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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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府发[2008]12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2.01

【实施日期】2008.12.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渝府发〔2008〕12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精神,为加快实施“314”总体部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实现服务业大发展。通过发展服务业,优化经济结构,方便生产生活,转变发展方式。到2012年,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力争西部领先,增加值年均增长13.5%以上,从业人员比重提高到42%以上。现就2008―2012年我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围绕打造西部产业高地,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着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研发、金融保险、软件信息、中介会展、文化传媒、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服务贸易。

(一)现代物流

发挥重庆综合交通枢纽优势,打造长江上游现代物流中心,物流收入达到1000亿元,建成1个500亿元级的物流园区。建成成渝、渝汉沪、渝湘穗、渝黔桂、渝兰西亚、渝陕、渝京远东和渝昆东南亚八大对外通道和城市物流配送网络。大力发展集装箱公铁水多式联运。争取开通重庆―成都五定班列,巩固扩大重庆―上海五定班轮,实现物流快运。重点建设团结村铁路集装箱物流枢纽(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基地)、寸滩港、黄谦港、果园港和东港港区“一基地四港区”,建设重庆内陆保税港区及拓展区和万州、黔江等区域性物流基地。建成寸滩国际集装箱物流中心、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等一批重点物流项目,以及汽车摩托车、化工、冶金及涉农物资等若干物流配送中心。引导主城区现有市场、仓储等物流资源搬迁置换到重庆西部物流通道。实施“第三方物流企业五年培育计划”,做大做强3―5户经营业务在西部地区占优势且辐射全国的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集团。扶持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水陆联运物流系统和重庆交运集团区域性综合物流系统建设,培育成物流收入上百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引进10户以上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企业在重庆设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

(二)科技研发

积极引导科技创新,力争科技研发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以上,占全市GDP的比重提高到1.7%。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在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天然气石油化工等重点产业领域,构建以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重点产业集聚区为关键环节的创新链条,陆续推进实施20

个重点科技专项。

(三)金融保险

建设西部地区金融服务高地,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以上。重点建设解放碑、江北嘴金融核心区,力争金融机构数量在中西部地区领先。鼓励国内外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主流金融机构来渝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将重庆建成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集聚地。做优做强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西南证券、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公司、安诚财产保险公司、利宝保险公司、大都会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推进重庆银行整体上市,资产规模超过600亿元;组建重庆金融租赁公司;争取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建成为市内最大最优的零售业务银行。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争取设立“重庆保险创新试验区”。积极探索柑橘、生猪等规模化种养殖业融资贷款和保险的有效方式。大力发展区域性资本要素市场,争取在渝设立统一监管下的证券场外交易市场、重庆生猪期货交割中心和全国性电子票据交易中心,将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建设成为西部地区最大的产权交易中心、国家级产权流通大市场。支持国内金融企业来渝设立产品研发、资金运用、后援服务、灾难备份等职能中心。

(四)软件信息

建设国家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力争实现收入500亿元,从业人员12万人以上。打造以北部新区、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为核心,渝中区、南岸区、沙坪坝区、巴南区为支撑的软件信息服务贸易示范区,外包业务总额达到300亿元以上。大力引进10―20家国内外知名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司,鼓励跨国公司在重庆设立研发中心、呼叫中心和公共数据中心。支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开发,重点发展游戏、动漫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娱乐软件产品,积极发展以软件和信息为主的服务外包业务,形成服务外包企业集群。推进惠普、IBM、富士通、NTTDATA等一批跨国知名

服务外包企业在渝分公司(中心)项目建设,力争引进200家跨国服务外包企业。设立日韩、美国、欧洲等服务外包办事处。

(五)中介会展

中介服务业。建成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面向国内外的中介服务基地。培育和吸引一批品牌咨询、战略策划、投资顾问、融资租赁、信用担保、信用评定等专业商务服务机构。重点推进解放碑、两路口―上清寺等地区的一批高品质商务楼宇的建设和存量楼宇的置换改造,打造高端中介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做大做强普华永道中天、戴德梁行、北京海德思哲等在渝分支机构,推动重庆媒体伯乐公交广告公司、重庆翰华信用担保公司、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等一批重点企业进入全国同行业前50强。

会展服务业。建成西部会展之都。加快南坪国际会展中心二期等会展设施项目建设。将国际工业品采购基地打造成为西部最大的国际工业品展示展销平台。提升渝洽会、高交会、三峡国际旅游节、国际服装文化节、重庆市时尚嘉年华等一批重点、常年性展会的办会规模和

(完整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word版》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 2018.03.01

目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建设用地 (3) 第三章建筑间距 (9) 第四章建筑退让 (14) 第五章空间形态 (18) 第六章公共空间 (23)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27) 第八章特别规定 (44) 第九章附则 (48) 附录1名词解释 (50)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9)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63) 附表1 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6) 附表2 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7) 附表3 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 (68) 附表4 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69) 附表4-1 规划居住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69) 附表4-2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0) 附表4-3 规划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1) 附表5 建筑控制高度指标表 (72) 附图1 建筑顶部退台收分间距示意图 (73) 附图2 不规则平面间距示意图 (74) 附图3 隧道及洞口建筑控制线示意图 (75)

附图4 与城市道路衔接的车行道示意图 (76) 附图5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双侧布置) (77) 附图6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单侧布置) (78) 附图7 限制机动车开口路段示意图 (79)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318 号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2017 年12 月13 日市人民政府第19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 年3 月1 日起施行。 代理市长唐良智 2018 年1 月23 日 ― 1 ―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的通 知 【法规类别】11805 【发文字号】渝委办发[2010]18号 【发布部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01 【实施日期】2010.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 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的通知 (渝委办发〔2010〕18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 《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1日 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 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问责情形、方式及适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6个月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6个月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第六条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或者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及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渝委发〔1998〕40号)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七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处理,处理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

镇江市智慧旅游建设报告

为为为为现代现代现代现代旅游业发展旅游业发展旅游业发展旅游业发展插上腾飞之翼插上腾飞之翼插上腾飞之翼插上腾飞之翼镇江市旅游局2011年12月14日 尊敬的朱局长,各位领导: 在国家、省旅游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努力,我市的智慧旅游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主要做法主要做法主要做法智慧旅游工作是带有前瞻性、战略性和革命性的全新工作,其对旅游业乃至整个服务业的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意义非凡。为此,我市高度重视,做到了三个“高”,即: (一)高点定位 把智慧旅游工作作为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新突破,作为旅游融合发展的新领域,作为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新途径,作为旅游业提升为现代服务业的新动力。。。。我市探索实施的智慧旅游,从制度设计到方案制定,从项目实施到产业衍生,要立足镇江,服务全国,走向世界。(二)高标规划 根据定位,我市组成国家级项目课题组,聘请业内知名专家,联合省内外著名企业和高校,全社会广泛征集,多层面调研并论证智慧旅游建设,形成了以五个方案为基础框架的规划体系,即,国家智慧旅游服务中心组建方案、智慧旅游城市建设总体方案、中国智慧旅游云计算平台构架方案、智慧旅游公共支撑体系建设方案和全市百个智慧旅游应用项目建设方案,以实现旅游管理的数字化,经营服务的智能化、游客体验的人性化和智慧旅游的产业化。(三)高效推进 围绕“智慧旅游”建设,我市实施“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推进思路,实际上融合了北京、四川和南京的模式并拓展,即: 一是政府主导。就是把智慧旅游作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工程,专门成立“智慧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切实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建顾问专家组,探讨、研究智慧旅游的定位、建设重点和产业突破口;纳入市政府的经常性工作议程,定期、不定期向市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展;筹备启动资金,从现代服务业、信息产业、旅游业抽调专项资金,引导智慧旅游建设;整合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涉旅领域智慧旅游建设。二是部门协同。在对涉旅的27个部门(市直企业)和7个辖市区明确任务的基础上,协调旅游局、经信委、镇江新区管委会、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骨干部门(市直企业)协同作战,在工作推进、人员调度、资金统筹上,服从服务于智慧旅游建设。如,采用人员集中办公,专项资金集中使用,阶段工作集中会商等。三是企业参与。一方面,动员和组织本地企业积极参与;另一方面,广泛寻求合作,吸引外地企业,特别是与旅游和信息化有关的企业共同开发;同时,在建设初期,就组织涉旅企业积极加盟,形成三类企业共同推动的局面。四是市场运作。在政府推动的同时,我们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启动之初就专门组建了云神公司,以公司的方式具体运作;对各子系统采用项目化推进和经营,谁投资谁受益。实践证明,取得了非常好的实效,比如,由电信公司控股投资建设云计算平台;移动公司投资建设智慧旅游推送系统、智慧旅游门户网站融合12580、12301信息平台,给游客以个性体验;智能交通、二维码应在SD卡及不同载体的应用等,也有相关公司正在参与。 二、工作成效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我们已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主要有: (一)应用项目先行先试的基础性工作全面展开 我市围绕103个智慧旅游先行项目,已启动11大项21小项智慧旅游试点建设,其中,有8大项14小项已提前完成2011年度计划工程进度。比如,升级版的WIFI技术自助触摸屏,已完成年度布设任务,年底将争取有近百家的单位布放,实现规模覆盖。国家旅游局委托

在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题协商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题协商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专题调研,是受区委、区政府的委托,由区政协负责组织实施的一次综合性的大型专题调研,课题涉及的范围之广,工作量之大,意义也十分深远。从今年2月至4月,课题调研组分别对万州商贸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旅游服务业、金融服务业、房地产业、中介服务业、大文化产业、社区服务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在借鉴其他地区发展现代服务业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论证,形成了一个综合报告和八个子报告。这些调研报告内容翔实、重点突出、观点鲜明,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取得的成果来之不易,集中和凝聚了调研组各位同志的心血、汗水和智慧,值得充分肯定。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调研组的各位同志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会后,希望区政府及其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这些真知灼见。 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诸如困难群体多、就业压力大、移民安稳致富难等等,但最突出的问题还是产业空虚。现代服务业本身是一门新兴的产业,有诸多的行业、领域可以延伸和深化,加快这些行业和领域的发展,既可以提升服务业发展的整体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性需求,又可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现代服务业在促进工业、农业经济发展中,可以发挥“助推”甚至是“引擎”作用。万州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要求,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逐步实现服务方式规范化、服务业态多元化、生活服务社区化和生产服务专业化。这既是万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产业优化升级的客观要求,

也是解决移民就业、实现移民安稳致富的重要途径,更是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和三峡库区经济中心的重要举措。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第一,要在扩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总量上下功夫。速度不快、总量不大,是当前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尽管我区服务业增加值在“十五”期间实现了年均12%的增长,2005年万州服务业增加值位列重庆第六,但人均仅为4009元,列全市第15位。比全市服务业增加值人均数相差253元,和毗邻的宜昌相比,人均数相差1189元,仅为其77%。当前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发展速度,把服务业的总量搞上去。结合全民创业、兴业,广泛发动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行业,高度重视服务业的发展,积极参与服务业的发展,大力支持服务业的发展,尽快解决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弱到强的问题,促进万州从服务业小区、弱区向服务业的大区、强区转变。 第二,要在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档次上下功夫。万州原为地级市,是三区八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周边近10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是重要的工商业城市。但我们这样一个城市,现代服务业的档次却与所处的地位极不相称,服务企业小而散,没有知名的品牌,服务业态、经营方式和服务手段较为陈旧,服务的信息化和科技含量较低等等,基本处于那种低层次、粗放式的发展阶段。因此,要高度重视服务业档次提升的问题,特别是要规范提升面向生活的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商贸服务业,以及旅游休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需求潜力大的服务业。围绕方便群众生活,扩大短缺服务产品供给,提升服务业质量,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

重庆政府令第55号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1999年4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蒲海清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计划、劳动、民政、信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第二章补偿 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 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 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待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十二条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

镇江简介

镇江简介 镇江地处苏南,江苏省省辖市,面积3847平方公里,总人口302万,辖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和镇江新区。先后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称号,空气质量指数、生活质量指数均位于江苏省前列。2008年,镇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21亿元,人均GDP6700美元,财政总收入233.2亿元。 镇江是一座底蕴丰厚、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有3000多年的悠久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不仅是“甘露寺刘备招亲”,“白娘子水漫金山”等传说的发源地,也是《文心雕龙》、《昭明文选》、《梦溪笔谈》等巨著的诞生地。“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历代文人墨客在镇江留下的名篇佳句,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传诵。 镇江金山镇江是一座清新秀丽、个性鲜明的山水园林城。枕山襟水,以“真山真水、山水形胜”闻名海内外,素有“天下第一江山”和“城市山林”的美称。市区的北面,长江与金山、焦山、北固山交相辉映,展现出一幅秀美的山水画卷;城市的南郊,山岗连绵,特别是南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古人隐居读书的神往之地;西津渡古街、梦溪园旧址、天下第一泉、芙蓉楼等古迹久负盛名;还有道家“第一福地”茅山,“律宗第一名山”宝华山等等,都是观光旅游的胜地。 镇江是一座区位独特、条件优越的交通枢纽城。镇江处于上海经济圈和南京都市圈的交汇点、长江和京杭大运河的相约处,区位优势突出,水陆交通发达。京沪铁路、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104国道穿城而过,中国第一、世界第三的润扬长江大桥贯通南北。随着京沪高速铁路、镇(江)泰(州)过江通道的开工建设,镇江的交通枢纽地位更加突出。镇江拥有长江岸线259公里,其中稳定的深水岸线80余公里。镇江港是长江第三大港口。 镇江是一座产业特色明显、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新兴工业城。镇江正逐步成为以机械、化工、造纸三大主导产业,电子信息、新材料、交通设备、食品、电力五大优势产业,船舶及船用设备、工程电器、五金工具、眼镜、香醋等十大产业集群为主体的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改革开放以来,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0多家外资企业在镇江投资,包括2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 镇江是一座人才资源丰富,创业载体完善的创新型城市。镇江人才优势明显,拥有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6所高校,在校大学生7万多人。2007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28万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才6.23万人。全市人才总量占人口比例、本科以上人才比例、高级人才比例均居全省第5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现有镇江籍院士20名。近年来,我市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上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制度,实施了《镇江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三年(2008-2010)行动计划》(简称“331”计划),实行了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政策,推行了“优秀人才一卡通”工程。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国家人事部与地方政府共建的中国镇江留学人员创业园,建成面积3万余平方米,2006年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创新服务中心,迈入国家级创业园行列。建立了企业博士后工作站15个,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66家,成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和施展才华的舞台。大力发展现代人才服务业,人事人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渝府令第 202 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七年一月八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创建,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部署,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333项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和非许可审批类备案,以下同)的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取消、停止实施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一)取消或停止实施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共57项,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拟取消或停止实施22项行政审批项目,具体项目待国务院批准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布。 二、改事前审批为事后备案 (一)改审批项目为备案项目。将12项许可审批项目改为备案项目(即告知性备案)。具体项目见附件2。

附件2所列项目中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改为备案项目的生效时间,以国务院批复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准。 (二)明确备案项目的性质。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在我市实施的所有备案项目,法律性质均为告知性备案,不再具有许可审批的性质。实施部门在接件后只对送备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查验,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只能要求补正备案材料,不得以备案为名行许可审批之实。 三、对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合并审批 (一)实行合并审批。将11个部门的108项行政审批与本部门的其他审批项目进行合并。对合并的多个审批项目,由审批部门按照“同时申请、同时审查、同时批准”的原则,一并予以实施。实行合并审批的具体项目、方案见附件3。 (二)实行并联审批。以4个部门(主办部门)的8项行政审批为主体,将其他14个部门(协办部门)的24项行政审批与其进行并联,由主办部门按照“统一受理、分头审批、限时完成、集中回复”的原则,组织相关协办部门实施并联审批。实行并联审批的具体项目、方案见附件4。 四、授权或委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给区县(自治县、市)行使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16个部门的89项行政审批权限,以授权(限非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或委托(限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方式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区县(自治县、市)对口部门行使。授权或委托的具体项目及其权限见附件5。 除附件6所列项目及其权限外,市人民政府对万州、黔江、涪陵、江津、合川、永川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有关行政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附件5所列项目,市级部门采用授权方式下放的,其授权应有法律、法规、规章作依据。采用委托方式下放的,委托的市级部门应当与受委托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区县(自治县、市)对口部门签订委托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行明确,并对受委托方实施审批的行为负责监督;受委托方应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的市级部门的名义实施审批,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五、简化行政审批的办理程序 (一)创新建设项目审批方式。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4项涉及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按片区办理了审批手续的,片区中的具体建设项目不再单独办理(但若具体建设项目位于片区内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以上区域的,该项目仍需单独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手续);各级行政执法机构不得以具体建设项目未取得该审批手续为由,对项目业主、开发商、施工单位等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有关部门也不得以此为由拒办项目的相关后续手续。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公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公文 在全市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刘学普 (2009年7月16日) 全市安全工作会议即将结束。这次会议薄熙来书记、王鸿举市长作的重要讲话及提交审议的《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的决定》,围绕加快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主题,从贯彻“314”总体部署,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推进“五个重庆”建设全局的高度;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安全保障型社会,促进重庆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从正视重庆市特殊的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教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远高度,对加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进行了深入、深刻的阐述,对安全工作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工作要求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战略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 -1-

从总体上看,我们这次会议体现了三个前所未有的突出特点。一是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今年以来特别是最近以来连续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常委会议已经三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薄熙来书记于2009年6月8日亲自主持召开了一次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今天又亲自作重要讲话。王鸿举市长听取了安全生产专题汇报,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张轩副书记、刘光磊常委专门召开平安重庆建设会议听取生产安全工作汇报。我觉得,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领导的力度、措施的强度都是过去没有的。二是内容之实,前所未有。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决定》、《高危行业小企业关闭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和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1+11”工作方案,既有指导长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有部署当前重点工作的行动方案。三是措施之硬,前所未有。会议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强化双基、排查隐患、打击非法、专项整治、责任追究、企业关闭、地质灾害防治等一系列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工作措施具体、过硬,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 以上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和指导思想、工作方法;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抓安全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充分彰显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坚定 -2-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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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标 签】优惠政策细则通知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文 号】渝委办发﹝1998﹞7号 【发文日期】1998-07-16 【实施时间】1998-07-1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万州、黔江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大专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县级以上事业单位: 现将《重庆市重庆市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重庆市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以此实施细则为准。 中共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8年7月16日  重庆市促进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意见 》( 渝委发[1997]35 号)所制定的税收减免、专项贷款、贷款贴息、工商登记等优惠政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税费减免政策(一)各类企业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劳动关系稳定在三年以上的,视其招用下岗失业职工比例,分别按以下标准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1、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占该企业职工总数(含新招用数,下同)60%及以上的,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和减半征收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2、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占该企业职工总数30%及以上的,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三年内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减按70%征收;

3、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占该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下的,按核定额度,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核定公式为:该企业上年人均上交地方所得税额X实际招用下岗失业职工人数=免征地方所得税额度。 (二)各类企业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同时具备享受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开发区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三年内按就高不低的原则执行。其中,三资企业按现行管理渠道由国税局系统办理免征地方所得税。 (三)安置容量小、高收益的企业减免税费不得超过其支付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倍。这类企业的审批按现行管理渠道分别由市地税局和市国税局直接办理。 (四)从事再就业服务的职业介绍所以及为培训下岗失业职工所举办的各种培训获得的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五)企业组织下岗职工兴办非主业的经济实体和下岗职工申办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免收登记费和公告费;从事个体经营应交管理费的,五年内前三年免收,后两减半征收。 (六)下岗职工在全市行政辖区内申办个体工商户,均可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多照多摊或一照多摊的,只能其中一个执照或一个摊位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七)下岗职工在 1997年8月14日后,以及1997年8月14日前从事个体经营未满二年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下岗职工已连续从事个体经营二年(含二年)以上的,申请歇业后重新申办个体营业执照的,不再享受有关税费政策。 (八)凡是申请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须准备《 申请税收减免报告》,编制《招用下岗和失业职工名册》,并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见二十七条规定)一式两份,分别按(九)、(十)条要求报送。 (九)申请企业将上述全套材料报同级劳动部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其招用下岗和失业职工的人数及比例,其中属市再就业工程重点企业的由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单位要对所审核的企业签署确认意见,并负责提供落实税收减免政策的协调服务。 (十)申请企业完成招用人员审核后,须向当地税务所申报全套材料提出税收减免申请,由税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并办理税收缓交手续。 (十一)年度终了时,企业税务登记机关再对申请企业全年享受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和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拉通审核,按税收征管法规定分级审批。其中市再就业工程50户重点企业额度较大,须分别由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会同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关于专项贷款政策(十二)各类企业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占本企业职工总人数(含新

江苏2017年重大项目(210项)

第一部分实施项目(210项) 一、重大创新载体(20项) (一)研发平台 1、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总院 2、南京未来网络产业创新综合体 3、中科院苏州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创新研究院 4、中科院苏州电子所技术研究中心 5、中科院苏州纳米所真空互联实验站

6、中科院工热所连云港能源动力研发设施 7、华为苏州产业技术研究院 8、启东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华东产业研究院 9、盐城金风科技风电实验中心 10、泰州中国医药城华创医药产业研发服务中心(二)科创园区 11、南京中新生态科技岛科创园 12、常州科教城“科创走廊”

13、南京芯艾科集成电路移动智能产业园 14、苏州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化基地 15、宿迁激光设备科技创业园 16、苏州汾湖新型半导体材料科技园 17、太仓中德先进制造技术国际创新园 18、扬州国家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 19、句容清华启迪科创园 20、句容南京大学创新创业示范园

二、重大产业项目(110项)(一)战略性新兴产业(50项)Ⅰ、新一代信息技术 1、南京台积电12吋晶圆 2、南京紫光存储器芯片一期 3、德科码集成电路芯片 4、南通通富微电智能芯片封装测试 5、无锡长电科技集成电路封装

6、江阴中芯长电3D集成芯片 7、淮安时代12吋相变存储器芯片 8、无锡SK海力士12吋集成电路生产线六期技术升级 9、徐州鑫华晶硅半导体 10、常州恒益大通芯片超微电路载带 11、常州瑞声声讯微型精密元器件 12、常州信维通信射频模组及零部件 13、昆山国显光电第5.5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

14、如皋中铟纳米电子陶瓷半导体 15、徐州汉睿高效能芯片及服务器 Ⅱ、高端装备 16、常州今创轨道交通装备 17、扬州中航工业航空与轨道交通液压装备 18、海门振康工业机器人整机和核心部件 19、徐州中信开诚抢险救灾特种机器人 20、海安巨人智能机器人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299号令-2016.3.1起实施)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299号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黄奇帆 2016年1月4日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状况,引导绿色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为机动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 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 第四条市市政主管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停车场管理机构承担。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等部门,根据国家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停车场设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六条本市停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和培训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停车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要求,会同发展改革、市政、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等部门编制主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县(自治县)停车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乡规划部门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科学评估、动态调整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 第八条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新建写字楼、商铺、公共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停车场。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修建停车场。 第九条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停车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的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体系。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府发[2008]12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2.01 【实施日期】2008.12.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渝府发〔2008〕12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精神,为加快实施“314”总体部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实现服务业大发展。通过发展服务业,优化经济结构,方便生产生活,转变发展方式。到2012年,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力争西部领先,增加值年均增长13.5%以上,从业人员比重提高到42%以上。现就2008―2012年我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围绕打造西部产业高地,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着力发展现代物流、科技研发、金融保险、软件信息、中介会展、文化传媒、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服务贸易。 (一)现代物流 发挥重庆综合交通枢纽优势,打造长江上游现代物流中心,物流收入达到1000亿元,建成1个500亿元级的物流园区。建成成渝、渝汉沪、渝湘穗、渝黔桂、渝兰西亚、渝陕、渝京远东和渝昆东南亚八大对外通道和城市物流配送网络。大力发展集装箱公铁水多式联运。争取开通重庆―成都五定班列,巩固扩大重庆―上海五定班轮,实现物流快运。重点建设团结村铁路集装箱物流枢纽(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基地)、寸滩港、黄谦港、果园港和东港港区“一基地四港区”,建设重庆内陆保税港区及拓展区和万州、黔江等区域性物流基地。建成寸滩国际集装箱物流中心、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等一批重点物流项目,以及汽车摩托车、化工、冶金及涉农物资等若干物流配送中心。引导主城区现有市场、仓储等物流资源搬迁置换到重庆西部物流通道。实施“第三方物流企业五年培育计划”,做大做强3―5户经营业务在西部地区占优势且辐射全国的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集团。扶持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水陆联运物流系统和重庆交运集团区域性综合物流系统建设,培育成物流收入上百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引进10户以上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企业在重庆设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 (二)科技研发 积极引导科技创新,力争科技研发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0亿元以上,占全市GDP的比重提高到1.7%。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在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天然气石油化工等重点产业领域,构建以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重点产业集聚区为关键环节的创新链条,陆续推进实施20

镇江市场商圈商业调研概况

镇江商圈商业概况 一、现阶段镇江商业现状 1、整体商业布局 按照镇江市规划,现有一个市级商业中心、四个区级商业中心、九个居住区级商业中心的塔式结构体系。一个市级商业中心是指大市口一级商业中心。四个区级商业中心为南徐、丁卯、谷阳、大港二级商业中心;九个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分别是跃进路、黄山南路、九里街、青年广场、丁卯南、谷阳西、官塘、谏壁、高资。 2、各商圈商业业态及商圈特征 大市口商圈作为市级商业中心,功能定位是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旅游、文化、金融、商务等于一体,反映了镇江城市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窗口,是对镇江本地市民具有极强吸引力的商业、休闲活动目的地。 丁卯区级商业中心,面向本区域居民的日常消费,面向学生为主的特殊消费群体,打造以现代零售业以及餐饮、文化科技等服务业为主要特色的区域商业中心。该商业中心以京口广场为中心,由学府路、经十二路和谷阳路相交而成的“双十字”街区组成。 南徐区级商业中心,面向本区域居民的日常消费,面向城市行政、文化、商务机构,以零售及文体休闲、商务、宾馆等服务业为主。该商业中心位于檀山路中部,由檀山路与凤凰山路形成的十字商业街区和高铁车站商业配套服务区组成。 谷阳区级商业中心,将面向本区居民的日常消费服务,面向城乡周期型特定购物群体,该商业中心由谷阳大道街区以及312国道与镇宝路交叉口节点组成。 大港区级商业中心,将面向本区域行政、港口、企业、面向周边城乡居民的日常消费,以零售及商务宾馆等服务业为主该中心位于大港中心区内。

3、商圈消费人群构成及消费层次 4、消费导向及趋势 随着镇江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购买力水平逐步提升,从镇江市场的商业发展势头来看,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居民生活不断向舒适享受型过渡,但目前镇江商业发展相对滞后,品牌吸引力不够,镇江商业不能完全满足高端人群需求。 二、未来发展方向 1、在规划及在建商业项目 (1)万达广场 镇江万达广场位于润州区核心板块(原华铝地块,镇江火车站旁),是万达集团在镇江开发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项目建筑面积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0〕26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办发〔2010〕26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在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政策层面、操作层面、工作层面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过渡期后农村土地的处置 农民转户后退出土地,在《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规定。为了确保转户居民实现平稳过渡,我市户籍改革政策中对转户居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退出设定了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居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过渡期结束后,可继续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处置农村土地,不强制农民退出土地。 二、关于原已转户未退地群体适用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问题 根据渝办发〔2010〕203号文件第七条:“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规定的准入条件、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居民为本办法规范的农村土地退出对象”的规定,过去已转为城镇居民且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的,不纳入本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政策范围,下一步将专题调研过去已转户未退地群体的农村土地处置问题。 三、关于转户居民子女就近入学的问题 加快中小学校建设步伐,尽量满足农转城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同时,市、区县(自治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说明部分优质学校对适龄儿童入学具有购房入户及居住年限等特殊要求,转户居民子女可在就近的普通学校插班入学。 四、关于转户居民社会保障衔接的问题 目前,国家对农民工在城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我市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将另行研究制定。在国家转移衔接办法出台前,我市按照“待遇不重复享受、就高发放”的原则支付老年人员基本养老金,待国家出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

重庆服务贸易

加快重庆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针对重庆服务贸易起步晚、基础差、竞争力不强的现状,在对其成因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快我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建立健全重庆服务贸易的管理与协调机制 健全服务贸易管理部门,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是重庆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组织保障。市外经贸委是服务贸易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制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部门和各区县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掌握全市服务贸易的发展动向,全面监督、适时调控服务贸易发展方向,出台有关鼓励服务出口的政策措施,制定重点服务行业招商引资目录,做好服务贸易的管理工作。 可由外经贸委牵头众多相关部门,成立全市服务贸易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支持措施、信息统计、项目引进等方面的合作。 成立服务贸易行业协会,把各类服务贸易企业聚集在协会之内,加强对服务贸易的研究,适时通报行业发展情况,发布服务贸易调研信息和国际商情,促进服务贸易企业的联盟与合作,以实现资源共享、交流协作、优势互补。 各区县的外经贸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安排,积极开展工作,特别是一小时经济圈内的永川、江津、合川、涪陵、南川和库区的万州、黔江、丰都、奉节等区县,应该成为主城核心区服务贸易的强力支撑。 二、通过行业整合,组建一批大型服务贸易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重庆服务业规模小、经营分散、竞争力弱,在国际市场上同国外服务企业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占领国际市场的能力有限,需要尽快建立起一批以国际服务贸易为目标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并对它们给与优惠和扶持政策,向大型跨国服务企业方向发展。重庆市政府可把对工业生产领域的行业整合的经验应用到服务行业。 第一,组建重庆旅游集团。可以考虑将重庆的旅行社、餐饮、宾馆酒店、出租车、旅游景点等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松散型的大型企业集团;集团下面分设旅行社集团、餐饮集团、宾馆酒店集团、出租车集团、旅游景点集团等二级集团,二级集团由本行业若干有实力的经营实体(企业)组成;经营实体(企业)作为集团的第三级,它们直接面对广大的旅游个体。集团总部由董事会组成,主要机构应该包括:董事会、规划与发展部、旅游信息与协调部、宣传与品牌部、人力资源部、国际旅游部、国内旅游部等,重点做好集团发展规划、品牌经营、核心竞争力培养、内外协调、信息收集与发布等。二级集团主要负责本行业的发展规划、制定行业规则和标准、协调本行业各经营体的关系,及时发布行业信息,主动做好与其它行业之间的协调。三级经营实体(企业)做好本实体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服务产品生产、提供优质服务、维护集团的声誉。 第二,组建重庆对外建设集团。以重庆外建、重庆建工、重庆广厦为核心骨干企业,联合有建筑实力和良好资质的重庆建筑企业、具有较好设计能力的国家部委在渝设计院和重庆地方优秀设计机构共同组成,积极“走出去”,承揽更多的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工程承包可以充分发挥重庆的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是目前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行业,通过建立外建行业集团公司,有利于增强国际工程承包竞争力。 第三,组建重庆劳务输出集团。在当前世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国际劳务市场容量很大,重庆乃至整个中国在国际劳务市场的份额却很小。重庆从事劳务输出的单位、企业和机构有30多个,各自为阵,使重庆劳务输出无序竞争,劳务输出的效益大打折扣。建议将重庆劳务输出机构进行清查、梳理,取缔不合法组织,将合法的机构组合成一个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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