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局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管理办法
分路不良区段安全控制措施

分路不良区段安全控制措施
WLWY-车001号
因全站分路不良,为保证列车运行及调车作业在站内安全作业,特制定措施如下:
1.发现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情况后立即汇报调度指挥中心,根据调度指挥中心命令进行行车作业。
明确收到指示前禁止一切与当前区段有关的作业
2.将情况通知电务工区检查测试后,及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日常本上登记情况,并通知电务工区指派专人进行签认消记。
3.车站值班员将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在《车站值班员交接班簿》内要交清接明。
4.列车在分路不良区段通过以及调车作业时,车站值班员必须与司机、调车人员进行联控。
5.在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进行接发列车、调车作业时,助理值班员、调车人员必须现场检查确认线路空闲,未得到助理值班员、调车人员汇报,严禁操纵道岔、排列进路。
6.机车、车列全部进入或出清分路不良的线路、区段,并得到现场人员的确认后,方可办理人工解锁进路。
7.在分路不良的线路(机待线除外)上停放机车、车辆时,车站要将道岔转向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并单独锁闭,并在占线板上记载。
8.分路不良的机待线所放机车不准超过一台机车或两台重联机
车。
物流外运中心
铁路运输科
2022年8月16日。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及漏泄大区段管理实施细则

4.因机车紧急制动撒沙,形成的非导电层;
5.因货物线粉末覆盖,形成的非导电层;
6.因轮轨间存在油污等绝缘物,形成的非导电层;
7.因新开通线路,新换钢轨、辙岔、尖轨、基本轨及其它原因引起的轮对与钢轨电接触不良。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信号生产技术科职责
经电务人员检查测试,重新对XXX站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进行登记,具体区段以最新登记一次为准。
电务:XXX
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XXX
正常销记格式如下:
经电务人员检查测试确认,XXX(XX#道岔定位或反位)残压测试合格,恢复正常,试验良好。
电务:XXX
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XXX
1.周期登记。列为分路不良的轨道电路区段每月登记1次,于每月7日前登记完成。
2.变化登记。日常巡视、检查等发现钢轨分路状态不良,新换钢轨、辙岔、尖轨、基本轨等引起的钢轨分路状态不良,车务发现的遗留光带、列车占用丢失报警、长期保留车等,经测试认定为分路不良的区段,可单独登记、销号,月末仍未销号时按周期进行登记。
第四章分路不良区段的登销记与明示
第十一条分路不良区段的登销记
(一)凡列为分路不良的轨道电路区段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内进行登记,当分路不良区段为道岔区段时,在登记整个区段不良的同时,需详细注明道岔定位或反位分路不良,登记工作应由工长或副工长完成,工长或副工长外出时由驻站联络员完成。登记分为周期登记、变化登记和换本登记。
第六条安全质量监察职责
安全质量监察科负责检查和监督综合车间、工区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执行情况。
第七条综合车间职责
(一)按时将分路不良区段台账及残压测试台账上报信号生产技术科;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的整治及接发列车和调车作业的对策

发生轨道电路分路的原因分析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整治
收稿日期: 00 -0 -1
� � � �� � � � �
哈尔滨铁道科技
借 鉴 与 应 用
� 轨道电路分 路不良在各站,特别 是三等以下车站普 遍存 ! () 接发列车经过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区段时,接车前, ! 在,而且是动 态的,受气候条件 等客观因素决定,随 着铁路 发展的不断深 入,越来越多的先 进技术�设备陆续 的投入使 用,轨道电路 的质量越来越受到 重视,解决轨道分路 不良问 题,已经摆到议事日程中�轨道电路的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 不是一个部门 能够解决的,只有 站区车务�电务� 工务部门 密切配合,才能搞好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整治� 严格落实设备检查制 按照 � 技规 �第 条的规定, 每年春秋两季铁路局 对车
轨道电路 分路不良是车务系统 正常接发列车�调 车作业 中的重大安全 隐患�解决轨道电路 分路不良区段接发 列车和
调车作业的问 题,是摆在车务系统 各级领导日常工作中 的一 � � � 件大事,而尽 快制定轨道电路分路 不良区段的接发列车 和调 车作业办法已是当务之急�
轨道电路原理
轨道电路是 以铁路线路的两条钢 轨作为导体,两端以 钢 轨绝缘为界, 中间的轨缝用接续线 连接起来,一端送电 ,另 一端受电,这样构成的电路叫做轨道电路�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车 站值班员要与电务人员 共同确认集中联锁设 备能否正常排 列 列车进路,如能正常排 列列车进路的可按正 常方式办理进 路 ,在办理前车站值班员 指派助理值班员或扳 道员进行现场 检查该区段,在得到空闲的报告后,方准下达准备进路命令� 信号开放后必须将进路上分路不良区段的道岔实行单独锁闭, 并 停止办理与该列车进路 敌对的列车�调车 进路和影响该进 路 的接发列车�调车作业 �在得到助理值班 员或扳道员确认 列 车或机车车辆全部出清 分路不良的区段后, 方可点击道岔 按钮,解除单锁�
铁路信号系统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整治方法

铁路信号系统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整治方法摘要:在列车的正常运行中,对于轨道电路可靠性的要求较高,只有预防重大故障问题,才能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当中,不仅能够满足调度工作需求,而且最大限度维护乘客的安全。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问题在信号系统运行中较为常见,会对信号的正产传输和接收造成干扰,难以为对调度和管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因此,应该在明确其具体原因的基础上,加强对该类故障的有效控制,提高系统运行稳定性。
本文将对铁路信号系统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影响因素及危害进行分析,探索铁路信号系统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整治方法。
关键词:铁路信号系统;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整治方法在现代化的铁路系统当中,信号系统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信号的传送、接收和显示、指挥调度等工作当中,都需要确保系统的良好运行状态。
但是,由于在人为因素、设备因素和环境因素等影响下,容易在铁路区间发生电路分路不良的状况,如果没有及时对其进行处理,则会造成严重的事故问题,给人们带来巨大损失。
为此,应该了解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具体原因和特点,认识到该类故障问题的危害性,在实践工作中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加强整治方法的创新和优化,真正消除其中的安全隐患,维护铁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一、铁路信号系统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影响因素列车轮对自身电阻和轮对与铁轨电阻和即为轮对电阻,在系统的运行过程中,轮对电阻是一项重要参数,只有确保其达到设计要求,才能确保信号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中国,当电阻值出现过高的情况时,会造成分路不良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分路电阻不超过0.06Ω,电压值不超过 2.7V,轨道继电器处于失磁状态。
轨道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维护措施,导致受到雨雪、风沙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出现生锈问题,这也是引发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状况的关键因素。
尤其是形成氧化层后,会对轨面形成隔离,导致电阻值急剧增大,分路不良问题加剧【1】。
此外,在各项生产工作当中会产生较多粉尘,包括了货物装卸和原料运输等等,落在轨道上会形成绝缘层,随着电阻值的上升,分路不良问题也会越来越显著。
铁路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

铁路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铁路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是指铁路轨道上的电路断路或故障,这种情况一旦发生,会对列车行驶安全和正常的运输造成严重影响。
对铁路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对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顺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设备老化铁路轨道上的电路设备长期使用后会出现老化,比如接触网、信号设备、电缆等,这些老化会导致设备性能下降,甚至发生故障,从而引起轨道电路的分路不良现象。
2. 天气因素恶劣的天气条件也是造成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比如大雨、大雪、强风等,铁路轨道电路设备容易受到侵蚀和损坏,从而引发分路不良的问题。
3. 人为操作不当的人为操作也是造成铁路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原因之一。
比如设备维修保养时的操作不当,或者施工作业中的疏忽大意等,都有可能导致轨道电路分路不良。
4. 设计缺陷在铁路轨道电路的设计中,如果存在缺陷,比如电缆走线不合理、设备选择不当等,也容易引发分路不良的问题。
5. 非铁路人员进入当非铁路工作人员进入轨道电路区域,进行一些不正当的操作行为,也会导致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问题发生。
1. 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对轨道电路的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是非常重要的。
在设备老化、天气恶劣等情况下,通过定期的检修和维护,及时发现设备的问题,并进行维修和更换,可以有效避免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发生。
2. 强化保护措施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可以加强对轨道电路设备的保护措施,比如加装防护设施、增加设备维护人员的巡视频率等,以有效防止轨道电路设备受损和分路不良的发生。
3. 完善操作规程对铁路轨道电路的操作规程进行完善,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以保证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正确的操作,避免因为人为操作导致分路不良的问题发生。
5. 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铁路轨道电路区域的安全管理,严禁非铁路人员进入,对已进入的人员进行有效管控,防止他们的行为对轨道电路的安全造成影响。
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

南昌铁路局文件南铁办发〔2008〕222号关于印发《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的通知局属各单位(防疫站、疗养院除外),江西、福建铁通分公司,南昌铁道通信事业部,电化维管段,武夷山合资铁路公司,泉州合资铁路公司,龙岩合资铁路公司,海沧合资铁路公司,福建地铁办公室,龙厦铁路指挥部,南昌枢纽西环线工程指挥部,京九(武九)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铜九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福州、厦门车站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福州杜坞与江阴、厦门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建设筹备组,福建港口铁路支线建设筹备组: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路局重新修订了《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综合利用天窗的有关规定2.施工安全协议书格式3.施工方案审查流程图4.施工计划申报流程及相关表格5.《派遣证》格式6.《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格式7.维修天窗作业项目8.维修天窗管理簿册格式9.电务部门点外作业项目10.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11.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表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认真贯彻和落实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管理及安全行车办法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管理及安全行车办法随着我国铁路事业的快速发展,轨道电路在铁路信号系统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是铁路信号设备中的常见问题,它直接影响到列车的正常运行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本文将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的管理及安全行车办法进行探讨,以期为铁路信号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一、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危害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是指轨道电路在列车或车辆占用轨道电路时,无法正常表示占用状态,导致信号联锁失效,严重威胁铁路运输安全。
具体危害如下:1. 易造成区间自动闭塞信号显示升级,易发生追尾事故。
2. 可导致站内信号错误开放,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3. 一旦列车或车列运行到进路末端道岔区段未显示占用,易造成机车或车辆脱线及列车侧面冲突事故。
4. 机车信号收不到地面信息,可能导致机车非正常停车。
二、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原因1. 轨面锈蚀或污染:雨后或潮湿气候下,轨面锈蚀或污染严重,导致轨道电路分路不良。
2. 列车启动时机车向轨面撒沙子,造成轨面污染。
3. 道岔、信号机等设备故障,导致轨道电路分路不良。
4. 轨道电路设备维护不到位,如分路电阻值超标等。
三、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的管理1. 加强日常养护维修:电务部门应加强对轨道电路的养护维修,定期检查轨道电路设备,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2.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问题,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3. 强化现场管控:加强现场作业管理,严格执行作业标准,确保轨道电路占用状态正常。
4. 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业务培训,提高员工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问题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四、安全行车办法1. 严格遵循列车运行图:列车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列车运行图,确保列车运行安全。
2. 加强列车运行监控:利用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等设备,实时监控列车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 严格执行信号联锁规则:列车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联锁规则,确保信号显示正确。
4. 加强区间运行管理:列车运行过程中,加强区间运行管理,确保区间内列车运行安全。
南昌铁路局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管理办法

南昌铁路局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管理办法为加强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办理行车有关规定〉的通知》(铁运〔2007〕226号)和《关于印发站内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整治实施指导意见通知》(运基信号〔2008〕50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重新修订本办法。
一、检查确认1.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判断原则轨道电路区段分路状况由电务部门按照下述原则进行判断并在附件3中做好相应记录:⑴检查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应使用定压(24.5kn)分路灵敏度测试仪和实际压车测试两种手段进行,两种测试方法有一个残压高于《铁路信号维护规则》规定的标准的,视为该区段分路不良。
⑵测试点应选在全区段分路最不利处;对于道岔区段应按直股区段、弯股区段分别测试。
⑶分路不良判断测试不得对轨面采用敲打、除锈等措施,禁止在连接线上进行测试。
2.每月固定检查:各站站长(特、一、二等站可指定负责人)与电务、工务等有关专业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进行专项检查、共同确认。
检查的重点为:分路不良区段整治情况、易发生分路不良轨道区段进行分路效应等。
检查结果在运统-46(日常)中登记,共同签认。
如判断为分路不良区段,电务人员需在运统-46(各站应专门设一本运统-46,封面注明“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上登记该区段(股道、道岔直向/侧向)名称及其范围。
3.临时发生确认:车站在接发列车和调车作业时,若发现列车或机车车辆占用轨道区段后控制台显示异常,即压不出红光带、红光带时有时无或出清后进路遗留白光带等轨道电路异状时,必须及时通知电务部门,并在运统-46(日常)内登记发生异常的现象。
电务部门接到车站通知后,应迅速查明原因,并在运统-46(日常)上销记时注明。
如判断为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应在运统-46(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上登记。
如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仍能使用其联锁条件办理行车时,电务部门须在运统-46(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中注明“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昌铁路局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管理办法为加强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办理行车有关规定〉的通知》(铁运〔2007〕226号)和《关于印发站内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整治实施指导意见通知》(运基信号〔2008〕50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重新修订本办法。
一、检查确认1.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判断原则轨道电路区段分路状况由电务部门按照下述原则进行判断并在附件3中做好相应记录:⑴检查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应使用定压(24.5kn)分路灵敏度测试仪和实际压车测试两种手段进行,两种测试方法有一个残压高于《铁路信号维护规则》规定的标准的,视为该区段分路不良。
⑵测试点应选在全区段分路最不利处;对于道岔区段应按直股区段、弯股区段分别测试。
⑶分路不良判断测试不得对轨面采用敲打、除锈等措施,禁止在连接线上进行测试。
2.每月固定检查:各站站长(特、一、二等站可指定负责人)与电务、工务等有关专业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进行专项检查、共同确认。
检查的重点为:分路不良区段整治情况、易发生分路不良轨道区段进行分路效应等。
检查结果在运统-46(日常)中登记,共同签认。
如判断为分路不良区段,电务人员需在运统-46(各站应专门设一本运统-46,封面注明“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上登记该区段(股道、道岔直向/侧向)名称及其范围。
3.临时发生确认:车站在接发列车和调车作业时,若发现列车或机车车辆占用轨道区段后控制台显示异常,即压不出红光带、红光带时有时无或出清后进路遗留白光带等轨道电路异状时,必须及时通知电务部门,并在运统-46(日常)内登记发生异常的现象。
电务部门接到车站通知后,应迅速查明原因,并在运统-46(日常)上销记时注明。
如判断为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应在运统-46(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上登记。
如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仍能使用其联锁条件办理行车时,电务部门须在运统-46(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中注明“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
电务部门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进行登记、销记,车务部门应签字确认。
长时间停留的机车车辆轮对生锈或粘有异物,可能造成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所属(管辖)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并在运统-46(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登记。
4.根据铁道部规定的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的判断原则,电务部门在日常检查测试中发现的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必须及时在运统-46(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中登记,车务部门签字。
5.对于电务部门已经在专用登记本上登记过的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车务部门应在控制台上揭挂统一制作的分路不良标志牌,计算机联锁车站在显示屏侧竖立分路不良标志牌(样式见附件5),标志上应标明区段名称(道岔区段还应标明是定位还是反位区段),运统-46(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上登记的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必须与行车室分路不良标志牌上的标志相一致。
6.在CTC区段车站,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管理根据CTC设备特点,除执行南昌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及相关管理要求外,特增加如下规定:电务部门在专用登记本上登记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的同时,须在CTC的维护终端进行明示化设置。
设置完成后,与车站车务终端、控制台及专用登记本进行一致性核对,同时与局TDCS/CTC中心维护工区联系,共同对调度所调度台终端设备标识一致性进行核对。
当分路不良区段消除后,现场信号工区应及时在CTC电务维护终端上办理取消设置,并与TDCS/CTC中心联系,共同对车务终端和调度台终端的标识显示进行核对。
每次核对完成后,局TDCS/CTC中心维修工区做好记录建档。
二、整治1.对由于轨面生锈等非电务设备原因造成分路不良的轨道区段,运输、工务、电务等相关部门应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1)正线、到发线及其相衔接的轨道电路区段,原则上不得出现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如有发生,由电务部门向车站值班员提出申请,车站值班员根据列车运行情况,向列车调度员报告需压道区段,列车调度员在不影响列车运行秩序的情况下,尽可能安排列车压道,有条件的车站可利用调车机车或本务机车调车进行压道,24小时之内必须整治完毕。
恢复分路效应后的三天,每天应创造条件至少安排一列货物列车通过压道(利用调车机车或本务机车调车时压道两遍)。
(2)其他区段发生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情况,由电务部门向车站值班员提出申请,车站值班员根据调车作业情况,向列车调度员汇报,经同意后,安排调车车列进行压道,5日内必须整治完毕。
有条件的,在恢复分路效应以后每天至少应安排一钩调车作业经过该轨道区段。
(3)车站应根据列车运行、调车作业情况,每周安排一列货物列车或一钩调车作业经过上述已整治的分路不良区段。
电务部门应对已整治过的分路不良区段加强监测,若发现分路残压超标,立即向车务部门提出申请,组织压道。
(4)整治期间,车站要指派专人会同电务人员共同按要求进行整治,加强与列车调度员联系,利用列车进行压道时应在《行车日志》记事栏中注明“压道”字样。
利用调车机车或本务机车调车压道时,应在调车作业计划记事栏内注明“压道”字样。
(5)压道除锈整治需列车进侧线通过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6)电务部门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的整治申请和销记应在运统-46(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上登记。
(7)站内或车站衔接区间有施工作业、设备临时故障时,不得安排压道整治;压道时需变更列车基本进路,应得到列车调度员的准许,并通知车站干部到场把关。
双线电气化区段安排压道的列车系电力机车牵引时,车站值班员须通知车站干部把关,原则上不得变更基本进路,如需变更,应得到把关干部的准许。
(8)电务部门申请压道后,车站、调度所应根据列车运行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安排调车或列车进行压道,电务人员务必在场。
在压道完成后,对已恢复正常的轨道电路区段,电务部门应及时销记(CTC区段还应在CTC 电务维护终端上办理取消设置),车务部门应及时撤除分路不良标签。
2.电务段要认真组织开展轨道电路标调工作,确保轨道电路电气特性指标符合《信号维护规则(技术标准)》规定,并在轨道电路标调的基础上,在确保轨道电路正常运用的前提下,在《信号维护规则(技术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提高轨道电路分路灵敏度。
3.电务段应加强对轨道电路的测试和调整,对发生过分路不良轨道电路区段的分路残压测试每年二次。
已开通微机监测的车站,应安排专人每天调阅发生过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的调整、分路状态参数,段、车间必须建立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测试台帐。
对已恢复正常的轨道区段,应立即销记。
4.电务段每月末必须向电务处上报管内分路不良区段明细表(电子和书面),报表格式见附件3,并书面上报当月分路不良轨道电路标调、整治分析材料;每天向电务处调度汇报管内分路不良区段增减数量表,报表格式见附件4。
三、控制1.集中联锁的车站,由车站、电务人员共同确认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区段(股道、道岔)仍能满足锁闭进路、开放信号条件并保证行车安全时,车站仍可使用控制台开放信号办理接发列车或调车作业,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每次办理列车或调车进路前,车站值班员(信号员)必须通过人工确认进路空闲;(2)调度集中(CTC)区段,列车调度员办理列车或调车进路前,必须指定现场作业人员人工确认进路空闲;(3)接发列车时,车站值班员须亲自或派胜任人员人工确认进站列车整列到达,列车尾部停于警冲标内方;(4)排列进路、开放信号并确认无误后,将进路上分路不良区段的有关道岔单独锁闭,且严禁排列或预排其相关进路;(5)在人工确认列车或机车车辆全部出清分路不良的轨道区段前,严禁操纵该进路上的有关道岔及与其设有联锁关系的其他道岔。
(6)调车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调车联控的有关规定,编制调车作业计划时,应在调车作业计划记事栏中注明“BL”字样。
2.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所属(管辖)的长时间停留的机车车辆在移动前应对机车车辆的轮对进行一次检查,以确认是否生锈。
长时间停留的机车车辆轮对生锈或粘有异物,可能造成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所属(管辖)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并及时填记运统—46(轨道区段分路不良)。
车站在接发或调动轮对生锈或粘有异物的机车车辆时,应向有关作业人员传达清楚。
排列进路、开放信号经确认无误,并将进路上所有道岔单独锁闭后,方可继续作业。
在列车或机车车辆全部出清进路前,严禁操纵该进路上的有关道岔及与其设有联锁关系的其他道岔。
向长期不走车区段排列进路时,也应采取调车联控方式或指派人员加强对车辆占用情况的确认。
3.在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区段(股道、道岔)上,不能使用车站控制台锁闭进路、开放信号,即联锁设备不能保证接发列车、调车作业安全时,有关行车作业,须按“无联锁线路”作业方式办理。
4.车站装卸煤炭、矿粉等污染轨道电路区段时应及时组织清除。
5.车站安全线、避难线不列为分路不良区段,特殊情况经路局批准后需进车时由车站人工确认,并揭挂占用牌。
6.驼峰溜放区更换钢轨后由车站安排不少于五钩车压道除锈或采取手动作业方式溜放作业;车站联锁区更换钢轨后安排不少于一列车压道除锈,经电务人员确认轨道电路作用良好后,方能投入正常使用。
7.新建铁路必须按照附件2的要求考虑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的处理方案,工程开通前必须进行列车碾压、打磨等技术处理,达到轨道电路分路灵敏度后,方可正式开通使用。
8.单机进行紧急制动后,必须在停车并不撒沙后前行5米以上,方可进行后续作业。
四、攻关路局成立以总师室、安监室、运输处、电务处、工务处、调度所负责人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解决轨道电路分路不良联合整治攻关小组。
1.攻关组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确认、整治、控制、攻关全过程实行指导,确保实施过程做到安全、有序、有计划地进行。
2.对经列车碾压整治仍不能恢复分路效应时,电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彻底查明原因,与车务、工务等部门共同组织攻关,制定对策措施。
3.电务段要在轨道电路标调的基础上,在《信号维护规则(技术标准)》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特定的调整措施,在确保轨道电路正常运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轨道电路分路灵敏度。
对采取特定调整措施的分路不良的轨道电路区段电务段应严加控制,个别与《信号维护规则(技术标准)》不相符的试验区段,要上报电务处及安监室核备。
五、附则1.所有的登、销记格式按照《关于公布<南昌铁路局行车簿册管理、填记办法>的通知》(南铁运字[2008]216号)要求执行,并取消“电务已挂牌明示”字样。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前发《关于重新印发<分路不良轨道电路区段管理办法>的通知》(南铁运发〔2008〕10号)同时废止。
附件:1.《关于印发〈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办理行车有关规定〉的通知》(铁运〔2007〕226号)2.《关于印发站内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整治实施指导意见通知》(运基信号〔2008〕504号)3.分路不良区段月度明细表4.分路不良区段日报表5.分路不良标志牌(样式)附件5:分路不良标志牌1.标志牌规格:宽30cm,上部高22cm(连底座高26cm)的透明双层揭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