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

合集下载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综合考试分类模拟题索赔管理(一).doc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综合考试分类模拟题索赔管理(一).doc

综合考试分类模拟题索赔管理(-)(一)丄、【案例丄】某工程项FI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

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km。

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km的供砂地点采购。

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吋停工。

5月20日至5月26 FI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 H交给承包人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人;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日至06月14日该地区的供电全而中断。

问题(1)承包人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2)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人经过仔细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

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3)若承包人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口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4)由于儿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人在6刀2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

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万元?(5)你认为应该在业主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吗?为什么?(二)2、【案例2】某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上阶段,因B合同段运输路面材料的道路被当地村民挖断,为了不延误工期,材料只能从A合同快完工的一段路上运进B合同段。

为此,业主公开两合同段开会, 要求A 合同段调整施工安排,于7月30日前完成该段施工。

8月丄日起,B合同段从该段路运进材料。

A 合同段至8月20日才完成该路段施工,致使B合同段工期延误,A合同段该段路在交工后缺陷期未满已发生破坏。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1.目的为维护企业利益,增强各单位索赔意识,确保工程项目收益最大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管理工作。

3.职责3.1公司成立以主管生产领导为组长,三总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索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成本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3.1.1负责制订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管理办法,并不断完善;3.1.2督促、指导工程项目的施工索赔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收益最大化;3.1.3负责对项目索赔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3.2各项目要以索增效,坚决维护企业利益,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索赔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3.2.1制定索赔计划、目标、方案;3.2.2负责索赔资料的搜集、整理;3.2.3负责索赔工作的实施。

4.工程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其成立的条件为:4.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4.2工期延误事件必须在经批准的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或非关键线路上延误的工期大于总时差;4.3造成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4.4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5.工程施工索赔的内容工程施工索赔实施中主要是按索赔的目的分类而进行的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或工期费用双索赔。

5.1工期索赔5.1.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度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从而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或免除承担拖期违约赔偿风险的索赔。

5.1.2工期索赔事件:下列事件经工程师批准后,可以顺延合同工期。

a.延误发放图纸;b.延误移交施工现场;c.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d.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e.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迹而对施工进度的干扰;f.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g.发生变更或合同中实际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出现实质性变化;h.施工中遇到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的异常不利气候条件影响;i.由于传染病或政府行为导致工期的延误;j.施工中受到业主或其他承包商的干扰;k.施工涉及有关公共部门原因引起的延误;l.业主提前占用工程导致对后续施工的延误;m.非承包商原因使竣工检验不能按计划正常进行;n.后续法规调整引起的延误;o.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p.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q.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索赔

索赔

索赔一.概念1.概念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未能正确的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

2.索赔内容:1)工期索赔;2)对方原因造成的窝工索赔;3)赶工费用索赔;4)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5)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

是损失,工艺和路径不变,不增加实物工程量。

3.索赔处理原则通用合同条款第43条4.索赔与变更的区别变更时效快,审批简单,单价与原合同价格水平具有一致性,重点是工程量的确认;索赔时效慢,证据部分内容复杂,索赔项目及内容发包人伸缩度大,费用差异很大。

5.开工推迟费用索赔▼合同依据:专用及通用合同条款第18.2款、第20.1款。

▼事实依据●监理人或发包人的书面进场通知、第一次发包人或监理人会议纪要;●开工令;●开工前人员及机械进场报验单;●会议纪要;●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计划和进场后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计划。

6.施工期间的窝工索赔▼合同依据:专用及通用合同条款第4条,第42.1款等。

▼事实依据:●阻工情况报告单。

●持续阻工报告。

●阻工期间人员及机械窝工停滞现场确认单。

●阻工现场照片。

●解决阻工事件的会议纪要。

●阻工期间人员及机械窝工停滞现场确认单7.赶工费用索赔●监理人批准的赶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及赶工措施;●赶工项目资源投入对比表;●赶工项目强度分析表;●进场设备报验汇总表;●进场人员报验汇总表。

二.处理好6个关系(1)合同履行与商务管理合同履行是本职,商务管理是合同履行的一部分。

合同履行的满意度是商务管理的本职基础(70%),处理好各方关系是商务管理的环境基础(30%),商务管理是保证项目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2)正常结算与变更、索赔正常结算是已经约定好的,是程序化和时效化的执行,具有不变性,是项目必须的收入,变更、索赔是机会性的补充,可变性大,时效长,两者合计是项目的结算收入。

能够正常结算的不走变更,能够变更的不走索赔。

工程索赔流程及工程索赔流程图

工程索赔流程及工程索赔流程图

工程索赔流程及工程索赔流程图工程索赔程序五步工程索赔程序五步,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申请诉讼,这是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很多人或许不清楚它的流程是什么,下面来介绍一下工程索赔程序五步是什么?工程索赔程序五步11、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书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索赔事件,在该事件发生后索赔时效内,承包商必须以正式函件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送达索赔意向书,并根据合同约定抄送、报送有关单位。

索赔意向书并不需要附有具体的索赔数额及其证据,只需要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工程师和业主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其通常包括一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的简单描述;(2)索赔依据的合同条款和理由;(3)有关后续资料的提供,包括表明将及时记录并提供事件发展的动态;(4)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

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国际惯例索赔有效期间是28天,当然这并非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约定索赔期间,亦可根据的不同的索赔事项确定不同的索赔期间。

2、承包商继续施工,同时准备索赔材料。

3、提交索赔文件。

承包商应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在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或在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报送索赔文件,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

索赔文件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也是业主审议承包商索赔请求的主要依据,包括索赔信、索赔报告、附件三部分,其中最主要的为索赔报告。

(参见文末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承包商在索赔事件所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一份最终详细报告,说明索赔的总额、工期延长的天数和全部的索赔证据。

4、工程师审核索赔文件。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规定,工程师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如果在28天内既未给予答复,也未对承包商作进一步要求的话,则视为承包商提出的该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

a一建《建筑实务》建筑工程施工索赔的应用

a一建《建筑实务》建筑工程施工索赔的应用

1A420202建筑工程施工索赔的应用本章重点:索赔分类(目的(2个)和成因(3个));索赔成立的条件(3个);索赔证据(合同;法律﹑法规;工程惯例);索赔程序(3个28天)。

—、施工索赔的计算方法(一)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 )网络分析法:网络分析法通过分析延误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比较两种工期(关键线路)计算结果,计算出工程应顺延的工程工期。

( 2 )比例分析法:比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单项工程量(工程造价)与合同总量(合同总造价)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工期。

(3)其他方法:工程现场施工中,可以按照索赔事件实际增加的天数确定索赔的工期;也可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议确定索赔的工期。

(二)费用索赔计算方法(1)总费用法:又称为总成本法,通过计算出某单项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单项工程的合同费用,剩余费用为索赔的费用。

(2)分项法:按照工程造的确定方法,逐项进行工程费用的索赔。

可以按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分别计算索赔费用。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反索赔(2)反索赔的主要内容:1 )延迟工期的反索赔。

在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中,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设计内容,延迟交付工程,影响了发包方对施工项目的使用和运营生产,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

因此,发包方可就该事件向承包方进行反索赔。

承包方依据合同的约定和拖延的工期等因素对发包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 )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的反索赔。

在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中,当出现承包方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或设备不符合合同规定;工程质量没有满足施工技术规范、验收规范的规定;出现质量缺陷而未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之前完成质量缺陷的修复工作,发包方可就该事件进行反索赔。

3 )合同担保的反索赔。

承包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规定对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担保(例如预付款的合同担保等),当承包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发包方可就该事件进行反索赔,承包方及其担保单位应承担反索赔的经济损失。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二) 案例七背景: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 至10月17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

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1。

工期索赔:a。

框架柱扎筋10月3日至10月16 停工,计14天b。

砌砖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c.抹灰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计4天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2.费用索赔:a.窝工机械设备费:一台塔吊14×234=3276元一台混凝土搅拌机14×55=770元一台砂浆搅拌机7×24=168元小计:4 214元b。

窝工人工费:扎筋35人×20。

15×14=9873.50元砌砖30人×20。

15×3=1813。

50元抹灰35人×20。

15×4=2 821。

00元小计:14 508。

00元c.保函费延期补偿:(1 500×10%×6%o÷365)×21=517。

81元d.管理费增加:(4 214+14508。

00+517.81)×15%=2885.9775e.利润损失:(4 214+14 508.00+517。

81+2 885.97)×5%=1 106。

29元经济索赔合计:23 232。

索赔成立的三个必要条件

索赔成立的三个必要条件

索赔成立的三个必要条件索赔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或其他相关机构要求给予补偿或赔偿的行为。

在法律上,索赔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索赔成立的三个必要条件。

1. 权益受到侵害索赔成立的第一个必要条件是权益受到侵害。

权益是指一个人在法律上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当某个人或组织通过违法行为或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权益受到损害时,受害人可以提起索赔。

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人身伤害:如身体损伤、健康问题等;•财产损失:如财产被损坏、丢失等;•名誉损害:如诽谤、中伤等对个人声誉造成的损害;•合同违约:如合同中一方未履行约定义务所导致的损失。

在提起索赔之前,必须确保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侵害,并能够提供充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 违法行为或过失行为的存在索赔成立的第二个必要条件是违法行为或过失行为的存在。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过失行为是指由于疏忽、不注意或不谨慎等原因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在提起索赔之前,必须能够证明对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过失行为,并且该行为与权益受到侵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对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证人证言、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证明;对于过失行为,可以通过事故报告、调查报告等方式进行证明。

还需要注意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违法和过失的定义和认定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在提起索赔之前应该了解当地相关法律规定。

3. 可以获得合理补偿索赔成立的第三个必要条件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合理补偿是指根据受害人受到的损失和损害程度,通过一定的计算方法来确定的赔偿金额。

在提起索赔之前,需要确定可以获得合理补偿的途径和金额。

具体的补偿方式和金额可能因案件性质、地区法律规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人身伤害索赔中,可以通过支付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方式进行补偿;在财产损失索赔中,可以通过修复、替换或者支付损失的市场价值等方式进行补偿。

还需要考虑索赔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成本,并权衡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

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

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

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大题(共10题)一、国内某工程参照FIDIC合同条件规定,承包人要求索赔成立的条件必须具备如下4个条件:(1)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实际的额外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人的过失。

(3)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

(4)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了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

由于该工程项目工程变更,使钢筋混凝土项目与原合同估算工程量由8300m3(单价150美元/rn3,超过25%以上才允许调整单位价格)增加到12500m3,因此承包人按上述条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业主提出了书面的索赔通知。

【问题】通过监理人的努力,最后业主与承包人达成一致意见,超出部分的钢筋混凝土单价为135美元/m3。

请问业主应付给承包人总计多少美元?【答案】(1)工程量的变化:增加的工程量:12500-8300=4200(m3);增加工程量的百分比:4200÷8300=50.6%;已超过原工程量的25%,25%以内的钢筋混凝土按原合同单价计算,25%以外的钢筋混凝土按新单价计算。

(2)费用计算:8300×(1+0.25)×150+[12500-8300×(1+0.25)]×135=1843125(美元)。

二、某公路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台同,合同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工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已获监理人批准。

在边坡施工过程中,因业主提供的水泥未到,使该项作业从8月3日至8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0天),该项作业人工30人,混凝土搅拌机1台。

8月7日至8月9日因下雨,涵洞基础开挖工程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该项作业人工10人。

8月17日至8月21日因1台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涵洞砌筑延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该项作业人112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1)承包商实际中发生了损失(2)损失不是施工单位应该承担的风险(3)损失不是由施工单位造成的(4)承包商在有效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
2解析:(1)5月20日至5月26 承包商的设备出现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承包商不能向业主提出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

(2)5月27日至6月9日是由于业主的工程后续图纸未能准时交付施工单位引起的,应由业主应承担责任,施工单位可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14天和成本损失索赔额为14
天×2万/天=28万元,但不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3)6月10至6月12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工期可延长3天。

但承包商不能提出任何费用索赔。

(4)6月13 日至6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2天,索赔额为2天×2万/天=4万元。

不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5)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3解析:业主不应在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

因为设备故障引起的工程进度拖延不等于竣工工期的延误。

如果承包商能够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不会造成工期延误。

如果承包商不能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将会造成工期延误。

所以,工期提前奖励或拖期罚款应在竣工时处理
实训知识总结
根据查询资料,总结工程索赔的定义:
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合同规定及惯例,合同一方对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合同对方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或赔偿的要求
索赔报告的要求:1 事件真实,证据充分,有效。

2 对原因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

3 索赔要求应有合同文件支持,索赔理由充分。

4 索赔报告应简洁,条理清楚,各种结论,定义准确,有逻辑性。

5 索赔证据和索赔值的计算应详细和精确。

6 用词要婉转。

工程索赔程序:
①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

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③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
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④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⑤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达不成共识时,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

⑥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⑦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承发包双方风险分担原则: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往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包人承担。

2 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害,分别由各自负责。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