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省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小流域治理面积(千公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2.07•【字号】浙政发[2001]4号•【施行日期】2001.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01〕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二00一年二月七日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工程和根本性措施,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水土保持规划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规划。
一、水土流失现状建国以来到1999年底,全省共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689平方公里,其中修建水平梯田2499.7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和发展经济林果14862.6平方公里,种草459.4平方公里,采用其他措施治理2867.1平方公里。
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据最新普查资料,全省水土流失面积比10年前减少了6000平方公里。
但是,当前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还不强,水土流失状况仍然比较严重,全省还有水土流失面积18998.3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18.7%。
在现有水土流失面积中,轻度侵蚀面积10033.6平方公里,占52.8%;中度侵蚀面积6769.7平方公里,占35.6%;强度侵蚀面积1441.7平方公里,占7.6%;极强度侵蚀面积665.6平方公里,占3.5%;剧烈侵蚀面积87.7平方公里,占0.5%。
与10年前相比,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虽有所减少,但减少的主要是轻度侵蚀,而中度侵蚀从原来的6446平方公里增加到6769.7平方公里,强度、极强度和剧烈侵蚀则从原来的1085平方公里增加到2194.9平方公里,人为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还在增加。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09-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09-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09.09.17•【字号】浙水农[2009]45号•【施行日期】2009.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09-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的通知(浙水农〔2009〕45号)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现将《浙江省 2009~2010 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浙江省2009-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央一号文件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着力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加强领导、加紧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加宽宣传,合力推进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本年度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发动全社会力量,多层次、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120亿元。
冬春修期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00亿元,完成土石方2.6亿立方米。
重点完成以下几方面建设任务:1、强塘工程。
2009年,完成病险水库加固200座;完成加固海塘65公里、沿塘水闸50座、堤防150公里。
2010年,完成病险水库加固200座;完成加固海塘100公里、沿塘水闸70座。
加快钱塘江等干堤和小流域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完成堤防加固150公里。
启动山塘整治工程,完成300座重点病危“屋顶山塘”整治。
进一步加强山塘巡查管理,开展重要山塘应急预案编制。
2、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
继续实施大中型及重点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实施“百万亩喷微灌工程”,年度推广喷微灌面积10万亩;实施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抓好诸暨市浦阳江排涝站改造和德清排涝站改造一期工程的建设管理,完成大中型泵站改造1.1万千瓦。
浙江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浅析——以临安市桃源溪小流域为例

浙江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浅析——以临安市桃源溪小流域为例陈茂青;黄小燕;李世锋【摘要】以临安市桃源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为例,分析了该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成因,说明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采取的主要水土流失治理措施,重点阐述了该小流域中经果林种植区(山核桃林)水土流失治理方法和措施.【期刊名称】《浙江水利科技》【年(卷),期】2013(041)001【总页数】3页(P58-59,62)【关键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经果林;防治措施【作者】陈茂青;黄小燕;李世锋【作者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浙江杭州 310002;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浙江杭州 310002;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浙江杭州 31000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157水土流失是中国头号环境问题,严重的水土流失将导致洪涝灾害频发、耕地破坏,山塘水库泥沙淤积,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1]。
近年来,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的方式,浙江全省各地开展了以水土流失防治为主要内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本文以临安市桃源溪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为例,对各项治理措施进行了总结分析,以期为全省各地开展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提供参考。
1 工程概况桃源溪小流域位于临安市中北部,行政隶属于太阳镇,为山桃核种植区。
流域内地貌类型属山地丘陵地貌,整体地势北高南低,气候类型属中纬度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水量1 578 mm,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为主,土壤类型以红壤为主,植被类型属亚热带东部常绿阔叶林区,流域面积71.22 km2,森林覆盖率约65%。
该流域为临安市2012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区,属浙江省省级和临安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流域内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流失较为严重,土壤侵蚀强度以轻度~中度为主,局部达剧烈及以上,现状土壤侵蚀模数约为1 200 t/(km2·a)。
浙江省水土流失面积统计(2015年水土保持规划数据)

轻度 136.2 12.04 36.88
中度 122.99 19.35 29.63
强烈 40.32 9.32 10.65
水土流失面积 极强烈 剧烈 15.49 5.17 4.66 2.09 4.71 1.23
行政区 无明显流失 金华市 永康市 9837.33 916.70
土地总面 积 小计 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 1499.61 8.68 17275.20 158.93 10.64 1493.44 314.33 12.69 2477.13
积
土地总面 积 小计 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 899.4 10.86 8279.08 13.77 3.86 357.16 91.48 6.51 1405.79
轻度 442.22 45.90
中度 449.47 60.02
强烈 136.3 14.67
水土流失面积 极强烈 剧烈 63.94 12.49 8.15 2.05
行政区 无明显流失 丽水市 莲都区 青田县 15775.59 1334.51 2162.80
轻度 322.18 42.65 45.37
中度 827.36 92.83 186.43
积
土地总面 积 小计 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 320.17 5.50 5820.26 47.46 5.50 862.72 83.1 5.81 1431.34
积
土地总面 积 小计 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 1104.42 10.09 10941.75 130.79 12.49 1047.49
积
积
土地总面 积 小计 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 911.21 10.30 8844.55 107.74 17.76 606.57 132.83 12.10 1097.32
浙江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浙江水利

1 基本情况1.1 自然环境1.1.1 地理位置浙江省位于我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地处东经118°01′~123°10′,北纬27°02′~31°31′之间,土地总面积10.18万km2,东濒东海,南接福建,西与安徽、江西相连,北与江苏、上海为邻。
东西与南北的直线距离均为450km左右。
1.1.2 地形地貌浙江省地形地貌复杂,整个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
西南山地的主要山峰海拔多在千米以上,龙泉市境内的凤阳山主峰黄茅尖海拔1929m,为我省群峰之首;中部以丘陵为主,大小盆地错落分布于丘陵山地之间;东北部是低平的冲积平原。
全省大致可分为浙北平原、浙西山地丘陵、浙南山地、浙中丘陵盆地、浙东南沿海平原及滨海岛屿等五个地形区。
全省土地按地貌类型划分,山地和丘陵占70.4%,平原和盆地占23.2%,河流和湖泊占6.4%,故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说。
浙江省海域辽阔,岛屿星罗棋布,海岸线总长6486km,居全国首位。
全省土地按坡度划分,坡度在3°以下的土地占37.5%,3°~5°占2.2%,5°~15°占12.8%,15°~25°占21.3 %,25°~35°占14.2%,35°以上占12.0%。
详见表1-1。
表1-1 浙江省地貌按坡度面积组成表单位:km2备注: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省总土地面积为10.54万km2,下同。
1.1.3 地质浙江地处东亚大陆边缘,自元古界至新生界地层均有分布,不同沉积类型发育也比较齐全,其中元古界地层比较集中出露于浙西北和浙东南的相邻处,古生界主要分布于浙西北,中生界主要分布浙东南,新生界主要分布平原和沿海地区。
浙江位于中国东部新华夏系巨大的一级复式隆起带,界于秦岭和南岭两个巨型东西向复杂构造带之间,以“多”字型构造为骨架,相应发育“山”字型构造、旋扭构造和东西向构造。
浙江省水利疏浚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浙江省水利疏浚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金晔军1.总体情况1.1市场情况根据浙江省水系结构状况,浙江省疏浚业以内河疏浚为主,包括河道疏浚和湖泊疏浚。
浙江自北至南有苕溪、运河、钱塘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和螯江等主要水系,以及众多的独流入海和出省的小流域,总长度为6万多km,按全国水系划分,除苕溪、运河水系和个别流入江西省的小河流属于长江水系外,其余均属我国“东南沿海诸河”,这些河流均在本省注入东海;除钱塘江发源于安徽省外,其余都发源于本省。
在浙北和滨海地区,有杭嘉湖平原、萧绍平原、宁绍平原、温黄平原、温瑞平原、瑞平平原,总占地12660km2。
区域内河湖相连,水网密布,形成独特的河网水系,每km2有河道1.5~3.9km,河网总长度约40000km以上。
但由于水土流失加剧,工业、农业及生活污水增加等原因,河道、湖泊功能严重退化。
通过对河道、湖泊的整治,达到以下目标:(1)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提高人口安全保障水平。
(2)改善通航条件。
(3)改善水环境。
(4)增加灌溉和供水能力。
1.1.1河道钱塘江是我省最大的河流,省境内流域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的47%;瓯江是我省第二大河。
我省主要河道长度见表1。
表1 我省主要河道长度表按照河道管理的分类,全省河道分为三级,即省级河道、市级河道、县(市、区)级及以下河道,据统计,全省河道14060条,总长度61234km,其中:省级河道33条,长度1843km;市级190条,长度2823km;县(市、区)级及以下河道13837条,长度56568km。
各市河道分级情况见表1-2。
最大的平原河网是杭嘉湖东部平原,省境内流域面积6481 km2,占全省平原河网面积的一半以上。
表2 我省河道分级情况表单位:条、km我省规划“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完成10000km左右河道疏浚,见表3。
表3 浙江省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十一五”规划汇总表续表3 浙江省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十一五”规划汇总表1.1.2湖泊我省湖泊分布众多,许多湖泊具有给水、航运、防洪、灌溉、养殖和旅游等多种使用功能,但目前浙江的湖泊污染严重,许多湖泊已达不到Ⅲ类水质标准。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果及其效益研究
102JIAN SHEYAN JIU规划设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果 及其效益研究Xiao liu yu shui tu liu shi zong he zhi li cheng guo ji qi xiao yi yan jiu郑祖贤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开展和落实,通过“锁住”山与水,使得生态环境变好,保障区域经济发展。
现结合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实践,围绕水土流失治理策略和效益,做简单的论述,总结治理工作推进的经验,共享给相关人员参考。
根据水土流失治理经验总结,若想实现总体目标,要注重细节的把握,认真落实治理措施,创造更多的效益。
我国水土流失问题严重,部分省份水土流失面积占据土地总面积超过60%。
面对严峻的治理形势,各地区积极创新治理思路和方法,统筹治山治水,协调增绿增收,积极改善生态环境,取得很大成效,积累丰富的经验,为后续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开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案例概述鱼梁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区面积为17.79km 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1.45 km 2,涉及好花红镇(原三都镇)的金田、小龙两个村。
小流域总面积1779.33hm 2,区内耕地面积347.50hm 2,占土地总面积的19.53%;林地面积1210.87hm 2,占土地总面积的68.05%。
通过实地调查和地块图斑现场勾绘分析,工程区水土流失面积1145.07hm 2,占总面积的64.35%,平均侵蚀模数2879t/km 2·a,属中度流失区。
现结合此工程实践,进行如下分析。
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1.治理措施工程措施:(1)修建河道护岸976m,河道清淤976m,拦水堰37m,进场道路(临时施工便道)950m。
(2)蓄水池5座,沉砂池5座,排水沟314米,生产便道525m。
林草措施:(1)河岸绿化带:栽植杨柳382株;(2)小龙村109、135号小班种茶树35.1hm 2;(3)封育治理,909.62hm 2,封育碑牌3套,流域标志牌1块。
浙江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措施体系研究
套规 范性 文件 ,抓 住 审批 、 收费 、监 督检 查三 个环
节 。水 土 保 持执 法 监 督 机构 不 定 期 进行 联 动 检 查 , 最大 限度 地控 制人 为活 动造 成 的水土 流 失 ,使 9 5 % 以上 的废 弃土 石渣 得 到拦 截和 处理 。生产 建 设项 目 区域 内的水 土 保持 功 能 得 到恢 复 ,环 境更 加 美 化 ,
和 分 散式饲 养 禽畜废 水 等 引起 了农 业面 源污 染[ 5 ] 。
1 . 2 水 土 流 失及 水土 保 持现 状 。根据 2 0 0 9年浙 江 省第 五次 水土 流 失遥 感普 查结 果 ,全 省共有 水 土流
系 ,并 对 浙 江省 生 态清 洁型 小流 域 建设 中
需要 注 意的 问题提 出 了建议 。
法制 化轨 道 ,有针 对 性 的制 定或修 改完善 地方 的配
许 多 好 的 经 验 和 做 法 ,取 得 了 明显 成 效 。 本 文在 对浙 江 省 生 态清 洁 型 小流 域 建设 措 施 体系 布 设 的基 础上 ,对 其进 行 了分析 和 总 结 , 以期 为今 后各 地 开 展 区域 性 水土 保 持 生态清 洁 小流域 工 作提 供借 鉴[ 2 - 4 ] 。
布局 ,农 林牧 副渔 全 面开 发 的 目的 。另外 ,不 断完
随后 ,浙江 省 相继 启 动 了永 康 、 上虞 、龙 泉 等市 县 的 多个 水土 保 持 生态 清 洁 小流 域
建 设工 程 ,采 取 了各 种 有 效措 施 , 形成 了
善 的水土 保持 法 律法 规体 系 ,将水 土 保持 工 作纳 入
并涌 现 出一批 生 态建 设典 型 ,对 全省 的生态 建设起 着示 范和 带头 作 用 ,水土 保 持生态 清 洁 小流域 建 设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流域治理和河道疏浚工作的通知-浙政发〔1995〕19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流域治理和河道疏浚工作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流域治理和河道疏浚工作的通知(浙政发〔1995〕194号1995年10月24日)各市、县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保护水土资源,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现就加强小流域治理和河道疏浚工作作如下通知: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小流域治理和河道疏浚工作洪水、干旱是我省的主要自然灾害。
山区溪流源短流急,又是高暴雨区,加上一些地方水土流失严重,河床抬高或被侵占,行洪能力大大下降,一遇稍大洪水即造成灾害。
平原河道由于多年没有认真疏浚,淤积日趋严重,致使调蓄容量减少,行洪排涝和抗旱能力下降,航运受阻。
一些城市开发区设置在低洼地区甚至行洪滞洪地区,造成平原地区洪涝灾害日益加剧。
山区水土流失的防治、小流域治理和平原河道疏浚已成为我省水利建设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大力开展小流域治理和河道疏浚工作刻不容缓,并且是摆在全省广大干部群众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它提高到关系山区人民脱贫致富和保障平原地区经济稳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以疏浚为重点,实行小流域和河道综合治理小流域和河道治理要遵循“以疏为主,疏围结合,降低水位,减少水患”的指导方针,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疏浚为重点,坚持不懈,讲求实效,治一段成一段。
治理规划要坚持治山和治水相结合,疏浚和护堤相结合,治理和管理相结合,管理和开发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等原则。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0.04.10•【字号】•【施行日期】2000.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各市(地)、(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全省水土流失面积比10年前减少了6000平方公里。
但是,当前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还不强,水土流失情况仍然比较严重,特别是近年来部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导致新的水土流失,不仅强度大,而且危害严重。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水土保持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和生态环境维护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和长期任务。
各级政府必须从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和依法治省、执行基本国策的要求,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把水土保持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要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列入各级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普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要继续把水土保持工作列为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任期内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
各地都要健全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强化统一领导和部门协作配合。
要加快市、县级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工作,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各县(市)政府要根据当地的水土流失情况,依法划定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并予以公告。
同时,要把水土保持规划所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目标,分步实施,综合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