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政策
上海大龄青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上海大龄青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上海大龄青年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步,年龄要求。
固定资产类型住房(含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周岁。
若申请家庭有未成年子女,年龄限制可以适当放宽,但不能超过50周岁。
第二步,婚姻状况。
申请人一般要求婚姻状况良好,即未婚、初婚、离婚(单身离异、离异独居)或同居,两人间有固定的经济关系,且未有未经解决的财产争议,可以在法定结婚年龄后向规定单位申请。
第三步,家庭收入。
申请人所在家庭的实际月均收入应控制在本市低保标准的三倍以内(即2020年上海市低保标准为920元/人/月,因此控制在2760元/人/月)。
是否有固定收入、是否有养老保险或商业保险的缴纳记录,以及是否有按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社保等都是审核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四步,住房需求。
申请人家庭没有住房,或者是住房条件较差,房龄已超过20年以上的,且申请人一般是在本市常住、工作、户口登记的,同时购房人应当是申请人本人或配偶两者之一或父母或子女的任一。
第五步,社会公德。
申请人无过错的违法犯罪记录,无在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中欠费未缴,且本人及其成年共用人员均无不良消费信用记录和逾期行为。
总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各个渠道向规定单位提交相关申请
材料,按照程序进行审核,以便获得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财务支持,同时也可以得到更多的帮助和支持,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稳定和美好。
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

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上海市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人口数量庞大,房屋资源相对紧张。
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上海市政府实施了经济适用房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了一定的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又有哪些具体的申请流程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符合条件的家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本市户籍家庭,二是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五年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三是在本市参加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五年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四是在本市取得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五年的非本市户籍家庭。
另外,家庭总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也是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中不得有房产,否则将不符合条件。
一旦家庭符合了申请条件,接下来就是申请流程。
首先,家庭需要到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审核通过后,家庭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楼盘进行选房。
在选房时,家庭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签订购房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的价格支付购房款。
最后,办理房屋产权证和相关手续,完成购房流程。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经济适用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整个流程需要家庭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而且,由于经济适用房的数量有限,所以并不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都能成功申请到经济适用房。
因此,在申请之前,家庭需要对自己的条件进行充分的评估,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总的来说,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相对比较严格,但只要符合条件并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就有机会获得政府的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
希望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顺利申请到经济适用房,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2021年上海杨浦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价格说明

Raise one point and kill a thousand people.悉心整理祝您一臂之力(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上海杨浦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价格说明杨浦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4、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
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5、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6、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的准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4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2100元以下、家庭金融资产低于20万元。
在申请工作开展时,将实行“三级审核、二级公示”制度,对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请人,建立登记轮候册,采取轮候的办法供应。
杨浦区经济适用房价格杨浦区此次共有2105套房源供挑选,其中两房占多数,有1555套,销售基准价在6200元/平方米—9000元/平方米不等。
据其介绍,目前五角场街道有三林(8000元/平),周航地区(5000元/平),顾村(7000元/平),浦江镇(6000元/平)四个经适房点。
上海市房地产政策

上海市房地产政策
上海市的房地产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调控政策:上海市实施了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包括限购、限贷、限售等措施,以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和避免投资投机。
2. 防止投机炒房:上海市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投机炒房行为,例如对于购房者的资金来源进行严格查验,严禁购房资金来自非法渠道。
3. 公积金政策:上海市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提供低息贷款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4. 限制企业购房:上海市鼓励居民购房,限制企业购房,以防止房地产市场过度投资和房价虚高。
5. 支持租赁市场发展:上海市推动发展租赁市场,提供租赁住房补贴和土地政策支持,增加租赁房源供应。
6. 保障经济适用房供应:上海市积极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确保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上海市的房地产政策综合运用了多种手段,旨在保障市民的居住需求,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海限购令细则政策

上海限购令细则政策1. 背景2010年1月26日,上海市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和限购措施的通知》,并于同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通知规定: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必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满3年以上。
此后,上海市多次对限购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升级。
2012年3月17日,上海市发布了《关于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对限购令的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规定,为上海第一个对外发布限购令细则的城市。
截至2021年7月,上海市共5次发布关于限购令的公告和通知,政策细则也随之更新和调整。
2. 实行对象2.1 购房资格上海市限购对象为非上海户籍家庭,指一家或多家家庭中有非上海户籍人员的家庭。
购买第一套住宅需满足以下条件:•在上海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3年以上(包括3年)•没有在上海市范围内以购房资格名义购买过住房•没有在上海市范围内以本人名义或其他配偶名义拥有过任何一处商品住房,且没有按照规定在上海市范围内个人购房申报系统内填报过购房信息。
2.2 购房面积限购对象对住房购买面积的限制如下:•普通住房(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限购面积为144平方米以内(含144平方米)•经济适用房:限购面积为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廉租房:限购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但不超过双方缴存额30倍且不超过144平方米。
3. 相关流程3.1 购房资格审核申请购房资格需到各区县住房保障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本人共同购房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在本市的社保/纳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流水及本人配偶(以结婚时间为准)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流水•房产租赁合同、供湿电费缴纳收据等材料,证明本人或家庭成员在本市租赁过住房。
审核通过后,可在上海市限购管理系统进行查询购房资格。
3.2 购房过程具体购房流程分为如下步骤:1.预约选房2.选房缴费3.签订协议4.办理房产证。
上海非户籍经适房申请条件

上海非户籍经适房申请条件
上海非户籍经适房申请条件简介
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城市,吸引了大量的人口涌入。
然而,由于人口密集
和有限的土地资源,住房问题成为一个长期的挑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上海市推出了非户籍居民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经适房)政策,使更多非本地户籍居民能够在上海落户并申请到经济适用房。
上海非户籍经适房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在上海工作和居住:申请人必须在上海有稳定的工作和居住,通常需要提供
工作单位的证明及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2. 缴纳社保或个税:非户籍居民需要连续缴纳一定时期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时限要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3. 家庭人口数限制:通常来说,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数不能超过规定的上限,这
个上限也会依据具体的政策而有所不同。
4. 收入限制:经适房政策针对不同收入层次的申请人设定了一定的收入限制,
过高或过低的收入都不符合条件。
5. 是否拥有住房:根据经适房政策,已经拥有住房的申请人通常不符合经适房
的条件。
6. 非亲属关系:在同一套经适房申请中,非配偶关系的人员(比如父母、子女等)可以一同申请。
以上是关于上海非户籍经适房申请条件的简要介绍。
值得注意的是,经适房政
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具体的申请条件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如需详细了解申请条件,建议联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了鼓励和支持公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而实施的特殊税收政策。
该政策目的在于改善人民住房生活条件、满足人民居住需求,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扩大有效需求。
一、政策解读1、免征土地增值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业主,申请向政府进行货币补偿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由于新房的楼面价格中包含了土地的开发成本,因此土地增值税的比例非常高。
如果能够免去即可大大减少购房者负担,使经济适用房更符合政府所预期的“经济实惠”的特征。
2、个人所得税减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首套房,从购买之年起,连续 5 年内,每年个人所得税缴纳额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0%计算。
可见政府对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支持力度很大,通过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使得购房者有了一定的经济优惠。
3、建设补贴为鼓励企业购买和建设经济适用房,国家出台了财政补贴政策。
企业在购买、建设、出租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可以向政府申请一定的补贴。
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投入经济适用房建设中,有利于解决房屋短缺问题。
二、政策分析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较高,一般人民难以承受。
相对于一些城市高昂的房价,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实在是非常便宜。
然而即使是这么便宜的房子,在普通人眼中,仍然是花上了所有积蓄甚至需要贷款才能够购买的。
对于这些困难群体,政府应该采用各种措施来支持他们,让他们有信心和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支持经济适用房的一项政策,可以从政策上减轻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的负担,有效的激发市场购房者的积极性。
其中个人所得税减免和建设补贴,对企业和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进一步节省了财务成本,让更多的人能够选择起居环境更好、生活条件更宽裕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不足仍需完善尽管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但对于经济适用住房市场的促进和完善仍然有很多不足之处。
例如: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一旦购买的房屋超过预定面积或房屋的全价值超过限制,将无法享受所得税减免,这对部分中低收入者却是没有任何作用。
上海经济适用房政策

上海经济适用房政策
上海政策
一、经济适用房
1、上海市XX年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如下:
准入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
在地的区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元、人均财产低于元;2人及以下申请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
元、人均财产低于元
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
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经济适用房的转让
经济适用住房的回购
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购买其他住房的,
该经济适用住房应当由原批准购买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回购,回购
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但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
人、同住人之间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并向原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
原住房保障机构予以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经济适用住房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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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策
一、经济适用房
1、上海市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如下:
准入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经济适用房的转让
(一)经济适用住房的回购
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购买其他住房的,该经济适用住房应当由原批准购买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以下简称原住房保障机构)予以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但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之间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单身人士购房的除外),并向原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经审核同意后,由原住房保障机构予以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二)经济适用住房的转让
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后,需要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之间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单身人士购房的除外),并征询原住房保障机构的意见。
原住房保障机构可以行使回购权,回购价格按照相同地段、质量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确定;原住房保障机构决定不予回购的,房地产权利人方可向他人转让。
经济适用住房向他人转让后,转为商品住房。
按照前款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由原住房保障机构回购或者向他人转让的,房地产权利人按照其拥有的有限产权份额获得总价款的相应部分,其余部分上缴原住房保障机构所在区(县)的财政部门。
二、限价房
1、限价商品房,就是“双定双限”的特殊住房政策,即定区域、定对象、限交易、
限房价。
2、上海限价商品房对于交易和房价将有明确限制,其拥有的产权初步设计为10年内
不允许转让。
3、拟启动项目:2011年下半年,上海市将在浦东临港新城地区启动建设一批限价商
品房;其中,区域确定在南汇新城和临港产业区;供应对象初步定为南汇新城、大飞机、张江、洋山综合保税区等地区和项目的人才,包括青年人才、创业人才以及到这些产业区来就业的人才,户籍不会成为障碍。
房价主要根据成本来销售,临港地区一般的普通商品房每平方米成本约在7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