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实务讲座
2024全新公司法培训课件

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通知债权人并 公告、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等步骤。
案例分析:公司设立、变更与终止实例
01
02
03
案例一
某科技公司设立过程及要 点分析
案例二
某餐饮公司变更经营范围 及流程解析
案例三
某贸易公司因经营不善被 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处 理过程剖析
03
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与权限
。
刑事责任认定及追究程序
刑事责任认定
违反公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如虚报注册资本、提交 虚假材料等。
VS
追究程序
刑事责任追究需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等程序。在追 究过程中,应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 保程序公正。
民事赔偿责任承担方式
赔偿责任主体
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
2024全新公司法培训课件
目录
• 公司法概述与基本原则 • 公司设立、变更与终止 • 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 股东权益保护与纠纷解决机制 • 法律责任与处罚规定 • 2024年义及适用范围
公司法定义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设立、组织、 运营、变更和终止等过程中各种 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赔偿范围与标准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具体标准根据案件情况而定。 在赔偿过程中,应遵循填平原则,确保受害人得到充分救济。
诉讼程序与执行
民事赔偿诉讼需经过起诉、审理、判决等程序。判决生效后,如被告 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
06
2024年新公司法修订内 容解读
新增条款内容及其影响分析
股东权利
公司法原理及实务课件

阿里巴巴传奇
阿里巴巴(英语: Corporation;港交所:1688),中国最 大的网络公司和世界第二大网络公司,是 由马云在1999年一手创立企业对企业的网 上贸易市场平台。2003年5月,投资一亿 元人民币建立个人网上贸易市场平台—— 淘宝网。2004年10月,阿里巴巴投资成 立支付宝公司,面向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推 出基于中介的安全交易服务。阿里巴巴在 香港成立公司总部,在中国杭州成立中国 总部,并在海外设立美国硅谷、伦敦等分 支机构、合资企业3家,在中国北京、上 海、浙江、山东、江苏、福建、广东等地 区设立分公司、办事处十多家。
1999年 创立阿里巴巴网站;2003年 创立淘宝网,目 前国内最大C2C购物平台;2004年 创立独立的第三方 电子支付平台“支付宝”,目前在全球用户数排第一; 2005年 和当时全球最大门户网站雅虎战略合作,兼并 其在华所有资产,阿里巴巴因此成为中国最大互联网公 司; 2009年 收购中国万网; 2010年 建立1688网络批 发大市场。
tml 优酷上市
优酷CEO古永锵简介
古永锵,1966年生于香港,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 学MBA。 1989年至1992年,在国际知名的管理咨询公司贝 恩(Bain)公司任职 ; 1993年在国际知名企业宝洁国际香港公司任职 1994年至1999年,就职于风险投资公司富国集团 担任副总裁,负责媒体、娱乐及工业项目; 1999年3月加盟搜狐公司,时任搜狐高级副总裁 兼首席财务官,并于2000年始,主管企业发展战 略,负责新业务拓展方面的工作; 2002年,荣任搜狐公司首席运营官,负责公司的 业务运营及发展; 2004年,荣任搜狐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 2005年11月,创办合一网络,启动资金3百万美 元; 2006年6月21日,合一网络宣布优酷网公测开始, 定位为用户视频分享服务平台,古永锵担任优酷 2010年12月8日,带领优酷 网CEO兼首席运营官; 网正式登陆纽交所。
公司法律案例实务讲座(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司法律事务日益成为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环节。
为了帮助广大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公司法律风险,提高法律素养,本次讲座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公司法律实务进行深入剖析。
二、讲座内容1. 公司设立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一:甲乙双方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丙公司。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出资,但丙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设立而无法取得营业执照。
甲乙双方因公司设立问题发生纠纷。
分析: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按照法定程序设立公司;(2)未在法定期限内取得营业执照。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公司;(2)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取得营业执照。
2. 公司股权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二:甲公司股东乙将其持有的公司2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丙。
乙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后甲公司发现乙将其股权转让给丙,认为乙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要求乙返还股权。
分析:本案中,乙丙双方在公司股权变更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2)股权转让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2)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充分考虑公司利益,避免损害公司权益。
3. 公司治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三: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但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乙股东认为董事会决定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本案中,甲公司董事会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2)董事会决策程序不规范。
防范措施:(1)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2)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4. 公司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案例四: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未能按时供货,导致乙公司遭受损失。
公司法实务讲座

公司法实务讲座一、公司法概述1.1 公司法的定义1.2 公司法的作用和意义1.3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二、公司的设立和注册2.1 公司设立的条件2.2 公司注册的程序1.准备注册所需材料2.在工商局进行公司注册申请3.缴纳注册资本4.领取营业执照2.3 公司注册的注意事项•合法合规的公司名称选择•注册资本的确定和缴纳•公司章程的制定和备案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3.1 公司的组织结构1.董事会2.监事会3.总经理3.2 公司治理的原则和机制•信息披露•董事会决策•内部控制•股东权益保护3.3 公司治理的挑战和改进•董事会独立性•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的加强四、公司的股权和股东权益4.1 公司股权的概念和种类4.2 股东权益的保护和实现1.股东权益的来源和种类2.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股东会议–股东诉讼–股东利益相关方的合作4.3 股东权益的限制和约束•限制转让和质押•股东行为的合规性要求五、公司的合并与收购5.1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概念和形式5.2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法律程序1.合并和收购的准备阶段2.合并和收购的协议签订3.合并和收购的审批程序4.合并和收购的完成和整合5.3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风险和挑战•法律风险•经营风险•资金风险六、公司的破产和清算6.1 公司破产的条件和程序6.2 公司清算的程序和责任1.清算组成员的任命2.资产清算和债务清偿3.清算报告的编制和公告4.清算组的解散和责任追究6.3 公司破产和清算的影响和教训•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公司经营风险的防范•法律制度的完善以上是关于公司法实务的讲座内容,通过对公司法的概述、公司的设立和注册、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公司的股权和股东权益、公司的合并与收购以及公司的破产和清算等方面的探讨,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知识和经验,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公司法。
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公司法实务中存在的挑战和风险,需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和加强公司治理,以保护股东权益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法》精品PPT课件(2024)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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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资本与股份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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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资本制度
2024/1/30
法定资本制
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全部认足或募足,否 则公司不得成立的资本制度。
授权资本制
公司设立时,虽然要在公司章程中确定注册资本总额,但发起人只需认购部分股份,公司 就可正式成立,其余的股份,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证券市场行情再随时发 行的公司资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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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合并、分立与 解散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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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合并类型
分立类型
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涉及公司资产 、业务、人员等的整合。
包括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通过将公司资 产、业务等分割成两个或多个独立公司来 实现。
合并与分立程序
法律责任
需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签订合并 或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等步骤。
2024/1/30
重整程序
债权人或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 重整,法院裁定受理后指定管 理人负责重整期间公司事务。
重整计划
管理人需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 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 过后由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
法律责任
重整期间公司需遵守法律规定 和管理人要求,如违反规定或 重整失败则可能面临破产清算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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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中资本制
介于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之间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它兼顾了两种资本制度的优点, 既保证了公司设立时的资本确定,又能避免公司增资的繁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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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发行与转让
股份的发行
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公开发行需要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条件和程序,非公开发行则需要遵守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规 定。
公司法律讲座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和销售业务。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三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分别为张三(持股40%)、李四(持股30%)和王五(持股30%)。
公司成立初期,三位股东共同投入了大量精力,使得公司业务发展迅速。
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股东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导致公司治理陷入困境。
二、案例概述1. 股东纠纷张三、李四和王五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对公司发展方向、利润分配等问题的看法存在分歧,导致股东之间产生矛盾。
张三主张公司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竞争力;李四则认为公司应注重市场拓展,增加销售渠道;王五则主张保持现状,避免风险。
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股东之间的矛盾逐渐升级。
2. 公司治理困境由于股东纠纷,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决策效率低下。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各自为政,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受阻。
同时,公司财务状况恶化,资金链紧张。
三、案例分析1. 股东纠纷原因分析(1)股权结构不合理:公司三位股东持股比例相同,导致决策过程中各方利益难以平衡。
(2)沟通不畅:股东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导致矛盾激化。
(3)缺乏信任:股东之间缺乏信任,难以达成共识。
2. 公司治理问题分析(1)决策机制不完善:公司决策过程中,缺乏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决策效率低下。
(2)内部管理混乱: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各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工作效率低下。
(3)财务风险:公司财务状况恶化,资金链紧张,存在财务风险。
四、解决方案1. 优化股权结构(1)调整股权比例:根据股东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贡献,调整股权比例,使股权结构更加合理。
(2)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具有战略眼光的投资者,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 加强沟通与信任(1)定期召开股东会议:定期召开股东会议,增进股东之间的沟通与了解。
(2)设立沟通机制:设立专门沟通渠道,及时解决股东之间的矛盾。
3. 完善公司治理(1)建立董事会制度: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提高决策效率。
2024版《公司法完整版》PPT课件

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
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确保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责;完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向多元化发 展,引入独立董事、外部监事 等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加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途径和方式
参与途径
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 司治理机构参与。
参与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式
直接参与决策、提出议案或建议、选举 或委派代表参与公司治理。
企业破产清算中债权人权益保障
优先受偿权
债权人在企业破产清算中享有优 先受偿权,即优先于股东等其他
权益人获得清偿。
债权人会议与表决
债权人可通过债权人会议参与破 产清算程序,并对重大事项进行 表决。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有公司住所 设立程序
核准公司名称
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制定公司章程 股东认缴出资
办理公司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的变更事项及程序
变更事项 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住所变更
债权申报与确认
债权人需依法申报债权,并经破 产管理人确认后方可行使权利。
监督与救济机制
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破产清算程 序公正、透明;提供救济途径, 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06
违反《公司法》行为 的法律责任
违反《公司法》行为的类型及后果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
导致公司资本不实,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行为人需 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2024公司法讲稿

2024公司法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介绍关于公司法的一些重要内容。
公司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和保护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在接下来的讲稿中,我将从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公司的设立和登记、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财务会计以及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法的基本概念。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运营行为的法律,其核心是保护股东利益、债权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法的出台旨在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其次,我们将重点介绍公司的设立和登记程序。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设立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确定公司名称、制定公司章程、确定出资人、完成股东会登记等。
只有完成这些程序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公司才能取得法人资格,获得合法经营权利。
接下来,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这些机构共同构成了公司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公司法对这些机构的设置、职权和责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股东权益。
另外,公司法对公司的财务会计也有详细规定。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确保信息透明、真实可靠,以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和监管部门的信息需求。
最后,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程序。
当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时,应当依法解散,并进行清算。
清算程序包括清偿债务、处理剩余财产等,确保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公司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和保护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今天的讲解,希望大家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法的相关内容,增强对公司法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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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CH保留因不可预见情况而修改或取消研讨会的权利。 5. CCH保留对研讨会价格的调整权利。
3、境外投资的法律和商业习惯差异及其影响 • 尽职调查实操 • 法域上的差异 • 商业习惯差异 • 收购投资协议的具体安排
4、案例讨论与问答
The Professional’s First Choice
关于演讲人
程晓峰
合伙人,金杜律师事务所 工作经历 程晓峰律师于2010年加入金杜。在加入金杜以前,先后在美国和英国国际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程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和经济 学双学士学位;其后分别获得美国南佛罗里达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 。程律师分别于2000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2004年 获得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 程晓峰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投资和并购。程律师执业10余年,承办过金融、铁路、石油、电力、新能源、矿业及制造业等众多领域的重 大项目。程律师在境内外企业收购重组,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私募基金投资、反垄断申报、外商直接投资以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方面等领域 有丰富的经验。 程律师的工作语言是中文和英文。 相关业务领域 • 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 • 外商直接投资 • 并购 • 境外投资 • 证券发行和上市
2. 会前付款后请传真汇款凭证至 400-816-0001。
The Professional’s First Choice
公司名称(中文): 公司名称(英文): 地址(中文): 地址(英文): 邮编: 行业: 营业执照号码: 发票抬头:
报名信息
公司规模:
参会者1
姓名(中文): 职位: 电话: 电子邮件: 我的选择
为了鼓励和规范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去年8月已出台《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全面梳理了之前较分散的有关境外 直接投资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扩大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简化了审核管理方式,并建立了全口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体系。
为了帮助国内各类企业更好地把握“走出去”的契机,CCH与上海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携手,特别邀请上海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士,围绕企业境外直 接投资行政管理各项制度,特别是《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出台执行一年多来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解读,并请金杜律师事务所常年 从事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资深律师,分别从法律实务和国际投资商业惯例角度讲解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必须了解的各类风险及预防控制措施。
关于合作机构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协会 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是由上海市各大企业法律顾问、法务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士自愿参加的企业法务人员的自治组织,并经上海市 社团管理局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时接受上海市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
电汇请按以下银行信息安排汇款: 公司名称:北京威科亚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中信银行北京国际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7110110182400031307 银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
友情提示
1. 为加快处理您的报名申请,请根据定单上的银行信息安排您的汇 款并在银行电汇凭证上填写所参加会议名称及参会者的姓名。
The Professional’s First Choice
会议详情
CCH 公司法实务讲座
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 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
2H 用户
参会费用 其他参会者 上海市企业法律
顾问协会会员
上海 11C01LE ¥2,700 ¥3,000
¥1,200
联系方式
关于组织方
威科集团 威科集团旗下的CCH是中国第一家也是目前最大的提供双语法规服务的信息提供商。从1985年起,CCH中国一直致力于服务商业、税务、会 计和人力资源等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士。CCH中国作为专业人士的首选,携手众多特殊领域的知名专家,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解决 方案及商业合规建议。 CCH CCH品牌历经百年专业标准的磨砺, 已成为我们客户在全球范围内的重要合作伙伴,为其提供价值增值服务。目前,我们服务于全球财富500 强公司、跨国公司、国内外顶尖律师事务所、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政府机构及高校。除中国以外,CCH还在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日 本、马来西亚、新西兰、新加坡设有分支机构, 总部位于美国。
关于CCH公司法实务系列讲座
本系列讲座力邀担任过国内外各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和长期从事公司法实务咨询的资深律师及律所合伙人主讲,旨在从实务角度,全面、系统、动 态地详解当前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适用方面关键性问题,并为听众提供第一手的操作经验。
谁该参加?
•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管战略投资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 大型民营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投资部门主管 • 国有及地方商业银行投资主管部门负责人
CCH 公司法实务讲座
中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 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
2011年1月19日 上海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达556亿美元,同比增长194%。目前,中国内地已经成为继中国香港和俄罗斯之后,新兴市场第 三大对外投资主体。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一系列政策利导和汇率上升的影响,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将有一个持续增长的空间。但中国企业的海外直接 投资尚不成熟,海外直投地域分布显现不平衡状态,主要集中在亚洲、拉丁美洲及非洲。尚在起步阶段的中国跨国企业到西方发达国家进行投资、 并购的阻力巨大。 而另一方面,中国跨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领域仍显得相对狭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仍相对较小。
桑琦
处长,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对外经济合作处 高级经济师 工作职责 负责上海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落实上海市有关对外经济合作事项,依法核准、推进上海市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指导 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负责牵头上海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负责上海市对外援助工作;在国 家对外经济合作的总体战略规划框架下,承办和参与多双边经贸谈判,参与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
*时间:
定单条款
1. 报名和付款 - 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预定席位, 但仅在收到签字和盖章
的定单和报名信息后才能正式确认席位。
2. 请在研讨会召开之前安排付款, 如果会前没有付款将不允许进入会场。支付方
式包括电汇和现场支付方式(境内卡、现金或支票)。
3. 取消和代替原则 - 如果您无法参加, 欢迎推荐一位参会者代您参加, 将不会
先生
女士 姓名(英文):
传真:
11C01LE
我是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员 我是ACCA会员,需要参加研讨会/培训的证书
参会者2
姓名(中文):
先生
女士 姓名(英文):
职位: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我的选择
11C01LE
我是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员 我是ACCA会员,需要参加研讨会/培训的证书
合计: *签名: *公司盖章:
电话: 400 066 5518 (免费) 传真: 400 066 5518 (免费) 电子邮件: events@ 网址:
会前支付 会议现场支付
付款方式
电汇 银行卡
支票 (限北京客户)
支票
现金
• 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部门主管 • 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法律顾问 • 国内其他投资机构负责人
您将有哪些收获
• 准确掌握境外投资的各项行政审批、年检制度实际操作 • 系统了解国家全口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体系 • 全面比较境外主要投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法律及商业习惯 • 广泛结识同行专业人士,纵横比较不同业态特点,有力拓展职业发展空间
课程提纲
1、国内行政主管部门政策及各项规定解读 •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实务 • 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境外直接投资所面对的国内行政管理和审批环节 • 上海市鼓励境外直接投资的配套政策
2、在现行行政管理及审批制度下企业境外投资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 发改委 •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 商务部门 • 外汇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