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教师岗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教师岗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为了客观合理地衡量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的有关考核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对象:受聘本校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内容教师岗位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50%)、教学质量(30%)、师德与工作纪律(20%)。
教学工作量包括直接教学工作和非直接教学工作。
四、考核办法(一)教学实绩考核1.直接教学工作量考核教师承担各类教学活动的工作量以自然年度为单位进行统计。
教师的直接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
2.非直接教学工作量考核教师的非直接教学工作量包括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等方面。
非直接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
3.教学工作量分值折算以总课时(包括直接与非直接工作量)为基础,分值为(教学工作量÷380)×100;直接教学工作量超岗位额定工作量以上不记分,非直接教学工作量无限制,作为抵消科研工作量的教学工作量不计入此项。
(二)教学质量考核1.理论课教学质量(包括A类课程):包括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方面的情况。
评价标准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理论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评价主体为二级学院(部)学生、同行教师和考核组。
考核成绩占比:学生评教占50%,同行教师评价占20%,考核组评教占30%。
2.实践课教学质量(包括C类和一体化课程):包括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方面的情况。
评价标准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实践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评价主体为二级学院(部)学生、同行教师和考核组。
考核成绩占比:学生评教占50%,同行教师评价占20%,考核组评教占30%。
3.B类课程教学质量:理论课执行教学质量考核“1”项,实践课教学质量执行教学质量考核“2”项,考核成绩占比:理论课占比为该课时数占总课时比例,实践课占比为该课时数占总课时比例。
教师业绩考核办法

教师业绩考核办法引言:教师业绩考核是保证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合理的教师业绩考核办法可以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教学效果。
本文将探讨教师业绩考核办法的重要性、优化方向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解决办法。
一、教师业绩考核的重要性教师业绩考核对于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学生成绩至关重要。
通过业绩考核,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方法和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提升。
二、优化教师业绩考核的方向1. 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全面性教师业绩考核指标应该科学合理,包括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教学成果等多个方面,以全面地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绩。
2. 考核方法的灵活性和公正性教师业绩考核方法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因应不同学科、不同年级等情况进行个性化的考核。
同时,考核过程中应该保证公正性,避免主观评价和任意性的干扰。
3. 奖惩机制的激励性和合理性教师业绩考核应该设置奖惩机制,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
奖励应该与教师的教学业绩直接挂钩,合理设置奖项和奖励额度,激发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实施教师业绩考核的过程1. 设定考核目标和指标学校应该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制定明确的考核目标和指标,并告知教师。
这样可以明确教师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提高教师的工作主动性。
2. 定期组织评估和考核学校应该建立定期的评估和考核机制,通过教学观摩、教学交流、学生评价等方式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和业绩。
评估结果应该客观公正,并及时反馈给教师。
3. 提供培训和支持学校应该组织相关培训和研讨会,提供教师业绩考核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支持。
同时,也要给予教师在教学方法、教材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
四、实施教师业绩考核中的难点和解决办法1. 主观性评价难点:教师业绩考核中容易出现主观评价的情况,导致评价结果不准确。
解决办法: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估体系,采用量化的评价指标,避免个人主观评价的干扰。
2. 工作量过大难点:教师业绩考核工作量大,容易导致评估效果不佳。
小学教师业绩考核办法

崆峒镇学区教师业绩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常规工作的过程管理,使每位教师的工作业绩得到客观评价,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教师业绩考核内容教师业绩考核由三部分组成,即教学成绩、学区过程性考核、学校过程性考核。
计算办法为:工作业绩=教学成绩*65%+学区考核*15%+学校考核*20% .二、教学成绩教学成绩=合格率*50+优秀率*30+平均分*20%以每学期期末统考成绩为准,由学区统一核算。
如带多门课取平均成绩。
三、学区过程性考核学区对教师常规业务检查量化总得分。
主要包括教案备写、作业批阅、听课笔记、业务学习笔记、政治学习笔记和其他项目。
对于多次检查的项目取平均分,只检查一次的记一次得分。
1.教案10分,量化指标包括教学周计划的制定及基本项填写、备案数量、备案审批、书写情况、备案质量,具体见《崆峒镇学区教案检查登记表》。
如带多门课取平均成绩。
2.作业10分,量化指标包括收交情况、作业外观、学生书写、批阅次数、批阅质量,具体见《崆峒镇学区作业检查登记表》。
如带多门课取平均成绩。
3.听课笔记5分,根据听课次数、书写情况量分。
4.业务学习笔记5分,根据学习次数、页数、书写情况量分。
5.政治学习笔记5分,根据学习次数、页数、书写情况量分。
6.其他项目根据每次检查的内容、目的量分,一般单项不超过10分。
四、学校过程性考核学校平时对教师的检查量化总得分,包括教案备写、作业批阅、听课笔记、业务学习笔记、政治学习笔记、出勤、值周值班、参加学校、学区及以上活动情况、本学期获奖情况、课题申报和论文发表情况等。
具体项目、设分检查次数由学校自定。
附件:1.崆峒镇学区教师业绩考核总统计表2.崆峒镇学区教师过程性考核统计表崆峒镇学区2016年5月。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教师的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大学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第三条考核的的目的是对大学教师进行全方位评估,评估内容囊括教学方案设计、教学实施、评估和反思以及教学成效等四个方面。
第四条建立健全大学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制度,通过沟通、交流、共享、合作等方式,鼓励教师发挥自己最佳水平,实现教学目标。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教学方案设计:涉及编写课程大纲,确定教学内容、教学活动、教学方法、教学目的、教材选择等方面的工作,并向传授该课程的教师提供教学方案。
第六条教学实施:指教师在授课环节中,运用所选择和制定的教学方案,展开授课活动,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的过程。
第七条评估和反思:教师应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评估,考虑如何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针对学生的反应进行反思和调整。
第八条教学成效:指教师通过教学实施活动,达到的教学目标和效果,包括学生知识掌握程度、能力提升情况、素质提高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九条评估方式包括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两种方式,由专家组织对大学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条定量评估:采取定量指标考核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认定标准包括教学活动的经验和资源、课堂教学的技能与能力、课程的反馈和学生成绩的综合衡量。
第十一条定性评估:凭借教师教学过程中的部分资料,如教学方案/教案,教学录像,教学笔记,课堂布置及证据采取非定量的方式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专家组织的数量应根据学校的规模和师资力量的数量等因素来决定。
第四章考核结果第十三条大学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结果应当按照评估成绩加权平均值排序,权重的分配应在下发考核通知前确定。
第十四条认证和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公布并详细说明认证标准和认证的过程,以便于教师对照其教学工作的不足之处便于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和补充。
第十五条教师应出具评估表的反馈,得出明确的反馈和建议,教师需认真重视并在下一学期策划课程时做好提高的方案制定。
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在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中,制定一套公正而科学的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这不仅能够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还能够保障学生的权益和教育质量。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展开回答,探讨如何制定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一、明确目标和标准教师的工作目标和标准是制定考核办法的基础。
首先,学校应明确教师的工作目标,即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具体表现。
其次,学校还应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包括教师的教学成绩、业务能力、专业素养等方面。
这样一来,教师就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职责和要求,为教学工作制定明确的目标。
二、多元化评估方式为了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和准确,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应采取多元化的评估方式。
传统的教师考核主要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为评估依据,这种单一的评估方式容易导致评价结果的片面性。
因此,可以通过教师的课堂观察、学生评价、同行评议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建立激励机制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不仅仅是对教师进行评估,更重要的是通过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工作成绩和表现给予一定的奖励,如薪资提升、晋升职务等。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提供各类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四、注重教师发展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职业发展和成长是教育事业的基础。
因此,在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中应注重教师的发展。
学校可以通过对教师的职称评定、研修经费的分配等方式,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教师交流平台和学术研究制度,鼓励教师参与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
五、关注学生权益教师工作业绩考核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和提高教育质量。
因此,在考核办法的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学生的需求和权益。
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与教师评估的过程,听取他们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反馈。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学生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学生的问题和矛盾,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教师业绩考核方法和标准

教师业绩考核方法和标准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的角色和责任也在不断变化。
教师的工作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需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如何科学、公平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成为教育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教师业绩考核方法和标准。
一、考核方法教师业绩考核方法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定性评价主要依靠教育主管部门、专家和学校领导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对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描述性评价,并提供建议和改进方案。
定量评价则通过统计教师的教学成绩、学生的学业水平等数据来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
另外,还有360度评价、教学观摩等多种考核方法,通过多方位、多角度的评估来全面了解教师的工作表现。
二、考核标准教师业绩的考核标准应该科学、公正、客观,能够准确反映教师的工作水平和贡献。
其中,学术水平是评价教师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
教师的学科知识水平、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科研成果等都应该纳入考核范畴。
此外,教学质量也是评价教师业绩的重要依据。
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堂教学效果等都可以作为考核教学质量的指标。
此外,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教书育人能力等方面也应该纳入考核标准。
三、个性化考核教师的工作存在着差异化特点,不同学科的教师、不同层次的教师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要求。
因此,在制定教师业绩考核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不同教师的特点和需求,建立个性化考核机制。
比如,对于中学语文教师来说,可以注重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写作能力;对于高中数学教师来说,可以注重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解题能力。
在考核过程中,可以根据不同学科和教师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方法。
四、多元化评价教师的工作涉及到多个方面,仅仅通过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价教师的工作水平是不全面、不准确的。
因此,在教师业绩考核中应该引入多种评价方法,综合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实践能力、科研能力等各个方面的表现。
比如,可以通过课堂观察、学生问卷调查、教学视频评价等方式来了解教师的教学效果;可以通过学术论文发表、教学设计等方式来评价教师的科研能力。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为了正确客观地评价我校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积极推行教学和教学方法改革,激励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学校在职任课教师均属考核对象。
三、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态度、教学实绩和教学水平。
从职业道德、平时工作、学生测评、教师课堂教学测评、教学工作与绩效考核等方面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来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确定教师工作的质量等级。
(一)学生测评(本项目满分为100分,权重0.10)每学期进行一次,以教师任课班级为主体,通过《教师教学情况测评表》(附表一)向学生进行教师教学情况调查,从班级随机抽取5名学生在十个项目中分栏填写、打分,然后取其平均值作为该项目的测评分。
(二)教师课堂教学测评(本项目满分为100分,权重0.30)考核组成员通过随机听课的方式对教师课堂教学按照《课堂教学检查项目》(附表二)的要求逐项打分,然后取其平均值作为该项目的测评分(参加听课的测评人员不少于三人)。
(三)教学工作与绩效考核(本项目满分为100分,权重0.20)考核组根据《教学工作和绩效考核表》(附表三)的内涵要求对教师的教学工作与绩效情况逐项打分,取其平均值。
(四)教师平时考核(本项目满分为100分,权重0.40)1、教学态度(30分):教师在教学中起着主导作用,其工作态度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认识、学习动机、行为习惯等,所以,教师应精神饱满,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禁止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1)上课接打手机,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2)无教案上课,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3)拒不接受合理的教学任务,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4)逾期未报送教学计划,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5)逾期未报送学分或报送的学分不合要求,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教师学校业绩考核办法

教师学校业绩考核办法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越来越注重教师的绩效考核。
教师的业绩考核办法是评价教师工作质量和能力的重要手段。
下面从不同的角度来讨论教师学校业绩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拓展当前,教师业绩考核主要集中在学生的学习成绩上。
但是,教师的工作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还应该培养学生的品德和综合素质。
因此,将学生的品德表现、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纳入考核范围是非常必要的。
二、多元评价指标除了学生成绩外,教师的业绩还应包括其他评价指标。
例如,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方式、师德师风等方面都应该进行全面考核。
这样可以更准确地评价教师的工作能力和质量。
三、确定权重比例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比例应根据不同学科和学段进行适当调整。
例如,在语文课堂上,对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的要求可能比较高,因此教师设计的阅读训练和写作练习的成绩可能应占比较大的权重。
四、反馈机制完善教师的业绩考核不仅仅是单纯的评价,还应该具备指导和改进的作用。
因此,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是十分重要的。
教师应该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自己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五、考核流程公开透明教师的业绩考核流程应该对外公开透明。
这样可以增加考核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同时,也能够激发教师的竞争力,促进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
六、鼓励创新与实践教师的业绩考核办法应该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创新与实践。
例如,可以设置创新教学奖项,在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方面给予奖励。
这样有助于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七、细化指标体系教师的业绩考核指标需要具体而细化,以便更好地评估教师的工作表现。
例如在教学设计方面,可以考核教师是否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学目标,并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八、个性化考核机制每位教师的特长和特点都不同,因此应允许教师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教学方法。
个性化考核机制能够更好地发挥教师的优势,并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
九、学生评价参与学生是教师工作的直接对象,他们对教师的评价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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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为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编的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我校在编的具有非教师系列职称并从事教学活动的教师是否参加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外聘教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坚持学校主导,学院考核的原则;坚持重在激励的原则;坚持突出课堂教学效果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类、分层考核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由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审计处、工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
(一)审定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二)审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
(三)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教师考核工作。
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同时充分发挥学院教学委员会、督导委员会、教学系(教研室)等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的作用。
考核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
(一)制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对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不同层次的教师和专业课、基础课、双语教学等不同教学类别可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激励措施;
(二)负责本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公示考核结果;
(三)受理教师申诉并形成相应的处理意见,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权重
第五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研究三部分。
(一)教学工作量。
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创新实践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工作量等部分。
具体计算办法参照《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师院发〔2013〕59号)执行。
(二)教学效果。
主要指考核年度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成绩。
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一次测评(学生评教),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学院配合完成。
(三)教学建设与研究。
主要指教师指导学生获奖情况,在教书育人方面的奖惩情况,承担的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教学研究论文、论著、教材,教学成果奖励等,由学院自行设定标准执行。
(四)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教学效果的权重不低于50%,具体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教学工作量、教学建设与研究也由学院自行确定其权重。
第四章考核等级及要求
第六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采用等级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其中,优秀的等级比例控制在当年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20%。
在学校年度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中位列前2名的学院,当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优秀比例放宽到25%以内。
合格和不合格的等级比例由各学院根据评价标准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第七条各学院可根据以下标准,制定符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的适应不同层次教师的评价等级标准。
(一)优秀:达到岗位聘任对教学工作的年度基本要求,在教学效果或教学建设与研究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至少主讲一门课程,教学工作量饱满。
课堂教学质量测评低于所在学院50%的,考核不得列为优秀。
(二)合格:达到岗位聘任对教学工作的年度基本要求,在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研究的各方面表现较好,未出现严重教学事故。
(三)不合格:未达到岗位聘任对教学工作的年度基本
要求,或在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研究这三方面有一个方面表现明显不足,或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影响恶劣事件,或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
课堂教学质量测评不合格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第八条教师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国家教学名师奖、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国家双语示范课程和国家教改项目(我校为第一单位和第一完成人),自获得荣誉起五年内享受免考核待遇,考核成绩直接定为优秀,且不占学院优秀比例。
教师获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省教学名师奖或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连续三年为优秀,自获得荣誉起享受三年内免考核待遇,考核成绩直接定为优秀,且不占学院优秀比例。
免考核期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在学院考核后50%或一年未达到基本教学工作量的,终止当年及以后的免考核待遇。
第九条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第一指导老师,当年考核成绩直接定为优秀,且不占学院的优秀比例。
第十条对上一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所在学院应会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对连续两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学院应暂停安排其下一学年课程教学任务;经培训仍无法胜任教学工作者将予以转岗或待岗。
第十一条享受免考核待遇的教师不计入学院参加考核教师总数,其他直接定为优秀等级的教师计入学院参加考核教师总数。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按自然年度进行,每年1月份由各学院对上一年度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各学院按学校文件要求,制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报学校备案通过后,进行考核工作。
(一)教学工作量。
由学院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师院发〔2013〕59号)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效果。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教)由教务处负责实施,学院配合完成,每学期期末选课前二周进行。
学生评教系统开通前,学院负责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网上评教基础数据,确保所有数据准确无误。
学生评教结束后,教务处负责结果统计与反馈。
系统按课程统计,去掉最高分的5%和最低分的5%,加权平均得出该门课程学生评教结果;教师当学期所授所有课程评教结果的平均分即为该教师当学期学生评教最终结果。
教师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每学期学生评教结果。
(三)教学建设与研究。
由学院负责实施,对教师本年度教学建设与研究情况进行核算。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需在学院内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考核结果上报教务处。
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
教务处备案。
第十四条教师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申请教师的考核等级进行复核,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本人。
教师若对该复核结果还存有异议的,可向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
教务处应在收到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最后结果向当事人反馈。
第六章考核结果使用
第十五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师评奖评优、岗位聘任、职称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考核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