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件的特点及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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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特点总结范文

案件特点总结范文

一、案件概述本案涉及被告人张某涉嫌盗窃罪,受害人为某公司,案发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

经调查,张某于2021年3月15日,在该公司仓库内盗窃了大量贵重物品,价值约人民币10万元。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警方通过现场勘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依法将张某抓获归案。

二、案件特点1. 犯罪手段隐蔽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利用公司仓库夜间值班人员较少的时机,采取秘密手段进入仓库,盗窃了大量贵重物品。

其作案手段隐蔽,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

2. 案件价值较高本案涉及的盗窃物品价值约人民币10万元,属于重大盗窃案件。

此类案件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需要高度重视。

3. 侦破难度较大由于被告人张某作案手段隐蔽,现场没有留下明显痕迹,且作案后及时销毁证据,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

同时,该公司仓库监控设备存在故障,导致部分监控录像无法提供有力证据。

4. 被害人防范意识不足本案中,某公司仓库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如夜间值班人员较少、仓库监控设备故障等,导致犯罪嫌疑人有机可乘。

此外,被害人在事发后未能及时报警,导致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5. 社会影响恶劣本案的发生,不仅给某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还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

犯罪分子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引发了人民群众的强烈愤慨。

三、案件侦破情况1. 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2. 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现场勘查。

专案组通过现场勘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逐步锁定犯罪嫌疑人。

3. 广泛开展调查走访,获取线索。

专案组深入社区、企业、家属等,广泛开展调查走访,获取有关线索。

4. 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

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专案组于2021年3月18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四、案件启示1.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

企业应加强仓库、财务等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安全。

2. 完善监控设备,提高监控效果。

盗窃案例分析和总结

盗窃案例分析和总结

盗窃案例分析和总结
盗窃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社会稳定和个人财产造成严重危害。

在过
去的几年中,盗窃案件在许多国家都频繁发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起盗窃案例,探讨盗窃犯罪的危害性以及相关的解决方法。

案例描述
该案例发生在一个繁华的商业区,一名男子透过商店的开放窗户进入,盗走了
大量珠宝和现金。

监控摄像头拍摄到了嫌疑人的侧面照片,但由于戴着帽子,无法完全辨认面部特征。

警方通过调取周围监控录像,最终将嫌疑人逮捕归案。

盗窃行为分析
通过对该案件的分析,盗窃犯罪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入室盗窃:盗窃犯通常会选择无人居住或少有人出入的时段进行犯
罪活动,以降低被抓获的风险。

2.低风险高回报:对盗窃犯来说,盗窃行为相对于其他犯罪行为来说,
风险较低,但回报较高,因此诱发了盗窃行为的发生。

3.技巧性强:一些盗窃犯通常具有一定的技术性,能够巧妙地绕过安
保系统或者利用工具进行盗窃。

解决方法
针对盗窃犯罪,社会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安保措施:商家和个人应该加强安保意识,安装监控设备,保
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2.加大打击力度:警方应该加大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抓获率,
降低犯罪率。

3.加强社会监督:社会各个方面应该加强对盗窃犯罪的监督,凝聚全
社会的力量,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

结语
盗窃犯罪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我们应该共同努力,通过加强安保措施、
加大打击力度和加强社会监督来减少盗窃犯罪的发生,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愿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安全,每个人都能够安心生活。

当前盗窃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研究

当前盗窃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研究

当前盗窃犯罪的特点及防范对策研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盗窃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如今,盗窃犯罪分为多种类型,包括财产盗窃、网络盗窃、车辆盗窃等。

为了应对这些犯罪行为,我们需要研究当前盗窃犯罪的特点,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本文将从犯罪特点、存在问题及防范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来看当前盗窃犯罪的特点。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盗窃犯罪也在不断演变和创新。

以下是一些主要特点:1.高科技化: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盗窃犯罪日益增加。

盗窃者利用网络技术窃取他人个人信息或财产,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2.组织化:在一些地区,盗窃犯罪呈现出组织化特点。

犯罪团伙利用技术和资源,进行计划性的盗窃行为。

3.手段多样化:盗窃手段愈发多样化,包括偷盗、抢劫、撬锁等。

而且,一些盗窃犯利用新技术和工具,窃取财物更加隐蔽和高效。

在了解当前盗窃犯罪的特点后,我们需要思考如何防范这些犯罪行为。

其次,存在的问题及防范对策。

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及相应对策:1.安全意识不强:很多人存在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容易成为盗窃犯的目标。

因此,我们应加强社会安全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2.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进行盗窃:因为网络盗窃犯罪难以侦破,不法分子通常感到兴奋。

因此,我们应采取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措施,以确保个人信息和财产的安全。

3.社会监管不足:加强社会监管对于打击盗窃犯罪非常重要。

社会各界可以参与到监控设备的安装,提高警方取证的效率。

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大对警察力量和执法力度的投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4.联防联控机制不够完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对于打击盗窃犯罪至关重要。

不同部门之间应该加强协作,共享信息,密切配合,形成有效的联防联控体系。

5.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一些盗窃犯是因为生活困难而转向犯罪。

因此,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少社会矛盾和不平等,可以有效地降低盗窃犯罪的发生。

综上所述,当前盗窃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如高科技化、组织化和手段多样化。

【精选】盗窃案件现场勘查应注意的问题

【精选】盗窃案件现场勘查应注意的问题

浅谈盗窃案件现场勘查中应注意的问题一、盗窃案件的概念、类型及特点(一)盗窃案件的概念盗窃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较大数额公私财物的犯罪案件。

盗窃犯罪是我国最多的一种犯罪,盗窃案件是刑事案件中数量最多、比例最大的案件,侵害对象广泛,人民群众深受其害。

(二)盗窃案件的类型在盗窃案件中,因其作案方式、作案地点、作案人人数、作案目标等不同,以及作案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盗窃案件。

1、根据作案人的作案方式,可将盗窃案件分为偷盗案件和扒窃案件。

(1)偷盗案件。

偷盗案件是指作案人使用工具撬门、破窗、挖洞、翻天窗、爬阳台等方式侵入单位元室内或居民住宅,或者在室外露天场地和公共场所进行盗窃财物的案件。

(2)扒窃案件。

扒窃案件是指作案人采用不同的掩护手段,利用技术手段,在公共场所利用事主和周围群众不留意之机,掩蔽的偷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犯罪案件。

2、根据作案地点可将盗窃案件分为入室盗窃和室外盗窃案件。

(1)入室盗窃案件。

入室盗窃案件是指作案人侵入厂矿、企业、机关、部队、学校、公司等单位的财会室、办公室、仓库,或侵入到银行、商店、文物馆、博物馆或居民住宅室内进行盗窃财物的案件。

(2)室外盗窃案件。

室外盗窃案件是指作案人在室外的露天场地和公共场所进行的盗窃财物的案件。

3、根据作案人人数可将盗窃案件分为单人盗窃和结(团)伙盗窃案件。

(1)单人盗窃案件。

单人盗窃案件是指在一起盗窃案件中,作案人只身一人作案的盗窃案件。

(2)结(团)伙盗窃案件。

结(团)伙盗窃案件是指在一起盗窃案件中,有两人以上参与作案的盗窃案件。

4、根据盗窃的目的物,可将盗窃案件分为盗窃车辆(机动车、摩托车等)案件、盗窃枪弹案件、盗窃文物案件和盗窃仓库、保险柜案件。

(1)盗窃车辆(机动车、摩托车等)案件。

盗窃车辆(机动车、摩托车等)案件是指作案人以居民住宅周围、城乡的街道、车库、公路边停放的各种车辆为侵害目标实施的盗窃案件。

(2)盗窃枪弹案件。

盗窃案件分析报告

盗窃案件分析报告

盗窃案件分析报告近年来,盗窃案件时有发生,给社会的治安和民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深入了解盗窃案件的特点、规律和成因,以便制定更加有效的防范措施,对一系列盗窃案件进行了综合分析。

一、盗窃案件的基本情况在本次研究的时间段内,共收集了_____起盗窃案件的相关数据。

这些案件涵盖了不同的区域、场所和时间。

从案发区域来看,城市中心区域和人口密集的住宅区盗窃案件相对较多,而偏远地区和工业园区的盗窃案件相对较少。

从案发场所来看,居民住宅是盗窃案件的高发场所,占比达到了_____%。

其次是商业店铺和办公场所,分别占比_____%和_____%。

从案发时间来看,夜间是盗窃案件的高发时段,尤其是凌晨 1 点至4 点之间,案件数量最多。

二、盗窃案件的作案手段通过对案件的梳理和分析,发现盗窃分子的作案手段呈现多样化的特点。

常见的入室盗窃手段包括撬门破窗、技术开锁、攀爬阳台等。

其中,撬门破窗是最为直接和粗暴的方式,技术开锁则需要一定的专业技能。

在公共场所的盗窃案件中,扒窃是较为常见的手段。

盗窃分子通常选择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场所,如商场、公交车站等,趁受害人不备窃取财物。

另外,还有一些盗窃分子利用网络手段进行盗窃,如通过网络诈骗获取受害人的账户信息,进而盗取资金。

三、盗窃案件的作案人员特征从已掌握的案件信息来看,盗窃作案人员具有以下特征。

年龄方面,以 18 岁至 35 岁的青壮年为主,占比达到了_____%。

这个年龄段的人员具有较强的体力和活动能力,同时也可能存在经济压力和不良行为习惯。

性别方面,男性作案人员居多,占比约为_____%。

这可能与男性的体力和冒险精神有关。

作案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比超过了_____%。

较低的文化程度可能导致他们缺乏合法的谋生手段,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部分作案人员有犯罪前科,曾经因盗窃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处罚。

四、盗窃案件的损失情况盗窃案件给受害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法律入室盗窃案件分析(3篇)

法律入室盗窃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庭财产逐渐增多。

然而,与此同时,盗窃案件的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入室盗窃案件。

入室盗窃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益,还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入室盗窃案件为例,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二、案件事实2023年5月,某市某小区居民李某在家中休息时,发现家中被盗。

被盗物品包括现金、首饰、电子产品等,总价值约5万元。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赵某系小区居民,曾因盗窃罪被判刑,此次作案后潜逃。

三、案件分析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进入李某家中窃取财物,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 犯罪形态本案中,赵某已经完成了盗窃行为,并将财物带离现场,属于盗窃罪的既遂形态。

3. 犯罪动机分析赵某的犯罪动机,主要是为了满足个人贪婪欲望。

赵某在服刑期间没有改过自新,出狱后仍然无法摆脱对金钱的渴望,从而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4. 犯罪手段赵某作案手段较为简单,主要是利用李某家中无人之机,翻墙进入室内进行盗窃。

这表明赵某在作案前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5. 社会影响本案的发生,不仅给李某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财产安全。

同时,赵某的犯罪行为也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四、法律适用1. 罪名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赵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2. 刑罚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赵某盗窃金额较大,且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具有累犯情节。

因此,对其应从重处罚。

盗窃案件预警通报

盗窃案件预警通报

盗窃案件预警通报尊敬的各位市民:近期,我市发生了一系列盗窃案件,为了确保市民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我市警方特发出此次盗窃案件预警通报,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措施,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一、案件概述近期,我市盗窃案件呈现出增多的趋势,大部分案发地点集中在居民区、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

犯罪分子主要盗窃现金、贵重物品以及车辆等,给市民的生活和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二、案件特点根据警方初步调查,以下是此次盗窃案件的一些特点,供广大市民进行了解和参考:1.入室盗窃:犯罪分子多采用非法入室的方式,趁主人不备,盗窃贵重物品。

因此,市民应加强住宅的安全防范,尽量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易被看见的地方。

2.车辆盗窃:大部分盗窃案件中涉及到车辆盗窃,犯罪分子通常选择停放在偏僻、人流较少的地方进行盗窃。

市民在停车时,应选择安全的停车场,并加装防盗器材。

3.利用失误:犯罪分子对市民在不经意间犯下的错误进行利用,例如市民将车辆或住宅门窗未关好、没有锁好等。

因此,市民在生活中应时刻保持警觉,避免因为一时疏忽而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三、防范措施为了保障市民的安全和财产,我们特别向广大市民呼吁,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市民应时刻保持警惕,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轻易相信陌生人,并随时注意周围的动静。

2.门窗安全防护:市民应确保住宅的门窗安全,及时修复破损的门窗,同时加装好防护装置,以增加犯罪分子的作案难度。

3.车辆安全防护:市民在停车时,应选择安全的停车场,尽量避免停在人流较少的偏僻地方。

同时,加装防盗器材,确保车辆的安全。

4.社区合作防范:居民可以通过建立社区警务巡逻队、邻里互助等方式,加强社区的安全防范合作,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宁。

四、紧急 case 发现和举报如有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行为,请立即报警或拨打市公安局报警电话,及时提供详细的案件信息,并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

五、市民责任与共同合作在此次盗窃案件中,民警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和参与,共同营造安全的社区环境。

盗窃案的特点有哪些

盗窃案的特点有哪些

盗窃案的特点有哪些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秘密、迅速、巧妙等手段实施犯罪行为。

下面是关于盗窃案的特点的一些说明。

1.非暴力:盗窃案通常不具有暴力成分,作案人往往避免与受害人发生直接冲突,以免引起注意并增加犯罪风险。

因此,盗窃案的威胁相对较小。

2.秘密性:盗窃案常常在没有目击者、见证人或摄像头监控的情况下发生。

作案人员尽量避免引起他人的怀疑或抓获的可能性,保持自身的匿名和潜行性。

3.巧妙性:盗窃案的作案人员通常具有其中一种专业技能、经验或计划能力,他们能够利用这些专业知识,选择适当的时机和方式实施犯罪,并通过一定的技巧逃避被发现。

4.选择性:作案人员通常会选择相对容易实施盗窃的目标。

他们会评估目标的价值、易于获取的程度以及自身实施犯罪的成功可能性。

因此,盗窃案通常在财物价值较高、易于获取的地点发生。

5.迅速性:盗窃案是一种快速行动的犯罪行为,尽可能地迅速完成盗窃行为,以减少被发现的风险。

作案人员在事前会制定好逃离现场的计划,并在实施盗窃后尽快离开。

6.低风险性:相对于其他形式的犯罪,盗窃案通常具有较低的风险。

由于缺乏暴力和盗窃本身的秘密性,盗窃犯的被抓获率相对较低。

这也是一些人选择盗窃作为犯罪方式的原因之一7.非暴力而致伤害性:虽然盗窃案通常不涉及暴力行为,但仍然存在可能导致伤害或伤亡的风险。

一些盗窃案可能会导致意外发生,例如被盗的财产可能导致使用不当或事故,给他人带来伤害。

8.难以追溯性:由于盗窃案往往在没有目击者的情况下发生,作案人员的身份和行踪往往难以确定。

这给警方的追查和侦破工作带来困难,使得盗窃犯往往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

总之,盗窃案的特点包括非暴力、秘密性、巧妙性、选择性、迅速性、低风险性、非暴力而致伤害性以及难以追溯性。

这些特点使得盗窃案成为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并且对社会和个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和心理损失。

因此,加强对盗窃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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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件的特点及其审查
盗窃犯罪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古老的犯罪方式,也是各国家法律规定的最早的一种罪种形式之一,该类犯罪“绵延不绝”,常年居高不下。

而发案后真正能够侦破且能诉至法院定罪判刑的又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

究其根本,除大量的社会因素外,刑事诉讼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对该类犯罪案件证据的认识与把握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因此,本文试就盗窃案件的特点及其证据特点和审查运用做一思考和探析。

一、盗窃案件的特点
盗窃犯罪一般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

该犯罪案件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犯罪现场多有明显的破坏痕迹。

盗窃犯罪分子进入作案现场的手段多表现为撬门、破窗、挖墙等,为了翻找财务又多会采取撬砸锁柜、抽屉等,在相应的部位都会留下指纹、足迹和工具痕迹。

这些痕迹往往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个人特征和习惯性作案手法,认真收集并重视审查这些现场痕迹证据对于发现和认定犯罪有非同一般的作用。

2、各行为人的盗窃方式、手段多有习惯性。

盗窃是一种再犯性极大的犯罪活动。

从实践中看,一次作案就洗手不干的极少,多数都是长时间多次作案。

因为贪欲是在屡次作案的过程中不断膨胀的,同时他们的犯罪经验也在不断积累,犯罪手段也就逐步趋于成熟、固定,最终形成各自的习惯性作案手段。

另外,犯罪分子原有的职业习惯、生理特征也会表现在作案过程中,并有较为明显的犯罪痕迹留在现场。

如钳工、电工等,使用的工具和手法就会有不同,如跛子等有生理缺陷的人留在现场的足迹等痕迹也很明显。

再则,惯犯和初犯在作案熟练程度上不同,犯罪的手法和现场遗留痕迹也有较大不同。

因此对于这些习惯性特点的发现和审查也极为有利于案件的侦破和认定
处理。

3、大宗、流窜盗窃犯罪作案前多有踩点活动。

由于盗窃案件的主要行为方式是秘密窃取,因此行为人在实施重大盗窃或到异地作案时,为确保作案成功,大都会在事前进行多次秘密而又详细的踩点活动,如对财务所有人的作息时间、值班人员情况和交接班时间、出入口等进行了解和探视。

这些活动为他们的盗窃成功带来便利,但同时也很容易使他们暴露行藏。

因此,案发后注意访问现场及其周围群众,注意了解案发前后的可疑事件、可疑人员,对于破案工作极为有利。

4、案后多有赃款赃物可查证。

盗窃犯罪的目的就是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因此有赃款赃物可查是该类犯罪案件的一个重要特点。

二、盗窃案件的证据特点
了解了盗窃案件的特点,那么就更容易且更有必要了解一下盗窃案件的证据特点,以便更为有利地审查、认定该类犯罪案件。

结合盗窃案件特点,其证据特点有以下几点:
1、存在大量的间接证据。

盗窃案件的发生多是在无人发现且采取的秘密手段所实施的,因此证明该类犯罪的主要证据除行为人的供述是直接证据外,其余多需大量的间接证据予以证实。

盗窃案件间接证据主要有现场提取的各种痕迹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等。

实践中切切不可忽略间接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它们不但是取得直接证据的关键,还是最后认定案件的根本。

但在审查运用间接证据时一定要注意:①审查间接证据的真实性,主要是审查其来源和真伪;②审查间接证据的关联性,主要是看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证据与案件有无脱离;③看证实所有定罪量刑情节所需的间接证据是否具备一定的量,所得结论是否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2、有较多物证证实犯罪。

盗窃犯罪的根本特点就是以物质的手段获取财物以满足其对物质的挥霍、享乐心理。

因此该类犯罪大多都有较多物证予以证实。

在实践中这类证据主要有赃款赃物、作案工具
和现场提取的各种痕迹、遗留物等。

要注意,这些物证本身不会证实任何事情,必须要把这些物证的来源、形成过程、提取时间与方法、保管固定措施以及鉴定结论等查清,再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

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物证特有的证明价值。

3、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有着重要的证据价值。

被害人基本都是被盗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是持有人,其对被盗财物的种类、特征、数量、用途等都有着较为详细的认识和了解。

证人也多为见过被盗物品、犯罪嫌疑人和了解现场情况以及赃物去向的人,他们对一些案件情况的了解一般也较为详细。

因此,他们的陈述和证言对正确辨别犯罪证据和确定犯罪性质有很大的作用。

三、对盗窃案件的审查和判断
通过近几年办理盗窃案件的经验,笔者认为在审查盗窃案件时,应通过审阅卷宗并结合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和复核有关证据,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查明盗窃案件的主体资格。

这是审查任何犯罪性质的首要问题,盗窃犯罪案件也不例外。

如果一个案件的主体身份资格都没有弄清的话,那么这个案件将无法继续审查。

如我们在办理吴某盗窃案时,通过提讯该吴及审阅案卷相关证据材料,发现该吴虽有盗窃行为,但却不是本c案中认定的犯罪事实,于是我们依法建议侦查机关重新对吴的犯罪事实进行立案侦查,并最终将吴送上法庭,且得到依法处理。

如果我们对此案的主体身份没有查清,就进行诉讼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审查盗窃案件首要而又重点的是查明其主体身份资格,即该犯罪嫌疑人是否本案犯罪事实的行为实施人。

2、审查案件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审查盗窃案件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⑴盗窃犯罪与一般盗窃违法行为的区别。

区别二者的主要关键就
是盗窃所得数额和盗窃的次数,这两个方面法律及其司法解释都作了有关规定,只要严格遵照法律一般都容易区别。

⑵与相邻罪种罪名的区别。

对盗窃犯罪案件性质和罪名把握与认定,应严格区别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性犯罪。

如秘密性是否贯穿盗窃犯罪的始终?如本欲盗窃但到现场已被发现且明知被失主发现,还继续拿走财务,则应构成抢夺罪。

再如刚拿取财务即被发现,但却采取暴力威胁的办法继续拿走财务,就构成了抢劫罪。

还有就是盗窃特定物品如枪支、林木等,则构成了其他特殊罪名,如盗抢枪支弹药、盗伐林木等。

另外还应注意一些以盗窃为手段的职务犯罪和职务非职务人员共同犯罪案件的性质区别,如贪污、职务侵占等罪名。

只有如此才能正1綾确认定案件性质。

3、审查事实、情节是否清楚。

查明一个案件的事实真相需要证据链条进行固定,因此对案件每一个事实、情节的审查都很重要,否则就有可能遗漏犯罪事实、遗漏犯罪嫌疑人,更可能造成执法不公,罚不当罪。

如我们在办理一起多次盗窃案件时,由于该案是在案发后多年才被侦破的,犯罪嫌疑人在供述的一部分犯罪事实中,由于年限较长,其所描述的被盗地点的特点有出入,如以此将案件进行诉讼的话,该部分犯罪事实法庭肯定不会予以认定。

于是我们要求侦查机关对被盗地方被盗时的特点进行补充侦查,最后才以确凿的证据将犯罪嫌疑人送上审判台,使其得到应有的惩罚。

4、审查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法定、酌定情节。

在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时我们不仅查明犯罪事实,还应该对其量刑的法定、酌定的从轻、从重、减轻和免除处罚的情节进行审查。

如是否累犯、是否为未成年人、是否有立功、自首等情况,如此才能做到执法公允。

5、审查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审查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应着重
审查以下几方面:
⑴审查证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通常审查时间、地点、侦查人员是否两人以上、笔录是否交嫌疑人核对、侦查人员、嫌疑人是否签名、按指印等方面。

⑵审查事实是否真实、可信。

如我们在c办理李某盗窃案件时,犯罪嫌疑人称其不是盗窃而是借,而通过审查证据发现案发前失主其他证人一直在家,嫌疑人并未提出借东西,而恰恰是乘失主和其他人出屋不备时将钱塞入口袋。

因此对犯罪嫌疑人的狡辩不能采信。

⑶审查证据是否关联。

审查一个案件的证据就是审查其是否具有一定的关联性,看证据之间是否能够相互印证,证据与案件事实是否关联。

如我们在办理一张某盗窃案时,证据上既有嫌疑人的以前供述其用掏墙入室盗窃耕牛的事实,又有价格鉴定耕牛价值的证据,还有证人证实失主丢牛以及失主报案的事实,但是由于后来嫌疑人供述的犯罪手段与现场遗留物以及牛的特征等情形不一致,说明该案的证据之间、与案件事实不能够相互印证,不具有排他性,导致该盗窃案件只好以撤案了结。

⑷审查程序是否合法。

主要审查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序,有无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形,是否有涂改毁坏现象,是否有提取人未签字、取证程序不规范等情况。

因为程序是否合法直接决定内容的真实、合法及有效程度,甚至直接决定一个案件是否成功的走向。

如王某盗窃案,侦查机关在进行现场勘察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且勘察人也未签名,就是这一违反程序的行为致使王某当庭没有能够得到法律的惩处,被发回重审。

6、审查其他事项c.
盗窃案件证据的审查与判断除重点审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注意审查以下事项:(1)、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2)、有无附带民事诉讼的;(3)、有无强制措施不当的;(4)、有无赃款赃物处理
不妥的。

只有如此完整地审查一个盗窃案件,才能确保法律的完整实施,才能确保案件质量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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