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根源是制度四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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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话题系列辩论稿

贪腐话题系列辩论稿

贪腐系列话题辩论稿1.贪腐愈演愈烈不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一辩稿2.贪腐的根源在于制度缺失一辩稿3.贪腐根源在于制度缺失四辩稿4.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更为重要一辩稿5.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更为重要一辩稿6.预防腐败比惩治腐败四辩稿7.惩治腐败比预防腐败更重要1.贪腐愈演愈烈不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一辩稿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是反方一辩,很高兴在这和大家讨论贪腐愈演愈烈是否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

首先,先让我们明确贪腐的定义,即贪污腐败,是权力变质或异化的产物,其基本特征是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实质是公共权力蜕变为私有权力。

而我方的观点是贪腐愈演愈烈不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即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贪腐愈演愈烈不是一个必然性的结果,是可控可克服的。

下面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贪腐愈演愈烈是由多种因素中和的结果,而市场经济环境只是其一甚至只是外在因素。

“从历史上看,不管在哪一个国家,腐败猖獗的根本原因都是因为权力不受约束,形成了某种寻租的环境”,吴敬琏先生曾说,“只要权力能够‘驾驭’市场和干预市场,存在广大的寻租环境,就一定会有腐败猖獗的后果。

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贪腐是存在的,但是贪腐愈演愈烈的根本推动力不在于此,如此怎能说贪腐愈演愈烈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呢?第二,即使市场经济环境作为一种外在因素在贪腐愈演愈烈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只是市场经济环境的负面因素造成的,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不等于市场经济环境。

而且市场经济环境有相对成熟和不成熟之分,我们不能以其的相对不成熟而误认为贪腐愈演愈烈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

不难想象,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相对不够成熟,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过度和失当,出现了许多经济体制上的漏洞,造成大量经济租金的存在,市场受到扭曲,以致贪腐滋生蔓延。

但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重新界定政府职能后的这样一个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贪腐愈演愈烈还会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吗?第三,市场经济环境的稳定对贪腐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因此贪腐愈演愈烈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不是必然现象,是可克服的。

腐败是制度的缺失还是人的贪欲四辩

腐败是制度的缺失还是人的贪欲四辩

首先,让我们理性的、客观的来分析这个辩题,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当今社会出现的腐败行为,它的根本原因是在于人性的贪欲,还是制度的缺失,说得通俗一些就是:从根本上看腐败是由于人们贪欲所致还是制度的缺失所致,那么要判断它的根源在哪,就要看这种行为是受什么支配的,并且根据它的行为主体,从内、外因的角度综合来分析它的根源所在才是正确的。

我方认为腐败的根源在于人的贪欲。

第一,腐败是一种人的行为,从马克思理论的“思想意识的能动作用”这一点来看,马克思告诉我们思想意识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当人们思想出现错误,腐败也油然而生。

所以腐败的根源当然在于人们的贪欲,因为贪欲就是一种思想意识的体现。

第二,我方说贪欲是腐败的内因,内因就是究其根源,太多的人总是想要得到得更多一些利益,每个人都有欲望,当欲望过度就会变成贪欲,当贪欲的思想被大脑支配成为了一种行为,这就成为了腐败。

所以贪欲是腐败根源的内因,是它的根源。

第三,我方认为制度的缺失是腐败的外因,它只是使得腐败这种行为更加猖狂,这种现象更加严重,而不是它产生的根本的原因。

如果把腐败比喻为火种,那么制度的缺失就是风,使其更加的猛烈了,而火的根源却与风没有丝毫关系。

基于此,我认为对方主要犯了以下几个错误:
首先对方分不清事物的内外因,把制度缺失推动腐败恶化的条件归为它的根源所在这是错之一
其次对方说腐败的产生是因为制度的不完善,这是错的,每一个人都知道腐败的行为是不可以做的,并且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裁腐败者,那么为什么还有人知道不可为还要偏为之呢?正是因为他的贪欲在作祟啊!所以根源还是在于贪欲。

然后对方
所以请对方认识错误,从新树立正确的观念:腐败的根源人性的贪欲而不是制度的缺失。

腐败 辩论

腐败 辩论

腐败概念:“腐败”指的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其行为主体、动机、方式与后果,都有较为明确的界定。

腐败的实质是一种非正式的获取政治影响的过程,当某个群体感到其核心利益在正式政治体系内被忽视或被认为是非法之时,这一群体的成员就会被吸引到那些获取影响的非正式渠道中去,而这些渠道又往往以腐败的形式表现出来。

广义: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

狭义: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

腐败,也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

人性概念:人性是目的与智慧的统一体,是运用自身智慧以实现自身目的的过程。

艺术批评的任务,就是到作品中去发现、命名这样的人性概念。

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二辩刚才我方一辩以明确的指出了我方的观点: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但我们更相信事实胜于雄辩!如果我们把某个因素说成是根本原因,那就表示,这个因素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是起主导作用的,缺了这个主线,事件就无法发生。

我们不要忘了,我们面对的腐败,可是有很多类型的,有一类腐败,就叫做渎职。

三鹿奶粉事件,众人皆知,那些大发昧心财的商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而那些没有真正起到食品安全监督作用的公职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些行政人员的玩忽职守,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力就是一种腐败。

腐败,不仅仅是权钱交易,还包括权力和责任的分离。

说到底,渎职也是腐败。

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赋予可行使的权力时,同时就肩负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他的每一个职务行为,不是给群众带来益处,就会令群众利益受损。

如果“人民公仆”仅仅把“不犯罪”作为行事底线,这样的人,群众是指望不上的。

所以,当我们剖析这些腐败事实的时候,究其根本原因,我们发现,是由于缺乏对公职人员执行力的监督制度和监管机关,就因为一个环节脱节而造成了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

可见,制度的缺失造成了渎职这一腐败现象的发生,那么请问对方辩友,在这个渎职腐败案中哪有人性的贪婪,既然没有人性贪婪,怎么能武断的说它是所有腐败的根本原因呢?这不是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吗?所以,我方认真的分析了腐败的现象后再次细化了腐败的内容,腐败应该是违法与犯罪的总称,是渎职与谋私的结合,是作为与不作为的双向,是贪污受贿、经济寻租、失职渎职、官僚腐化等行为的集合,而这些行为的产生就是因为权力的失去制约,就是因为种种制度的缺失。

政治腐败辩论辩题

政治腐败辩论辩题

政治腐败辩论辩题正方,政治腐败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它破坏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公民的利益,阻碍了国家的发展。

政治腐败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的分配,使得社会贫富分化更加严重。

因此,政治腐败必须得到严厉打击和遏制。

首先,政治腐败导致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分配。

腐败官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导致公共资源被挪用、浪费,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不合理分配。

这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阻碍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其次,政治腐败加剧了社会的贫富分化。

腐败官员通过贪污受贿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使得社会贫富分化更加严重。

这不仅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也损害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此外,政治腐败还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腐败官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导致了社会资源的不合理分配,损害了公民的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这不仅使得社会秩序混乱,也阻碍了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政治腐败必须得到严厉打击和遏制。

只有通过加强监督和惩治,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有效地遏制政治腐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促进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反方,政治腐败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地用打击和遏制来解决。

政治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和体制的问题,只有通过改革和完善制度,才能有效地解决政治腐败问题。

首先,政治腐败是制度和体制问题的产物。

现行的体制和制度存在着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这为政治腐败的产生和蔓延提供了土壤。

只有通过改革和完善制度,才能有效地解决政治腐败问题。

其次,政治腐败的根源在于利益的分配不公。

当前的体制和制度存在着利益的不合理分配,这为政治腐败的产生和蔓延埋下了隐患。

只有通过改革和完善制度,才能有效地解决政治腐败问题。

此外,政治腐败的产生和蔓延与社会文化和道德观念有关。

当前的社会文化和道德观念存在着功利化、唯利是图等问题,这为政治腐败的产生和蔓延提供了土壤。

只有通过加强道德教育和文化建设,才能有效地解决政治腐败问题。

因此,政治腐败不能简单地用打击和遏制来解决,必须通过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强道德教育和文化建设,才能有效地解决政治腐败问题。

反腐倡廉惩治更有效四辩稿2(5篇)

反腐倡廉惩治更有效四辩稿2(5篇)

反腐倡廉惩治更有效四辩稿2(5篇)第一篇:反腐倡廉惩治更有效四辩稿2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辩论至此,我心百感交集,反腐倡廉这样的命题总是让我们忍不住想到人性的贪婪。

而我们多想像对方辩友一样生活在魔法世界,说一句你不能贪,人性贪婪就此消失。

然而,现实容不下幻想,面对如猛虎一样的贪欲,并不是用美好的希冀就能将它打败。

我们唯有直面现实才能解决问题,只有承认贪欲的凶猛性才能找到反腐倡廉最有效的方式。

然而遗憾的是,整场辩论下来,我们看不见对方辩友直面现实的勇气。

首先,对方辩友犯了逻辑错误,以为预防有教化作用就是内因。

然而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不难发现,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治就好比是病前打预防针和病后吃药,其实都是药物作用于我们身体,两者都是治病的外在手段。

只不过惩治比预防更具针对性,对症下药得到的效果更显而易见。

其次,对方辩友偷换概念。

把“制度反腐”可以治本,当做预防更有效的论据。

但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制度”,是惩防并举,共同作用的“惩防制度”。

对方辩友故意抹去了“惩治”的重要性,全然不看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认识新要求,总书记提出“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面对腐败大力惩治,保持高压态势。

在面对猖獗的腐败现象,惩治如同勇猛的将士斩杀敌人,而预防却如温顺的绵羊,无可奈何。

再者,没有了惩治,监督成了一种无效围观;没有了惩治,法律成了一纸空文;没有了惩治,制度建设不过是一只纸老虎。

今天我们不否认预防存在的必要性,然而只有在前有惩治斩敌,后有惩治震慑的情况下,预防才有发挥作用的机会。

反腐倡廉要是标本兼治,求得是长短期效果兼具,而前有惩办后有治理的惩治恰恰符合其要求。

在短期上,惩治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治标效果。

面对腐败官员来一个抓一个,来一双抓一双,对腐败的零容忍,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在长期上,惩治能够起到杀鸡儆猴的治本效果。

诚如对方辩友所言,我们必须对思想进行教化才能实现治本。

预防如慈母,轻飘飘说声“你不能做”,惩治如严师,直指本质地告诫你“做了要付出代价”。

腐败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腐败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腐败问题的成因与对策腐败问题是国家和社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腐败已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

为了打破腐败的重重桎梏,我们需要深入了解腐败产生的原因,并探讨有效的对策。

一、腐败的成因1.制度性原因:制度性原因是腐败的主要成因之一。

腐败的出现源于制度不健全和腐败治理缺失。

一些不完备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不健全的机制及其执行不力会引发腐败行为,腐败成为人们追求获利与“权力寻租”的渠道。

2.人性原因:人性原因是腐败的一个重要成因。

人们在追求财富、权力等目标时,常常采取不法手段,而政府机关的腐败也源于官员自身的欲望和劣迹。

一些没有定力的官员很容易堕落,从而引发腐败问题。

3.文化交往原因:文化交往原因是腐败的另一个重要成因。

不同民族文化和人际交往方式的差异,也常常引导人们出于某种目的而采取某些不正当的行为。

因此要想有效地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就必须投入大量精力研究文化差异和交往方式。

二、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对策1.提高法治观念这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对策。

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民和公务员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产生,也是治理腐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2.强化政治监督建立完备的政治监察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执纪审查利剑必须时刻悬在官员的头上,在内外约束下实施清廉的行为。

3.加强公民监督纵深推进公民参与国家治理。

除了通过官方途径对权力的制约外,还应引导公民参与治理,加强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等方面的权利。

4.加大制度保障力度对于一些存在严重腐败问题的领域,应加大监督力度,增强检查与纠正机制的威力。

5.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政治、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公务员的素质,让他们自觉地遵守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

6.推行多元化治理模式在治理腐败问题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了解专业性知识,更应该适当进行跨学科研究和调查。

越来越多的治理工作已经转向了多元化和多层次,尤其需要通过综合研究、审查和监察机制的协同行动,避免中间的利益斗争和不公平的行为。

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一辩稿

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一辩稿

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一辩稿(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刚刚听了对方辩友口若悬河慷慨激昂的开篇立论之后,我方任对一下几点有些许疑问:1、我方承认贪欲会导致腐败。

但是我方有一点疑问,导致腐败就是根源了吗根源是指使事物产生的根本原因。

2、既然是寻找根源的问题,我们不如发散一下思维,贪欲又是怎么来的呢到底人性本恶还是人性本善呢3、人有七情六欲,对方如何论证人性的爱恨贪嗔怎么不会产生腐败怎么就只有人性的贪欲是腐败的根源呢4、下面我将阐述我方观点。

我方坚持认为: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首先开宗明义,腐败从社会学观点来说是一种以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权利的变异现象。

而制度是指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共同遵守的规章、行为规范或准则,它包括:政治体制、经济体制、道德观念、法律、法规等。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1、制度的缺失对人的行为形成了非正确引导,导致欲望产生质变,变为了贪欲。

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人之初只拥有生理的本能欲望,而这种欲望并无好坏之分。

制度具有指导性、鞭策性和激励性,而制度在引导人类行为这些方面的缺失,使得部分人的正常的欲望得到无限制的扩大,由量变产生质变,导致贪欲的形成。

所以说制度的缺失对人性的贪欲产生起决定性作用。

2、制度的缺失为腐败提供了客观条件。

当人们有了贪欲,并且他拥有一定的公共权力的时候,制度的缺失为其运用权力为己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提供了空间。

被称为“中国贪腐第一案”的张子善、刘青山案件二人挪用救灾款171亿6千多万元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二人利用制度的缺失,用一张手写的白条就能动用数亿数十亿的公款才导致最后的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

而案件初期曾有人向河北省委检举二人的违法行为。

只不过,按照“组织程序”也就是当时不完善的举报制度,这举报材料要先送地委、然后由地委呈交省委——也就是说,揭发张子善的材料,要由张子善来递交到检查机关。

腐败的根源辩论赛一辩稿

腐败的根源辩论赛一辩稿

腐败的根源辩论赛一辩稿谢谢主席,再次问候在场的各位:其实今天对方辩友的论证出现了严重性的逻辑错误:对方辩友说贪欲导致了腐败,所以贪欲就是腐败的根源。

但是我方想问的是,人性中存在着各种欲望,其他的负面欲望同样可能导致腐败,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是不是人性中所有的负面欲望其实都是腐败的根源呢?请对方辩友论证一下。

我方认为: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开宗明义,腐败是一社会行为,从社会学观点来看,腐败是一种以行为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权利的变异现象。

既然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根据根本原因分析理论,我们研究的主体应该是社会,从社会的角度去寻找腐败的根源。

而制度是指随着人类社会的进程,自然演化出来的人们共同遵守的规章、行为规范或准则,它具有指导、激励、约束人们行为等多方面的作用!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第一、制度的缺失对人性中贪欲的产生起决定性的作用。

人拥有生理的本能欲望,而这种欲望并无好坏之分。

制度具有指导性、鞭策性和激励性,在引导人们思想、行为方面的缺失,使得部分人的正常的欲望得到无限制的扩大,由量变产生质变,才导致贪欲的形成。

第二、制度的缺失为腐败的形成提供了客观条件。

当人们有了贪欲,并且他拥有一定的公共权力时,制度的缺失为其运用权力为己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提供了空间。

被称为“中国腐败第一案”的张子善、刘青山案件中,二人挪用救灾款171亿6千多万元,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二人正是利用制度的缺失,才形成了挪用公款的腐败行为。

也由于制度的缺失,导致了当时想举报他们腐败的人竟然必须得到省委书记张子善,也就是腐败分子本身的允许!这无疑是相当可笑的啊。

所以说,只有在制度缺失提供的客观条件之下,才能产生腐败的行为。

第三、制度的缺失在腐败的形成中起了决定性作用。

我们知道,根源不只是事物发展形成的引导因素,更是指起决定性的重要因素。

贪欲唯一能确定的只是一个人想不想去腐败,而制度的缺失则决定了一个人他到底敢不敢去腐败,能不能去腐败!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权力进行的高度,推动建立不敢腐败的惩戒制度,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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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
尊敬的给位评委,观众大家好,对方辩友所展现出的雄辩之才实在令人佩服,但是,我们也不难从对方的辩词之中发现一些漏洞。

下面,我将为大家一一指出。

1.
2.
3.
下面,我将进一步表明我方立场,我方坚持认为: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

理由如下:
1.制度的不完善诱导了欲望演变为贪欲的畸形转变,并为腐败提供了客观的滋生条件。

人们生来就有各种满足自身需求的正常欲望,但是,制度的不完善之处却会使人的欲望畸变为一种贪得无厌的心理,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现阶段的制度并不完美。

而也正是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许多行为主体看到了能实现其特殊利益的,但是和公共利益相悖的途径,所以,行为主体对一些利益的欲望就演变成了贪欲,从而形成腐败。

衡阳中级法院院长罗安荣,一个曾经以清廉著称的标杆人物,有着令人羡慕的政法完美之家。

却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锒铛入狱,成为令人唾弃的贪污腐败官员。

这个巨变原因何在呢?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个曾经一身正气,以清廉著称的官员走向腐败的深渊?这难道不就是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吗?人人都对丰富的物质生活有欲望,这点无可厚非,但是不完善的制度对其思想、行为起到了错误的引导作用,让他认为有隙可乘,对于金钱的欲望转变为狂热的贪欲,从而走上了腐败的道路。

而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使得很多的腐败问题游走在制度的视线之外,其行为主体得不到应有的监督或惩罚,所以这就可能滋生更多的腐败问题。

试想,如果我们的社会有一个完善的制度,人们还会形成贪欲吗?腐败问题还会滋生吗?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是现阶段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行为主体与腐败行为有效地结合在了一起,从而形成了腐败啊。

2.制度对于行为主体的腐败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

诚然,我方并不否认贪欲对行为主体的腐败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制度的不完善才真正地决定了腐败的发生。

腐败这个问题从古至今一直存在,有贪欲的人就一定会腐败吗?恐怕我们不能这样武断。

试想,如果我们有完善的制度,那么,即使有人有贪欲,他们能够进行腐败吗?而相反,我们现阶段制度的不完善却使某些行为主体能够进行腐败。

二者相比较,制度的不完善才是腐败的决定性因素啊。

无疑,腐败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要真正地解决腐败问题,也应该从制度上着手啊。

我们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完善以宪法为依据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并与以党章为依据的党内制度规定相结合,用制度预防腐败的滋生,用制度监督行为主体的行为,用制度惩治腐败的行为主体,才能根治腐败问题。

我方相信,腐败这条蛀虫终究会因为制度的不断完善而消亡,我们的共产主义道路也会因此而走得更加畅通。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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