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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岗位的考核标准及评估指标

税务管理岗位的考核标准及评估指标

税务管理岗位的考核标准及评估指标税务管理岗位是一个十分重要且关键的职位,在现代社会中起到了执法、征税和税收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税务管理岗位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及评估指标势在必行。

本文将为您介绍税务管理岗位的考核标准及评估指标,并探讨其重要性。

一、综合素质考核税务管理岗位是一个综合能力要求较高的职位,除了专业的税务知识外,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因此,综合素质考核是评估税务管理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

1. 专业知识水平:对税法法规、税收政策等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2. 沟通能力:与纳税人、同事和上级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包括口头和书面表达的能力。

3. 协调能力:处理纳税人不同利益诉求、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矛盾,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4. 领导能力:在团队中担任一定的领导角色,协调团队工作,推动工作任务完成。

二、办税服务考核税务管理岗位的核心职责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办税服务,因此办税服务考核成为评估其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

1. 业务能力:包括纳税咨询、税种申报和税款缴纳等方面的能力。

2. 服务态度:以客户为中心,积极主动主动地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服务。

3. 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及时解决纳税人遇到的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4. 投诉处理能力:能够妥善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和意见,并积极改进服务质量。

三、工作效率考核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是税务管理岗位的基本要求。

工作效率考核能够体现税务管理岗位工作能力的突出特点。

1. 工作量:完成的任务数量和质量,包括办税业务、税务档案管理等。

2. 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能力。

3. 问题处理速度:解决问题的效率以及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四、廉政建设考核税务管理岗位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较为密切,廉政建设考核能够评估税务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确保税务管理岗位的公正和廉洁。

1.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税务法规和组织纪律,不违规操作。

税务绩效考核指标及评价方法解析

税务绩效考核指标及评价方法解析

税务绩效考核指标及评价方法解析税务绩效考核对于确保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科学有效地评价税务绩效,需要建立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文将对税务绩效考核指标及评价方法进行解析,并提出可行的建议。

一、税务绩效考核指标的选择税务绩效考核指标的选择应综合考虑税务机关的职能定位、工作特点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一般而言,税务绩效考核指标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税收目标:包括税收总量、财政收入增长率、税收结构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直接反映了税务机关对于财政收入的贡献和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

2. 服务质量:包括纳税服务便利化、纳税人满意度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考核了税务机关在提供纳税服务方面的质量和效率。

3. 执法效果:包括稽查查处税款违法案件数量、涉税争议处理效果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了税务机关在执法监管方面的效果和公正性。

4.业务创新:包括税收政策研究、业务流程优化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考核了税务机关在推动税收制度改革和业务创新方面的贡献。

二、税务绩效考核评价方法1. 定量评价方法:通过制定权重和评分标准,将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并通过加权平均计算出总体评分。

这种方法具有客观、可比性强的特点,能较好地反映绩效水平。

2. 定性评价方法:通过专家评审、集体讨论等方式,对税务机关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定性描述。

这种方法注重对税务机关各项工作的全面评估,能充分考虑一些难以量化的因素。

3. 综合评价方法:综合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通过因子分析、权重调整等方法,制定综合评价体系,并给出整体得分。

此方法结合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的优点,能更全面准确地评价税务机关的绩效。

三、税务绩效考核的应用与建议1. 指标设定合理:对于不同层级的税务机关,应根据其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合理设定考核指标。

指标要具有可操作性、可衡量性,能够真实反映税务机关的绩效水平。

2. 权重分配合理:在进行多指标综合评价时,应根据指标的重要性和权重分配。

基层局绩效考评指标说明

基层局绩效考评指标说明

附件三基层局绩效考评指标说明一、绩效考评指标的确定我们根据各基层局工作职责不同,初步规定了区国家税务局(含直属局)、市(县)国家税务局(三市一县)、稽查局三类绩效考评指标。

其绩效考评指标由行为指标和业绩指标两部分组成。

(一)行为指标(定性评价)基层局的行为指标采取由市局(包括市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评价)、基层局和社会共同评价的方法来确定。

区国家税务局的行为指标由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领导班子、稽查局(对应)、社会对其进行评价。

稽查局的行为指标由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领导班子、区国家税务局(对应)、被查企业对其进行评价。

市(县)国家税务局的行为指标由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领导班子、社会对其进行评价。

市局领导对基层局评价:从坚持依法治税、征管质量和效率、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机关各处室对基层局评价:从执法规范、纳税服务、学习创新、沟通协调、内部管理以及交办工作完成情况等六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稽查局对区国家税务局评价:从执法规范性、管理有效性、工作协调性、办事效率等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区国家税务局对稽查局评价:从执法规范性、执法廉政性、工作协调性、工作效率等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社会评价:采取纳税人评价、特约监察员评议、来信来访等方法,从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税务行政执法等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二)业绩指标(定量考核)主要包括:政务类指标和业务类指标。

1、政务类指标基层局的政务类指标是指人事管理、绩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政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七方面指标。

2、业务类指标区国家税务局:主要是指税款征收管理、税源管理和基础管理工作等三方面指标14项内容。

税款征收管理方面包括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管理、欠税管理、出口退税管理、计会统管理和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等六项内容。

税源管理方面包括户籍管理、税源分析、纳税评估和发票管理等四项内容。

基础管理工作方面包括执法行为规范管理、工作流程规范管理、基础信息管理和日常检查等四项内容。

税务工作者绩效考核标准

税务工作者绩效考核标准

税务工作者绩效考核标准一、绪论税务工作者是在税收管理领域从事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的工作对于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评估税务工作者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工作目标类1. 完成纳税人服务目标税务工作者应当以满足纳税人的合法需求为目标,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咨询、办税服务,确保纳税人满意度的提升。

衡量指标可包括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服务质量评估等。

2. 完成税收征管目标税务工作者应当主动配合上级税务机关,履行好各项税收征管职责,推动税收法规的有效实施和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衡量指标可包括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纳税人合规度、税收征管效率等。

三、工作行为类1. 工作态度税务工作者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的态度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具备团队合作精神,为完成集体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衡量指标可包括工作纪律、工作积极性等。

2. 工作能力税务工作者应当具备扎实的税法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各项税务工作,并通过学习和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衡量指标可包括税法考试成绩、岗位业绩等。

3. 沟通与协作税务工作者应当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纳税人、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并在合作中取得积极成果。

衡量指标可包括沟通能力、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 风险防控税务工作者应当具备较强的风险防控意识和应变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税务工作中的风险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应对。

衡量指标可包括风险防控成果、事故处理效果等。

四、工作质量类1. 工作效率税务工作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高效地办理税务相关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衡量指标可包括工作完成时间、办税业务处理量等。

2. 工作准确性税务工作者应当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工作准确性和数据的正确性,杜绝各类错误和差错。

衡量指标可包括工作准确率、错误修正数量等。

3. 工作创新税务工作者应当具有一定的工作创新能力,能够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方法,推动税收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税务绩效考核指标及评价方法解析

税务绩效考核指标及评价方法解析

税务绩效考核指标及评价方法解析税务绩效考核对于税务系统的运行和管理至关重要。

它不仅能够评估税务部门的绩效,还能推动税务工作的提升和改进。

本文将围绕税务绩效考核指标及评价方法展开分析和解析。

一、税务绩效考核指标税务绩效考核指标是评价税务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准,它能够客观地反映税务工作的成效和质量。

下面列举了几个常见的税务绩效考核指标:1. 税收总量:税务部门的首要任务就是通过征收税款来为国家财政提供资金支持。

税收总量是衡量税务工作是否有效的直观指标。

2. 税收增长率:税收增长率常常被用于评估税务部门的发展态势。

高增长率说明税务部门能够有效地发现和征收新的税收资源。

3. 税收征管成本:税收征管成本是指税务部门为征收税款所耗费的各种资源和成本。

较低的税收征管成本表明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较高。

4. 稅務徵收效益:税务部门的徵收效益是指税务部门通过征收税款获得的财务效益。

高的税务徵收效益反映税务部门在资源利用和管理上的优秀表现。

5. 税源稳定性:税源稳定性是评估税务部门长期运作能力的重要指标。

税源的稳定性越高,税务部门的收入保障就越有利。

二、税务绩效考核评价方法1. 定量评价法:定量评价法是一种基于数据和指标的评价方法。

通过收集和分析税收数据,可以了解税务部门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情况。

2. 定性评价法:定性评价法是一种主观性较强的评价方法。

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了解税务部门的服务态度、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 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是将定量评价法和定性评价法相结合的一种综合评估方法。

通过综合考虑税收总量、税收增长率、税收征管成本等指标,以及对税务部门的实地考察和调查,得出对税务绩效的综合评价。

三、税务绩效考核的意义税务绩效考核对于税务部门和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税务绩效考核可以激励税务干部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税务绩效考核可以发现和解决税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行政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行政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标 签】行政执法责任【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文 号】内国税法字﹝2000﹞18号【发文日期】2000-09-20【实施时间】2000-09-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区局。

各盟市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区局拟在年底前对各盟市局的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 一、为了规范全区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行为,保证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保障和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国税局对各盟市国税局进行考核,各盟市国税局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三、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都分,其考核结果也将作为目标管理日常考核相关内容的考核结果,目标管理重点考核将不再重复检查。

对区局机关承担直接执法责任的各有关处室(局、分局),可参照本办法,仅就所承担的执法责任进行考核,列入区局机关年终目标考核。

区局开展的各项与执法有关的检查(复查)作为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组成部分,其检查考核结果也将作为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相关内容的考核结果,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将不再重复检查。

所有与税收行政执法有关的检查考核,在检查考核结束后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四、自治区国税局考核组人员由税收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确定,对各盟市局的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及追究情况的考核一般每年组织一次。

各盟市局对基层局的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9.05.13•【文号】国税发[1999]88号•【施行日期】1999.05.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88号1999年5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

附: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通知的精神,有效控制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局系统)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规范国税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特制定《国家税务局系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级、地(市)级国家税务局新建的综合业务用房,购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业务用房也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综合业务用房的建设规模以现行机构和实有办公人员为依据,按照本规定的面积(均为使用面积)指标分项计算,综合确定;分项面积指标总和不得超过综合面积指标,分项面积指标在项目间可调剂安排。

第四条综合业务用房包括办公用房、专业用房和其他用房。

办公用房是指办公室、会议室、辅助用房、服务用房及通用设备机房;专业用房是指专用票证库房、服装(装备)库房、纳税人资料档案室、计算机机房、征收服务大厅;其他用房指车库及人防工程等用房。

第五条工作人员办公用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严格执行国家计委有关办公用房标准的规定,分级按下列指标控制:省级国税局人均使用面积不超过13.7平方米地、市级国税局人均使用面积不超过12.8平方米第六条专业用房的使用面积分类制定控制标准,其中:(一)专用票证(包括税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库房按下列指标控制:省级国税局不超过300平方米地、市级国税局不超过100平方米(二)服装(装备)库房按下列指标控制:省级国税局不超过150平方米地、市级国税局不超过50平方米(三)资料、档案室(纳税人资料档案)按下列指标控制:省级国税局不超过90平方米地、市级国税局不超过100平方米(四)计算机机房按下列指标控制:省级国税局不超过300平方米地、市级国税局不超过100平方米(五)征收服务大厅按纳税户数确定,具体按下列指标控制:纳税户在5000户以上不超过1000平方米纳税户在3000户至5000户不超过500平方米纳税户在3000户以下不超过300平方米第七条其他用房使用面积分项计算(一)汽车库及自行车库。

以下关于主要业务活动的填报要求

以下关于主要业务活动的填报要求

主要业务活动的填报要求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主要业务活动的填报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无论是为了财务报表的编制,还是为了税务申报的准确性,都需要对主要业务活动进行清晰、准确的填报。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全面评估主要业务活动的填报要求,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入地理解这一重要主题。

一、主要业务活动的概念及分类主要业务活动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一般将主要业务活动分为三大类:生产、批发和零售。

生产主要业务活动是指企业通过加工、制造等方式,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

批发主要业务活动是指企业向其他企业或者机构进行大宗商品的销售。

零售主要业务活动是指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或劳务的销售。

二、主要业务活动的填报要求在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主要业务活动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准确填报。

具体要求包括对主要业务活动的分类、金额的准确核算以及相关税务政策的遵守等。

对于不同的主要业务活动,填报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填报过程中,企业需要严格按照要求,确保填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文章写手,我个人认为主要业务活动的填报要求是企业经营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对主要业务活动的准确填报,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自身的经营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对于国家税收政策的遵守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企业应当高度重视主要业务活动的填报要求,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总结回顾主要业务活动的填报要求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企业在进行填报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填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更好地了解自身经营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也能够更好地遵守税收政策,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主要业务活动的填报要求是不可忽视的,对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文的撰写,相信读者对主要业务活动的填报要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企业经营管理会有更好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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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办理的,每发现一户扣0.1分。
依据CTAIS系统相关数据及各业务处室对工作的检查情况通报。按比例确定抽查户,不定期抽查并定期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
征收管理(4分):
1、逾期入库处理率
逾期入库处理率=发出催缴税款通知书户次÷当期申报应缴纳入库的税款×100%
2、滞纳金加收率
滞纳金加收率=已征滞纳金户/应征滞纳金户*100%
按照《》规定要求对内资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对外资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达标)
1、年终所得税汇算工作应全面、及时、准确。有问题户率每1%点扣0.02分。
2、年终所得税汇算工作总结应按规定时间及内容上报。未按规定报送的,扣1分。
发票管理(6分):
严格按照《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的若干准条件办理相关事宜。
(达标)
有问题户率每1%点扣0.05分。未达到规定要求每项扣0.2分。
依据CTAIS系统,按比例确定抽查户,不定期抽查并定期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
按照国家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欠税公告。
(达标)1、期末欠税余额与期初欠税余额之间的差额大于零,该指标不得分;期末欠税余额与期初欠税余额之间的差额等于零,有两种情况,一是考核期既无新欠,又无陈欠,该指标得基本1分后另加1分。二是欠税总余额得到控制,该指标得基本1分。期末欠税余额与期初欠税余额之间的差额小于零,该指标得分=基本分+[|欠税增减率|×(标准分值-基本分)]。
2年终清算全面、及时、准确
按照《》规定要求
(达标)
1、退税审核应及时、准确。有问题户率每1%点扣0.02分。
2、年终清算应全面、及时、准确。有问题户率每1%点扣0.02分。
依据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及基层局上报的企业申报报表。按比例确定抽查户(项),不定期抽查并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
所得税汇算(4分):
税源管理
30分
户籍管理(6分):
1、工商比对处理率=(比对后已处理登记户数/比对后应清理户数)*100%
2、非正常户清理处理率=(已处理户数/稽核产生的应清理户数)*100%
3、交叉户清理处理率=(已清理户数/市局转应清理户数)*100%
(达标)
1、工商比对处理率应为100%。每下差一个百分点扣0.2分。
依据CTAIS系统、其他应用系统及内部业务办公系统等。按比例确定抽查户,不定期抽查并定期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
日常检查(3分):
按规定对经稽核系统筛选出的异常票、废业户、举报案件等进行检查。
上级机关对下级稽查局调查处理的案件进行复查。
大要案查处:
《大连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专报试行办法》中第一条、第二条及第三条所述的案件为大要案
定期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
2、典调率=典调户数÷实际管户数
(达标)
1、未按照评估工作计划达到选户覆盖面、未按照规定期限开展纳税评估、未按照评估流程规范化操作、未按规定使用评估文书的,每项扣0.5分。
2、年典调户数应达到实际管户数的10%,每下差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依据纳税评估系统、CTAIS系统、管户清册等相关情况。不定期抽查并定期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
(达标)
1、逾期入库处理率
目标100%,每下差1个百分点扣0.2分。
2、滞纳金加收率
目标100%,每下差1个百分点扣0.2分。
依据CTAIS系统相关数据,定期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
欠税管理(2分):
1、欠税增减率
欠税增减率=[(期末欠税余额-期初欠税余额)÷期初欠税余额]×100%
2、欠税公告
2、逾期申报处理率
逾期申报处理率=(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户次/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户次)×100%
3、缓税审批
按照《》规定要求
(达标)
1、申报审核
方案一、每发现一户有问题扣0.02分。
方案二、有问题户率每1%点扣0.02分。
2、逾期申报处理率
目标100%,每下差1个百分点扣0.2分
3、缓税审批
基础工作管理25分
执法行为规范(8分):
1、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
2、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达标)
1、经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有问题户率每1%点扣0.1分。
2、未按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每项扣1分。
依据市局各业务处室工作检查情况通报。不定期抽查并定期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
工作流程规范(8分):
(达标)1、对卷宗抽查,发现检查中适用的税收法规、政策不正确,每户扣0.5分;税务文书使用明显失误,每处扣0.1分;程序不合法,每户扣0.5分。
2、到户实地复查,错漏户率每1%扣0.02分。(补税额1万元以上为错漏户)
(加分)大要案每查结一户,加2分。涉案人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另加5分。
依据上级机关情况通报和复查结论、CTAIS系统相关数据《案件基本情况报告书》、《案件查处情况专题报告书》。
(达标)
未达到规定要求每项扣0.5分。
依据TRAS系统、FTP网络相关数据、内部业务办公网及各业务处室情况通报。不定期抽查并定期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
纳税评估(8分):
1、应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税源宏观数据、税负变化信息和纳税人户籍资料,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利用信息化数据集中和“一户式”信息管理的优势,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进行全面系统的纳税评估。
严格按相关制度办法和业务工作流程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达标)
有问题户率每1%点扣0.05分。未达到规定要求每项扣0.1分。
依据CTAIS系统及其他相关办公系统。不定期抽查并定期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
基础信息管理(6分):
确保各应用系统采集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达标)
有问题户率每1%点扣0.05分。未达到规定要求每项扣0.1分。
区国家税务局绩效考评指标内容和标准(业绩指标业务类75分)表6
项目
指标内容
考评标准与计分方法
数(依)据来源、考核方式
税款征收
20分
税款征收
20分
申报管理(4分):
1、申报审核
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纳税申报时,要按照“一窗式”管理规程的要求,对各类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基本数据逻辑进行必要的审核。实现票标税比对以及和发票供应衔接。进一步加强“四小票抵扣凭证”的管理,做好比对不符结果审核检查和分析。
依据汇算清缴软件、CTAIS软件、内部业务办公网及各业务处室情况通报。按比例确定抽查户,不定期抽查并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
计会统(2分):
按照《》规定要求上报各种计会统报表
(达标)
计会统各种报表上报做到及时、完整、准确。未达到规定要求每项扣0.2分。
依据TRAS系统、FTP网络相关数据及计会处情况通报。按比例确定抽查项,不定期抽查并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
2、欠税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公告的、公告内容不全的、公告数据不真实准确的每发现一户扣0.5分。
依据CTAIS系统相关数据,不定期抽查并定期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按比例确定抽查户,不定期抽查并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
出口退税管理(4分):
1、按规定及时、准确办理生产企业及外贸企业退税审核
2、同一法定代表人非正常户清理处理率应为100%。每下差1个百分点扣0.2分。
3、交叉户清理处理率应为100%,每下差一个百分点扣0.2分。
依据工商部门、CTAIS系统、各征收局上报情况。按比例确定抽查户,不定期抽查并公布相关情况,年末公布考核结果。
税源分析(10分):
应建立健全税源管理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采集和分析税源管理数据,建立税源管理数据指标体系和税源分析的数学模型,针对所辖税源变化趋势,按照地区、行业、企业、税种、时限等对所辖税源实施结构分析监控。按照《》要求规定上报各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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