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
丰都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丰都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7〕136号)文件精神,加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保障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确保廉租住房保障申办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申请对象按照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我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对象。
城镇是指县城所在地范围内三合镇和名山镇。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我县城镇常住户口且在本地区实际居住满3年以上;(二)家庭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为6平方米(含)以下(三代同堂的家庭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三)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或急需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四)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第二条申报地点和材料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概况

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概况“十五”期间,重庆市房地产业特别是住宅业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势头,房地产开发投资及商品房竣工、销售面积与“九五”比较均成倍增长,满足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住房消费需求,极大地改善了人居环境。
尽管如此,重庆市仍有一部分最低收入群体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解决自身的住房困难,必须依靠政府的住房救助加以解决。
重庆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一直以来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2年下半年,市政府在确立重庆市2003~2007年十大公益项目时,从基本建设投资的角度,将“廉租住房保障”纳入十大公益性投资项目,并随后经市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纳入惠民重大工程。
当年末,出台了《重庆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确定对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简称“双困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
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自2003年开始启动,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列为“民心工程”。
为了逐步解决主城九区及双桥区2.35万户“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实施地区充分运用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及旧城拆迁改造等综合措施,多管齐下,大力推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已解决了19196户“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组织建设廉租住房进行实物配租2130户,实施租金补贴1748户,通过旧城拆迁改造及低保户发展脱困等方式解决“双困家庭”住房困难15318户。
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为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重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建立和不断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过程中,重庆市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推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1.做好调查摸底,弄清保障需求为了弄清廉租住房保障需求,2002年初,主城九区及双桥区房管部门组织辖区街道对低保家庭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工作。
经摸底调查,十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双困”家庭约2.35万户。
2005年4月,市国土房管局再次对十区“双困”家庭进行调查核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27•【字号】渝办发[2009]308号•【施行日期】2009.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通知(渝办发[2009]30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7]136号)、《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国家《2009— 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从2009年起,我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范围按照渝府发[2007]1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实际,从2009年起,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一)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收入按照《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规定核定,收入标准分别为:1.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双桥区、渝北区、巴南区等11个区及北部新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
2.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长寿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等13个区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
3.南川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6个区县(自治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
2024年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2024年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确认
1.查看申请资格
(1)核实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
(2)确认家庭收入和人口条件
2.准备申请材料
(1)收集身份证明文件
(2)准备家庭收入证明
二、申请流程启动
1.登录官方网站
(1)进入重庆市公租房管理部门官网
(2)寻找公租房申请入口
2.注册账号
(1)新用户注册账号
(2)使用已有账号登录系统
三、填写申请表格
1.选择申请类型
(1)选择2024年公租房申请表
(2)填写个人及家庭信息
2.上传申请资料
(1)上传身份证明文件
(2)上传家庭收入证明
四、提交申请
1.核对填写信息
(1)确认申请表格信息准确无误(2)签署并提交申请
2.等待审核
(1)系统自动审核资料
(2)等待人工审核结果通知
五、审核结果
1.通过审核
(1)收到公租房申请通过通知(2)确认入选公租房名单
2.未通过审核
(1)查看未通过原因
(2)根据提示修改信息重新申请六、签订合同
1.签订租赁合同
(1)安排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时间(2)准备签约所需资料
2.缴纳押金
(1)缴纳公租房押金
(2)确认入住手续完成。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渝府办发〔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2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持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二、基础制度(一)明确对象标准。
主要面向一定区域内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对供应对象不设收入限制。
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超过70平方米的,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对象标准,同等享受相关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标准,年涨幅不超过5%。
(二)引导多方参与。
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
支持国有企业、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形成多元化供给体系。
(三)坚持供需匹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2•【字号】渝府发[2007]136号•【施行日期】2007.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7〕13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
直辖十年来,我市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特别是从2003年起,将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纳入了市政府“民心工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总体上得到了较大改善。
但我市主城以外的其他区县(自治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对滞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够完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还比较困难。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重庆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市(包括县城,下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保障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总体要求。
逐步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努力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重视改善进城农民工居住条件问题,切实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现行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全文

现行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全文现行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全文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现行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市、县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市、县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金融管理、税务、统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保障方式第五条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
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
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第六条市、县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户为单位确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第七条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2024年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2024年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In 2024, the requirements for applying for public rental housing in Chongqing are expected to remain similar to previous years. Applicants will need to meet certain criteria in order to be eligible for this type of housing assistance. 2024年,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预计将与往年类似。
申请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才能获得这种住房援助。
One of the key requirements for applying for public rental housing in Chongqing is that applicants must have a stable source of income. This is necessary to ensure that tenants are able to pay rent on time and maintain the property in good condition. Another important factor is that applicants must be Chinese citizens with a local hukou, or household registration. 入住重庆公租房的关键条件之一是申请人必须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这是为了确保租户能够按时付房租并保持房产的良好状态。
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公民,并具有本地的户口。
In addition to income and citizenship requirements, applicants for public rental housing in Chongqing may also need to meet certain social or demographic criteria. This could include factors such as family size, age, or disability status. These criteria are used toprioritize applicants based on need and ensure that the most vulnerable populations have access to affordable housing options. 除了收入和国籍要求之外,重庆公租房申请人还可能需要满足某些社会或人口统计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件精神,加强廉租住房保障的规范管理,确保廉租住房保障申办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
(一)申请对象
按照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对象。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家庭住房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面积标准;
3、家庭成员取得我市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市实际居住;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申报地点和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
4、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5、当地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审核
(一)初审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二)复审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会同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对申请家庭的户口、人口、住房情况、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复审,并于收到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
三、公示
(一)初审公示
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居住地范围内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对初审不符合规定保障条件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诉。
(二)复审公示
对复审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区县(自治县)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将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在申请人居住地范围内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对经审核不符合规定保障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四、轮候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轮候办法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五、建档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户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并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