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商铺管理制度
物业 社区商铺管理制度

物业社区商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社区商铺的管理,保障商户权益,规范商铺经营秩序,促进商铺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商铺,包括商业街、小区内商铺等。
第三条商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商铺管理工作。
第四条商铺管理工作由物业公司代表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物业公司应当与委员会密切配合,保证商铺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商铺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商户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商业环境。
第二章商铺的管理第六条商铺的使用权由物业公司或者委员会依法出租或出让,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七条商铺出租、出让须经委员会审批,并颁发使用证书。
第八条商铺使用权人在取得商铺使用权后,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且认真遵守《商铺管理制度》。
第九条商铺使用权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或者以任何形式转让其使用权。
第十条商铺租金或者转让价款按规定缴纳,不得拖欠或少交。
第十一条商铺使用权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共道路、场地,不得擅自擅改建筑结构。
第十二条商铺使用权人应当对商铺进行正确、合理地设计和装修,装修须经物业公司或者委员会审批。
第十三条商铺使用权人不得在商铺进行危害社区治安、环境卫生或者扰乱社区秩序的活动。
第十四条商铺使用权人应当配合开展商铺验收、维修和改造工作。
第十五条商铺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经营,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第十六条商铺使用权人不得在商铺经营过程中向消费者提供虚假广告或者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七条商铺使用权人不得在商铺经营过程中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八条商铺使用权人在商铺经营过程中,应当合法参加商铺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培训,积极配合委员会开展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商铺使用权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租金,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和商业服务费。
第二十条商铺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健全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确保经营秩序健康。
第二十一条商铺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委员会提交商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商铺的经营管理,提高小区商业环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商铺的招商经营、租赁、管理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城市法律法规,维护小区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第四条小区商铺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违纪等经营活动。
第五条小区商铺的使用,应当与赠送业主的用途相符,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六条经营商铺的所有人、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税务调查。
第二章商铺的招商经营管理第七条商铺的招商经营由商铺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规定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八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严格遵守上级政府制定的招商规定,不得擅自引进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
第九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根据小区整体规划,确保业态合理、互补发展,并由管理办公室审核。
第十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优先考虑小区业主的需求,并按照此需求进行评审和招商。
第十一条商铺的经营者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经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才可签约入驻。
第十二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第三章商铺的租赁管理第十三条商铺的租赁由商铺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规定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商铺的租赁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可续签,续签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五条商铺的租金由商铺管理办公室与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协商确定,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第十六条商铺的租赁期间,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时交纳管理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或转让商铺,否则将面临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在租赁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空商铺,交还给商铺管理办公室。
第四章商铺的经营管理第十九条商铺的经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并定期向商铺管理办公室报备经营情况。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区商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业主和商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小区商铺的正常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商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责任1. 小区物业公司负责统筹小区商铺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小区商铺的安全防范、消防设施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2. 商铺业主、商户应当加强对本商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小区商铺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设施(1)商铺内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2)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商铺,应当按规定安装自动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2. 安全设施(1)商铺设有安全门、安全窗、监控摄像等安全设施,商户应当保证这些设施的正常使用,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商铺应当配备安全防护员,负责巡查、监控和保卫商铺的安全。
3. 治安管理商铺应当加强对出入商铺人员的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员在非营业时间进入商铺,确保商铺的安全。
4. 应急预案商铺应当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安全责任1. 商铺业主需要负责商铺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施、安全设施、人员出入管理等。
2. 商户需要负责商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商铺内消防设施和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等工作。
六、安全监督1. 物业公司设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小区商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物业公司将定期开展商铺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评估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促。
七、安全教育1. 物业公司将对商铺业主和商户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
2. 物业公司将定期开展商铺的安全管理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业主和商户的安全防范意识。
八、处罚措施对违反本制度的商铺业主和商户,物业公司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小区商铺的安全运营,维护业主和商户的合法权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实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商户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确保商铺安全。
2. 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商铺安全管理工作,对商铺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安全管理内容1. 商铺消防安全管理(1)商铺内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不得违规使用明火、电热设备。
(2)商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商铺内电气线路应按照规定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4)商户应定期对商铺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商铺用电安全管理(1)商铺内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安装,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操作。
(2)商铺内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电器产品。
(3)商户应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3. 商铺食品安全管理(1)商铺应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商铺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商铺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4. 商铺环境卫生管理(1)商铺应保持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墙面、设施清洁。
(2)商铺应设置垃圾桶,并确保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3)商铺应按照规定处理污水、废气等,不得污染环境。
四、安全检查与监督1. 小区物业管理处应定期对商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商户整改。
2. 物业管理处应建立商铺安全检查记录,对商户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3. 商户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五、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小区安全的商户,物业管理处将给予适当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商户,物业管理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区商铺设施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商铺设施的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所有商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商铺门面、室内外设施、公共设施等。
第三条小区商铺设施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公平合理,公开透明;3. 便民利民,服务至上。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小区商铺设施的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成立专门的商铺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商铺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商铺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2. 制定并实施商铺设施的使用规定;3. 处理商铺设施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 监督商铺业主和使用者的行为,维护公共秩序;5. 定期对商铺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三章设施使用规定第六条商铺业主和使用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商铺设施的设计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设施功能;2. 保持商铺设施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3. 不得占用、损坏或私自拆改商铺设施;4. 不得在商铺设施上张贴、涂写、悬挂广告或其他物品;5. 不得在商铺设施周围堆放杂物,保持公共区域整洁;6. 不得在商铺设施内进行任何危害公共安全、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活动。
第七条商铺业主和使用者应当遵守以下消防规定:1. 不得在商铺设施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2. 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3. 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4. 不得在商铺设施内使用明火,确需使用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八条商铺业主和使用者应当遵守以下安全规定:1. 不得在商铺设施内从事高空作业,确需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2. 不得在商铺设施内进行剧烈运动,避免设施损坏;3. 不得在商铺设施内放置易滑、易倒物品,确保行走安全;4. 不得在商铺设施内饲养宠物,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小区商铺的安全,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小区商铺的经营行为,确保小区商铺的安全和秩序。
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商铺,商家及员工应严格遵守。
二、安全管理责任1. 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商铺的日常管理工作,商家应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及时报告商铺内的安全隐患,并积极参与制定和执行小区商铺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商家应建立并维护商铺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计划,确保商铺内的安全设施完好,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三、消防安全1. 商铺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商家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应对。
2. 商铺内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厨房、燃气设备等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和维护,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3. 商铺内不得私拉电线,应按照规定安装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电器安全。
四、防盗安全1. 商铺应安装有效的防盗设备,如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商家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设备的有效性。
2. 商家应建立健全的防盗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确保员工不泄露商铺的安全信息,提高商铺的防盗意识。
五、安全培训1. 商家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防盗等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商家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责任追究1. 如商铺内发生安全事故,商家应第一时间报告物业公司,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 如商家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而导致安全事故,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处罚。
七、附则1. 本安全管理制度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
2. 商家应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操作,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商家资格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3. 商家应密切关注小区物业公司发布的安全通知,及时落实相关安全要求。
以上就是小区商铺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商家们能认真执行,为小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
2024年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2024年小区商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商铺的经营管理行为,提升小区商铺管理水平,维护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小区内所有的商铺,包括自营商铺和出租商铺。
第三条小区商铺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互利共赢。
第四条小区商铺的管理责任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具体执行。
第五条小区商铺的管理方式包括注册制、许可制、经营备案制等。
第六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
第七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并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第八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安全和合法来源,不得销售伪劣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
第九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公示商品价格,不得以霸王条款、虚假广告等手段欺诈消费者。
第十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员工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商铺经营者的资格第十一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身份证件;(二)具有相关的经营经验和技术能力;(三)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声誉。
第十二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在申请经营商铺之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申请人的经营资格和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商铺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定,并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三章商铺的经营管理第十五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方式经营商铺,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性质或者转让经营权。
第十六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保持商铺的环境卫生,保持商铺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并保证商铺的安全。
第十七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公共设施使用费等。
第十八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租金,并不得拖欠或减免租金。
物业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一、商铺经营规范
1.商铺经营者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商铺经营者需按照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时缴纳租金、物业费等费用。
3.商铺经营业态应与小区整体规划相符合,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性质,不得经营有噪音、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的项目。
二十四、商铺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
1.商铺经营者应倡导绿色经营理念,采取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和废物排放。
2.物业管理处应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协助商铺实施环保改造。
3.商铺经营者应遵守环保法规,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4.双方共同努力,打造绿色环保小区,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二十五、商铺档案管理
1.物业管理处应建立健全商铺档案管理制度,对商铺的注册、变更、注销等信息进行归档管理。
二十三、商铺联合营销活动
1.物业管理处可组织商铺联合开展营销活动,提升小区商业氛围,增加消费者吸引力。
2.商铺经营者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处策划和实施联合营销活动,共享营销资源,实现互利共赢。
3.联合营销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和其他商铺的利益。
4.物业管理处应对联合营销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活动方案,提升活动品质。
2.本管理规定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商铺装修与维修
1.商铺在进行装修或维修时,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处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
2.商铺装修与维修应遵循相关安全规范和环保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和其他业户的影响降至最低。
3.商铺经营者应确保装修与维修质量,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防止影响正常营业和小区形象。
3.商铺经营者因违约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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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商铺管理制度提要: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
1.各商铺业主及承租人以及下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遵守本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5.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分类装袋后,倾倒入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箱。
6.各商铺在施工过程中及今后的日常营运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等相关安全设施,物业管理企业将定期对各商铺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7.各商铺业主和一日,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业主/承租人加收滞纳金,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催讨。
2.商铺业主及承租人在办理进场手续时必须为所有下属员工办理本小区的《临时出入证》。
3.业主和承租人须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悬挂在商铺,以便检查。
4.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
8.各商铺的车辆(包括送货车)必须遵守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执行。
9.各商铺应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
10.各商铺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杂物或摆放各类设施等有损小区整体环境的行为。如有违反,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根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1.未经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任何商铺不得在公共地方张贴任何海报或告示。
12.商铺招牌灯箱制作、安装位置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人员有权监督安装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