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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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著录细则

古籍著录细则
本标准对古籍著录的单位作以下规定:以每个单个的本子为著录单位;实际 著录一部古籍时,为了简便也可以在馆藏信息中反映本馆所藏该书版印级其他复 本的情况。
一、古籍的数字化文本的结构和信息源 古籍的数字化文本在排版上基本和原书一样,结构一般有以下几个层次: --封面 封二 印章 题名页 本册目次 原书封面及装祯形式 弁言 封底 书脊
其他责任者
资源描述项 出版者 资源形式 资源类型
正文首卷卷端、正文各卷卷端及各卷卷 末、目次、凡例、封面、版心等 全书任何信息源 全书任何信息源 全书任何信息源 缺省:古籍
资源标识
日期
来源 语种 相关资源 权限管理 时空范围
全书任何信息源 IE 网络浏览器地址栏中显示的 URL 出版日期取自全书任何信息源、其他日 期由制作单位、版权单位提供 全书任何信息源 全书任何信息源 全书任何信息源 著录机构提供 著录机构提供
例 2:原书的出版时间则不用属性表示,如下: <date>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出版</date>
7.出版者 ·古籍的出版者或发行者一般是行政地区名称在前,然后是出版地,行政区名和 地名与现代地名有很大的差异,经考证能确定现代的行政区名,应注明现代的行 政区名或地名,并用“[ ]”括起。
例 1:出版者 吴氏萧竦斋 出版地 延陵[江苏]
·规定信息源未提供适当的责任者,而由其他资料查考得出,依查考得出责任者 著录,将该责任者用“[ ]”括起,并在资源描述项中说明责任者的信息源。
·如书名页上的责任方式有撰、注、编、纂、辑、译,撰为主要责任式,其他责 任方式著录于次要责任者项。
·个人责任者名称前后冠有头衔等字样,一般不予著录。
·1912 年以前去世的中国责任者前加“()”标识朝代;外国责任者在名称前加 “()”标识国别;个人责任者为僧人姓释,与名字连在一起著录。

注释与著录细则与格式示例

注释与著录细则与格式示例

注释与著录细则与格式示例ﻭ一、主要责任者或其他责任者ﻭ是指对文献的知识内容负主要责任或其他责任的个人或团体,包括著者、编者、学位撰写者、专利申请者或所有者、报告撰写者、标准提出者、析出文献的等.无责任者或责任者不明时,此项可省略.ﻭﻭﻭ多个责任者之间以,分隔,责任者超过3人时,只著录前3个责任者,其后加等字(英文用et al)。

注意在本项数据中不得出现缩写点。

主要责任者只列姓名,其后不加著编合编等责任说明文字.ﻭ欧美责任者的名可以用缩写字母,缩写后省略缩写点。

欧美责任者的中译名可以只著录其姓;同姓不同名的欧美责任者,其中译名不仅要著录其姓,还要著录其名。

用汉语拼音书写的责任者姓名不得缩写。

如:李时珍;韦杰(原题:伏尔特韦杰);昂温PS(原题:P。

S.昂温);EINSTEINA(原题:AlbertEinstein)ﻭ二、题名ﻭ题名包括书名、名、刊名、名、专利名、科技报告名、标准文献名、学位名、析出的文献名等。

题名不加书名号《》。

ﻭﻭﻭ同一责任者的多个合订题名,著录前3个合订题名.如:自己的园地;雨天的书(原题:自己的园地雨天的书周作人著)ﻭ不著录并列题名。

如:十二名人传略(原题:十二名人传略Twelve Faus Americans)ﻭ其他题名信息可根据文献外部特征的揭示情况决定取舍,包括副题名,说明题名文字,多卷书的分卷书名、卷次、册次等。

ﻭﻭ如:(1)地壳运动假说:从漂移到板块构造ﻭﻭ (2)世界出版业:卷ﻭ(3)学报:哲学科学版ﻭﻭﻭ(4)科学:D辑地球科学ﻭﻭ三、文献类型及载体类型标识ﻭ根据GB/T 7714 2005《文后著录规则》的规定,以英文大写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

注意:电子文献不仅要著录文献类型标志,而且要著录文献载体标志。

ﻭﻭ1.文献类型和标志代码第1版不必著录,其他版本说明需著录.古籍的版本可著录写本、抄本、刻本、活字本等。

ﻭ版本用数字、序数缩写形式或其他标志表示。

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中文图书著录细则

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中文图书著录细则

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中文图书著录细则⒈总则本规则适用于中文普通图书著录。

为了确保中文书目数据的著录的完整、准确、统一和规范,也为了方便编目人员的使用,本规则以CNMARC格式的字段为纲,将文献著录规则与机读目录格式结合起来加以叙述。

本规则著录部分依据ISBD(M)即《专著出版物国际标准书目著录》、《普通图书著录规则》(GB3782-85)、CALIS中文著录原则,同时也参考了《中文文献编目规则》、《普通图书著录规则》2000年修订报批稿;机读目录格式部分则依据《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上),并参考《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计算机编目技术手册》制定的。

⒉著录信息源2.1普通图书著录的主要信息源为题名页,各著录项目的规定信息源如下表所示。

取自规定信息源以外的著录信息可置于[ ]内,并在3xx字段加以说明。

2.2集中著录的文献应依据首卷册著录;若首卷册未入藏,应查明其它卷册情况,并在303字段注明“据第x卷(册)著录”。

无法确定时,应根据信息源最充分者著录。

⒊著录用文字3.1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版本项、文献特殊细节项、出版发行项和丛编项一般按所著录文献本身的文字(数字除外)著录,无法按文献本身文字著录的图形及符号等,可改用相应内容的其它形式著录,并用方括号“[ ]”括起。

如转录的文字出现谬误,应如实照录,同时在3xx字段加以说明,并在5xx字段提供正确的题名检索点形式。

3.2载体形态项、附注项、标准编号与获得方式项,除文献原题名、引用部分及识别题名外,一般用规范化的汉字(汉字古籍可用繁体字)著录。

⒋书目数据录入原则4.1除必须用全角状态输入的字符外,其他基本上在半角状态下录入数据。

4.2凡同时在拉丁字符集与汉字字符集中出现的字符(如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某些标点符号),采用拉丁字符集(西文状态)输入。

4.3ISBD(M)所规定8个著录项目的标识符号原则上由系统自动生成,需编目员添加的标识符有“=#”、“[]”、“…”,其录入方法按照ISBD有关规定执行。

革命历史资料著录细则

革命历史资料著录细则

革命历史资料著录细则DA/T 17.2-1995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革命历史资料篇名级著录项目、标识符号、格式和方法。

1.2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编制革命历史资料篇名级机读目录。

编制其他革命历史资料目录可参照使用。

1.3本标准不包含资料目录组织的方法。

2引用标准GB 3792.1 文献著录总则GB 3792.5 档案著录规则3名词术语3.1资料党和国家机关、群众团体或个人在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提供给社会各界工作和学习参考用的一切公开或内部的出版物以及某些文件、档案的复制品。

3.2革命历史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党政军群机构及其他革命团体和个人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资料。

3.3资料著录在编制资料目录时,对资料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

3.4著录项目揭示资料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

3.5著录格式著录项目在条目申的排列顺序及其表达方式。

3.6条目资料著录标引的结果,是反映一个著录标引对象的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著录标引项目的组合。

3.7资料目录按照一定的次序编排而成的条目组合,是资料检索和报导的工具。

4著录项目4.1档案馆代码4.2书刊名称4.3出版日期4.4出版者4.5书刊号4.6资料状况4.7载体类型4.8密级4.9资料时间4.10卷期号4.11资料首页4.12责任者4.12.1个人责任者4.12.2团体责任者4.13受文者4.13.1个人受文者4.13.2团体受文者4.14题名4.15主题词4.16自由词4.17分类号4.18地名4.19人物4.20组织机构4.21会议4.22备注5标识符号:正副书刊名、正副题名之间的分隔符号。

="表示并列题名之间的符号。

+附件。

,相同责任方式的责任者、主题词等项目内著录两个以上内容的分隔符号。

;责任方式不同的责任者之间的分隔符号。

()表示不同责任者的责任方式,化名、别名责任者的真实姓名。

普通西文图书著录细则

普通西文图书著录细则

普通西文图书著录细则本规范目前主要应用于印刷版西文图书的数字化文本著录。

西文图书主要包括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等图书。

现阶段只著录1964年以前出版的西文图书,不包含影印版图书 (即国外出版社授权国内出版社出版,或国内没有取得授权的西文图书)。

文献类型主要有普通专著、多卷书、连续性资源。

本规范以高等学校中英文图书数字化国际合作计划管理中心制定的数字化文本元数据规范草案中普通图书著录细则为基础,并借鉴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下)著录细则的原则和思想及其它相关规则,按照现有模板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旨在提高该规范的可操作性。

1、西文图书数字化文本的构成与信息源西文图书的数字化文本与印刷版相比,版式上和顺序上是一致的。

一般有以下几个层次构成:封面、题名页、版权页、序言、目录、正文、封底。

读者可以依据图书的页码顺序翻页阅读,屏幕左边一栏显示图书的目录章节,也可以通过点击目录快速选择阅读章节。

数字化文本通过这些内容标识和相关页面做链接,以方便读者阅读。

元数据的著录信息源也从上述内容标识中判断。

西文图书的著录项目及其信息源见下表:2 西文图书元数据著录原则和格式要求2.1 元数据著录原则总原则是客观著录,即从资源本身提取信息。

具体有以下几点:⑴元数据信息的完整性。

一般在规定信息源出现的元数据信息应该尽可能全面反映出来。

⑵元数据内容的准确性。

每一个元素项目都规定有一定的著录内容和著录范围,因此要求元数据内容对应正确的元数据元素,而且每一个元素的元数据内容都必须准确无误。

⑶元数据内容的客观性。

尽可能不改变信息源中元数据信息的表达用语和方式,客观准确的反映图书文献的内容。

⑷元数据格式的规范性。

一些格式符号、格式用语等,要按照细则规定的格式和符号进行著录。

2.2元数据著录格式要求(1)各元素取自规定信息源的信息,依规定信息源文字客观著录,由著录人员给出的关键词或其它说明信息,采用英文著录。

(2)各元素著录信息的首词的首字母、各种题名的首词的首字母应大写。

浙江省档案馆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著录细则——浙江省档案馆

浙江省档案馆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著录细则——浙江省档案馆

浙江省档案馆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著录细则根据《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著录规则》(国家重点档案文件及目录采集工作培训教材三),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浙江省档案馆馆藏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的著录,规定了文件级目录的著录项目、著录要求、标识符号和著录文字。

二、著录项目(一)著录项目:揭示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

(二)著录项目分为必选项目(△)和选择项目。

必要项目必须著录,选择项目可视具体情况选择著录。

1、必选项目:档案馆代码、档案馆名称、全宗名称、档号[全宗号(含目录号)、案卷号(含宗号)、文件(序)号]、题名、责任者、时间、页数、控制使用标识、语种、载体形态、政权标识、附注。

2、选择项目:受文者、起止页码、主题词或关键词(人物、机构、会议、事件等)、电子画幅数。

三、著录项目要求(一)档案馆代码△依据《编制全国档案馆名称代码实施细则》著录。

浙江省档案馆代码:433001(二)档案馆名称△保存档案的机构全称。

浙江省档案馆(三)全宗名称△全宗名称:档案全宗(一个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形成的具有有机联系的档案整体)的全称。

例如浙江省政府(四)档号△档号:以字符形式赋予档案实体的用以固定和反映档案排列顺序的一组代码。

文件级档号由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含宗号)、文件(序)号组成,各号分别单列著录。

如L029-001-0193-001全宗号:档案全宗代码3位,位数不足时前面补0,如L029。

要求英文输入法半角输入。

目录号:全宗内目录的顺序号3位,位数不足时前面补0,如001。

无目录号者,著录000。

要求英文输入法半角输入。

案卷号(含宗号):全宗内案卷排列的顺序号4位,位数不足时前面补0,如0001。

要求英文输入法半角输入。

文件(序)号:卷内文件的顺序号3位,位数不足时前面补0,如001。

要求英文输入法半角输入。

(五)题名△1、题名:又称文件标题,用来表达单份或一组文件内容特征和中心主题。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细则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 DA/T 23—2000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质资料档案的著录项目、著录格式、标识符号、著录用文字、著录信息源及著录方法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案卷级地质资料档案的著录。

本标准不包括地质资料档案目录组织的方法。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6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 3792.1—1983 文献著录总则GB/T 4880—1991 语种名称代码GB/T 7156—1987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GB/T 9649—1988 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GB/T 12462—1990 世界海洋名称代码GB/T 15418—1994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DA/T 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在编制地质资料档案目录时,对地质资料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

3.2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项目揭示地质资料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是构成地质资料档案条目的最基本的数据单元。

包括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类型、文种与语种项,密级与保管项,时间项,特殊细节项,载体形态项,子目项,附注与提要项,排检与编号项。

3.3地质资料档案条目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的结果,是反映地质资料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著录项目的组合。

3.4地质资料档案著录格式地质资料档案著录项目在条目中的排列顺序及其表达方式。

3.5 地质资料档案目录按照一定的原则、次序和方法,编排组织成具有一定体系的地质资料档案条目组合,是地质资料档案管理、检索和报道的工具。

3.6 地质资料档案载体指用以记录和储存地质科技信息的各种介质。

4 著录项目地质资料档案著录项目共分9个大项,每项又分若干著录单元(小项),共34个著录单元(小项)。

图书分类著录加工细则

图书分类著录加工细则

图书分类著录加工细则(总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图书分类、著录、加工工作细则遵循《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各大类文献的分类方法,本馆图书分类以《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五版为依据,分类力求准确,尽量到位,注意系统性、实用性,前后一致,差错率小于2%。

对五大类图书的分类细则是:凡分类法明确分到底的图书我馆也细分到底,分类法下位类不明确的分至上位类,网上查询的各类图书级别以我馆制定的工作细则为准。

1、各类图书的分类级别原则为:A:四级类 B:五级类 C:五级类D:四级类 E:四级类 F:分到底G:分到底 H:五级类 I:分到底J:分到底 K:分到底 N:分到底O:五级类 P:四级类 Q:四级类R:分到底 S:分到底 T:五级类U:五级类 V:四级类 X:四级类Z:四级类2、分类细则要求:(1)凡综合性的百科全书、类书、词典均归入“综合性图书”中的有关各类;凡属专科性的百科全书、类书、词典应先入有关各类再加总论复分号“-61”;综合性的年鉴归入“综合性图书的年鉴、年刊”;专科性的年鉴入有关各类后再加总论复分号“-54”,手册入有关各类后再加总论复分号“-62”;凡书中明确为中小学词典、字典的均入G类。

(2)多卷书、论文集分类时,以整部的内容性质和形式体裁为分类标准。

(3)英语对照读物、外语读物均入,图书中明确是中小学生读物的均入G类,其它入各类。

(4)各类索引均入“Z8”。

(5)丛书分类分集中和分散两种。

凡一部丛书不完整而又无法补充的分散分类,一次性购全的丛书集中分类。

(6)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邓小平的科学专著集中入A类,不入有关各类。

(7)中国小说分到底,外国小说分到五级类,其它文学作品分到底,低幼图画读物入。

(8)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查重,防止同书异号出现,如有复本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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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著录细则
一、题名---档案馆、档案室必著项目,不可以为空值
题名一般由文件责任者(发文机关或单位)、事由(问题)、名称(文种)三个基本部门组成,用于揭示文件的内容和成份为查找利用提供线索。

题名包括正题名、副题名、说明题名文字和并列题名。

(一)正题名
1.在通常情况下,参照原文著录。

题名中化学符号、类型标记、阿拉伯数字、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等均原文招录,不能省略。

如安徽省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安全问题的通知
2.单份文件没有题名,应依据其内容拟写题名,并加“[ ]”,如建国时期的文件。

自拟题名中一般不加标点符号。

有的题名中包括法规、规章的名称,著录时应加书名号。

会议记录没有题名时,应根据其内容拟写题名,题名中应包括召开会议的组织机构,会议的主要内容,并标明会议记录。

如[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半耕半农专科学校学生学历问题的批复];[ 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绿化达标奖惩办法》的通知];[财务局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 ]
3. 单份文件的题名过于冗长时,在不丢失重要信息和损伤原意的情况下,可删去冗余部分,节略内容用“…”号表示。

4. 案卷题名不能揭示案卷内容或题名过于冗长时,一般应重新拟写,将原题名修改好后再著录。

5.需要根据内容另拟题名附后的是以下3种情况:
(1)文件题名只有责任者和名称,不标明事由,如《国家档案局令》《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需要根据内容另拟提名附后并加[ ],如国家档案局令[ 国家档案局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2)文件题名中,省略责任者和事由,只标明名称,如《通知》,《布告》
需要根据内容另拟提名附后并加[ ],如通知[ 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召开老干部座谈会的通知]
(3)题名含义不清楚,不能全面揭示其内容,又没有副标题可以补充。

需要根据内容另拟提名附后并加[ ],如:含山县关于执行安徽省委…1998‟2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含山县关于执行安徽省委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的通知]
(二)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
副题名是解释或从属于正题名的另一题名。

副题名照原文著录,正题名能够反映档案内容时,副题名不必著录。

如政府工作报告:朱镕基同志在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说明题名文字是指在题名前后对档案内容、范围、用途等的说明文字著录。

如:关于文教工作的报告:×××在安徽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根据录音整理
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前加“:”号。

(三)并列题名
一般遇到藏文、蒙文、外文时,用=
二、文件编号---档案室必著项目,可以为空值
(一)文件编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
字号、科研试验报告流水号、标准规范类文件的统编号、图号等。

如皖档发(2000)21号
(二)联合发文或档案上有多个文件编号时,一般只著录一个文件编号,但立档单位的文件编号必须著录。

若著最多个文件编号,中间用“;”号隔开。

三、责任者---档案馆、档案室必著项目,不可以为空值
(一)未署责任者的文件,应著录根据其内容、形式特征考证出的责任者,并加[ ]号,考证无结果时,用三个□□□代之。

(二)个人责任者一般只著录姓名,必要时在姓名后著录职务、
职称,并加()号,并且职务与文件内容相符。

如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在省委全委会上的讲话,著录为王太华(安徽省委书记),其人大主任职务与此文件无直接联系,可以不著录。

(三)机关团体责任者必须著录全称或规范的简称,前后一致。

政府机构名称由域名、矢名、格名三部分组成。

(四)考证出的责任者根据不足时,在其后加“?”,一并著录于“[ ]号内。

如[张治中? ]
(五)责任者有多个时,以;隔开。

同一责任者有多个职责或身份又必须著录时,可将多个职责或身份置于责任者后的“()”中,职责或身份之间以“,”相隔。

如徐昌霖(编剧,导演)
(六)文件责任者有误,仍照原文著录,但应考证出真实责任者附后,并加“[ ]”号。

如:王国央[王国英]
(七)文件责任者不完整时,应照原文著录,将考证出的完整责任者附后,并加“[ ]”号。

如:周[周恩来]
四、密级与保管期限---档案馆、档案室必著项目,可以为空值
密集著录分为“公开”、“限制”、“秘密”、“机密”、“绝密”
保管期限参照《企业文件归档基本范围与保管期限参考表》五、控制标识---档案馆必著项目,可以为空值
分为开放和控制两种
六、时间---档案馆、档案室必著项目,不可以为空值
用8为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9990728
七、编号---档案馆、档案室必著项目,不可以为空值
八、稿本---档案馆、档案室选著项目,可以为空值
分为草稿、定稿、手稿、草图、原图、蓝图、正本、副本、试行本、修订本、影印本、各种文字本(如蒙文本、日文本)等。

九、载体形态
(1)载体类型---档案馆、档案室必著项目,可以为空值
如纸张(一般不著录)、胶片、磁带、磁盘、光盘等。

(2)载体数量---档案馆、档案室必著项目,不可以为空值
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3)载体单位---档案馆、档案室选著项目,可以为空值
一般用页、卷、盒、盘、米、片等表示
(4)载体规格---档案馆、档案室选著项目,可以为空值
是指档案载体的尺寸及型号。

十、主题词和关键词---档案馆、档案室选著项目,可以为空值十一、人名---档案馆、档案室选著项目,可以为空值
十二、附件---档案馆、档案室选著项目,可以为空值
十三、提要与附注---档案馆、档案室选著项目,可以为空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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