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举报奖励制度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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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员工安全意识,鼓励并奖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本企业内所有员工,管理者应负责全员的宣传和落实。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奖励制度的建立和公告牌的管理,激发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积极性,增加安全事故的举报,为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供保障。

第二章举报奖励机制第四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员工举报涉及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等级,每级奖励金额不同。

第六条轻微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奖励金额100元。

第七条一般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奖励金额200元。

第八条严重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奖励金额300元。

第九条员工在举报的同时,应提供详细的举报信息,并由企业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如多名员工同时举报同一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奖励金额将由举报的员工进行均分。

第十一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举报奖励基金管理人员,负责审核举报,并发放奖金。

第三章公告牌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在显眼位置设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用于公示员工的举报情况和获奖名单。

第十三条公告牌应包括以下内容:举报人姓名、举报时间、举报内容、举报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等级、核实结果、奖励金额。

第十四条公告牌应每周进行更新,确保员工及时了解举报情况和获奖名单。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公告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管理规范。

第十六条公告牌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公告牌的设置和更新、信息的采集和整理、信息的公示和保密等。

第四章违反本制度的处理第十七条如有员工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包括虚假举报、污蔑他人等行为,将被取消举报资格,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如有员工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对重要举报事项知情不报,将被追究相应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7篇范文)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7篇范文)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7篇范文)【第1篇】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为充分发挥隐患举报对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鼓励广大员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施工现场安装安全隐患举报电话牌,在举报牌上公布项目部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并且在项目部办公室设举报信箱。

第二条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举报、写举报信、当面提出等方式举报。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提供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中伤他人。

第三条项目部各部室要明确受理举报的责任人员,规范受理举报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程序。

第四条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设备、安全设施、保卫消防等方面影响安全生产以及存在的事故预兆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员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时,有权立即向现场管理负责人或带班领导提出隐患内容。

现场管理人员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现场管理人员对举报过的隐患,整改不力或推诿不整改的,员工可直接向安质部门或项目经理进行举报。

第六条对员工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以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批转的隐患举报,项目部必须认真受理,登记建档,安排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证人形成闭合。

第七条针对隐患内容确定责任部门,项目部各部门应将隐患查实、整改情况及时在安全生产会上或交班会上通报,并将受理举报的隐患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第八条对查实的隐患,按下述原则确定对举报人的奖金额度。

1、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员工及时纠正了违章行为,有利于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的,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2、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项目部及时纠正了违规行为,有利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3、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使我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含各类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和奖励那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先进经验和创新,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挥重要作用的个人和集体,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人员,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和外聘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奖励举报,是指对有关举报、检举和揭发本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和不安全行为行为的人员,经过核实并有效解决后所进行的奖励。

第四条奖励举报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人员都有权利对本单位内发生的违法违纪和不安全行为行为进行举报,并享受相应的奖励。

第五条本单位奖励举报制度由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二章奖励举报的范围和条件第六条本制度所称的违法违纪和不安全行为行为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法律行为;违反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类事故行为。

第七条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奖励举报的范畴:(一)举报的问题得以核实并查证属实;(二)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清晰可靠,确凿地证明了问题的存在;(三)举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四)举报人在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出色完成任务并具有优秀工作表现;(五)奖励举报对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八条奖励举报的条件:(一)举报人为本单位内部人员,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和外聘人员等;(二)举报行为自愿,非其他人员强迫和指使;(三)举报行为不得损害本单位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并遵守奖励举报相关的其他要求。

第三章奖励举报的程序第九条举报人应按照本单位内部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照片、录音、视频等材料。

第十条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应于收到举报后,依法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包括聆听举报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实地考察等,形成调查报告,并报相关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应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包括荣誉表扬、奖金、晋升等。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为增强和鼓励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效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更好地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内容1、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或弄虚作假的。

2、有“三违”情况的。

3、对“三违”行为不制止和不按制度落实处理的。

4、对涉险事故、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处理。

5、出现重大事故隐患、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未有效处置的。

6、其他需要举报的内容。

二、举报方式对举报的事项,举报人可直接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赵某某电话139XXXXXXXX;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总经理王某某电话138XXXXXXXX。

举报邮箱:公司安环部邮箱地址。

三、举报要求1、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虚报谎报、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举报时需说明举报问题的详细情况和举报人的联系方式,以便于进一步核实举报内容的真实情况。

四、举报受理接到举报信息后,及时做好记录,迅速进行落实处理,并将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五、举报奖励公司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实行一事一评、一事一奖励。

奖励金额100元-5000元。

六、举报保护1、公司将采取措施保护举报人信息不得泄露,否则将对泄密者严肃处理。

2、被举报者不得刻意打听和调查举报人,更不能采取各种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人,否则公司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七、其他1、公司所有员工都有权进行举报。

2、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公司。

3、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举报激励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举报激励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举报激励制度1. 背景及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效果,激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举报激励制度》。

2. 举报内容范围本制度所指的举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违规行为;- 安全生产责任人未履职的行为;-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3. 举报途径举报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向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书面举报;- 拨打安全生产监管举报电话,提供举报信息;- 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设立的公告栏上进行匿名举报。

4. 举报奖励制度根据举报情况和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对成功举报的职工给予适当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对于涉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的举报,可给予5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对于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可给予100元至500元的奖励;- 对于提供的举报信息被初步核实属实并有助于追责处理的,还可根据举报重要程度适当提高奖励金额。

5. 举报保密对提供举报信息的职工进行保密,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泄露。

6. 保护举报人权益对于真实举报且情况严重的职工,对其进行保护,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举报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 对于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处罚。

7. 奖励发放成功举报并核实属实后,将在举报核实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奖励。

奖励发放方式可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 对恶意举报的处理对于恶意、虚假举报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对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9. 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本制度的内容和意义,增强广大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参与度。

10. 监督与评估本制度实施后,将对举报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适时修改和完善。

以上为《安全生产管理举报激励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制度一、举报渠道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鼓励员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特设立以下举报渠道:1.电话举报:设立24小时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XXXXXXX。

2.邮箱举报:通过企业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生产举报邮箱进行举报,邮箱地址为XXXxXXX。

3.在线举报平台:通过企业官方网站或其他途径公布的在线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二、举报处理1.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接到举报后,应立即将举报信息转交给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处理。

2.举报的核实: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处罚措施:对于查实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奖励制度为了鼓励员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奖励制度:1.奖励标准:根据举报内容的价值和重要性,将奖励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一等奖: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二等奖: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元;。

三等奖: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00元。

2.申请流程:举报者可以通过电话、邮箱或在线举报平台提交举报信息,并在举报内容中注明自己的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将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奖励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举报者发放奖励。

3.奖励发放:对于获奖的举报者,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将在核实后的一周内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其领取奖励。

获奖者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发放奖励。

四、保密措施为了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和隐私,我们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保密时间: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信息采取不同程度的保密措施,确保举报者的隐私得到充分保护。

2.保密方式:我们将采用多种方式对举报信息进行保密处理,包括加密、匿名化等措施,确保举报者的信息不被泄露。

安全生产管理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举报奖励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9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举报奖励。

第三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权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第四条举报人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属于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发现,或者虽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五条举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举报方式和渠道第六条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一)拨打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二)通过网络、传真、信函、来人等方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三)其他合法方式。

第七条举报内容应当详细说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名称、相关证据和举报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举报奖励第八条举报奖励标准根据举报事项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整改情况确定。

具体奖励标准由市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九条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

实名举报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匿名举报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调查核实后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条举报奖励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四、举报处理第十一条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接到举报后,及时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第十二条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6篇)

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6篇)

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强村、社区和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有效防范重大事故,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当地政府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条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管辖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第四条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范围:(一)工矿企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二)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化学危险品运输中的重大事故隐患;(三)建设工程项目及建设施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四)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捕捞及铁路等重大事故隐患;(五)消防及火灾重大事故隐患;(六)学校、医院、旅游及公共娱乐场所重大事故隐患;(七)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重大事故隐患;(八)无证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九)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十)其他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后,应登记编号,核查处理;受理的举报事项经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

第七条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按隶属关系实行分级处理。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经查实,未列入政府部门监控范围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由受理举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奖励资金由县财政预算或其他资金中落实。

第九条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危房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____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镇财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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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旺能运营管理分公司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事故隐报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我们要充分发挥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及时掌握和处理员工举报、调查处理事故瞒报、事故安全隐患等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从而促进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决定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第二章举报内容
第2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破坏或伪造现场的、隐瞒不报的、不如实报告的或不积极组织抢救或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第3条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和统计的。

第4条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而违章生产的第5条员工“三违”行为。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第6条由于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

第7条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
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而上岗作业的。

第8条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

第9条其它需要举报的内容。

第三章举报方式
第10条有以下举报方式:
1、公司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
2、举报电话:
3、举报邮箱:
4、通讯地址:
第四章举报要求
第11条举报内容必需真实、客观,不得虚报谎报。

第12条举报时需说明举报内容、时间、地点和举报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五章举报处理
第13条安全办收到举报信息后,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落实处理。

第14条受理部门自接到举报信息后,必须按规定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对一般举报情况在当天内处理完毕,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领导,对情况特别严重,事故隐患较大的举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整改完毕。

第15条将每件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第六章奖罚金额
第16条对如实举报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1)对举报“三违”人员者,经查实给予300元的奖励。

(2)对举报的一般隐患、事故(事件)给予50-200元的奖励;属于重大隐患、事故(事件)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3)对举报的其他事项酌情奖励。

(4)替举报人保密。

第17条对虚假举报者,恶意诽谤个人和单位,扰乱管理秩序的,一经查出给予500元罚款。

第18条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奖励。

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XX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举报受理部门领取奖金,对于无法按时领取奖金的举报人应及时联系受理部门沟通处理,否则将做为自动放弃。

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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