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服务合同专家共识_中国药理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_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72号――关于药物临床试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72号――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合同研究组织开展临床试验情况的公告【法规类别】医务工作【发文字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72号【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5.09.09【实施日期】2015.09.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172号)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合同研究组织开展临床试验情况的公告2015年8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情况的公告》(2015年第169号),有1094个品种提交了自查资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对所涉及到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下简称临床试验机构)和合同研究组织(CRO)进行核查。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承接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和Ⅰ期临床试验的临床试验机构82家(见附件1),其中,7家临床试验机构承担生物等效性试验和Ⅰ期临床试验数量20项以上,分别是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63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52项)、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40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39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31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2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项)。
二、承接Ⅱ、Ⅲ期药物临床试验的临床试验机构383家(见附件2),其中,13家临床试验机构承担了60项以上,分别是四川大学华西医院(114项)、吉林大学第一医院(73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70项)、北京协和医院(69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68项)、北京大学人民医院(68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68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66项)、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66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65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65项)、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61项)、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61项)。
2015-2016年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指导文件大全

2015-2016年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指导文件大全
临床试验是指通过人体志愿者也称为受试者进行的生物学科学研究。
根据试验目的等不同,受试者可能是患者或健康志愿者。
药物临床试验是用来研究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质量等问题,以考察其能否上市用于特定人群的临床试验。
2015年7月22日,CFDA发布了《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行业格局瞬间逆转。
据药智网数据统计,截止2016年3月1日全国1622个品种被核查,企业主动撤回1165个,不批准及退审40个,未通过率高达74.3%。
近日,CFDA新发布《总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工作的通告》(下简称《通告》),要求对在审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中2016年6月1日前开展的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这是继去年展开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后,CFDA将医疗器械作为新的整治目标。
多重政策带来的前所未有的严查风暴,只为整顿行业乱象、肃清行业诟病、规范行业秩序,促进整个医药产业链升级变革,力争在国际市场上谋得一席之地。
当然,严查风暴这仅是一个开始,未来这一趋势还会持续,并可能会以多种形式进行监管。
因此,深入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文件,并对其进行全面深刻解读,对指导实践大有裨益。
下面是通过药智数据政策法规数据库(/policies)统计的2015-2016年国内官方机构发布的临床试验法规及指导文件,输入“临床试验”关键词,所有内容一目了然,对药企在临床试验运作方面可谓雪中送炭。
具体内容如下(点击标题名称可查看全文):。
临床试验合作协议范本新6篇

临床试验合作协议范本新6篇篇1甲方:[甲方单位名称]乙方:[乙方单位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对药物研发领域有着共同的兴趣和目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临床试验合作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通过合作共同推进新药的临床试验工作,确保试验顺利进行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期最终取得新药证书并实现市场应用。
二、合作内容1. 临床试验项目概述:对双方共同合作进行的临床试验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药物名称、试验目的、预期成果等。
2. 合作分工:明确甲、乙双方在临床试验过程中的具体分工。
甲方负责提供试验药物、资金支持及部分试验场地的联系;乙方负责试验方案的设计、实施及数据整理分析等工作。
3. 进度安排:确定临床试验的时间节点、阶段目标及完成标准。
4. 知识产权保护:约定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后续利用方式。
5. 技术资料保密:双方应确保合作过程中获取的技术资料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四、经费与支付1. 经费来源:明确临床试验所需经费的来源及筹集方式。
2. 支付方式: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合作经费的具体金额、时间及方式。
3. 经费管理:确定合作经费的管理方式及使用范围,确保经费的专款专用。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六、争议解决对于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甲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代表手写签名]地址:[甲方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日期:XXXX年XX月XX日乙方(盖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手写签名]地址:[乙方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注:以上协议仅为范本,实际签订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临床试验技术服务合同

临床试验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甲方(委托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服务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临床试验技术服务的相关事项,以确保临床试验的顺利进行和相关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条服务内容临床试验方案设计试验伦理审查试验现场管理受试者招募与管理数据收集与管理试验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供应与管理试验报告编写与提交其他甲方要求的相关技术服务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服务费用:总金额:费用构成:支付方式:预付款金额:分期付款安排:付款时间及方式:第四条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提供试验所需的相关资料和资源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验收乙方权利与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服务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及时向甲方报告服务进展情况第五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起始日期:结束日期:合同续展:续展程序:第六条保密条款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保密义务的期限:合同终止后的保密期限:第七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条款:甲方违约责任:乙方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第八条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方式:协商:仲裁:法律诉讼:仲裁机构:名称:地址:第九条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变更:变更程序:变更协议的签署要求:合同解除:解除程序:第十条其他条款联系方式:甲方:乙方:合同附件:附件一:临床试验方案附件二:服务费用明细合同的解释权及适用法律:解释权归属:适用法律:签署甲方(委托方):(签字盖章)乙方(服务方):(签字盖章)日期:。
中国药理学药物临床试验专委会签署合同模版

中国药理学药物临床试验专委会签署合同模版摘要:一、中国药理学药物临床试验专委会签署合同模版的背景和意义二、合同模版的主要内容三、合同模版的实施和影响正文:一、中国药理学药物临床试验专委会签署合同模版的背景和意义中国药理学药物临床试验专委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是一个致力于推动药物临床试验行业发展的机构,由一批有着丰富经验的药理学和临床试验专家组成。
在我国药物临床试验领域,专委会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其工作成果对于行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为了提高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和效率,专委会决定制定一份合同模版,以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中的合同签署流程。
此举旨在确保各方在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的权益,降低合同纠纷的风险,提高试验的顺利进行。
二、合同模版的主要内容1.合同主体:明确了合同签署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等。
2.试验项目:详细描述了药物临床试验的项目名称、试验目的、试验阶段等内容。
3.合同范围:明确了合同涉及的服务范围,包括试验设计、试验实施、数据分析等。
4.合同金额:规定了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支付的费用,以及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5.合同履行期限:明确了合同的生效时间、到期时间和续约条件等。
6.违约责任:列明了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规定了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8.其他条款:包括合同的保密、修改、补充等内容。
三、合同模版的实施和影响专委会制定的合同模版在药物临床试验领域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不仅为试验各方提供了参考,还对整个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各大药企、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在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时,可以参考该合同模版制定适合自己的合同,以保障各方的权益。
临床试验合作协议范本5篇

临床试验合作协议范本5篇篇1协议签订方: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拥有共同的目标和愿景,经过友好协商,就关于本次临床试验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临床试验项目上的合作关系,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试验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作内容1. 临床试验项目:[具体项目名称]。
2. 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试验设计、数据收集、数据分析、结果报告等。
3. 双方共同协作,确保试验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三、合作期限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临床试验项目的执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XX个月。
3. 若项目提前完成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合作期限。
四、职责与义务1. 甲方职责:(1)提供试验所需的场地、设备和人员支持。
(2)负责试验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确保试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标准。
2. 乙方职责:(1)提供试验方案、技术指导和培训。
(2)协助甲方进行数据收集、分析和解释。
(3)确保合作人员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4)对试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五、知识产权1. 双方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归属双方共同所有。
2. 各自独立开发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3. 涉及专利、技术秘密等,双方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范围。
六、经费与支付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临床试验合作经费,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2. 如涉及第三方费用,应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分担。
3. 付款应按时进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七、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涉及合作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敏感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泄露、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涉及合作项目的机密信息。
八、违约责任1.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项目无法完成或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完成,双方应协商解决。
九、争议解决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药物临床试验合作协议”范本

“药物临床试验合作协议”范本甲方(赞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执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致力于新药研发的企业,乙方是一家具有临床试验资质的医疗机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研发的新药进行临床试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甲方希望通过乙方的专业能力和设施,对甲方研发的新药进行临床试验,以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条合作范围1.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临床试验方案进行试验。
2. 乙方应确保试验过程中遵循伦理和科学的原则。
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试验过程中的所有数据和结果。
第三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临床试验结束并完成最终报告之日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负责提供临床试验所需的药物、资金和技术支持。
2.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药物的安全性,并提供相关的临床前研究资料。
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试验过程,并可要求乙方提供试验进展报告。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临床试验规范进行试验。
2. 乙方负责招募合适的受试者,并确保受试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试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严重不良事件。
第六条数据和成果共享1. 双方应共同分析和解释试验数据。
2. 双方应共享试验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
第七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协议的修改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模板,具体协议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Ⅰ期临床试验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专家共识

《Ⅰ期临床试验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专家共识
史丽萍;蒋萌;刘芳;张军;殷俊刚;俞景梅;王晓骁;张雪瑞;王威;熊宁宁;邹冲
【期刊名称】《药学与临床研究》
【年(卷),期】2024(32)1
【摘要】Ⅰ期临床试验是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对于整个新药临床试验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Ⅰ期临床试验的实施管理能力,江苏省中医院GCP中心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项的“药品监管科学科研计划课题”的资助下,组织临床试验方法学、临床试验管理等多学科领域专家,针对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的专业建设、研究团队建设、试验病房条件建设、受试者管理、试验用药品管理、生物样本管理、源文件管理、安全性信息管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文件资料管理和数据管理等方面,结合国内外相关的指导原则及最新的研究进展,综合国内专家的建议和意见,共同制定本共识,旨在为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指导意见。
【总页数】11页(P68-78)
【作者】史丽萍;蒋萌;刘芳;张军;殷俊刚;俞景梅;王晓骁;张雪瑞;王威;熊宁宁;邹冲【作者单位】江苏省中医院GCP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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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其他有关费用: 临床试验发展基金( 或 利润) ; 根据试验项目委托的具体内容确定,如生 物样本分析、转运、保管等。
2. 合同经费的支付方式与进度: ( 1) 具体支付方式或进度乙方可根据自身 的情况与甲方约定。 ( 2) 经费预算中应约定筛选失败、脱落、剔 除病例和不合格病例的经费支付方式。 ( 3) 经费预算中应约定具体的检查项目、次
贺建昌( 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 夏春华( 南昌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
袁 洪(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郭 莹( 湖南省人民医院)
黄志军(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黄建英(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曹 玉(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曹 烨(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崔一民(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谢海棠(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熊玉卿( 南昌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
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任何在人体( 病人或健康 志愿者) 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目的是确定试 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当药物研发单位( 药 企、研究所等) 不具备实施试验药物的临床条件 和资质时,就需要作为发起该药临床试验的申办 方( Sponsor) ,委托具有资质的研究机构参与药 物的临床评价过程,因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服 务合同是申办方与研究机构间专门针对特定药 物临床试验项目中特定任务所签订的委托服务 协议。
数及预计金额,必要时可列出检查化验明细。 ( 4) 申办方可根据访视期或其他时间详细
列出经费的支付明细。
四、保险在合同中的约定
依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 三条: 申办方应对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提供保 险,对于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或死亡的受试者 承担治疗的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申办方应 向研究者提供法律上与经济上的担保,但由医疗 事故所致者除外。
( 11) 应明确临床试验相关损害赔偿等责任 承担方,如 CRO 公司不承担该责任,应要求申办 方出具承担该责任的证明文件。
3、研究机构为乙方,乙方应在合同中列明负 责药物临床试验的主要研究者,根据《药物临床 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研究者的职责限定,应在合 同中明确如下职责:
( 1) 研究者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方案 的内容,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Chin J Clin Pharmacol Ther 2015 Apr; 20( 4)
办方承担参加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医疗费用及相 应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 9) 未经受试者书面同意,受试者的个人信 息 /标本等不能擅自用于商业用途及探索性研 究。
2. 如涉及 CRO 公司的合同,还应增加以下 要点:
( 10) 提供申办方委托 CRO 承担临床试验相 关业务的《委托函》,明确说明 CRO 受申办方委 托承担和不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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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预计进 行 时 间,临 床 试 验 合 同 的 生 效 起 止 时 限,部分条款在委托研究完成后依然有效的界定 和说明; ( 七) 违约责任,即明确定义申办方或研 究机构 哪 些 情 况 属 于 违 约,需 承 担 何 种 责 任; ( 八) 争议解决方法: 如出现履约中存在争议的 情况,如 何 解 决,如 需 仲 裁,仲 裁 地 的 选 取 原 则 等; ( 九) 保密责任、文章发表及知识产权归属; ( 十) 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由试验所致受试者和 研究者的损害、损失的相关赔偿; ( 十一) 试验有 关仪器、设 备 等 的 赠 予、使 用、归 还; ( 十 二)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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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共识 ◇
中国临床药理学与SSN 1009-2501 http: / / www. cjcpt. com
2015 Apr; 20( 4) : 361 - 365
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服务合同专家共识
( 中国药理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
( 2) 为临床试验质量保证责任方,应派遣合 格的监查员,对试验的质量进行监查,确保所有 试验资料符合相关要求,监查频率应和入组进度 相协调。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告知可能影响受试 者健康或安全的严重或持续违背方案事件和重 要信息。
( 3) 必要时,可组织独立的稽查以保证质 量。
( 4) 负责对乙方的研究人员进行该临床研 究有关的培训。
申办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对参加临床试验的 受试者投保了临床试验责任险,并将该保险单、 保险合同副本复印件或者影印件提供给研究机 构。申办方为受试者购买的保险不能满足受试 者补偿或赔偿,申办方仍应继续承担受试者的补 偿或者赔偿款项。申办方未购买临床试验责任 险,除应对研究者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承担受 试者因试验相关的损害后果的全部责任。
通常申办方应将“承诺购买保险”或与之相 对应的措施写入合同中,所购买保险的相关内容 应在合同正文或附件中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保险 的险种、适应范围、赔偿金额、索赔程序等。但购 买保险并不能取代申办方在承担试验相关损害, 及发生与试验相关纠纷时,应及时、有效履行职 责的义务。
五、受试者和研究者受损害的责任约定
( 2) 保证将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 法地载入病历和病例报告表。
( 3) 研究者负责做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 疗决定,保证在获知受试者于试验期间出现不良 事件( AE) 和严重不良事件( SAE) 时,对受试者 给予适当的治疗。研究者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 施以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并记录在案。发生 SAE 时还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合同的各方及职责
临床试验合同中,申办方是委托研究的发起 主体,属于甲方,CRO 公司是医药研发合同外包 服务机构,属于申办方的延伸,也是甲方。研究 机构是受托主体,属于乙方。
1. 申办方作为甲方,根据《药物临床试验质 量管理规范》中对申办方、监查员的职责限定,应 在合同中明确如下职责:
( 1) 提供试验相关的文件、药物、设备、耗材 及研究经费等; 对试验用药物进行规范的包装与 标签,并符合临床试验的设计需要。
本共识主要针对在我国境内开展的以药品 注册为目的的药物临床试验。其它类型试验可 参照执行。
一、合同应包含的内容
药物 临 床 试 验 合 同 内 容 应 包 括 ( 但 不 限 于) : ( 一) 申 办 方、研 究 机 构 的 名 称、法 定 代 表 人、地址、联系方式; ( 二) 临床试验名称、委托研 究内容的详细描述( 可将试验方案或方案摘要作 为合同附件) 、临床试验实施要求、研究物资供 应; ( 三) 约定完成或预计完成有效病例数,筛选 失败病例、脱落病例的处理; ( 四) 对临床试验完 成质量的详细定义,申办方、研究机构、主要研究 者应分别履行的职责、行使权益等; ( 五) 临床试 验费用预算组成,付费方式、进程等; ( 六) 研究
三、合同经费预算
1. 合同经费的一般类别( 包括但不限于) : ( 1) 受试者费用: 按照研究方案和协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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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应用于受试者的相关费用,包括检查费、 药费、住院费、交通补贴、营养补贴、受试者招募 费用等。如有其它原因无法按此结算,具体费用 由研究者按方案、病种特点、治疗疗程预计可能 发生的相关费用,必要时可考虑地区差异。
( 7) 数据管理及统计费: 主要用于统计方案 设计、数据库设计、数据输入与处理、统计等; 以 及硬件设备及软件的配备和更新等。
( 8) 管理费: 含机构管理费、医院管理费; 用 于药物临床试验的组织、监督管理、协调、质控等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工作人员或邀请的专家 为完成以上工作的劳务费、加班费。
( 2) 如果出现与试验相关的不良事件或严 重不良事件,研究者应及时处理并随访到不良事 件或严重不良事件消失、正常或转归,申办方应 及时支付受试者因不良事件或严重不良事件产 生的医疗费用,并给予受试者误工费、护理费、营 养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法律规定的相关费 用。
5. 一旦发生受试者或研究者损害的赔偿纠 纷或诉讼,研究者应立即通知申办方,申办方必 须( 甲方为申办方则由申办方,甲方为 CRO 公司 则由 CRO 或 CRO 通 知 申 办 方) 立 即 委 托专人 ( 律师或其工作人员) 全权处理索赔或赔偿或诉 讼事宜,研究机构或研究者同意给予申办方相关 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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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试验所发生的需要及时处理( 包括但不 限于治疗、赔偿等) 的不良事件申办方应与研究 者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
( 1) 在研究者判定受试者损害后果与临床 试验相关后,由申办方及时垫付受试者相关的治 疗费用,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
课题编号: 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2012ZX09303014 - 001)
验质量管理规范》和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 等关键性试验文件及其它涉及的行业技术准则 来制定。合同需申办方 / CRO 和研究机构 / 研究 者在平等互信、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 签定,并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 5) 应及时向乙方和 PI 告知试验中存在问 题,以便乙方采取相关措施改进及保护受试者。
( 6) 在决定中止或暂停临床试验前,须书面 通知研究机构、研究者和伦理委员会,并述明理 由。
( 7) 向伦理委员会和研究机构递交最终的 临床试验分中心小结或总结报告。
( 8) 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或死亡时,由申
1. 申办方负责为研究机构及研究者提供法 律上与经济上的担保。对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 害( 包括受试者损害、乙方研究机构和研究者的 损害) 后果时,申办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医 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如进入诉 讼 程 序,则由申办方承担案件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与 诉讼相关的费用。
2. 对于放入或植入或使用于体内而不取出 或若干年后再从体内取出的药物,待试验结束若 干年后或更长时间出现有关的不良反应所引起 的责任( 包括经济和法律等责任) 均由申办方 ( 实施者) 承担; 如果符合本条款的临床试验,本 协议永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