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试行)陕教人(1991)67号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每学年课内计划学时160学时计算(全学年42周,2周机动,教学工作按40周计,每周为4学时)。

一、承担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的教师。

1.教学内容包括:备课、上课、一个小班(30人)的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测验、考试;每周答疑一次,每次一个单元;每周批改作业一次。

2.学时计算:按课内计划学时,一课内计划学时计算为一个学时。

对开新课的教师,按计划学时的10%增加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对新开课的教师,按计划学时的15%增加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对90人以上的大班课,按计划学时的10%增加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

二、承担研究生公共课、基础课教学的教师。

1.教学内容包括备课、上课、辅导、答疑、考试或考查。

2.学时计算:按课内计划学时计算,一课内计划学时计算为一个学时。

面对5人以上的课,按课内计划学时计算;面对3~4人的课,按课内计划学时的40%计算;面对1~2人的课,按课内计划学时的30%计算。

三、承担公共外语课教学的教师。

1.教学内容包括:备课、上课、一个小班(30人)的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测验、考试;每周答疑一次,每次一个单元;每周批改作业一次。

2.学时计算:按课内计划学时,每一课内计划学时按0.7个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即实计工作量为计划学时×0.7)。

每个授课班的学生人数为30人。

四、承担体育课教学的教师。

1.教学内容包括备课、课前准备、上课、课外辅导、测验、考试、考查。

2.学时计算:按课内计划学时,每一课内计划学时按0.6个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即实计工作量为计划学时×0.6)。

五、承担实验课教学的教师。

1.教学内容包括备课、上课、指导实验(每次15人),批改实验报告。

2.学时计算:按每一课内计划学时的0.5个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即实计工作量的计划学时×0.5)。

六、承担指导课程设计的教师。

1.工作内容包括准备、辅导、指导、装置实物、阅卷;每位教师每次指导20人。

工作量系统填报使用说明

工作量系统填报使用说明

工作量系统填报使用说明一、系统登陆登陆网址:http://211.68.189.65或登陆校园网主页“网络服务”进入后点击“工作量申报系统”进入工作量申报页面(在校园网范围内访问速度较快)。

登录账号为教师号,初始用户密码为123,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如您使用过程中忘记密码,可联系学院教学秘书恢复初始密码。

二、工作量填写任课教师登录后,点击填报按钮,在输入框输入教师或课程关键字,在检索出的课程上单击,即可选中该课程。

点击确定,系统根据教学方式不同进入不同的填写页面。

下面以讲授工作量填写为例。

页面上部是课程基本信息,中部是其他老师填报的该课程的工作量参考数据,下部是老师要核实的讲课学时。

如果数据正确无误,点击“保存”即可。

如果您上了课程的一部分,如20学时,在讲课学时框内将“42”改为“20”后系统将自动计算出工作量值,点击“保存”即可。

如还需要填报其它课程,请点击“返回”按钮,继续按上述步骤填报。

三、工作量查询工作量填写过程中及由学院审核上报后教师可在“申报查询”中点击姓名链接查询本单位教师填报情况,也可在“课程信息”中点击“课程名称”查询全校课程的填报情况。

四、工作量审核学院秘书登录后,点击审核,即可查看本学院工作量填写情况。

填写好的工作量必需上报到教务处以后才有效。

在给定的填报时限到来前,应通过“生成报告”随时关注填报情况,报告中会显示自动审核的结果,如果有遗漏或错误,则显示与该课程相关的填报数据,方便通知相关老师及时填写或更正。

填报完毕,没有错误可以点击“全部上报”,上报数据。

上报后的数据会锁定不允许修改。

学院秘书上报数据后,学校管理员点击“审核”,即可查看各学院工作量填写或上报情况。

点击学院名称可以查看该学院各任课教师的填写明细,如果发现错误可以将该学院工作量退回,等待数据修改后再上报。

如果没有发现错误可以将该学院工作量置为审核通过。

五、工作量公示学校审核后进入公示阶段。

公示期为3天,公示查询方法同“工作量查询”,公示内容主要为教学方式、课程类别等课程基本信息,教师填报的授课学时、实习周数、实习人数等填报信息。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为搞好我校教师工作量的考核工作,起草修订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和非课程教学工作量。

教师教学工作量按标准学时进行统计。

第一部分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一、课程教学工作量的界定1、本办法中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指教师直接面对学生进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辅导的工作量,包括:讲课、实验、习题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试、教学实习、指导课程论文(设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

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是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是发放教师授课津贴的依据。

2、教师进修学习或到校外基地蹲点期间,若不直接授课,则不计教学工作量,其津贴发放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其实绩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3、实验室管理人员若不直接从事有关实践教学工作,则不计算教学工作量。

二、各类教学环节包含的工作内容1、理论教学:包括编制授课计划、习题和参考资料、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测验等。

2、实验实训课:包括备课、上课、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预做、指导实验实训、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课外辅导和技训考核。

3、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包括编写实习计划、实习准备、实习指导、实习总结。

4、毕业实习:包括编写毕业实习计划、编制毕业实习课题、毕业实习联系及安排、毕业实习巡视指导。

5、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毕业论文交流答辩。

6、考试:包括命题、监考、阅卷等。

三、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依据和原则1、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审核、分管院长批准的每学期教学任务为根本依据,以实际工作量为核算依据。

教学任务包括期初下达的及期末下达的(如监考、毕业生补考辅导等)。

2、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为:依据正确、实事求是、规范准确。

四、课程教学工作量的具体计算(一)授课工作量:标准学时=实际教学时数×折算系数K说明:1、学生数40为一标准班(≤40人按一个班计)。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暂行办法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暂行办法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暂行办法教学工作量是教师为教学工作付出劳动的量化反映。

为合理计算教学工作量,提高教师教学积极性,搞好内部分配体制改革,促进我校的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统计原则1.教学工作量统计是学校对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其基本依据为教务处核准的每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最终以教师每学期按规定实际承担的教学任务量为准。

2.本教学工作量统计办法以每节课为标准进行计算,结算单位为标准学时。

3、二级教学单位负责所属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核算,教务处负责审核。

4.根据教学过程中各教学环节的性质,教学工作量分为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及考核补贴工作量三大类。

一门课中如包含理论和实践教学者按规定只能视为一门课计。

5.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核等教学环节,以计划课堂教学时数为计算依据,合班系数按学校《岗位津贴分配暂行方案》规定执行。

6.实践教学(含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等)工作量包括先期准备、实验及实践环节的指导、实验实习报告批改、总结、答辩考核等教学环节,以计划实践教学时数为计算依据;实验、实训课按我校实验、实训条件确定批次并计算工作量(以实验记录等为依据)。

7.考核补贴工作量按考核形式(考试或考查)分别计算补贴学时。

8.教学任务确定后(指已排进《教师任课表》、《课程表》及相关教学计划),原则上不予变更统计标准。

9、公选课、教师口语技能课由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量统计。

二、统计方法见附件1: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附件2:主要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学单位归属附件3: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4: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样表)三、统计流程1.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二级教学单位报送本学期教学工作量表至教务处。

2.开学后第三周,教务处按规定审核上述教学工作量后送人事处。

3.学期结束前三周,二级教学单位将本学期教学工作量变动情况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按规定审核,于学期结束前两周交送人事处。

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方法说明书(试行)

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方法说明书(试行)

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方法说明书〔试行〕【意义作用】公平、公正、公开、客观高效地统计出教师实际工作量,为教师津贴发放、职称晋升提供准确依据,促进教学管理、教学运行科学标准。

【统计依据】依据《安康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院发〔2008〕43号文件,统计核算学期初下达执行的教学任务工作量,院系和教务处两级审核教师网页申报的系统不能自动统计的教学工作量。

【统计方法】教务管理系统统计与教师个人网上申报相结合、院系和教务处两级审核与教师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统计教学工作量。

其目的是能由教务管理系统客观统计的工作量由系统直接统计,得出结果,减少人为的主观操作因素;对不能或不便由系统准确统计的其他教学工作量采取教师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统计。

【统计流程】①先由教务处设置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参数,利用系统对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初步统计;②教师本人严格按照《安康学院工作量计算方法》文件规定,核算本人实际工作量,并与网上系统统计得出的工作量比对,正确无误,提交确认;③假设有错误由本人在网页上填报修正意见,院系审核,教务处复核;④对于系统未能统计的其他教学工作量和考试工作量由教师本人在网上填报,教务管理系统汇总;⑤各院系教研室主任在网上初审,院系主管领导复审并在网上和线下公示,学院工作量审核小组在网上审定并统计汇总。

【工作量网上核对申报操作步骤】1.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WEB服务管理子系统〔://61.134.47.194/〕,每个任课教师首先在网页【个人信息修改】栏更新个人职称信息,新进研究生职称暂定为讲师,博士职称为副教授。

2.为保证统计工作量的数据安全,要求每位教师必须在【个人信息】栏中修改登录名和密码。

未修改而造成数据被他人修改的,责任自负。

3.在【个人信息栏】--教师工作量查询页面〔图一〕,认图一真核对学年学期个人教学工作量。

单击“选择”可在总记录的下方显示工作量的详细清单,合班课程按照合班的个数显示多条记录,公共选修课按照选课学生分布的院系个数,显示多条记录,实际合计仅取一项求和。

铜陵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

铜陵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

铜陵学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为科学考核和评价教师的实践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实践性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工作量的构成与计算范围实践教学工作量的构成: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实习(训)、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

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我院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实践性教学各环节。

二、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依据以我院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内容和课时量为基础,以各系对实践教学实际安排和执行情况汇总表为依据,经教研室、系部和教务处三级审核后,按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实践教学工作量。

增加开课学时或增设实践教学课程必须提前两周向教务处申请并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计算工作量。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实践教学工作总量=各实践教学环节工作量之和1、实验教学工作内容:实验准备、实验指导、管理、实验报告批改、核定成绩等。

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学时数×实验类型系数k1×重复系数K2×学生人数实验类型系数k1:按实验难易程度不同,将实验类型系数k1分为两类:①各专业上机实验: k1=0.033②工科类课程实验: k1=0.040实验重复系数K2:考虑到设备套数的差异,当设备台套数不能满足一个班同时做实验时,可进行重复实验。

实验重复系数K2分别为:重复次数0次: K2=1.0重复次数1次: K2=1.5重复次数2次: K2=2.0重复次数2次以上:K2=2.5在编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承担实验或实验指导任务,其工作量由承担实验或指导实验的工作量和实验室管理工作量两部分构成。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保证实验室干净整洁,保持实验室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前提下,按30学时/学年/实验室的标准计算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工作量。

对场地面积大、实验(训)设备多的实习(训)车间,按50学时/学年/车间的标准计算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工作量。

教务管理系统在统计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中的应用

教务管理系统在统计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中的应用

教务管理系统在统计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中的应用作者:张晓利李玉鼎来源:《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年第07期摘要:本文详细阐述了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计算工作量的思路,准备工作,实施步骤,同时对教务管理系统计算工作量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对出现的问题提供了对策。

关键词:教务管理系统;教学工作量中图分类号:TU244.5 文献标识码:A高校教师的工作量是衡量教师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它不仅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如绩效工资与职称评定,而且关系到高校的教务安排和各级领导的工作决策等。

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是教学管理部门一项繁杂而又重要的工作,统计一般涵盖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等诸多方面的大量数据,如果沿用传统的手工统计、核算和反馈,费时费力且效率低下,借助教务管理系统能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统计和分析,使教学管理人员从繁杂的工作中解脱出来。

本文以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计算为例,结合教务管理系统阐述了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具体步骤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 计算工作量的思路根据济源职业学院绩效工资分配的暂行办法,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在标准学时核算方法中共计五类:理论和课内实践教学类工作量;集中性实践环节教学类工作量;顶岗实习和工学结合教学类工作量;考试环节类工作量;调课类工作量。

对2、3、4、5类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只是针对个别教师,按照学院的文件折合为标准学时即可,但对1类教学工作量涉及的教师范围广,面积大,用教务管理系统能节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本文重点介绍如何用教务管理系统计算1类教学工作量。

2 计算工作量的准备工作在计算工作量前,要保证课表的准确无误,尤其要审核好教学任务,保证课表中的任课教师和实际授课教师的一致性,以免出现后续的麻烦,同时要把教学进程表和停课调课等通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体现,具体的处理办法介绍如下:2.1 对教学进程表进行处理教学进程表就是对学院有集中性实践环节,包括军训、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的班级所做的汇总表,当班级进行集中性实践时,理论性的课程要停上。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量计算方法与说明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量计算方法与说明
学生班主任根据学生处对班主任工作的年终考核结果,可减免非教学工作量:优秀,40标准学时;良好,30标准学时;一般,20标准学时;差,不给予减免。
兼任教学工作的校党政领导、行政处领导:(1)校领导可按全年相应教师职务要求的教师工作量的60%予以减免;(2)行政处领导可按全年相应教师职务要求的教师工作量的50%予以减免
若多名教师合作指导时,按每位教师承担任务的多少分配工作量
8
教材编写
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每编写1千字计1标准学时;
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计划的自编教材:每编写1.5千字计1标准学时;
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计划的实验指导书:每编写2千字计1标准学时
9
科研工作量
科研项目工作量:
教分=本人当年使用的项目科研经费
发表科技论文工作量:
教分 = 千人/年
参加各类学术会议:1标准学时/天
实验室建设:完成所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运转的人员计40标准学时/人/年
11
工作量减免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院(系、部)工会主席根据当年完成工作情况,可减免非教学工作量20-40标准学时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量计算方法与说明
序号
名称
标准/系数
备注
1
理论学时
标准学时=实际教学时数×K1×K2
K1为学时系数,K2为人数系数。计算方法如下:
学时系数K1
1.5
具有蒙汉双语授课资格且采用蒙语或者蒙汉双语为民族教育专业班级授课
1.2
为民族教育专业班级授课
1.5
校级示范课程
人数系数K2
1.0--1.8
人数系数小于90人为1,大于90人,每增加15人系数加0.1,最多为1.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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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方法说明书(试行)
【意义作用】公平、公正、公开、客观高效地统计出教师实际工作量,为教师津贴发放、职称晋升提供准确依据,促进教学管理、教学运行科学规范。

【统计依据】依据《安康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院发〔2008〕43号文件,统计核算学期初下达执行的教学任务工作量,院系和教务处两级审核教师网页申报的系统不能自动统计的教学工作量。

【统计方法】教务管理系统统计与教师个人网上申报相结合、院系和教务处两级审核与教师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统计教学工作量。

其目的是能由教务管理系统客观统计的工作量由系统直接统计,得出结果,减少人为的主观操作因素;对不能或不便由系统准确统计的其他教学工作量采取教师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统计。

【统计流程】①先由教务处设置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参数,利用系统对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初步统计;②教师本人严格按照《安康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文件规定,核算本人实际工作量,并与网上系统统计得出的工作量比对,正确无误,提交确认;③若有错误由本人在网页上填报修正意见,院系审核,教务处复核;④对于系统未能统计的其他教学工作量和考试工作量由教师本人在网上填报,教务管理系统汇总;⑤各院系教研室主任在网上初审,院系主管领导复审并在网上和线下公示,学院工作
量审核小组在网上审定并统计汇总。

【工作量网上核对申报操作步骤】
1.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WEB服务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61.134.47.194/),每个任课教师首先在网页【个人信息修改】栏更新个人职称信息,新进研究生职称暂定为讲师,博士职称为副教授。

2.为保证统计工作量的数据安全,要求每位教师必须在【个人信息】栏中修改登录名和密码。

未修改而造成数据被他人修改的,责任自负。

3.在【个人信息栏】--教师工作量查询页面(图一),认
图一
真核对学年学期个人教学工作量。

单击“选择”可在总记录的下方显示工作量的详细清单,合班课程按照合班的个数显示多条记录,公共选修课按照选课学生分布的院系个数,显示多条记录,实际合计仅取一项求和。

系统统计正确,必须单击确认;系统统计遗漏或少算的,也需先单击“确认”提交系统已经统计的工作量,遗漏部分请仔细核算后再在“教师工作量申报”页面按要求仔细填报。

特别强调:由于系统工作量统计报表的功能还未完备,
因此本次统计查询,即使正确,暂时不要确认,待系统报表功能完善后教务处再通知教师确认,否在会出现错误。

4.系统统计遗漏的或计算错误的教学工作量的填报:A.请在每学期期末规定的时间内,在“教师工作量申报”页面上(图二),选择学年学期,仔细准确地填报每一项工作任务
图二
的各项信息。

项目名称栏目准确填写承担教学任务的“班级名称+课程(工作任务)名称”,如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量可根据教学任务下达情况,该项目名称可填写为:“汉本06级1班毕业论文写作”工作量(课时)填写根据指导人数填写折算后的工作任务的总工作量,上课人数是指该工作任务涉及的学生数,上课天数是指工作任务的时间如“5天”或计划课时数如“20课时”请填写数字和单位。

在项目说明栏目中必须简明地填写增加工作量的理由或说明文字,能够用公式表示的尽可能写出计算公式,以便于院系和教务处审核。

不写申报理由或说明文字的不予以审核。

B.填报后,请仔细检查填报项目,确认正确无误后请单击
“提交”按钮,页面下方详细显示提交的记录,单项工作任务填报完成。

然后再逐项填报其他遗漏的工作任务(每次只能填写一项任务,请勿将多项任务混合填写)。

C.教师网页填报的工作量,需经过院系初审,教务处复核后,才能生效计入。

教师网页填报页面所申报的工作量审核状态显示“教务处已经审核”,教师个人工作量申报完成。

5.考试工作量的填报。

教师根据本学期完成考试工作情况,
图三
在“教师考试工作量申报”网页(图三)上选择学年学期,选择考试类别详细填写每次考试的命题份数、阅卷份数、监考次数,确认无误提交,系统将按照命题1份计2,阅卷计0.1,监考1场计1的标准核算,院系审核,教务处复核生效。

6.网上填报的工作量,在未审核前都可以进行修改和删除。

本学期部分教师已在网页上申报了工作量,请按照本说明书,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项目是否正确,不正确的请予以修改,错误的请自行删除;院系审核后将不能修改和删除。

【工作量审核】
1.院系通过在后台的【师资管理】--【网上填报工作量审核】界面,选择学年学期先查询,然后在申报的记录上单击右
图四
键初步审核教师网上申报的工作量。

2.教务处在院系审核后,再次审核教师网页填报的工作量,复核通过,教师所填报的工作量生效计入。

3.网上填报的工作量教务处复核后,院系在【师资管理】--【统计工作量】界面上(图五),审核教师工作量总数,错误的可单击右键予以修改,多出的工作量记录请单击右键予以删除,遗漏的可单击右键予以增加。

双击某一记录,可在总记录下方页面详细显示教师工作量统计表。

图五
【统计表报送】请各院系于教务处规定时间后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输出本学期教师个人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院系教师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和考试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按照填表要求,签字(签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

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重要问题说明]
1.首次试行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请各学院系要加强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院发[2008]43号文件规定,对照学期初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和课程表,以及调(停)课等情况,审核每个教师的本学期的教学工作量。

2.系统核算工作量方法的说明:按照学院[2008]43号文件规定办法,设置课程系数、重复班系数、班级人数系数,系统根据课程表、调(停)课数据统计教学计划、教学任务工作量,然后再提取教学评价的质量系数,系统自动折算出教师学年学期的工作量(实际工作量)。

3.教师授课中途因各种原因未能完成课程的全部教学任务被调整更换的,本学期该门课程教学工作量的统计由院系核算,报教务处核计。

从下学期起,调停课以及课程教学中途需要更换教师的必须在“调(停)课申请”模块进行操作,这样系统会准确统计授课中途课表临时调整而导致教学工作量的变化情况。

“教学场地调度”模块仅仅用于考试、毕业论文答辩等临时安排的
教学活动需要借用场地的情况,今后正常的调(停)课一律禁止在此操作。

4.系统内运行的实践①(实验)教学任务和系统外运行的其他教学工作所产生的工作量,由于各种数据差别较大导致计算的复杂性,不便于使用系统准确统计,这部分工作量由教师在网页上填报,院系在后台初审,教务处复核,审核通过计入教师个人工作量。

5.系统统计的工作量打印输出后,教师发现其工作量依然有误的,请向院系递交书面申请,院系审核后报教务处再在系统中予以更正。

6.每学期工作量的统计填报工作,安排在学期末的一段时间进行,本学期统计时间从7月7日起至7月18日止。

逾期未填报或确认的,系统自行关闭。

请各院系督查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量的填报工作。

7.统计中所涉及的重复班系数按0.9计入,首班是由系统自动判断选择人数系数最大的班级,班级人数系数按1核计工作量但显示的依然是0.9,不影响其计算结果;教学质量评价系数默认值为1。

本学期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系数待评价结果确定后由教务处手工添加应增加或减少的工作量。

8.课表中单双周上课系统统计的工作量会有差别,这是系统准确统计的结果,有这种情况的老师请仔细核查。

①指的是实验、实习、见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论文指导、训练指导、采风、写生、组织比赛、演出等
9.专职教师教研6个工作量,每学期6个(行政人员兼课的,不计教研工作量)不需要教师网上填报,待系统统计后教务处批量予以添加。

10.系统统计,网上填报的工作量经过两级审核生效后,所有教师的工作量在网页查询页面公示,教师可在“教师工作
图六
量查询”页面(图六)输入工号或姓名查询每个教师的工作量。

如发现某位教师的工作量不实,请向院系、教务处、学院监察处反映,查实后予以更正。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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