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结果报告及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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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检测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检测结果报告管理程序1目的确保本机构检验检测工作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出具每一份报告,保证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准确,表述清晰明确,满足客户要求。

2范围适用于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复核、签发、修改等活动。

3职责3.1检验检测人员负责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复核。

3.2技术负责人或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负责检验检测报告的签发。

3.3质量负责人负责检验检测报告的质量。

3.4管理室负责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存档。

4要求4.1本机构的检验检测报告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及《结果报告管理程序》的规定及时出具,报告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检验检测报告由检测人员编制,由管理室负责发送与管理。

4.2检验检测报告至少要包括以下信息:a.标题,例如“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b.试验室的名称与地址,进行检验的的地点(如果与试验室地址不同);c.检验检测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编号),在证书或报告上编制编号,正文每页编制“第×页共×页”,并打印“以下空白”作为证书或报告的结束语,以确保能够识别证书的唯一性和完整性;d.客户的名称和地址(如果适用),标明受检单位或客户名称和地址;e.所用标准或方法的识别,给出检验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名称或代号或者对所采用的任何非标准方法的明确说明;f.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填写样品名称、型号规格、样品编号和状态等;g.样品的接收和进行检验检验检测的日期(如果适用);h.如与结果有效性和应用相关时,本机构所用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如监督抽查中抽样的相关信息);i.检验检测结果:按检验检测方法的要求给出检验检测结果,并使用法定计量单位;j.检验检测人、编制人、审核人和报告批准人的签字或等同的标识,以及签发日期;k.必要时,报告中注明检验检测结果仅对所检验检测样品有效的声明;l.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复制检验检测证书或报告(完整复制除外)的声明。

4.3检验检测报告的附加信息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做出解释时,除按照4.2所列的信息之外,检验检测报告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a.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殊检验检测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b.根据检验检测方法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在报告中给出符合/不符合结论或检验检测结果;c.当不确定度与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或客户要求、或当不确定度影响到对规范限度的符合性时,检验检测报告中还需包括有关不确定度的信息;d.特定方法、客户或客户群体要求的附加信息。

检测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检测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检测结果报告管理程序1目的为规范本中心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复核、签发等活动。

3定义(无)4职责4.1检验检测人员负责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复核。

4.2技术负责人或授权人负责检验检测报告的签发。

4.3管理室或项目室负责检验检测报告的发放与存档。

5工作流程图6程序要点6.1检验检测报告的选用6.1.1检测室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一般采用业主指定的统一表式,若无指定表式,则采用行业表式。

6.1.2项目室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采用客户或监督方指定的表式,若客户没有特殊的要求,可采用相应行业或地方规定的表式。

6.2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6.2.1检检验测报告的编制依据为经复核确认后的原始记录。

6.2.2检验检测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字修约满足相应检测规程要求,填写采用碳素笔(或打印),做到文字、数字清晰、项目齐全、编号唯一、结论公正。

6.2.3特殊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a.封面:报告名称、编号、委托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印发日期;b.说明页:检验检测依据、检验检测日期、检验检测概况、主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型号及检定情况,检验检测、复核、批准人签字;c.报告正文:报告正文一律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后复印,打印报告要打页数及总页数;d.底页:对委托样品检验,声明“仅对被检样品有效”;e.混凝土配合比选定报告的说明页还应包括设计目的和用途、设计依据、所用原材料情况;f.混凝土配合比选定报告正文除有计算过程及试验过程记录等,还要包括所用原材料检验记录报告。

6.3检验检测报告的复核、签发6.3.1为了保证检验检测报告的外观和内在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即:检测人员自己复核,复核人员及报告签发人复核。

6.3.2检验检测人员编制报告,经审核无误,签字后交于复核人员复核。

6.3.3复核人员在复核报告时,发现报告填写错误或涂改时,将报告交回检验检测人员重填,不得自行更改。

检验报告单回报时间控制及管理制度

检验报告单回报时间控制及管理制度

检验报告单回报时间控制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检验结果及时准确的发出。

二、范围:
检验科各专业组。

三、职责:
检验科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报告单回报时间控制及管理制度,保证结果及时准确的发出。

四、工作程序:
1、检验报告单由实验操作人员完成后核对发出,住院报告单由报告单管理员送交临床各科室,门诊报告单由报告单管理员凭门诊病历本发放。

2、检验报告发放时间,住院病人的检验报告按医务科规定的时间发放,门诊病人按本院检验科公示的时间(见附件1、附件2)发放,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发放时,必须向申请医生或病人说明。

3、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来取报告单者,可以通过电话查询。

4、需要电话查询结果的,在取样时将电话和查询时间和取单凭证留给患者。

5、接到查询电话时,核对姓名、性别、年龄和取单凭证上的号码,准确无误时方可发出口头结果,同时提醒患者方便时到取单处取化验单,实验结果以发出的报告单为准。

6、建立保密措施,所有报告单原始资料均应保存2年以上。

7、特殊情况时可为患者邮寄报告单,但要求病人写好邮寄信封及邮票。

附件1:门诊抽血各类检验取报告时间
①血常规:≤30分钟;
②血沉:≤2小时;
③急诊生化≤2小时,普通生化项目2~6小时;
④凝血项目(PT、APTT、FIB、TT)≤2小时;
⑤免疫、PCR、化学发光等项目按抽血时通知的时间;
⑥一般细菌培养结果四个工作日(血培养除外)。

取报告地点:抽血检验报告单到门诊一楼大厅导诊台或一楼大厅刷卡自助打印。

附件2:临床检验室门诊检验报告时间一览表。

医院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工作程序(标注版)

医院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工作程序(标注版)

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工作程序1、检验报告的格式检验报告的格式应应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后由检验科设计,由检验科管理层与医务部讨论后决定。

报告单上必须包括足够的信息量,报告应清晰易懂,填写无误。

检验报告应包括以下信息:A、实验室名称、地址和检验地点;B、患者的唯一标识(门诊号或住院号)C、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科别;D、检验申请者姓名;E、样本的类别,当原始样本的质和量对检验结果有影响时,应注明样本的状态,如溶血、脂血等。

F、原始样本采集的日期与时间,必要时还应注明实验室接收样本的时间;G、检验项目的名称、结果、单位及参考范围;H、报告发布日期和时间;I、当临床或病人有要求时应注明结果的测定方法,若要求检验科为其检验报告提供解释和说明时,检验技术人员应提供其服务。

J、检验者、审核者标识,检验日期。

2、检验报告的传达方式和时间检验报告的传达方式由医务科和检验科共同讨论决定,并在《中心医院检验项目及报告时间一览表》制度的检验周期内送达适当的人员。

门诊患者的检验报告在门诊化验室领取,体检中心的检验报告由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统一领取,住院患者的检验报告由专人送达各科室,临床医护人员签收。

3、检验周期①技术管理层在咨询申请者后,于医务部共同协商每个项目的检验周期。

②在严格遵照相关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地缩短检验周期,满足临床需要。

③当不能按检验周期制度的时间报告检验结果,延迟报告又可能影响患者诊治时,按以下程序通知申请者:A、以电话或书面的方式通知申请者,说明延迟报告的原因或可能发出报告的时间;B、若在短时间内延迟报告的原因不能排除,应送至委托实验室检验,检验完成后及时通知申请者;C、若某一项目经常发生延迟报告,应与申请者协商,对检验周期进行重新评审,必要时对所识别出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

4、结果评审①结合临床资料分析检验结果对实验中出现的异常结果,与患者的年龄、性别、临床诊断等有有关临床检验信息进行系统性评价,看是否从临床角度加以解释,若出现危急值结果应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

医学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制度

医学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制度

医学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制度1. 前言医学检验结果报告是医院诊断、治疗和研究工作中的紧要依据,对于确保医疗质量和有效治疗具有紧要意义。

为了规范医学检验结果报告的管理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安全,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内外检验科室(以下简称“检验科室”)负责医学检验结果报告的管理。

3. 报告编制要求3.1 检验科室人员在进行检验结果报告编制时,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的规定,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3.2 报告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检验项目名称、结果数值、参考范围、结果解读和诊断建议等内容,并应由检验医师或主管医师进行签名确认。

3.3 检验人员在编制报告时,应提高工作的细致性和规范性,确保每项检验结果都正确无误。

4. 报告审核和审查4.1 检验科室应配备专业的质控人员,负责对编制好的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2 审核人员对报告审核时,应认真核对试验数据和结果解读,确保与患者信息相符,并及时矫正错误。

4.3 审核人员应及时记录审核过程和结果,确保可追溯性。

若发现报告存在错误或疑点,应及时与编制人员沟通并进行修改。

4.4 审核人员对报告的审核结果,应进行书面记录,并进行签名确认。

5. 报告发布和传递5.1 报告发布前,检验科室应对已审核完成的报告进行归档,并建立有效的存档系统。

5.2 报告应及时准确地传递给临床医师或相关医疗部门,以便进行患者的诊断和治疗。

5.3 报告传递过程中,应确保信息安全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或窜改。

5.4 报告传递后,检验科室应对报告进行记录,确保可追溯性,并及时跟进报告的使用情况。

6. 报告查阅和归档6.1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报告查阅和归档系统,确保患者的历史报告能够方便快捷地被查询和使用。

6.2 医院相关医疗部门和临床医师可以依据患者需求和诊疗情况,查阅患者的检验结果报告。

6.3 医院应对报告的查阅进行记录,并确保保密性和安全性。

医院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工作程序

医院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工作程序

医院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工作程序一、概述二、工作程序1.接收样本及信息登记2.样本交接和处理接收到的样本需要进行交接和处理。

一般情况下,样本将被送往医院实验室进行检验,这时需要将样本交给对应的实验室人员,并填写相关交接记录。

实验室人员需要对样本进行入库,确保样本不被交叉污染,并安排合适的时间进行检验。

3.检验过程管理在进行实验室检验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实验室人员需要保证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操作失误和检验结果的误解。

在有需要的情况下,需进行重复检测或者进行质控检验,以确保结果的可靠性。

4.结果解读和报告当检验结果得出后,实验室人员需要仔细解读和判断结果的准确性,并按照医嘱或者医生的要求填写检验结果报告。

在填写检验结果报告时,需要注意使用专业术语和规范语言,确保报告能够被其他医务人员准确理解。

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还需填写结果的参考范围和诊断建议。

5.报告审核和签发填写完检验结果报告后,需要由检验科的主管或者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核对。

审核人员需要对报告中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报告的规范性。

审核通过后,报告由主管或者质控人员签发,标识报告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签发后的报告将会转交给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6.结果归档和管理医院需要对检验结果报告进行归档和管理。

报告需要按照患者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编号存档。

同时,需建立电子档案,将报告结果与患者的电子健康档案关联起来,以便随时进行查询和管理。

归档后的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保留,确保结果的可追溯性。

7.结果回访和复核医院还应建立结果回访和复核机制。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检验结果异常或者与临床情况不符,需要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和协商,及时调整和更正报告结果。

同时,还需要针对检验结果进行回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发展和疗效反馈,以负责任地对患者进行回访和管理。

三、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医院在进行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工作时,需要建立质量控制措施并进行持续改进。

首先,医院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流程要求。

实验室检验结果及报告管理制度

实验室检验结果及报告管理制度

试验室检验结果及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提高试验室检验结果及报告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医院病患的权益和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试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医院内全部试验室的检验结果及报告的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试验室的检验结果及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试验室:指医院内负责医学试验室检查及诊断的部门。

2.检验结果:指试验室依据病患供应的样本进行分析、检验后所得出的数据和结果。

3.报告:指试验室对检验结果进行解读和汇总,输出给医生或病患使用的文件或信息。

4.报告授权人:指医院内负责对试验室报告进行授权和审核的专业人员。

5.报告查询人:指医院内需要查询某个病患检验结果及报告的专业人员或病患本人。

第二章检验结果管理第四条样本手记1.试验室工作人员必需依照规范的采样操作程序对各类样本进行手记,确保样原来源真实可靠。

2.在样本手记过程中,试验室工作人员必需填写准确的样本信息,包含采样时间、采样部位等,并将样本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

3.试验室工作人员在收到样本后,必需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样本保管和标识,防止样本混淆或损坏。

第五条检验过程1.试验室工作人员必需依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检验,并记录下每个样本的检验结果。

2.检验结果应依照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和汇总。

3.试验室工作人员在完成检验后,必需对检验结果进行初步校对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六条结果授权和审核1.检验结果必需由试验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2.审核人员必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检查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审核人员对检验结果的审核看法必需在原始记录或电子系统中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检验结果报告1.试验室负责人和发放报告的人员必需将审核通过的检验结果编制成报告。

2.检验结果报告应包含患者个人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单位参考范围、医生看法等内容。

检查与检验结果及报告管理制度

检查与检验结果及报告管理制度

检查与检验结果及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内检查与检验结果及报告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提高数据管理效率。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检查与检验科室及相关人员,包含医生、技师、护士等。

第二章检查与检验结果管理第三条检查与检验科室应布置专人负责检查与检验结果的记录、储存和分发。

同时,应建立健全电子化的结果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与准确性。

第四条全部的检查与检验结果必需在结果报告上准确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医生和患者。

结果报告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结果数值、参考范围、结果解读等内容。

第五条检查与检验结果应依照医疗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密,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向他人透露患者的检查与检验结果。

第六条检查与检验结果记录应依照科室的规定方式进行,包含但不限于纸质记录、电子化记录等,确保记录的完整、准确性。

检查与检验结果应存档保管,存档期限为患者就诊之日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储存和销毁。

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销毁任何患者的检查与检验结果。

第三章报告管理第八条为了保证报告的准确和及时性,医院应设立报告审核与签发制度。

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和签发后,才略向患者或医生供应报告。

第九条报告的签发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受到医院内部培训和考核的监督。

签发人员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报告的真实可靠。

第十条每份报告应标明签发人员的姓名、职称,以及签发的日期和时间,确保报告的溯源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一旦发现报告存在错误或不准确的情况,医院应及时通知有关科室进行矫正,并对原报告进行撤销和重新签发。

第四章结果查询与供应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方便快捷的检查与检验结果查询系统,患者和医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相应的结果。

第十三条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有权查询本身的检查与检验结果,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

医生有权查询其所负责患者的检查与检验结果,但应在保护患者隐私的前提下进行。

第十五条对于需要供应给其他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的检查与检验结果,医院应确保数据的安全传输和权限掌控,以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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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果报告及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检验报告的格式、送达方式与时间,并对检验报告的编辑、审核、签发、登记与保存、更改、补发、结果解释、危急值报告及处理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保证向临床及患者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检验结果。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结果报告的全过程。

3 职责
3.1检验科主任负责制定检验报告的格式、传达方式及时间。

3.2检验人员负责标本的检测,结果录入。

3.3审核人员负责对检验报告进行审核、签发。

3.4具有检验执业资格人员可负责对结果的解释和说明。

4 工作程序
4.1检验报告格式
检验报告应书规范、填写无误。

应包含以下信息:
a)发布报告的实验室的名称;
b)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床号、住院号等;
c)检验申请者的姓名;
d)样品的类别,样品采集的日期和时间,必要时还应注明实验室接收样品的时间,当原始样品质和量对检验结果有影响时,应注明样品的状态,如溶血、脂血等,并在报告中注明;
e)检验项目名称、结果、单位及参考范围;
f)报告发布的日期和时间;
g)检验者、审核者标识,检验日期、报告日期。

4.2检验报告的送达方式与时间
门诊常规检验报告即等即取,报告时间在半小时出具;门诊生化检验凡在规定时间内抽取标本的,报告由检验科工作人员于当日上午12点以前由工作人员进行发放。

住院检验在规定时间取得标本的,报告在当日下班前由工作人员送达临床科室,并进行签收。

急诊检验报告按相关规定处理。

4.3检验周期
4.3.1检验科应根据每个项目的检测程序,制定检验项目的检验周期。

在严格相关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应尽可能缩短检验周期,满足临床和患者的需要。

4.3.2当不能按检验周期规定的时间报告检验结果,延迟报告又可能影响患者诊治时,按以下程序通知申请者:
a)以电话或书面的方式通知申请者,说明延迟报告的原因及可能发出报告的时间; b)若某一项目经常发生延迟报告,应对检验周期进行重新调整。

4.3.3检验科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对临床医师及患者对检验周期的反馈意见进行收集和记录,必要时对所识别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

4.4结果评审
4.4.1检验结果分析
对实验中出现的异常结果,与患者年龄、性别、临床诊断等有关临床信息进行分析,看是否从临床角度加以解释,若出现危急值结果应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

4.4.2同一标本不同项目结果的相关性分析
许多检验项目或不同参数间如ALT和AST、TBIL和DBIL,血细胞分析各参数之间、尿液分析各参数之间等存在内在联系,分析他们之间的关系,判断结果是否可靠。

4.4.3同一患者同一时间不同检验目的结果的相关性分析
如肝硬化腹水患者同一时间血液和尿液胆红素升高、凝血时间延长、粪便可见胆红素结晶、血液AFP可能异常;如血气和电解质结果之间存在的关系。

4.4.4结合既往检验结果分析
将当前检验结果与以往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可以发现偶然误差,如抽错标本、抗凝不当、标本混合不充分等方面的差错很有价值。

4.5结果发布
4.5.1检验报告单上对检验操作及检验结果的描述应尽可能地使用专业术语。

4.5.2实验室检验报告由检验者录入和编辑,审核者审核后发布。

4.5.3有时从患者保护的角度出发,可能不宜将检验结果直接发给患者,可由患者家属以代领的方式领取检验报告(见4.8)。

4.5.4特殊检验结果,如HIV阳性,应由上级检验部门确证后报告,并为患者及家属保密。

4.5.5对申请单上有“急”的检验报告,标本应优先处理,及时将检验结果通知临床或领取报告,并做好记录。

4.5.6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检验工作,不能发出报告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处理。

4.5.7“危急值”报告和处理程序
4.5.7.1危急值是指检验结果的极度异常,如不及时处理随时会危及病人生命的检验值。

4.5.7.2检验中发现危急值,必要时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a)立即检查室内质控是否在控,操作是否正确,仪器是否正常,确认标本采集是否符合要求;
b)询问临床医生该结果是否与病情相符;
c)察看历史结果;
d)必要时重新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4.5.7.3确认危急值后,应立即通知临床,并记录在《危急值报告登记表》上,各专业
组对临床危急值病人标本的检验,应本着急中之急,重中之重,尽快发放报告。

4.5.8报告的迟发
当检验工作遇到意外情况不能及时发出报告时,必要时应与实验室服务对象联系。

(见4.3)
4.5.9检验报告的补发
当实验室服务对象遗失检验报告时,应根据患者的信息来查询检验报告,补发时应注明“补发”及补发者签名。

补发的报告不得对原始结果做任何修改。

4.6报告的保存
4.6.1所有报告均以电子形工或结果登记的形式存档。

4.6.2所有报告至少保存2年。

其他特殊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4.7报告的更改
4.7.1未发出的检验报告需要进行补充或更改时,须由原检验者进行,并经原签发报告者核查和批准。

4.7.2已发出报告需要更改或补充时,应将原报告收回、注销,重新发出一份新的检验报告。

4.8报告的查询
为了加强检验报告的管理地,确保结果的保密性,在取检验报告或查询检验报告时,需要提供取报告和查询依据。

如果代理他人取检验报告或查询报告时,需要代理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被代理人的取报告和查询依据。

5支持性文件
JYK-CXWJ-002《计算机数据管理控制程序》
JYK-CXWJ-014《标本管理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JYK-CXWJ-017-01《危急值报告登记表》
JYK-CXWJ-017-02《检验报告补发登记表》
《检验报告交接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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