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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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基础知识点辅导 对立统一规律

考研政治基础知识点辅导 对立统一规律

考研政治基础知识点辅导:对立统一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认为世界的普遍联系,归根结底取决于矛盾双方的既对立又统一。

 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认为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③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

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辩证法的一系列范畴都从不同的侧面说明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是矛盾法则从不同侧面的展开。

 ④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⑤是否承认对立统一亦即是否承认矛盾,这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

2016考研政治:对立统一规律讲解

2016考研政治:对立统一规律讲解

2016考研政治:对立统一规律讲解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矛盾是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对立统一规律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

(4)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原理: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或两种基本性质(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它有二层基本含义:①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②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不同的矛盾具有不同的斗争形式,同一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斗争形式也不同。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2)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①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矛盾双方可以对方的发展使自己得到发展。

②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壮大和发展自己。

③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事物的发展方向。

(3)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表现在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中:在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矛盾双方量的变化,通过双方力量的消长,为质变作准备;在质变过程中,斗争性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完成质变。

方法论: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和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同一中把握对立,这是辩证认识的实质所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辨析题及答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辨析题及答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辨析题及答案一、辨析题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答:(1)这个观点正确。

(2)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3)对立统一规律是贯串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4)建立在对立统一规律基础之上的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5)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对立和斗争的焦点。

2、实践在认识中具有决定作用。

答:(1)这个观点正确。

(2)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第二,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

第三,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3)总之,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产生,为实践服务,随实践发展,并受实践检验的。

认识依赖于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根本不可能的。

3、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没有反作用答:(1)这个观点错误。

(2)辩证唯物主义在肯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同时,也承认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

(3)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可能是积极的、进步的,也可能是消极的、衰退的,当它为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就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进步力量,反之,就会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消极力量。

4、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毫无关系答:(1)这个观点错误。

(2)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二者是统一的,它们是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并不是两种独立存在的劳动或两次劳动。

另一方面,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又是矛盾的,存在着差别。

5、当代资本主义没有新变化答:(1)这个观点错误。

(2)当代资本主义有以下新变化:第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化。

第二,劳资关系和分配关系的变化。

第三,社会阶层、阶级结构的变化。

第四,经济调节机制和经济危机的变化。

第五,政治制度的变化。

二、简答题1、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答:(1)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是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一)原因与结果
1.原因与结果的含义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 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2、因果联系的 特点 (1)前后相继 性 但并非所有 前后相继的联系 都是因果联系




因 果 联 系 的 特 点
寒来暑往 四季轮回
地球公传
朝夕衔接 昼夜交替
地球自转
(2)必然性 但并非所有的必然联系都是因果联系 例:生与死是必然联系,但不是因果联系 (3)客观性和普遍性 注意:坚持唯物主义决定论。 反对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否认因果联 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宿命论和神学目的 论(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
(4)复杂多样性
打喷嚏
一因多果
感冒
聪明
发烧 流鼻涕
一果多因
用功 方法得当
学习好
此外还有多果多因、复合因果等情况
3、原因和结果的辨证关系
(1)在确定的关系中,二者是对立的
(2)二者又相互依存相互连接 二者互为对方存在的前提,在一定条件 下相互转化。
4、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1)认识因果联系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 (2)增强工作中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3)有利于总结和吸收以往的经验教训
(二)主观辩证法
又称概念辩证法或辩证思维,它是人通 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对客观世 界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规律的自觉反映。
(三)二者关系
1、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 2、主观辩证法形成以后,又可以使人们更 好、更正确地去看待客观世界中的一切事 物和现象,避免把事物僵化和凝固化; 3、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一致。
矛盾地位的特殊性: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矛盾双方中起着主 导作用、居支配地位的方面;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引言: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的区别 引言:
•形式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形式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逻辑矛盾是指思维中前后不一致 自相冲突。它是主观的, 自相冲突。它是主观的,是人的思维违反 逻辑规则而造成的。 逻辑规则而造成的。 •辩证矛盾是客观世界本身的矛盾,它揭 辩证矛盾是客观世界本身的矛盾, 示的是事物本身具有的对立与统一的运动 过程。 过程。
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地位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具体表现在: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 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 方向、形式等问题。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 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 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 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 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 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 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 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 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②矛盾双方相互贯通 •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相互渗透,通俗一点 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相互渗透, 说,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例如,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双方, 例如,工业和农业的矛盾双方,工业中 的矛盾双方 包含农业的成分,如粮食、原料等等, 包含农业的成分,如粮食、原料等等,农业 中包含工业的成分,如农业机械设备、 中包含工业的成分,如农业机械设备、化肥 等等。 等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
(1)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世界上任何 事物都有矛盾,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 在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事事有矛盾。 (2)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终。在事物 的发展过程中,旧的矛盾一解决新的矛盾 就会产生,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在新 旧矛盾之间绝对不存在哪怕一刹那的无矛 盾状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时时有矛盾

思辨的六种形式

思辨的六种形式

思辨的六种形式思辨的六种形式一一对立统一规律在高考作文中的运用吴炳忠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

统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统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

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统一是对立面双方的统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统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化,相互过渡。

矛盾的统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的统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

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

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的统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例如:合作双方采取的共赢方式比较符合老子的哲学,从做事上大家是统一的,从利益上会存在一定的对立。

不要把对方看成敌方,要化敌为友,如果大家成了朋友,追求双赢,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保证。

如果追求某一方利益最大化,不利于这个统一体的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获得的利益是在这个系统发展的基础上获得的,此为商道。

在利益冲突的共同体中,如果你很满足,对方可能就不满意,也不利于做事,你的利益会得不到保障。

生活中有太多不满意的事,这太正常了,对人人都是十全十美的事是不存在的。

例如:和谐和谐是最完美的对立统一。

和谐是对立事物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具体、动态、相对、辩证的统一,是不同事物之间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它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的双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互不相容,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在一定条件下,这两个方面互相斗争、互相消灭、互相排斥、互相限制,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统一规律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规律,对于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首先,对立是事物内部存在的基本矛盾。

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无论是自然界中的各种事物,还是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都存在着不同的矛盾对立双方面。

例如,在自然界中,光与暗、热与冷、湿与干等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在社会生活中,劳动与资本、雇主与雇员、上级与下级等也是对立统一的矛盾。

这些矛盾对立的双方面时刻存在于事物的内部,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推动。

其次,对立双方面既相互对立、互不相容,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

对立的双方面既相互对立,互相斗争、互相排斥,又相互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

这种对立统一关系的存在,使得事物的发展过程具有了复杂性。

在对立统一关系中,双方面相互依存,没有绝对的独立性,彼此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借鉴、相互影响。

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互为因果,双方面不断进行着斗争和转化。

第三,对立的双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互相斗争、互相消灭、互相排斥、互相限制,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的双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会以相互斗争、相互消灭的方式实现对抗,消除了矛盾的一方,进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这种斗争和消灭并不是简单的矛盾双方的冲突和武力对抗,而是在事物内部矛盾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辩证的变化和发展,实现事物的进化和进步。

对立统一规律的存在和运行,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各种事物和现象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

通过对立统一规律的深入研究和运用,可以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提高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

同时,对立统一规律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项基本原理,它对于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辩证思维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马克思自学自讲对立统一规律

马克思自学自讲对立统一规律

马克思自学自讲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之一,它揭示了一切
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矛盾、相互对立的两个或多个方面。

这些方面既有着互相排斥的本质,又存在着互相依存、互相渗透的关系。

这种矛盾、对立的存在,驱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从而推动着事
物不停地向前发展。

但是,对立不是简单的矛盾、斗争,而应该理解为包含矛盾、斗
争和发展这三个方面的较为复杂的过程和运动。

在这种运动中,矛盾
的各个方面通过斗争不断转化、发展,在一定条件下达到新的质的变化,创造了新的事物。

这种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宇宙、自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

在自然
界中,有着物质和运动的对立统一,有着生与死、寒与暑、干旱与湿
润等矛盾的存在。

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对立统一,存在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方面的矛盾。

马克
思主义者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在社会历史的长河中,人民群
众总是站在历史的前列,通过自己的斗争,推动社会变革,为人类社
会的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认识对立统一的规律时,我们应该把握到它具有的指导意义。

我们应该把对立统一作为一种观察世界、认识事物的基本方法,具体
地将矛盾的两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并予以统一,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
革。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对立统一规律的深刻贯穿和指导,是我们理解、把握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所需要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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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unity of opposites law of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基本内容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①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

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

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同一是对立面双方的同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同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③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

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

④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在哲学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思想。

在中国古代,《易经》用阴阳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

《老子》提出“反者道之动”这一命题,概括了矛盾的存在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后世的哲学家常用分合、两一、参两、相反相成等概念表达事物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的思想。

在欧洲,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关于“始基”的思想中已包含有对立统一的思想,赫拉克立特提出“相反者相成:对立的统一”,亚里士多德则讨论了一系列范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在近代,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指出“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吸取了他的辩证法思想,创立了唯物辩证法,也创立了对立统一规律的科学形态。

其后,列宁第一次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对对立统一规律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论述,并提出了一系列在具体工作中分析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具体表现在: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

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

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1 王籍诗:“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诗人描写林静,不直接从“静”入手,而是从其反面“噪”下笔,用蝉的噪声反衬林之静;描写山幽,不直接从“幽”入手,而是从其反面“鸣”下笔,有鸟的鸣叫反衬山之幽。

噪与静、鸣与幽形成鲜明的对比,又构成和谐的统一,意境高远,富含哲理。

若用“寂静无声”“了无人迹”等词语来描写林静山幽,则过于直白,毫无诗意可言。

据说,北宋的王安石也很欣赏这句诗,但在《钟山绝句》中将“鸟鸣山更幽”改为“一鸟不鸣山更幽”,友人黄庭坚看后大笑不止,评说道:“此点金成石之手也。

”2 臧可家诗:“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在常识看来,一个人要么死了,要么活着,两者必居其一。

诗人的说法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如把生与死仅仅理解为肉体存在与否,毫无疑问两者是对立的。

但是,在辩证法看来,一个人的存在既指肉体上的,也指精神上的;一个人的死亡既可是肉体意义上的,也可以是精神意义上的。

从这两个意义上来说,生与死又具有统一性。

在作者看来,一个人的肉体可以腐烂,但精神可以永存,虽死犹生;一个人虽然在肉体意义上存在,但却失去了精神支柱,如同行尸走肉,虽生犹死。

诗人用通俗的语,道出了深刻的哲理,告诉人们应该怎样活着才有意义。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第三,,矛盾分析方法是我们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要认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的原因,而事物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因此,矛盾分析方法是我们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论断,(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实质。

辩证法是关于普通联系的科学,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复杂多样的。

但不论是什么样的联系,其根本内容都是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关系,即既对立又统一。

所以,联系就是矛盾,只有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才能说明事物的联系,了解联系的内容和本质。

(2)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区别于形而上学发展观的根本标志。

辩证法是永恒发展的科学,只有从对立统一中,才能了解发展的动力源泉、根本内容和实在过程;才能从根本上同形而上学的发展观区别开来。

(3)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把握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唯物辩证法作为完整而严密的科学具有丰富内容,它是由三个基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和若干范畴所组成。

在全部辩证法的内容中,唯有对立统一规律是核心,它贯穿于一切其他规律和范畴。

只要以它为指导,其他规律和范畴便可获得深刻的解释和正确的规定。

以上三个方面表明:对立统一规律对于唯物辩证法具有根本性意义。

唯物辩证法是由一系列基本规律和基本范畴所构成的科学体系,它们从不同层面揭示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一般性质。

但是,在唯物辩证法中居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是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其主要理由在于: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的根本内容在于互相对立的矛盾双方之间的关系,发展的源泉、动力在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又统一又斗争。

只有抓住这一规律才能深刻说明联系和发展的实质。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钥匙,它是贯穿于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

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和唯物辩证法的范畴,都有自己特定的内容,并且从不同的侧面说明客观世界的联系和发展,但其中都贯穿着一个基本的内容就是对立统—关系。

如质和量、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原因和结果,本质和现象,必然和偶然,……等无一不是对立统一关系。

因此,掌握对立统一规律就成为掌握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关键和钥匙。

第三,对立统一规律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试金石,是这两种发展观斗争的焦点。

既然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那么,承认矛盾法则就是辩证法,否认矛盾法则就是形而上学。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斗争的焦点就在于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也就是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

所以,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区分辩说法和形而上学的试金石。

第四,对立统一规律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认识的根本法则,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最根本的方法。

辩证法是世界观,同时也是方法论,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的发展观,同时也是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根本方法。

离开了矛盾分析法,就不可能认识世界的联系和发展,当然也就不可能正确有效地改造世界。

要掌握唯物辩证法,首先必须掌握对立统一规律这个核心。

但是,对立统一规律不能代替或取消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或范畴,它们都有自己的独特内容。

只有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才能深刻地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同样地也只有把握其他规律和范畴,才能更具体更深刻地理解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也才能充分发挥对立统一规律的作用。

唯物辩证法是全面而深到的理论体系,它既是革命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方法论。

耍掌握这个最好的思想武器,必须深刻理解这一科学体系的总的特征,以及构成整个体系的基本规律和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基本内容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①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

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

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同一是对立面双方的同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同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③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

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

④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在哲学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思想。

在中国古代,《易经》用阴阳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

《老子》提出“反者通之动”这一命题,概括了矛盾的存在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后世的哲学家常用分合、两一、参两、相反相成等概念表达事物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的思想。

在欧洲,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关于“始基”的思想中已包含有对立统一的思想,赫拉克立特提出“相反者相成:对立的统一”,亚里士多德则讨论了一系列范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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