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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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民生构建良好的政府与民众关系

政务民生构建良好的政府与民众关系

政务民生构建良好的政府与民众关系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和服务提供者,与民众之间的关系密切相关,良好的政府与民众关系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改革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在构建良好的政府与民众关系方面,政府应积极履行职责,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并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以满足民众的需求,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一、积极履行职责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其首要职责是保障人民的权益和福祉。

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扶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应制定符合民众利益的政策和法规,并切实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能,为民众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机会。

二、建立有效沟通渠道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有效沟通是构建良好关系的基础。

政府应建立多种形式的沟通机制,包括定期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政务热线、网上信访平台等渠道,接收民众的诉求并及时回应。

政府还应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和实时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加强与民众的互动交流。

三、提供优质便民服务政府应提供优质的便民服务,并与时俱进地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效率。

政府机关应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素质化的公务员队伍,提高服务质量。

政府还应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便利的办事环境和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时间。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的监督,确保服务达到满足民众需求的水平。

四、加强社会治理政府除了履行基本职责和依法行政外,还应加强社会治理,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政府应加大社会公共安全的投入,加强执法力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政府应主动解决民生问题,关注民众的利益诉求,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进步。

政府还应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鼓励公民参与社会事务,增强民众的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

良好的政府与民众关系不仅有助于政府的改革发展,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政府应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重,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和代言人,为民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与保障。

同时,民众也应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与政府共同构建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政民互动的总结体会

政民互动的总结体会

政民互动的总结体会
政民互动是指政权机构与公民之间进行沟通和互动的过程。

这种互动的目的是增强政府的透明度、责任感和效能,并促进公民参与政治决策的能力和意愿。

通过政民互动,政府能够了解公民的需求和诉求,改进政策和服务,同时也增强了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和参与感。

政民互动的总结体会如下:
1. 增进公众参与:政民互动可以使公众更加积极参与政治决策和公共事务。

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政府的决策具有指导作用,而政府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也能提高政策的合法性和可接受性。

2. 提升政府的透明度和效能:政民互动能够促使政府提高信息公开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

同时,政府通过互动也能更好地了解公民需求和问题,改进政策和服务,提高政府的效能。

3. 建立信任关系:政民互动可以增加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政府通过与公民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互动,使公民感到自己的诉求被重视和回应,从而建立起公民与政府的信任关系。

4. 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政民互动有助于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减少社会冲突和紧张。

政府通过与公民协商和合作,能够更好地了解社会问题,并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综上所述,政民互动是一种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相互理解、合作和共赢的方式。

政府通过与公民进行有效的互动,能够增强自身的合法性和效能,而公民也能够更好地参与政治决策和改变社会。

这种互动不仅有助于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也能够促进社会稳定和公民的幸福感。

诚信建设的意义

诚信建设的意义

诚信建设的意义诚信建设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和人类文明进步的必要条件,也是我们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它不仅是我们国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都有着广泛而直接的影响。

在现代社会,诚信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大力推广和实施诚信教育,已经成为我们国家近年来新的发展方向之一。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详细阐述诚信建设的意义。

一、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保障在现代社会,诚信是公民、企业和政府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也是经济、政治和文化等领域发展的重要保障。

如果人们失去了对他人的信任,不但会破坏社会稳定,而且还会极大地危害经济和政治系统的运行。

只有保持诚信,才能确保社会的普遍安全和平稳发展,从而保护人民的权益和利益。

加强诚信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国家所迫切需要的。

二、构建信任体系,提高商业效率商业活动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诚信是商业成功的重要因素。

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必须强调诚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商业关系。

商店不但要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而且要遵守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原则,以便于消费者建立信任体系。

这种信任体系的建立能够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和商品销售效率。

只有在诚信的基础上建立信任体系,才能够更好地推动商业活动,提升经济效益。

三、提升社会核心价值观诚信是人类文明的一种根本精神,是人类社会实现和谐与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建立诚信观念的自治社会是统治国家的一种方式,更是促进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要实现一个人性化的社会,关键不在于发展技术,而在于提高人们的诚信意识和行为水平。

通过诚信建设,我们可以稳步发展人类文明,提高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人类的持久繁荣。

四、增强国家文化的软实力国家文化的软实力根植于国家文化的传承、培育和创新。

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不仅是其文化的质量和力量的体现,同时也是其在世界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的影响力的体现。

诚信观念是我国的传统文化,是我国文化的核心理念,也是国家创新、发展和改革的基础。

诚信政府与信赖保护原则

诚信政府与信赖保护原则

诚信政府与信赖保护原则有着“诚实守信”传统美德的中国,今天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严重的信任危机。

今年北京、武汉等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在地方“两会”期间提出议案,呼吁加强立法,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

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明确表示要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就此问题提出议案。

在民间,有人倡议将每年的9月19日作为“诚信日”,借用“久又久”的谐音,将中国“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继续发扬光大,又有人提议成立信用管理服务行业协会,这种种倡议表明了人们对诚信重归社会的期盼。

然而,在各种呼声中,最应受诚信原则约束的领域──政府行为,被人们忽视了,政府似乎超然于诚信社会之外。

而事实上,实践中政府不守诚信的事件不时见诸新闻媒体。

如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能引来外资多少者,按比例给予奖励;某市民在引来外资若干后却拿不到奖励,一气之下将市政府告上法庭;某农民企业家在市政府苦口婆心游说之下,放弃正在经营的业务投资若干开办花卉市场,后因市政府拟将土地作它用被指令停工,前期投资全部化为乌有,未获分文赔偿,等等。

诚信在中国自古即为修身立国之根本。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论语·为政》),意思是一个人不讲诚信,那么就不能立身处世。

而法律意义上的诚信原则则源于罗马法,由主观的善意与客观的衡平所构成,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诚实、善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现今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普遍地规定和接受了此项原则,诚信原则也因而被称为民法中的帝王条款,成为规范私法活动的最高原则。

作为私法原则的诚信原则能否超越私法领域而适用于政府的公权力行为呢?从国外的作法来看答案是肯定的。

在联邦德国,民法典规定的诚信原则被适用于公法领域,并结合法的稳定性原则逐渐演化发展出行政法上的行政信赖保护原则。

所谓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是指当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已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应当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撤销这种信赖利益,或者如果撤销必须补偿其信赖损失。

新时期政府信任问题之探讨

新时期政府信任问题之探讨

政治经济新时期政府信任问题之探讨杨耀明宜阳县委党校471600.p………………………………………………………………………………………………………………;……………………………………。

..f摘要:信任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信任逐渐成为重要议题。

政府信任是整个聿土_会最大的信任,整个社会信任{;基于政府信任来推动和发展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立法和司法的监督与制约,以确保行政责任的忠实履行。

如何认识和化解中国政府信任;i问题.是当前研究的重点。

i ;关键词:公共危机;政府信任;诚信j西方哲学家史里斯博克曾指出:“信任是我们必须保护的东西,因为它就像空气和水源一样,一旦受损,我们所居住的社会就会土崩瓦解”。

信任的存在有助于增强社会成员的凝聚力,降低社会运行的成本,提高社会运行的效率。

一、中国政府信任问题的现状1.社会政策缺乏稳定性与连续性。

当前巾国个别地区的政策制定却缺乏严肃性和连续性,导致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陷入混乱的状态,减损既得利益者现有的合法利益,也对政策的目标群体心理产生许多不良影响。

2.个别官员缺乏基本的行政道德。

个别官员的这种行为不仅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而且恶化了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

导致民众对政府不满,加剧了政府的信任危机。

3.人浮于事,在其位不谋其政。

当前中国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而在其位不谋其政,严重背离了公务员应有的职责。

4.法律意识淡薄,权大于法。

法律法规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权威性,当前中国部分地区政府却无视这一准则,叔大于法,目无法纪。

二,中H政府信任问题产生的原因探析1.社会转型所引起的各种矛盾足产生政府信任问题的社会背景。

中国目前处于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由于新旧体制的摩擦冲突,社会利益分化,价值取向多元化和外来文化冲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公民民主法制意识提高,对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致使政府行政能力和决策水平与社会和公众的价值期待产生了一定的差距。

诚信政府建设

诚信政府建设

诚信政府建设目录摘要 (I)Abstract (II)引言 (1)一、诚信政府及其特点 (1)(一)诚信政府的含义 (1)(二)诚信政府的特点 (1)二、诚信政府建设的意义 (2)(一)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3)(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是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需要 (3)(三)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4)(四)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是促进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4)(五)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是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基础 (4)(六)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是树立政府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 (5)三、诚信政府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5)(一)政府工作人员的不良行为 (5)(二)政府职能和角色的错位 (5)(三)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 (6)(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6)(五)政府权力寻租现象突出 (6)四、构建诚信政府的路径选择 (7)(一)构建诚信政府的思想教育路径 (7)(二)构建诚信政府的法律路径 (7)(三)构建诚信政府的制度路径 (7)(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市场环境 (8)结束语 (8)参考文献 (10)致谢 (11)摘要政府诚信是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社会、社会与国家之间利益和秩序的平衡,是各种价值之间取舍的基础和核心。

政府诚信在社会诚信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和导向性的作用。

没有良好的政府诚信,就无法建立良好的社会诚信。

如何有效地全面推进法治行政、责任行政、透明行政,提高政府诚信,建立良好的社会诚信,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基础,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我国目前仍存在政府诚信缺失的现象,诚信政府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只是观念层面的问题,必须在分析诚信政府面临的困境和挑战、作用和意义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重视诚信教育,建设健全法律法规,规范政府与社会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政府诚信体系。

关键词:政府诚信;诚信缺失;和谐社会;途径AbstractThe government credit is the benefit and order balanced between the individual and the individual, the individual and the society, the society and the country, is the foundation and the core between each kind of the choice of value. The government credit is at the core position in the social credit system, playing foundational, decisiveness and the orienting role. No good government credit, it is unable to establish the good social credit system. How to do the comprehensive advancement by legal administration, the responsibility administration and the transparent administration, enhancing the government credit effectively, establishing the good social credit, is the important basis of enhancing the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bility and the inevitable request of the constructing the harmonious society. Our country still had the phenomenon of the government credit flaw at present and the government credit construction is a complex systems engineering. Not only the question of idea stratification plane,it must be at the foundation of analyzing difficult and challenge, function and significance what the government face,to do the following several aspects to work: valuing good faith education,constructing the perfect laws and regulations,standarding government and social behaviors,strengthening the system construction,constructing the government credit system. Key words:Government credibility;Lack of credit;Harmonious society;Way论诚信政府的建设引言近年来,瓮安事件、虎照事件、“躲猫猫”事件、城管打死人事件等越来越多的公共事件,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政务公开带来的社会价值

政务公开带来的社会价值

政务公开带来的社会价值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务公开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治理方式,其带来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凸显。

政务公开不仅能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与信任,还可以推动社会转型和发展,提高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的效果。

本文将针对政务公开带来的社会价值展开论述。

一、加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与信任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价值在于加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与信任。

政府通过主动向公民提供信息和数据,让公民了解政府的工作进展、决策依据以及公共资源的分配情况,从而增加对政府的信任感。

而公民通过政务公开可以更好地了解政策和法规,参与决策和监督,从而提高对政府的满意度和参与意愿。

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与信任的加强,有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为社会的良性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推动社会转型和发展政务公开还能够推动社会转型和发展,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

通过向公众公开政府部门的预算、政策、计划和执行情况等信息,可以增强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减少社会矛盾和不满情绪的产生。

政务公开还可以增加社会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的可能性,从而稳定社会秩序,提高社会治理的效能。

政务公开在社会转型和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提高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效果政务公开对于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效果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政府通过公开信息和数据,可以倾听民意、了解社情民意,从而及时调整决策和政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政务公开可以增加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政策的协同实施,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政府通过政务公开还可以及时获得公众的监督和反馈,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提升政府的执行能力和责任意识。

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政务公开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通过公开信息和数据,让公众了解政府的决策依据和资源分配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公平现象。

政务公开还可以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平台,让市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监督,确保权力的公正合理行使。

推动政府公信力建设增强人民群众信任

推动政府公信力建设增强人民群众信任

推动政府公信力建设增强人民群众信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和公信力日益受到重视。

政府公信力的提升不仅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也对于政府有效履行职责、实现良好的治理效果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因此,积极推动政府公信力建设,成为现代政府不可或缺的任务之一。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是推动政府公信力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政府的决策过程、执行情况、财务预算等重要信息,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增加透明度,从而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政府应该做到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全面性,确保公众获取的信息准确无误。

二、加强政府廉洁建设廉洁政府建设是树立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保证。

政府的廉洁与否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

政府应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严惩贪腐行为,确保政府干部做到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做到廉洁自律,为人民群众树立榜样。

三、改进政府服务提供高效、便捷和贴心的政府服务是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重要途径。

政府部门应推行“一网通办”,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政务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在线办理,方便人民群众的办事需求。

同时,政府应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办事公平公正,尽量减少不合理的行政干预,为人民群众提供真正贴心的服务。

四、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与沟通政府与公众的良好互动和沟通有助于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政府要主动与人民群众对话,听取他们的声音和意见,建立起平等、互信、互动的沟通机制。

政府可以通过开展民意调查、召开听证会等方式,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意见,采纳他们的建议,增加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度,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政府行政效能的提升是政府公信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政府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工作流程和流程再造,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和效能。

同时,政府应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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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任关系余世喜 李忠红[摘 要] 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衡量社会和谐的重要指标。

公民与政府的信任关系,是相对独立和平等基础上的关系;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是建立在公民能够对政府有效监督和制约的基础之上的。

政府信任关系是政府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也是民主制度有效运转的重要因素,所以,应该通过建立和健全民主政治等多种途径培育政府信任关系。

[关键词] 政府信任关系 民主政治 公民一、政府信任关系的特点分析理解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任关系,逻辑上既包括公民对政府的信任,也包括政府对公民的信任,但由于本文的论题性质和篇幅限制,这里只讨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问题。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一个所谓的信任关系显然无法囊括,即使我们只是讨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时,也要充分意识到这种复杂性。

正如罗素・哈丁所说,公民对政府的态度首先是不信任而不是信任:“由于典型的公民与政府或绝大多数的政府官员之间可能没有适当的联系使我们能信任政府这样一个简单的原因,我们不应该一般地信任政府。

”①根据近代政治哲学的理解,政府的建立是公民、社会的一种两害相衡取其轻的无奈选择,在公民把自己某些天赋的权利托付给政府时,他们对政府可能对他们生活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是有清醒认识的:一个是这种托付或转让是有限度的,对于人及其生存至关重要的一些基本权利并没有一揽子转让给政府,如人的生命和财产权、人的言论和出版自由,等等。

所以,对于公民来讲,他们依然是自由而平等的权利主体。

二是公民保留了对政府的选择权和控制权。

从政府的权力来源讲,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应该直接接受人民的授权和监督。

为了有效地制约和监督政府的权力,一系列针对政府的宪法、法律和措施等被相继建立起来,也就有了政府权力的分立和制衡,从而产生了现代的民主制度。

由此可见,公民对政府的不信任是现代政府体制得以形成和建立的前提和基础,是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存在的必要条件。

另一方面,现代政府之所以能够建立起来,公民之所以能够把自己的权利转让给政府,让政府决定对其生活有重大影响的事务,又必须以公民对政府最低限度的信任为前提,没有这种最低意义上的信任或信心,就没有公民对政府的“委托”,也就不可能形成现代意义上的政府。

可见,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无疑是存在的,但是这种信任是建立在一些必不可少的前提或条件之下的,或者,公民对政府的这种特殊的信任关系具有一些重要的特性,离开或忽视这些特性,我们无法正确理解这种特殊的信任关系。

第一,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是建立在公民对政府的相对独立的基础之上的。

“公域”与“私域”的分离和对立无疑是一个关键性的前提,没有这种分离和对立,也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关系,最多只能是臣民对君主或主人的依附关系,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对人的依附关系。

所以,现代意义上的公民与政府的信任关系,是平等基础上的一种关系,是各自相对独立的公民与政府之间互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其中,政府当然拥有自己的权利和权力,但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即使在所谓“行政国家“的今天,政府的权力无论如何扩张,总还存在一条明显的界限,在这个界限之外,总还存在着一个政府所不能践越的领域,即私人领域,公民的生命、财产、自由等一些基本的权利是政府所不能随意损害和剥夺的。

同样,组成社会的公民虽然是自由而平等的,但在一个存在国家和政府的政治社会里,人的自由并不意味着人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人们既然通过契约建立了政府,不管出于怎样的考虑,这多少说明或表明人们对政府和官员保有最起码的信任,就像政府对人民负有责任和义务一样,公民对政府和国家也负有责任和义务,应该遵循使国家、政府和社会得以存继的法律和道德。

第二,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关系是以公民对政府的选择权和有效制约、监督为前提的。

信任是与风险紧密相联的,是“相信他人未来的可能行动的赌博”②。

在一个充满不确定和风险的社会里,当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时,基本的信任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基于对外界环境变化和他人行为可能造成的影响的预期而采取行动。

没有这种最起码的信任,我们的生活简直无法进行。

由于我们的信任行为总是在我们的预期得以检验之前付出,所以我们的信任行为是充满风险的。

以此考量政府信任关系,公民对政府的信任,不论是抽象意义上的政府,还是具体意义上的政府,无论是政治制度,政治领导人,还是具体的政策、措施,也都是充满风险的。

这种风险主要来自权力的特性与人的自私,以及二者之间的结合所产生的问题。

由于这些风险在本质上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且这些风险所导致的危害或危险又十分巨大,所以当人类在面对这些风险而又不得不建立政府时,为了降低由于信任政府所带来的风险,人类采取了两个关键性的步骤,一是保留对政府的选择权,并且为了提高选择的正确性而采纳了许多遴选的程序。

像我们在选拔和选举官员时所制定和规定的各种条件、程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通过对候选人过往历史表现的考察而减少风险的程度,或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使有意竞选某个职位的人得以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积累并展示自己的能力。

我们通过这些规定或程序,收集尽可能多的信息,在此基础上作出决定并采取行动,这就使可能的风险得以减低。

当然,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是公民依然掌握组成政府的权利,政府的选择权依然保留在公民手中,这就使得当公民意识到他先前的选择有误时,可以依据先前约定的程序收回这种信任,罢免领导人,推翻政府,甚至改变政治制度。

政府的可置换性,公民对政府选择权的保留,极大地减低了由于不得不信任所带来的风险,也使得信任得以产生,政府得以存在。

其二,为了降低由于对政府的信任所带来的问题和危害,公民设置了各种制度,采取了各种步骤,对政府进行了各种制约和监督,其中的关键是对各种权力进行分割,使其互相监督和制衡。

其中既有对政府权力与社会权力的划分,也有政府内部各种权力的划分,还有在对政府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政府及其官员行为的监督。

通过制约和监督,使公民感觉对政府的行为能够施加控制,从而建立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关系。

总之,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关系是相对独立和平等的公民与政府之间互有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关系,是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契约所建立起来的,而不是公民对政府的无条件的服从或依附。

公民在对政府信任的同时,保留了对政府的选择权,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措施,对政府实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从而使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并把可能的风险控制在可以承担和掌控的范围之内。

二、政府信任关系的功能信任往往被赋予正面的、积极的意义,认为无论是对于信任的给予者还是接受者,抑或对于我们生活其中的更大的共同体来讲,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能够给予别人信任的人往往表现出更大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而对于得到别人信任的人而言,信任也是重要的,信任给那些得到信任的人或组织的行动提供了极大的自由,为创新提供广阔的空间和可能性。

而且,信任能够创造或产生新的信任。

对于更大的共同体或社会而言,信任鼓励公民投身社会,扩大社会交往的范围,积极建立与他人、家庭和社会的联系,增进人们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不同种族、不同宗教人群之间的了解和理解,鼓励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接纳和相互宽容,培育社会的共同意识,从而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和团结。

③具体落实到政府信任关系,其功能可以从政治和行政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从政治的层面上看,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是政府获得统治合法性的基础。

现代民主国家政府的合法性最重要的基础在于公民的认同,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无疑可以确证或增加政府的合法性。

“合法性,或称弥散的大众支持,有助于维持民主制度,使之度过困难时期。

”④一个民主政体在一个国家的出现,可以是由于某些精英分子的努力,也可以是某个外部势力的强制,但是,民主政体要在一个国家中生根发芽、枝叶茂盛,精英分子和外部强力是远远不够的;要保持民主制度在这个国家中的长期存在和稳定,民主政府应该获得政治合法性,需要公民对民主制度的认同和支持。

而公众对政和小家庭的狭小领域,积极投身身外的世界和社会,以主人公的身份和姿态参与公共事务,这对于民主政治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但是一个社会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指标,也是使民主政治得以运转起来的关键。

从行政的层面看,随着公共事务的管理从传统的统治方式向治理模式的转变,信任特别是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治理的角度看,政府信任关系构成了有效治理的前提和基础。

“治理”(g overnance)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兴起的一个概念或理论,对于这一理论的界定虽然纷繁复杂,内涵和外延宽窄不一,但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治理意味着一种与传统的统治(g overnment)方式不同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理念和模式,它突破了传统统治方式的政府中心主义,坚持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需要政府与社会的充分协调与合作。

正如全球治理委员会在1995年发表的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研究报告中为“治理”所下的最具权威性的定义所指出的一样,“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

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

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⑤传统统治是政府自上而下地发号施令、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依靠单一政府政治权威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单一向度的管理;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可见,在治理的理念和模式中,治理的有效或成功不但依赖于掌握正式权威的政府组织,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非政府的各种组织和公民的合作与配合,依赖于公民社会与政府之间的积极而有效的合作。

从根本上讲,作为一种不同于传统统治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新模式,其有效性或成功更多地有赖于公民的自愿合作与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的认同和积极参与在治理模式中具有关键的作用。

因此,公民之间的相互信任,特别是公民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信任,就构成了有效治理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信任促进了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增强了公民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配合、协调与合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了集体行动中可能的摩擦和由此带来的交易成本,提高了公共政策的有效性,提高了政策执行的效率。

三、构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任关系在当代,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中国,政府都面临着公民对政府的不信任,公民参与政治的意愿和行动在减少,甚至出现了暴力抗法的行动,引致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

所以,如何重新构建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关系,培育和增进政府治理的合法性基础,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首先,树立“以人为本”的政府管理理念是实现政府与公民之间信任关系的理论前提。

政府与公民之间信任关系的建立,并非只是公民对政府单方面的、无条件的信任,也需要政府及其官员对公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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