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0•【字号】苏政办发〔2021〕76号•【施行日期】2021.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7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0日江苏省“十四五”铁路发展暨中长期路网布局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的关键阶段。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和重大民生工程,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是江苏率先建成交通强省、打造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的重点攻坚领域。
江苏必须加快探索铁路先行发展新路径,打造铁路高质量发展新亮点,激活铁路创新发展新动能,全力建设“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和“人民满意、保障有力、安全高效、走在前列”的现代化铁路强省。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相关规划,制定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铁路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中长期铁路网布局,是江苏“十四五”铁路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铁路发展工作,作出了“以我为主、系统谋划”“苏北突破、苏中提升、苏南优化”等重大部署,把铁路作为综合交通建设的主战场,加快打造“轨道上的江苏”,全省铁路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南运河镇江段岸线利用规划》的通知

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南运河镇江段岸线利用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6•【字号】镇政办发[2010]155号•【施行日期】2010.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南运河镇江段岸线利用规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10〕15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苏南运河镇江段岸线利用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六日第一章总则一、编制背景与目的苏南运河镇江段全长42.74公里,扼苏南运河北上之咽喉,是沟通长江南北两段苏南运河最便捷、最安全的国家水运主通道,也是沟通太湖水系与长江直达水运的大动脉,其地理位置优越,水运发达,有着良好的港口发展条件。
随着1997年苏南运河镇江段整治工程及2001年谏壁二线船闸工程的相继竣工,大大提高了苏南运河通过能力,有力推动了运河腹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有效促进了沿河经济带的形成和崛起,也为南运河镇江段沿线港口码头的建设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苏南运河镇江段已建有码头38座,码头岸线长度3167米。
由于长期以来苏南运河镇江段港口建设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管理,导致沿线建设的港口码头数量较多、占用岸线较长,但码头规模小、泊位吨级低,且装卸工艺、货场、道路不相配套,港口通过能力低下,岸线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随着运河腹地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以及我省沿江开发战略的实施,苏南运河镇江段沿线港口码头的建设需求日益旺盛,有许多码头正在兴建或将要兴建。
因此,加强苏南运河镇江段港口岸线规划管理,提高港口现代化水平,使港口建设纳入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的轨道是十分紧迫的。
《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已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交通部批准实施,规划2010年前,基本建成以苏南运河和苏南干线航道网为主体的高等级航道体系。
江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简本

江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简本一、总则1、修编目的为顺应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适应江都新时期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把握外部条件变化带来的发展机遇,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确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格局。
2、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人才资源为支撑,以民生幸福为根本,充分把握国家推动区域发展的战略时机,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显著增强江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实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3、规划重点(1)加强区域协调,实现联合发展研究江都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江苏沿江开发深入发展进程中、与扬州“同城化”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确定体现江都特点的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引导、空间组织形式和基础设施建设方式。
(2)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引导集聚发展发挥市域综合交通优势,引导二、三产业和城镇空间集聚发展;合理划定交通分区,调控交通需求增长,落实公交优先措施,引导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培育交通枢纽,引导城市中心体系构建。
(3)优化市域空间组织,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综合评价城乡发展条件,统筹配置城乡空间资源,引导城乡发展要素合理集聚,优化市域城乡建设空间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4)提升城市功能,促进转型发展巩固制造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民生事业,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转型发展步伐。
(5)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性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及历史文化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江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规划期限基准年为2009年,现状数据以2009年底为准。
近期为2010—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5、规划范围(1)规划区:江都市域范围,总面积1330.16平方公里(其中长江水域面积为9.51平方公里)。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苏财规〔2019〕13号•【施行日期】2020.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9〕13号各市、县(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为规范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12月30日附件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绩效,支持我省交通事业发展,依据《预算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4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支持公路、港航、航空、客货运发展,以及交通科技与成果转化、节能减排、实训基地等事项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规划引领、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规范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下达专项资金;组织指导绩效管理工作;对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管理情况和绩效等进行财政监督。
省交通运输厅:配合省财政厅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交通运输相关规划,制定具体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和管理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库,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等,提出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和分配使用建议;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项目验收,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报批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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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中规划的干线航道 上的港口码头,不含长江及灌河沿海高速公路桥下游沿线港口码头。 规划基础年为 2008 年,规划水平年为 2015 年、2020 年和 2030 年。
一、港口发展现状与评价
(一)发展现状
江苏现有徐州、无锡、苏州、常州、淮安、宿迁、扬州、镇江、 盐城、连云港、泰州、南通和南京 13 个内河港,其中徐州和无锡两 市内河港为国家 28 个内河主要港口之一。截至 2008 年底,江苏内河 港口共有生产性码头泊位 6339 个,其中 1000 吨级以上泊位 199 个, 全社会码头泊位总长度 289935 米,共形成货物通过能力 4.3 亿吨, 2008 年实际完成货物吞吐量 5 亿吨。全省内河港口吞吐量比重较大 的货种主要为矿建材料、煤炭、钢铁和水泥等四大货类,分别占总吞 吐量的 57%、16.4%、7%和 4.8%。
(三)主要存在问题
1、港口总体发展水平低,与综合交通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 适应
江苏内河港口总体水平仍较低,现状大量存在的功能相对单一、 机械化水平和装卸效率低下、服务水平较差、布局相对零散的内河码 头,规模化程度低,港口的枢纽功能还很弱,与综合交通发展不相适 应。同时,由于航道与集疏运通道的系统配套建设滞后等原因,内河 港口总体等级较低,与沿江沿海港口集疏运衔接薄弱,仍处于相对封 闭的发展环境中,港口服务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能力比较低,与 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外向型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

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江苏省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拥有众多的河流和水道资源。
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些资源,提高水运能力和效率,江苏省制定了干线航道网规划。
本文将探讨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的重要性、目标以及实施方案。
一、规划的重要性干线航道网规划是江苏省水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份。
江苏省地处长江三角洲和淮河流域,拥有丰富的水运资源。
通过规划建设干线航道网,可以加强江苏省与周边地区的联系,促进货物流通和经济发展。
同时,规划还可以提高水运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减少交通拥堵和能源消耗,对推动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的目标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的目标是建设一条高效、安全、绿色的水运通道,提高江苏省水运能力和效率。
具体目标包括:1. 建设高标准的航道设施:通过改善河道、港口和码头设施,提高航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大型船舶的安全通行。
2. 优化航道布局:通过规划合理的航道布局,减少航行距离和时间,提高水运效率。
3. 提升航道通航能力:通过加大航道疏浚和维护力度,确保航道的通航能力,满足不同类型船舶的需求。
4. 加强航道管理和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的航道管理机制,加强航道巡航和维护,提高航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规划的实施方案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大投资力度:增加资金投入,用于航道疏浚、港口设施改善和航道维护等方面,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2. 加强技术支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航道规划和管理技术,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推动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预航道建设和运营,促进水运产业的发展。
4. 加强协调合作: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共同推进干线航道网规划的实施,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四、规划的前景展望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的实施将对江苏省水运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一方面,规划的实施将提高江苏省的水运能力和效率,促进货物流通和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规划的实施将减少公路和铁路的运输压力,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提高交通运输的绿色性和可持续性。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2•【字号】苏政办发[2012]31号•【施行日期】2012.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3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序言“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全力构建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
《江苏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
本《规划》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并与国家《“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相衔接。
《规划》立足率先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总体发展要求,阐明“十二五”时期我省交通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政策取向,是今后5年我省交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确定交通网络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主要依据。
一、现状评价“十一五”是我省交通史上投资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在基础设施总量规模、运输能力供给和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交通运输业进入各种方式协调发展、能力扩大与效率提高并重、全面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新阶段。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
2035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12.15
•【字号】苏政复〔2023〕47号
•【施行日期】2023.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
年)的批复
苏政复〔2023〕47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的请示(苏交计〔2023〕7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厅提出的《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
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着力构建覆盖更广、标准更高、结构更优、联动更畅、效益更好的干线航道网,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三、要加强对干线航道、公路、铁路、航空等规划的实施衔接,推动全省干线
航道联网、补网、强链,充分发挥江苏水运优势,降低交通物流成本,促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建设交通强省和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
四、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做好规划走廊预控,加强衔接协调,强化要素保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附件: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