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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讲义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讲义

六、附条件合同 (⼀)在合同中规定了⼀定的条件,并且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合同效⼒发⽣或者效⼒消失的根据 (⼆)附⽣效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失效。

(三)所附条件应满⾜的条件 1.将来发⽣⽽⾮已经发⽣; 2.不确定发⽣⽽⾮必然发⽣; 3.是约定条件⽽⾮法定条件; 4.条件应合法并不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盾。

(四)当事⼈为⾃⼰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七、附期限合同 (⼀)当事⼈在合同中约定⼀定的期限,并把未来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发⽣或消灭的根据 (⼆)附⽣效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时⽣效;附终⽌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满时失效 附期限合同与附条件合同的区别 (三)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发⽣的事,可知⽽且确定 (四)条件则是将来可能发⽣也可能不发⽣的,具有不确定性 合同的履⾏ ⼀、合同履⾏的原则 (⼀)全⾯、适当履⾏的原则 (⼆)遵循诚实信⽤的原则 (三)公平合理、促进合同履⾏的原则 (四)当事⼈⼀⽅不得擅⾃变更合同的原则 ⼆、合同履⾏的主体 (⼀)履⾏⼈-完成履⾏的⼀⽅ 1.债务⼈ 2.债务⼈的代理⼈ 3.约定代为履⾏债务的第三⼈-责任由债务⼈承担 (⼆)履⾏受领⼈-接受履⾏的⼀⽅ 1.债权⼈ 2.约定受偿的第三⼈-债务⼈未向第三⼈履⾏债务,应向债权⼈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条款空缺 (⼀)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原则 1.合同⽣效后,合同部分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解决普通商品合同条款空缺的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按国家标准、⾏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的的特定标准 2.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订⽴合同时履⾏地的市场价格履⾏,执⾏政府定价的除外 3.履⾏地不明确 (1)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所在地履⾏ (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 (3)其他标的,在履⾏义务⼀⽅所在地履⾏ 4.履⾏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可随时履⾏,债权⼈也可以随时要求履⾏,但应当给对⽅必要的准备时间。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级建造师)精讲班 第5讲课件讲义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级建造师)精讲班 第5讲课件讲义

[ 保存 ] [ 打印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级建造师)精讲班第5讲讲义施工许可制度本部分主要内容有:1.掌握施工许可制度2.掌握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3.掌握建筑业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4.掌握工程发包制度5.掌握工程承包制度一、掌握施工许可制度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必须满足的条件涉及建设用地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施工技术文件、质量安全措施、建设资金落实等方面。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都将被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工,可以处以罚款。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文物保护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和军用房屋建筑等工程不需要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当开工条件出现某些变化时,要依据法定条件废止或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或者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1、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注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例:建筑工程开工前,( B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C.监理单位 D.设计单位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某市老城区开发一住宅小区项目,房地产公司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办妥建设用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手续,在此阶段最后取得的是该项目的( C )。

二级建造师法规基础讲义

二级建造师法规基础讲义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课前练习:例1下列己经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不属于宪法部门法范畴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取法》【答案】C例2根据一定的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规规范的总称,称之为()。

A.法律体系B.法律类别C.部门法律D.法律部门【答案】D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讼诉程序法重点掌握一些容易混淆的法的归属: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

民法主要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烟法等。

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

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商法被认为是民法的特别法和组成部分。

经济法包括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行政法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1.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

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1)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7)民事基本制度;(8)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9)诉讼和仲裁制度;(10)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2024二建法规讲义

2024二建法规讲义

2024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讲义一、建设工程法规体系1. 了解我国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与体系构成。

2. 掌握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

二、建设法律关系1. 了解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 掌握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三、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的获取1. 了解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2. 掌握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划拨的区别。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1. 了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2. 掌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 熟悉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相关内容。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1. 了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2. 掌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3. 熟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测制度等相关内容。

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1. 了解招标投标的概念、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2. 掌握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的过程及要求。

3. 熟悉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和招标文件的内容。

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 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选择方法。

2. 掌握施工合同的组成和履行要求。

3. 熟悉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4. 掌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八、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保护1. 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和保护范围。

2. 掌握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申请与保护。

3. 熟悉建设工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侵权责任。

九、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1. 了解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和节能减排的意义。

2. 掌握建设工程中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节能减排的技术要求。

3. 熟悉环保部门对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监管要求。

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1. 了解施工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2. 掌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要求。

(整理)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

(整理)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二级考试要求考生掌握的法律、法规涉及范围较广、内容较多,应采取恰当的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复习建议:1,吃透教材、构建体系2,掌握重点、理解难点3,记忆精准、重视细节4,注重真题、研习领会(一般不考)★★(一般不会每年都考)★★★(一般每年考一题)★★★★(一般每年必考至少一题)★★★★★(一般每年必考一题以上);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1020 P4)1020是指该部分内容在大纲中的编号2Z201020的最后四位数字;P4,该内容见教材第4页1.1.1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简表(1021P4)★★将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调整对象或者适用领域)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

【真题示例】(2009-0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

A.民法B.商法C.经济法D.诉讼法2 二级2009-01-C1.1.2法的形式(法律渊源)(1022P5)★★★法的形式也称为法律渊源,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把握原则:位高-权重-法力高宪、法、行,地、行、司,还有国际与其他1.1.2.2规范性文件效力的一般原则不同机关制定: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下具有相对性)。

——位高—权重—法力高同一机关制定: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1.1.2.3规范性文件效力冲突的解决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之间冲突;由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1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2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若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真题】(07-10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包括()A.罚款B.拘役C.行政拘留D.责令停业整顿E.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一级09-1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 )A.行政法规B. 一般法律C. 司法解释D. 部门规章二级2010-03-A 一级2007-01-C 一级2007-100-ADE 一级2009-16-D1.2宪法(1030P7)★★基本知识:我国现行的是1982年通过的宪法,此后的1988/1993/1999/2004年四次通过修正案共31条。

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精讲班讲义

二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精讲班讲义
工程法规的发展阶段
经历了自由竞争时期、国家干预时期和现代发展时期等不同阶段。
工程法规的发展趋势
未来工程法规将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等 方面,推动工程建设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法规的核心原则
平等原则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应 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 得因地位、财力等因素而受到歧 视或不公平待遇。
工程合同的履各方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 建设的顺利进行。
变更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工程合同需要变更。工程合同变更应当遵循 协商一致、公平合理、合法有效的原则,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变更后的合同内容
得到全面履行。
04 工程税收制度
目的
工程合同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的高效、 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工程合同的类型与内容
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和分类,工程合同可分为多 种类型,如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 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内容
工程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工程范围、工程期 限、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 责任等条款,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履行义务 和享有权利的重要依据。
工程税收制度的含义与目的
含义
工程税收制度是国家对工程建设领域所征收 的各种税费的统称,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 部分。
目的
通过税收的征收和使用,调节社会经济活动 ,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国 家财政收入,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税收的种类与计算
要点一
种类
工程税收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目的

2023二级建造师法规王欣讲义

2023二级建造师法规王欣讲义

202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王欣讲义一、概述二级建造师是指在施工单位从事建筑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建筑工程技术和管理水平,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

二级建造师在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资料管理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掌握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二级建造师来说至关重要。

二、建筑法律法规概述建筑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建筑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其中,建筑法是我国建筑领域的基本法律之一,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建筑行业标准是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具有强制性和统一性,对于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则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规定,包括了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验收等内容。

三、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法规要点在2023年的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是一个重要的考试科目。

考生需要熟悉相关的法规,掌握其中的要点,才能顺利通过考试。

对于建筑法律法规的考核,主要是考察考生对于法规内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考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 掌握建筑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2. 了解建筑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3. 理解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四、王欣讲义的特点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可以选择合适的教材进行学习。

而王欣讲义是一本备受推荐的教材。

王欣讲义的特点在于:1.内容全面。

王欣讲义对建筑法规的要点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归纳,帮助考生快速理解和掌握相关内容。

2. 重点突出。

王欣讲义对于考试重点和难点进行了重点突出,帮助考生在有限时间内更加高效地备考。

3.案例丰富。

王欣讲义通过案例的引入,帮助考生将理论通联实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规内容。

五、如何利用王欣讲义进行备考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利用王欣讲义进行备考:1. 系统学习。

先按照王欣讲义的章节顺序,系统地学习建筑法规的内容。

2. 重点复习。

针对王欣讲义中重点和难点的内容进行重点复习,加强印象。

二级建造师-法规讲义

二级建造师-法规讲义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一)了解建造师框架体系1、建造师制度起源于英,发展于美,国际建造师协会有17个成员。

2、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全国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管理;省建设厅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

3、分级别、分专业:一级和二级;一级10个专业,二级6个专业。

4、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六大标准:职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

(二)掌握考试管理1、二级:全国统一大纲、各省组织考试二加一:两门综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加一门专业管理与实务(六选一)2、一级: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考试三加一: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掌握注册管理1、注意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

有效期3年。

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多专业注册的,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应当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4、因变更注册不及时损失由聘用企业负责,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四)掌握执业管理1、执业范围:考核认定或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资质证书并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2、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中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二级小型工程:无限制4、注册建造师不得从事的行为:(四)掌握执业管理1、执业范围:考核认定或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资质证书并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2、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中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二级小型工程:无限制(五)掌握继续教育管理继续教育年学时:共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其中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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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涉及到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内容繁多,篇幅较长。

由于合同法属于民商法,学习的时候要尽量多地用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来理解掌握法规法条,容易掌握;对于劳动合同法,和日常工作休息相关,学习上也并不枯燥。

从历年考试来看,本章分值较多,但难度不大,属于非常重要的章节,预计2015年的分值在 25分左右。

最近三年本章题型、题量及分值分布2012 年题型2014 年2013 年6月份10月份单选题13题13分12题12分7题7分7题7分多选题7题14分5题10分5题10分5题10分合计20题27分17题22分12题17分12题17分知识框架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知识点一: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知识点二:合同工期和支付价款知识点三:建设工程合同的赔偿损失知识点四:无效及效力待定合同知识点五:履行变更转让撤销终止知识点六:违约责任及免除★ ★知识点一: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2012上考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的合同是()。

A.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C.建设工程合同D.借款合同『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与合同内容。

选项C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1)租赁合同。

按照租赁期限, 6个月以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要式合同;6个月以内,可以口头,为不要式合同;(2)买卖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要式合同;而其他买卖合同,则为不要式合同;(3)借款合同。

银行借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要式合同;而自然人之间借贷,则可以口头,为不要式合同。

参见教材P106o【例题•单选题】某小型施工项目,甲乙双方只订立了口头合同。

工程完工后,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而发生纠纷,应当认定该合同()0A.未成立B.补签后成立C.成立D.备案登记后成立『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与合同内容。

施工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合同,但未定立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视为合同成立。

参见教材P106。

【例题-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发包人义务的情形是()。

A.提供必要施工条件B.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C.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D.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企业进行详细说明『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

发包人主要义务包括:(1)不得违法发包;(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3)及时检查隐蔽工程;(4)及时验收工程;(5)支付工程价款。

选项D是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参见教材P108o★ ★知识点二:合同工期和支付价款【例题•单选题】某施工项目材料采购合同中,当事人对价款没有约定,未达成补充协议,也无法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应按照()的市场价格履行。

A.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B.材料所在地C.合同签订地D.订立合同时履行地『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

价款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参见教材PHOo【例题•单选题】某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备案的同时,双方针对结算条款签订了与备案合同完全不同的补充协议。

后双方因计价问题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

法院此时应该()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A.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B.双方签订的备案合同C.类似项目的结算价格D.市场的平均价格『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参见教材Plllo[2012下考题-单选题】施工合同诉讼当事人对工程款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建设工程尚未交付,己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则应付工程款时间为()。

A.竣工验收合格之日B.当事人起诉之日C.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D.判决生效之日『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故选项C正确。

参见教材Plllo【例题•单选题】乙施工企业承包的由甲投资建设的某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由乙单位垫资,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过程中双方就工程款发生了纠纷,诉至法院。

乙除要求中结算工程款外,还提出对垫资的利息要求。

本例中法院对垫资利息的正确处理是()。

A.按民间借贷处理,垫资的利息为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B.按银行借贷处理,垫资的利息按略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C.合同中并无利息的约定,垫资不计息D.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垫资条款的合同因违反了政府的有关规定而无效,法院不予受理『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参见教材P111T12。

【例题•单选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垫资但没有约定垫资利息,后双方因垫资返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关于该垫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规定禁止垫资,双方约定的垫资条款无效B.发包人应返还承包人垫资,但可以不支付利息C.双方约定的垫资条款有效,发包人应返还承包人垫资并支付利息D.垫资违反相关规定,应予以没收『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

垫资是部门规章限制的内容,所以违反是违法,但不是无效合同。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返还垫资和利息的,应予支持,但利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参见教材 P111—112。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应当自建设工程()起计算。

A.合同订立之日B.实际竣工之日C.开工之日D.保修期届满之日E.合同约定竣工之日『正确答案』B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参见教材P112。

★知识点三:赔偿损失【例题•单选题】王某乘坐张某的出租车前往机场,由于张某路上绕道加油,到这机场时飞机已经起飞。

由于错失了与外商的签约洽谈,给王某造成了 10万元的损失,王某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张某的行为()。

A.不构成违约,因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B.不构成违约,因为不可抗力可以免责C.构成违约,王某可以要求张某赔偿10万元的损失D.构成违约,但王某不能要求张某赔偿10万元的损失『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张某的行为己经构成了违约的事实,因此张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根据规定: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王某不能要求张某赔偿10万元的损失。

参见教材 P113o【例题-单选题】承包商向水泥厂购买袋装水泥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货款。

因运输公司原因导致水泥交货延误2天,承包商收货后要求水泥厂支付违约金,水泥厂予以拒绝。

承包商认为水泥厂违约,因而未对堆放水泥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次日大雨,水泥受潮全部硬化。

此损失应由()承担。

A.三方共同B.水泥厂C.承包商D.运输公司『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参见教材P114。

★ ★ ★知识点四:无效及效力待定合同【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OA.供应商欺诈施工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B.村委会负责人为获得回扣与施工单位高价签订的村内道路施工合同C.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他人签订的转包合同D.分包商擅自将发包人供应的钢筋变卖签订的买卖合同E.施工单位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垫资施工合同『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无效合同。

以下情形,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如存在欺诈但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并不要求造成损害后果);(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参见教材P116。

【例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以下情形属于合同无效的是()oA.当事人丧失履约能力B.当事人对合同有重大误解C.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D.违反法定的形式『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无效合同。

以下情形,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如存在欺诈但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并不要求造成损害后果);(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参见教材P116o【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中无效的有()。

A.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B.附条件的合同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D.附期限的合同E.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正确答案』AC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无效合同。

以下情形,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如存在欺诈但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并不要求造成损害后果);(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参见教材P116。

【例题•多选题】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施工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合同B.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垫资并据此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C.建设单位直接与专业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D.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分包给其他有资质的承包人的合同E.投标人串通投标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正确答案』A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无效合同。

选项B违反了部门规章,非法律或行政法规,所以违法但不是无效合同。

选项C是允许的。

参见教材P116。

【例题•单选题】按照我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列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属于有效合同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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