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航道、船闸基本运行维护经费
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附件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内河航道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管理,提高养护工程质量和施工水平,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根据《江苏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江苏省航道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除长江以外的内河航道养护工程监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河航道养护工程是指《江苏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定义的船闸大修、航道养护改善、船闸中小修、航道日常维护和航道应急抢通等工程.第四条从事内河航道养护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公正、独立的原则。
第五条监理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严格履行监理服务合同, 接受航道管理机构和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监理组织第六条内河航道养护工程应当建立监理组织机构,监理组织方式可以根据单项总投资额、监理费用综合确定。
第七条列入全省航道养护年度计划单项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或者单项监理服务费合同估算价高于30万元以上的养护工程施工监理应当按照《江苏省航道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招标,并且签订养护工程监理标准合同。
第八条列入全省航道养护年度计划单项工程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并且单项监理合同估算价低于30万元的养护工程项目,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之一确定监理组织:(一)根据工程的性质、特点由设区的市航道管理机构、苏北航务管理处将各单项工程实行全部或者部分捆绑招标;(二)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建监理组织,其监理人员应当持有相应专业的监理资格证书、《交通运输部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结业证书》或者具有相应专业的工作经验,具有监理资格的人员数量不得低于监理组成员总数的50%;组建的监理组织应当向上一级航道管理机构报备。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第九条养护工程实行监理工程师制,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在养护工程实施期间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控制,做好安全、合同管理以及协调等工作。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3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的通
知苏交规〔2024〕3号
无
【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4()5
【摘要】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单位:《江苏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第3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2024年3月26日江苏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航道养护管理工作,提高航道养护标准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保持航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航道畅通,进一步推动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
【总页数】9页(P29-37)
【作者】无
【作者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55
【相关文献】
1.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11]5号
2.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内河航道船舶优先过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0〕1号)
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内河航道船舶过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1]4号
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道
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1号)5.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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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船闸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船闸管理实施细则发布日期:2022-02-03访问次数: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闸管理、养护,保证讨闸船舶安全、畅通,充分发挥船闸的作用,更好地为水运事业服务,根据交通部颁布的《船闸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交通部门管理的船闸及与通航有关的过船设施等。
第三条船闸是过船设施,是航道的咽喉。
船闸管理必须确立为航运服务的宗旨,执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保持设备正常运转,使船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船闸的通过能力,为过往船舶提供安全、及时、方便的运行条件。
第二章船闸保护第四条船闸建筑物、挡水结构、机电设备以及助航设施等,都属国家所有,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或毁坏。
第五条船闸的管理区域,应根据批准的工程设计和运用管理的实际需要,报请当地市人民政府划定,并设标定界,其文件应存档备案。
管理区域内由船闸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管理范围内占用土地、水域,不得兴建任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第六条未经主管机关或船闸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船闸设立的助航标志。
船闸助航标志如有移动或损坏,船闸管理部门必须立即恢复。
第七条禁止在船闸引航道水域内停放排筏,设置鱼网鱼簖,捕鱼、炸鱼和捞砂等妨碍船舶通航;禁止在引航道两侧岸坡上取土、堆放和装卸物资,破坏植被和护坡建筑物;禁止向引航道内倾倒废渣、废物、废油,砂石、泥土、垃圾等。
排放污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未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单位、部门不得进入闸区内设点查船、征费或从事经营;在主要的船闸可设立公安派出所(或驻闸民瞥)、港航监督站,以加强船闸的安全保卫和船闸的安全监督。
在船闸管理区内任何单位、个人不准进行危及船闸安全生产和扰乱管理的一切活动;严禁船闸给外单位和个人接线带电,以免影响船闸正常用电和安全。
第九条船闸闸区要因地制宜进行绿化,植树造林,栽花种草保持水土。
江苏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汇总

江苏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航道养护管理工作,提高航道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保持航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航道畅通,根据《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航道养护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除长江以外内河六级以上航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航道养护管理工作坚持“管养并重、突出重点、分类维护、保障畅通”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省市共养、分级管理。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交通运输部门)主管本省航道养护管理工作,省航道管理机构是本省航道养护的行业管理部门,设区的市航道管理机构、苏北航务管理处具体负责其管辖范围内航道养护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将航道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过财政预算以及其他渠道保障航道养护工作的资金需要。
航道养护资金主要包括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财政非税资金(过闸费和航道赔补偿费等)、其他公共财政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
航道养护资金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航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航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航道养护工作的需要,按照航道维护类别、航道条件合理配备养护管理人员、装备、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制定航道养护应急预案。
省航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全省航道应急保障中心,并建立全省航道应急保障施工单位库,为航道应急抢通提供保障。
第七条航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环保的养护技术,积极研究、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科学养护,不断提高养护质量和管理效率。
第二章养护范围与维护标准第八条航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结合航道条件和航运需求,按照航道现状等级,合理论证确定航道养护范围和维护标准。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23.12.22
•【字号】苏财建〔2023〕203号
•【施行日期】2023.1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江苏
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加强交通养护资金保障,经研究,现将2024年部分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地区、金额、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见附件。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普通国省道养护和航道养护。
二、请你们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工作,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及时按程序拨付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和滞留。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养护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开展普通国省道和航道船闸养护。
三、请你们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按要求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绩效目标另行下达。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22日。
《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测量管理办法》

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省内河航道养护测量管理,充分发挥测绘的基础性作用,定期更新航道基础数据,及时了解船闸主体的安全运行状况,掌握航道疏浚、护岸和船闸大中修等养护工程质量,根据《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航道养护管理规定》、《江苏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J218)和《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258)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除长江以外的内河六级以上航道养护测量管理。
第三条航道养护测量遵循专业化与市场化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航道养护测量分为航道基础数据更新测量、整治建筑物观测、航道养护工程测量和特殊航段的水文测验等四类。
第五条航道管理机构应当以测绘技术为支撑,积极研究推广应用测量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方法,不断提高航道养护测量管理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测量管理第六条省航道管理机构负责对航道养护测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航道基础数据中心数据库,在年度航道养护技术考核检查时对测量实施情况予以抽查。
第七条设区的市航道管理机构、苏北航务管理处负责辖区内航道养护测量的计划以及航道基础数据的更新工作,负责对县航道管理机构、船闸管理单位以及测量实施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测量成果的验收和分析工作。
第八条县航道管理机构、船闸管理单位组织和落实测量计划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负责测量现场管理、过程监督,收集整理测量资料,编写测量工作总结等。
第九条航道养护测量可以由设区的市航道管理机构、苏北航务管理处(或者受其委托的县航道管理机构、船闸管理单位、船闸应急保障中心)自行组织承担;航道养护工程测量和特殊航段水文测验也可以由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勘测单位承担。
第十条航道养护测量人员应当具有从事测量工作经验,并且接受水运工程勘测专业培训或者航道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
江苏省信息化维护经费测算标准

江苏省信息化维护经费测算标准
根据《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7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省直单位增列2022年度“信息化维护”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899),市县增列“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本次下达的预算经费主要包括:
1、省级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1692万元。
参照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运行维护经费测算标准,依据发射机功率及承担的任务进行测算分配,其中,专项购置覆盖网优化升级设备1107、7万元。
2、应急广播省级平台运行维护经费52万元。
3、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低保户收看有线电视补助经费1206万元。
对县级财政保障能力3—6类的地区,按照上一年实际收看有线电视的农村低保户数,以每户每年48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4、全省中波发射台运行维护经费1250万元。
按照中波发射台考核管理办法,依据发射机功率、数量、承担的实验工作任务及2021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测算分配。
5、全省县级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运行维护经费500万元。
根据各县级广播电视机构2021年节目报送所获得积分情况,按照标准测算下达资金。
6、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奖励经费800万元。
按照“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达标乡镇(街道)”每个奖励4万元标准拨付。
请有关单位在收到省财政预算指标后30日内将经费下达到项目单位。
各项目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V1

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V1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解析近年来,随着江苏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江苏省交通运输事业也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升。
在江苏省交通运输体系中,船舶也占据了很重要的一席之地。
随着航道建设和港口建设的不断完善,江苏省的货物运输量也在逐年攀升。
而作为船舶运输过程中的必要费用之一——船舶过闸费,也成为了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本文将着重探讨江苏省船舶过闸费的征收和使用办法。
一、江苏省船舶过闸费的征收江苏省船舶过闸费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并征收的。
其征收的标准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1. 船舶过闸费的计算方案江苏省船舶过闸费的计算方案主要是根据船舶的净载吨位,“按照每过一次所应缴纳的过闸费”进行计算的。
同时,根据船舶的不同类型以及所处的不同水域,船舶过闸费也具有了更为细致的计算方案。
其中,船舶的类型主要指的是货物船、油船、客船等;而所处的不同水域主要分为正常水位、枯水期、大水期等,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2. 船舶过闸费的征收范围江苏省船舶过闸费的征收范围主要分为内河和海洋两个部分。
其中,在江苏省内河船舶过闸时,征收的过闸费会比在江苏省海洋地区的过闸费更为便宜。
3. 船舶过闸费的征收对象和征收方式按照政策规定,江苏省船舶过闸费的征收对象主要是船舶所属单位,征收方式则是通过在过闸处收取现金的形式进行。
二、江苏省船舶过闸费的使用江苏省船舶过闸费的使用主要涉及到了如下几个方面:1. 船闸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船闸设施是进行船舶过闸的必要条件,而江苏省船舶过闸费的收入主要是用于船闸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以保障过闸设备的运转和安全。
2. 环境保护和治理江苏省船舶过闸费的收入还可以用于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的事业。
其主要用途包括:对污水进行处理,确保江河湖泊水质的安全以及维护水域的生态平衡。
3. 航道建设和维护江苏省船舶过闸费的收入也可以用于航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这将为船舶的行驶提供更为优秀的航道环境,同时,也将增强江苏省整体船舶运输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