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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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教学教案

商法学教学教案

商法学教学教案标题:商法学教学教案教学目标:1. 理解商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2. 掌握商业合同、公司法、商标法等商法学的核心知识。

3. 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解决实际商业问题的能力。

4. 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教学内容:1. 商法学概述a. 商法学的定义和发展历程b. 商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法律体系2. 商业合同a. 合同的定义和要素b.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c.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d.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3. 公司法a. 公司的定义和分类b. 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c. 公司的股权和股东权益保护d. 公司的合并与收购4. 商标法a. 商标的定义和注册程序b. 商标的权利和保护范围c. 商标的使用和侵权行为d. 商标的许可和转让教学方法:1. 讲授法:通过课堂讲解商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案例分析,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

2. 讨论法: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针对实际商业案例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案例法:引入真实的商法案例,让学生分析案例并提出解决方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 角色扮演法:安排学生扮演商业人物,在模拟情境中进行商业合同谈判、公司法案例分析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沟通和协商能力。

教学评估:1. 课堂参与:根据学生的课堂讨论和回答问题的积极程度进行评估。

2. 作业评估:布置案例分析、论文写作等作业,评估学生对商法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 考试评估:组织闭卷考试,考察学生对商法学知识的掌握程度。

教学资源:1. 教材:商法学教材,包括商法学概论、商业合同、公司法、商标法等相关章节。

2. 案例:真实商法案例,包括商业合同纠纷、公司合并与收购案例等。

3. 多媒体教具:投影仪、电脑等设备,用于展示案例、图表和相关法律文件。

教学时间安排:本教案适用于商法学课程的教学周期为16周,每周3学时。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第1-2周:商法学概述第3-6周:商业合同第7-10周:公司法第11-14周:商标法第15-16周:复习和总结以上教案仅供参考,具体教学内容和方法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商法教学设计 (2)

商法教学设计 (2)

商法教学设计商法是商科课程中的重要部分,它涵盖了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从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考核形式等方面探讨商法教学设计,并为商法教学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课程设置商法作为商科课程的必修课程之一,在教学规划中常常设置在第二年的第一学期。

该课程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法: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权益关系、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合同法: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金融法: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定及金融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4.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种类、申请、保护和使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5.竞争法: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以上内容应在每个模块的学习中贯穿整个课程。

二、教学方法商法课程教学应该是具体生动的,注重与实践相结合,尽量使课程内容平易近人,让学生最终能够掌握法律知识并将之应用到实际案例分析中。

1.授课方式该课程不应采取传统的教学方式,例如老师一讲到底或讲解幻灯片,而应该采用多种教学手段,例如小组讨论、案例分享、行业研究等等,尤其是对于枯燥的法律细节要有系统性而生动的解读。

2.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商法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每个模块的学习中至少提供三到四个案例,具体内容应该包括:•案件事实的叙述•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以便学生了解其合法性•对案例背后原委或者企业现实生活的进一步解释,如公司管理结构、流程等等的描述•以及案例所得到的结论,归纳而成的课程知识点。

三、考核形式商法的考核应注重对应用知识的测试。

所以,考试形式不仅应该包括笔试和论文,还应该加入提供现实案例的情境测试,例如期末考试中,可以出现一个企业所处的现实情境,请学生根据提供的考虑情况,给出法律解决建议等。

此外,平时的作业和单元测试大部分应该使用的案例学习法。

四、总结通过以上教学设计方案,我们将商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了细致的规划。

商法第三版课程设计

商法第三版课程设计

商法第三版课程设计一、课程背景和目的商法是经济法学科的核心课程之一,涵盖了商事主体、商事法律行为、公司法等内容。

本课程旨在通过对商法理论和实践的深入探讨,帮助学生掌握商法基本原理和运用能力,逐步提高其在商业领域中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

二、本课程的教学内容1. 商事主体首先,本课程将介绍商事主体的基本概念、种类和特征。

商事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商法中针对不同商事主体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

因此,深入理解商事主体对于掌握商法知识至关重要。

2. 商事法律行为其次,本课程将探讨商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种类和效力。

商事法律行为是商事交易的基础,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本课程将重点讨论订立合同的相关规定,例如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等方面。

3. 公司法最后,本课程将介绍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公司类型、设立、出资、治理、利润分配等方面。

公司法是商法领域中的重要法律分支,对于现代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三、课程教学方式和方法本课程采用讲授、案例分析和讨论等教学方式,并结合实际案例和法律文书进行案例分析,让学生感受到商法理论与实践的紧密联系。

在教学过程中,还将采用小组讨论、演讲和写作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互动,提高其对商法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四、课程考核方式本课程的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两部分。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主要包括出勤率、作业、讨论和演讲成绩等;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学生对商法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五、参考教材和其他资源参考教材:1.《商法》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常玉芳主编。

2.《公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赵亚平著。

其他资源:1.商法相关案例库。

2.商法研究院学术论文库。

结语商法是现代商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支撑,掌握商法知识对于企业和个人都至关重要。

本课程旨在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让学生深入掌握商法基本原理和运用能力,并能在今后的商业活动中灵活运用。

《国际商法教案》课件

《国际商法教案》课件

《国际商法教案》PPT课件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1.1 课程介绍解释国际商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1.2 国际商法的起源和发展介绍国际商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解释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的关系1.3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介绍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如合同自由原则、公平交易原则等1.4 国际商法的适用范围解释国际商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第二章:国际商法的主体2.1 国际商法主体概述解释国际商法主体的定义和分类介绍国际商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2.2 国家作为国际商法主体讨论国家作为国际商法主体的特殊性和限制解释国家主权和国家的商业行为2.3 法人作为国际商法主体介绍法人作为国际商法主体的条件和资格解释国际商法中法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2.4 个体经营者作为国际商法主体讨论个体经营者作为国际商法主体的特点和限制解释个体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第三章:国际商法合同3.1 国际商法合同概述解释国际商法合同的定义和特点介绍国际商法合同的分类和要素3.2 国际商法合同的订立解释国际商法合同的订立过程和要件介绍国际商法合同的形式和生效条件3.3 国际商法合同的履行介绍国际商法合同的履行原则和规则解释国际商法合同履行的保障措施3.4 国际商法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解释国际商法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效果介绍国际商法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救济措施第四章:国际商法支付方式4.1 国际商法支付方式概述解释国际商法支付方式的定义和重要性介绍国际商法支付方式的种类和特点4.2 汇付方式介绍汇付方式的定义和操作流程解释汇付方式的优势和限制4.3 信用证方式解释信用证方式的定义和操作流程介绍信用证方式的优势和限制4.4 托收方式介绍托收方式的定义和操作流程解释托收方式的优势和限制第五章:国际商法争议解决5.1 国际商法争议解决概述解释国际商法争议解决的定义和重要性介绍国际商法争议解决的途径和选择5.2 国际商法仲裁解释国际商法仲裁的定义和特点介绍国际商法仲裁的程序和规则5.3 国际商法调解解释国际商法调解的定义和特点介绍国际商法调解的程序和效果5.4 国际商法诉讼解释国际商法诉讼的定义和特点介绍国际商法诉讼的程序和法院选择第六章:国际货物买卖法6.1 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述解释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概述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6.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讨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过程和要件分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和生效条件6.3 卖方和买方的义务阐述卖方和买方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义务分析卖方和买方义务的履行和保障措施6.4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解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效果探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救济措施第七章:国际知识产权法7.1 国际知识产权法概述解释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7.2 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分析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7.3 国际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讨论国际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的条件和程序分析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法律效力7.4 国际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和救济措施解释国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责任探讨国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救济措施和维权途径第八章:国际商法税收法律问题8.1 国际商法税收法律问题概述解释国际商法税收法律问题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商法税收法律问题的主要内容和特点8.2 国际税收法律关系分析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探讨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和调整方法8.3 国际税收协定的制定和适用解释国际税收协定的定义和作用分析国际税收协定的制定和适用过程8.4 国际税收争议的解决探讨国际税收争议的解决途径和方法分析国际税收争议解决的实践经验和案例第九章:国际商法运输法律问题9.1 国际商法运输法律问题概述解释国际商法运输法律问题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商法运输法律问题的主要内容和特点9.2 国际海上运输法律问题分析国际海上运输法律问题的主要内容和规定探讨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9.3 国际航空运输法律问题解释国际航空运输法律问题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分析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9.4 国际多式联运法律问题探讨国际多式联运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和挑战分析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第十章:国际商法环境法律问题10.1 国际商法环境法律问题概述解释国际商法环境法律问题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商法环境法律问题的主要内容和特点10.2 国际环境法的原则和规则分析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探讨国际环境法在国际商法中的适用和作用10.3 国际商事活动中的环境法律义务阐述国际商事活动中环境法律义务的来源和内容分析国际商事活动中的环境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10.4 国际商法环境法律争议的解决解释国际商法环境法律争议的解决途径和方法探讨国际商法环境法律争议解决的实践经验和案例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环节一:国际商法的定义和重要性重点关注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以及其在国际经济交易中的作用。

《国际商法教案》课件

《国际商法教案》课件

《国际商法教案》课件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1.1 课程简介解释国际商法的定义和重要性概述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和作用1.2 国际商法的起源和发展介绍国际商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讨论国际商法的主要发展里程碑1.3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解释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如合同自由原则、公平交易原则等讨论这些原则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应用和意义1.4 国际商法的作用和功能探讨国际商法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作用分析国际商法对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性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2.1 合同法的定义和原则解释合同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讨论合同自由原则和强制性规则的应用2.2 国际商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分析国际商事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条件讨论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要求2.3 国际商事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解释合同的履行原则和方式讨论违约的认定和违约责任的处理2.4 国际商事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探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原因和效果讨论合同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处理第三章:国际贸易术语3.1 国际贸易术语的定义和作用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重要性概述国际贸易术语的演变和发展3.2 国际贸易术语的主要条款介绍国际贸易术语的主要条款,如FOB、CIF、DDP等分析这些条款的含义和应用3.3 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和适用讨论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规则和适用原则分析不同国际贸易术语在不同交易中的应用和选择3.4 国际贸易术语的风险转移和责任分配解释国际贸易术语中风险转移和责任分配的规则讨论这些规则对国际商事交易的影响和意义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法4.1 货物运输法的定义和原则解释货物运输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讨论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管辖权4.2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分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讨论海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4.3 国际空运货物运输合同介绍国际空运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分析空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4.4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解释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定义和特点讨论多式联运合同中的责任分配和风险转移第五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5.1 争议解决方式的概述介绍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常见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讨论各种争议解决方式的优缺点和适用情况5.2 国际商事仲裁解释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和特点分析仲裁协议的成立和仲裁程序的进行5.3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讨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规则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情况5.4 国际商事诉讼介绍国际商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讨论国际商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问题《国际商法教案》课件第六章:国际知识产权法6.1 知识产权法的定义和国际保护解释知识产权法的定义和重要性讨论知识产权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保护6.2 国际商标法分析国际商标法的原则和规定讨论商标的国际注册和保护6.3 国际专利法介绍国际专利法的原则和规定分析专利的国际申请和保护6.4 国际版权法解释国际版权法的原则和规定讨论版权的国际保护和国际版权组织第七章:国际支付法7.1 支付法的定义和原则解释国际支付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讨论支付方式的选择和支付义务的履行7.2 国际汇付法分析国际汇付的法律规定和支付程序讨论汇付方式的特点和应用7.3 国际托收法介绍国际托收的法律规定和托收程序分析托收方式的优势和风险7.4 国际信用证法解释国际信用证的定义和作用讨论信用证的法律规定和信用证的履行第八章:国际商事税收法8.1 税收法的定义和国际税收原则解释税收法的定义和国际税收原则讨论税收管辖权和税收协定的意义8.2 国际货物贸易的税收问题分析国际货物贸易中的关税和增值税问题讨论国际贸易税收筹划的方法和原则8.3 国际服务贸易的税收问题介绍国际服务贸易中的税收问题和税收规定分析服务贸易税收筹划的策略和限制8.4 国际投资和转移定价问题解释国际投资中的转移定价问题讨论转移定价的税收筹划和国际税收监管第九章:国际商事保险法9.1 保险法的定义和原则解释保险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讨论保险合同的成立和保险责任的承担9.2 国际海上保险法分析国际海上保险法的特点和规定讨论海上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赔偿的计算9.3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介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的法律规定分析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赔偿的范围9.4 国际商事责任保险法解释国际商事责任保险的定义和作用讨论责任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赔偿的计算第十章:国际商事伦理法10.1 商事伦理法的定义和重要性解释国际商事伦理法的定义和重要性讨论商事伦理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作用10.2 国际商事伦理规范分析国际商事伦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和原则讨论商事伦理规范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应用和遵守10.3 国际商事社会责任介绍国际商事社会责任的概念和原则分析商事社会责任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实践和影响10.4 国际商事伦理监管和法律框架解释国际商事伦理监管和法律框架的建立和实施讨论国际商事伦理监管的挑战和未来发展《国际商法教案》课件第十一章:国际银行法11.1 银行法的定义和原则解释国际银行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讨论银行合同的成立和银行责任的承担11.2 国际银行业务的法律规定分析国际银行业务的法律规定,如贷款、信用证、保理等讨论这些业务的法律要求和风险管理11.3 国际银行监管法介绍国际银行监管法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分析银行监管的主要内容和监管措施11.4 国际银行合规和法律风险管理解释国际银行合规的重要性讨论银行合规和反洗钱法律风险管理的策略和程序第十二章:国际金融法12.1 金融法的定义和国际金融市场解释国际金融法的定义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基本概念讨论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发展趋势12.2 国际货币法分析国际货币法的原则和规定讨论货币政策和外汇管制的法律问题12.3 国际证券法介绍国际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定分析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法律要求和监管框架12.4 国际金融衍生品法解释国际金融衍生品法的定义和特点讨论金融衍生品合同的法律规定和风险管理第十三章:国际商事知识产权法13.1 知识产权法的定义和国际保护解释知识产权法的定义和重要性讨论知识产权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的保护13.2 国际商标法分析国际商标法的原则和规定讨论商标的国际注册和保护13.3 国际专利法介绍国际专利法的原则和规定分析专利的国际申请和保护13.4 国际版权法解释国际版权法的原则和规定讨论版权的国际保护和国际版权组织第十四章:国际商事信息技术法14.1 信息技术法的定义和原则解释国际商事信息技术法的定义和重要性讨论信息技术合同的成立和履行14.2 国际电子商务法分析国际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定讨论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电子签名的重要性14.3 国际数据保护法介绍国际数据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定分析数据保护的法律要求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实践14.4 国际网络法解释国际网络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规定讨论网络空间的治理和网络安全法律风险管理第十五章:国际商事法务管理15.1 法务管理的定义和重要性解释国际商事法务管理的定义和重要性讨论法务管理在国际商事企业中的作用15.2 国际商事法律风险管理分析国际商事法律风险的种类和识别讨论法律风险管理的策略和程序15.3 国际商事法律合规解释国际商事法律合规的重要性讨论企业合规政策和程序的建立和实施15.4 国际商事法律争议解决介绍国际商事法律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分析争议解决策略和谈判、调解、仲裁和诉讼的选择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主要介绍了《国际商法教案》课件的十五个章节内容,涵盖了国际商法导论、合同法、贸易术语、货物运输法、商事争议解决、知识产权法、支付法、税收法、保险法、商事伦理法、银行法、国际金融法、商事知识产权法、信息技术法、商事法务管理等多个领域。

(完整版)商法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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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课后回顾:
第6周
课 题:国有企业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1、知识目标:使学员掌握国有企业的有关规定和理论;2、能力目标:使学员能利用所学分析案例,并分析一些经济实事;
教学重点:国有企业的权利义务
教学难点:国有企业的权利义务
课时类型:复合型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法
教具准备:教材、教案、参考书、练习题
教学结构:导言—讲解—案例—讨论发言—小结—作业
商主体具有以下特征:
其一,商主体的形成一般要经过工商登记等国家特别授权程序,否则无权经营,法律上不承认其存在;
其二,商主体以营利为目的;
其三,商主体在商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商主体的分类
(一)商法人
1、公司,
2、国有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大多数也是商法人
(二)商个人
(三)商合伙
其一,个人合伙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
教学过程: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
小结:本节课主要讲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股票是重点,上市公司是难点。
作业:
(4)按股东出资比例或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六节 公司变更、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变更
二、公司解散概述
三、公司清算
第七节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概念

商法题目讲解教案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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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2课时年级:大学一年级教学目标:1. 理解商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2. 掌握商法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其解决方法;3. 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1. 商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2. 商法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教学难点:1. 商法中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法;2. 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1. 引导学生回顾商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2. 提出本节课的学习目标。

二、讲解1. 商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1)商法的基本概念: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等;(2)商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守法原则等。

2. 商法中的常见法律问题(1)公司设立瑕疵;(2)股权转让;(3)公司治理;(4)破产清算;(5)证券欺诈。

三、案例分析1. 分析案例一:公司设立瑕疵(1)分析公司设立瑕疵的原因;(2)探讨解决公司设立瑕疵的方法。

2. 分析案例二:股权转让(1)分析股权转让的合法性;(2)探讨股权转让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回顾上节课的学习内容;2. 提出本节课的学习目标。

二、讲解1. 商法中的其他常见法律问题(1)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问题;(2)破产清算中的法律问题;(3)证券欺诈中的法律问题。

2. 法律问题解决方法(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3)仲裁解决;(4)诉讼解决。

三、案例分析1. 分析案例三: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问题(1)分析公司治理中的常见法律问题;(2)探讨解决公司治理中法律问题的方法。

2. 分析案例四:破产清算中的法律问题(1)分析破产清算中的常见法律问题;(2)探讨解决破产清算中法律问题的方法。

四、总结1. 总结本节课的学习内容;2. 强调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教学反思:1. 本节课通过讲解和案例分析,使学生掌握了商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常见法律问题;2. 在讲解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3. 在今后的教学中,应继续加强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商法教案(六编)

商法教案(六编)
教学内容(注明:*重点#难点?疑点)
破产案件受理的效果
教学方式、手段、媒介:
讲授 PPT教学 多媒体教材
板书设计:
破产案件受理的效果
讨论、思考题、作业:
思考题:1、破产案件受理的效果。2、破产制度的意义及其法律调整。
参考书目:1、顾培东:《企业破产法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2、曹思源:《企业破产法指南》,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3、王卫国:《破产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4、王欣新、韩长印等:《破产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5、王欣新:《破产法专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6月版; 5、李永军:《破产重整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6、汤维建:《破产程序与破产立法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4月版;7、邹海林:《破产程序和破产实体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8、李国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课后小结:本小结主要掌握国有企业的破产原因、非国有企业的破产原因,破产申请的概念、分类,破产案件受理的效果;熟悉我国主要的破产法律规范、破产法的适用范围、破产案件的债权人申请、破产案件的债务人申请;了解破产案件的管辖。
教师姓名:王幽深职称:教授200年月-200年月
北方民族大学教案
编号6
课时安排3学时
《商法学》教案
200—200学年秋季学期

主讲教师王幽深
北方民族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教案
编号:1
课时安排:6学时
教学课型:理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实践课□其它□
题目(教学章、节或主题):第一编商法总论
教学目的要求(分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掌握商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国家商主体的概念、商行为的概念;熟悉商主体的分类、商行为的分类,商法的范围;了解有商法典国家(有代表性的国家)、无商法典的国家,商的词义、商的观念及商法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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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
第四编票据法
教学目的
通过对票据和票据法基本知识的学习,了解票据的概念和种类,与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的含义及其特点,特别是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票据法的相关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面临的票据方面的经济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的经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3、票据行为的概念和特点;4、票据代理的特点;5、票据权利的概念和特征;6、票据抗辩的概念、特征及其限制;7、票据时效;8、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概念、行使的要件;9、出票及其效力;10、背书的概念、分类及其效力;11、票据保证的特点及其效力;12、追索权的概念及其行使条件。
现在通行的作法是:当事人如明确约定交付票据后原因债权消灭的,依第一种办法;否则,应依第三种办法处理。
从本质上说,债权人行使的这种原因债权,即是票据法上的追索权,二者本质上是一样的,只不过原因债权的行使是依民法规定进行,而追索权应依票据法规定进行。
三、票据行为
(1)出票
(2)背书。背书是受款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出转让的行为。转让人称为背书人,被转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被转让人可以再加背书,再转让出去,如此,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转让。
(7)保证。票据的保证是保证人对票据的特定债务人支付票款的担保。
(8)付款。即期是经提示即予付款,远期是到期付款。
(9)拒绝承兑和拒付。持票人以票据提示,被承兑人拒绝承兑;或到期被付款人拒付,都应作成拒绝证书。拒绝证书是由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付款地法定公证人或其他有权出具证书的机构签发的证明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付的法律文件。持票人在取得拒绝证书后不须再作付款提示,即可向前手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难点
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票据抗辩的概念、特征及其限制;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概念、行使的要件;背书的概念、分类及其效力;票据保证的特点及其效力。
教学过程
第十六章 票据和票据法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在我国,票据仅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一)票据的特征是:
1、票据是无因证券。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二)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
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存在着既相分离又相联系的双重关系。
1.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的联系
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之间的联系在票据原因关系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关系:
(1)票据债权与原因债权并存时的行使顺序
在票据关系与原因关系之间往往会出现票据债权与原因债权并存的局面,例如当事人甲乙双方先有买卖关系,甲为支付价金而发出支票给卖主乙。此时卖主享有两种债权:原因债权(价金请求权)与票据债权(支票上的付款请求权)。这时应如何行使权利/有三种方案可供债权人选择:①票据债权成立后,原因债权消灭,债权人只能行使票据票债权。②两种债权并存,债权人可任选一种。待行使一种后,另一种债权立即消灭。③债权人应先行使票据权,如行使票据权无效果,可以再行使原因债权。
(5)承兑。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6)参加承兑。当票据提示给付款人被拒绝承兑时,在持票人同意下,参加承兑人作为参加承兑行为,由他在票据上批注“参加承兑”字样和签名、日期。参加承兑人不像承兑人一样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他只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始负付款的义务。
(10)追索。日内瓦票据法规定,票据因时效消灭而丧失追索权。例如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有效期为3年,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自作成拒绝证书日起或到期日起1年;汇票背书人因被追索而清偿票款并向前手转行追索,自清偿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票据瑕疵与票据丧失
(一)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背书的种类有:a.空白背书。背书人只签名,不加注。b.记名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转让给指定的人。c.限制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的限制性条件。
(3)提示。票据在付款或远期的请求签见或承兑时,应由持票人将票据向付款人提示。
(4)签见。持票人必须先向付款人要求签见,付款人见到票据后,除即期的即予付款外,远期的须在票据上签注签见字样,下签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如“自见票之日起计算30天后付款”等。
(3)持票人取得票据如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不能有优于其前手的权利。例如,甲发出票据给乙,丙窃得后将票据赠送给善意的丁,或以低于票据面额的价格(不相当对价)转让给丁。这样,丙为丁的前手,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丁也就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2.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相分离
票据关系虽以非票据关系为基础而成立,但一经成立,便与非票据关系相脱离,不受非票据关系的影响,这是作为无因证券的票据的流通所必需的。
(2)如果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存在于同一当事人之间时,债务人可用原因关系对抗票据关系。例如,甲因向乙购货而交付本票于乙,以后甲乙间的买卖合同解除,乙持票向甲请求付款时,甲可以主张原因关系不存在而拒绝付款。这种以原因关系对抗票据关系的情况只能发生在直接当事人之间,对第三人不生效力。如在上例中,乙已将本票背书于丙,则甲不能以原因关系不存在而对抗丙的票据权利。
(3)支票。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
二、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
(一)票据关系的含义
基于票据行为而在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票据关系中,票据当事人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的票据义务是票据关系的内容。票据关系的内容分为两类:一类是债权人的付款请求权与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另一类是债权人的追索权与债务人的偿付义务。
2、票据是要式证券。
3、票据是文义证券。即使票据的书面记载内容与票据的事实相悖,也必须以该记载事项为准。
4、票据是设权证券。
5、票据是流通证券。
(二)票据的种类
(1)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并由付款人按约定的付款期限(即期或远期)对指定的受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指令。
(2)本票。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本人。
(二)票据权利的取得
1、票据权利的原始取得
(1)发行取得
(2)善意取得。
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必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第一,必须是从无权利人处取得票据;
第二,必须是依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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