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法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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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法的运用

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法的运用

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法的运用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中,绩效结果的排序是最常遇到的问题。

在排序上,通常存在两种方式,一是非强制分布,即根据绩效考核出来的分数直接进行员工排序,确定赏罚名单;二是强制分布法,即考核结果的运用并不完全依据绩效考核得分进行,而是按照正态分布的规律,先确定好各等级在被评价员工总数所占的比例,然后按照每个员工绩效的优劣程度,强制列入其中的一定等级,再根据员工所在的不同等级进行赏罚。

在国内外优秀企业里,执行强制分布法最有效的应该是美国的GE公司。

GE前任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凭借该规律,绘制出了著名的“活力曲线”。

按照业绩以及潜力,将员工分成ABC三类,三类的比例为:A 类20%;B类70%;C类10%。

对A类这20%的员工,韦尔奇采用的是“奖励奖励再奖励”的方法,提高工资、股票期权以及职务晋升。

对于B类员工,也根据情况,确认其贡献,并提高工资。

但是,对于C类员工,不仅没有奖励,还要从企业中淘汰出去。

在实际工作中,两种分布方法都有使用的实例,但各有其优缺点。

非强制分布法能够直接体现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评价的结果,有利于员工绩效的促进和反馈,但在绩效考核人不够强势和公平的情况下,也容易出现绩效结果集中偏高的问题,不利于高绩效员工的激励和公司总体薪酬成本的控制。

强制分布法恰恰相反,强制分布的要求,有利于控制公司的总体薪酬成本,但往往也会被员工理解为公司强制把员工分为三六九等,而遭到抵制。

那么究竟应该在什么情况下采用强制分布法呢?应该说,在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下,如果每个考核人都能够公正公平合理的评价被考核人的绩效,考核结果都能够直观正确的反映被考核人的表现,强制分布法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采用的。

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绩效考核执行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考核结果的偏差。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考核人对绩效体系的运用还不够熟练。

这种现象通常存在于刚刚引进绩效管理的企业,大家还没有形成正确的绩效管理习惯,计划和考核指标设定都存在偏差,导致绩效考核结果不能有效体现员工业绩。

如何在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法

如何在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法

如何在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法摘要:强制分布法的概念强制分布法的常见问题及优劣分析强制分布法的运用建议关键词:绩效考核;强制分布法一、强制分步法的概念及运用存在问题(一)强制分布法的概念强制分布法的全称是“强制正态分布法”(FND),该方法是根据正态分布原理(中间大、两头小),预先确定评价等级以及各等级在总数中所占的百分比,然后按照被考核者绩效的优劣程度将其列入其中某一等级。

强制分布法追根溯源可以找到通用公司CEO杰克.韦尔奇这个鼻祖。

该方法以业绩为横轴(由左向右递减),以组织内达到这种业绩的员工的数量为纵轴(由下向上递增)。

利用正态分布图,区分出业绩排在前面的20%的员工(A类)、中间的70%的员工(B类)和业绩排在后面的10%的员工(C类),这种评估组织内人力资源绩效的方法,韦尔奇也称之为"活力曲线"。

(二)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法前后,可能遇见的问题运用中的问题(三)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要不要做强制分布法在国内也有比较广泛的应用例如华为、阿里巴巴等优秀企业,但是在2015年,通用公司宣布放弃强制分布,是否意味着强制分布不适用了呢?虽然微软、通用等企业先后宣布放弃强制分布或员工排序,但不可否认强制分布为它们的成功带来过无限的活力。

华为任正非在引进西方管理系统和管理技术时所持的一种观点:要先持有,再固化,最后再优化。

也就是说,在没有真正学懂别人的管理系统和管理方法(强制分布)之前,先不要随意改动,更不要轻易否定。

二、强制分布法的优劣、使用要点(一)强制分布法的优劣(二)强制分布法的使用要点1.减少绩效等级数量,拉大绩效等级的差距强制比例分布法是可以非常容易地鉴别绩效差员工的,但是绩效优秀和绩效良好,绩效良好和绩效一般这些员工的差别是很难鉴别的(89分和90分),所以我们实施的时候,控制和减少绩效等级的数量(4个以内)。

2.关注绩效改进而不是单纯用来分配薪酬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改进绩效,这个目的很明确,因为关系到绩效管理的成功与否。

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法的运用

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法的运用

绩效考核中强制分步法的运用撰写人:文案部绩效考核中强制分步法的运用在排序上,通常存在两种方式,一是非强制分布,即根据绩效考核出来的分数直接进行员工排序,确定赏罚名单;二是强制分布法,即考核结果的运用并不完全依据绩效考核得分进行,而是按照正态分布的规律,先确定好各等级在被评价员工总数所占的比例,然后按照每个员工绩效的优劣程度,强制列入其中的一定等级,再根据员工所在的不同等级进行赏罚。

在国内外优秀企业里,执行强制分布法最有效的应该是美国的GE公司。

GE 前任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凭借该规律,绘制出了著名的“活力曲线”。

按照业绩以及潜力,将员工分成ABC三类,三类的比例为:A类20%;B 类70%;C类10%。

对A类这20%的员工,韦尔奇采用的是“奖励奖励再奖励”的方法,提高工资、股票期权以及职务晋升。

对于B类员工,也根据情况,确认其贡献,并提高工资。

但是,对于C类员工,不仅没有奖励,还要从企业中淘汰出去。

在实际工作中,两种分布方法都有使用的实例,但各有其优缺点。

非强制分布法能够直接体现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评价的结果,有利于员工绩效的促进和反馈,但在绩效考核人不够强势和公平的情况下,也容易出现绩效结果集中偏高的问题,不利于高绩效员工的激励和公司总体薪酬成本的控制。

强制分布法恰恰相反,强制分布的要求,有利于控制公司的总体薪酬成本,但往往也会被员工理解为公司强制把员工分为三六九等,而遭到抵制。

那么究竟应该在什么情况下采用强制分布法呢?应该说,在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下,如果每个考核人都能够公正公平合理的评价被考核人的绩效,考核结果都能够直观正确的反映被考核人的表现,强制分布法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采用的。

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绩效考核执行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考核结果的偏差。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考核人对绩效体系的运用还不够熟练。

这种现象通常存在于刚刚引进绩效管理的企业,大家还没有形成正确的绩效管理习惯,计划和考核指标设定都存在偏差,导致绩效考核结果不能有效体现员工业绩。

绩效考核的11种主要方法

绩效考核的11种主要方法

绩效考核的11种主要方法1)比较法(排序法)是指通过比较,按考核员工绩效的相对优劣程度确定每位员工的相对等级或名次的考核方法。

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简单排序法、间接排序法(交替排序法)、配对比较法(对偶比较法) 此绩效考核方法简便易行但比较适用于人数较少、工作性质相近的情况。

2)强制分布法(硬性分布法)强制分布法是将员工绩效分成若干个等级.每一等级强制规定一个百分比,视员工的总体工作绩效将他们分别归类 .理论依据:正态分布规律(在目标和资源相匹配、且样本足够大的情况下,结果的分布呈正态曲线)适用场合:适用于人数较多的情况(符合统计规律)优缺点:操作较简单,可避免趋宽/趋严/趋中的误差;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例的分布与实际分布情况可能不完全一致,会带来不公平的情况.应注意留有一定的灵活性。

3)量表评定法(尺度评价表法)量表评价法是根据设计的等级评价量表来对被评价者进行评价的方法.这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绩效考核方法。

设计步骤:选纬度-—定权重—-分等级-—给定义优缺点:考核面宽、结果量化、可比性强;适用面广;设计难度大4)混合标准尺度法混合标准尺度法的基本步骤:➢根据考核对象的工作特点分解出若干考核纬度;➢准确表述与每一纬度“好/中/差”3个行为等级相对应的典型工作表现,形成不同的描述语句;➢把各纬度所有描述语句打乱,呈混杂无序排列,使考核者不易觉察各语句考核哪一纬度或表示哪一等级,因而使其主观成分难以掺入;➢考核时把被考核者的实际表现与语句定义的标准对照评判,符合描述则记为“+",否则记为“-”。

5)评语法(也叫描述法)基本作法:是由考核者用描述性的文字表述员工在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方面的优缺点,以及需要加以指导的关键性事件,由此得到对员工的综合考核。

6)行为锚定法(行为定位等级评价法)7)行为观察量表法8)关键事件法9)目标管理法目标管理法的实施步骤:➢确定组织目标:在年度计划中确定组织的成果目标➢确定部门目标:部门领导与其上级共同商定➢讨论部门目标:个人如何为部门目标做出贡献➢确定个人目标:主管与员工共同商定短期目标➢工作绩效评价:将工作结果与预定目标进行比较➢提供反馈:在实施过程和考评之后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和结果反馈.10)关键绩效指标法(KPI)11)平衡计分卡法。

强制比例分布在企业绩效管理中的应用

强制比例分布在企业绩效管理中的应用

强制比例分布在企业绩效管理中的应用作者:唐明霞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3年第17期一、改革背景公司从成立起,绩效考核就应用100分制,即绩效奖金等于奖金基数乘上考核得分。

在实际考核中除财务指标外,其余工作指标打分普遍较高。

主要表现在打分评价时考评人打分不真实;要么考评结果与员工实际表现有较大差异,要么所有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趋中现象严重,没有拉开差距,导致考评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

这个问题在不可量化指标的行政管理人员中尤其严重,常常出现大多数员工得分均为满分的现象。

伴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与规模扩张,人力资源部门感觉到这样的考核办法已不适应,应该建立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来支撑企业的快速发展。

公司从2010年聘请了咨询顾问,成立了专门小组,推行KPI绩效考核体系,到目前已运行2年多,已初见成效,如同所有推行绩效考核体系的企业一样,集团在推行过程中也是历经磨难,其中最受垢病的就是强制比例分布。

二、确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将指标进行层层分解。

KPI指标分解流程如图表1.三、确定操作方法经过讨论决定选择整体绩效优劣控制法,即依据单位总体的年度绩效高低来确定该单位优等人数的基本等级,整体绩效好,则考评优等的人数可以多些。

每月月末上级经营管理部门、公司经营班子、各部门经理分布根据当月公司KPI、部门KPI、和员工KPI评议出所得分数,然后,上级经营管理部门根据分公司所得分评议出该公司的考核等级,见图表2.图表2 公司KPI考核分与考核等级对应表A B C D E考核分≥95分 95>考核分≥85 85>考核分≥75 75>考核分≥60 60>考核分公司经营管理部门根据本公司考核等级及部门得分排序,评议出各部门考核等级,如下图:各部门经理根据本部门考核等级及员工得分排序,评议出下属员工的考核等级,考核等级比例同上。

四、激烈争论阶段此项制度推出试行后,公司内立即出现赞成与反对两种意见,对强制比例分布的理论依据和实施方法都展开了广泛讨论。

强制分布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的应用完善

强制分布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的应用完善

强制分布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的应用完善强制分布法通常作为大中型企业绩效考核体系的组成部分,应用比较广泛。

特别是企业的绩效考核成熟度不是很高,中层管理者相对比较弱势,员工对绩效考核差距导致的薪资待遇差距接受程度较差时,应用强制颁布法能够有效防止员工考核无差别、走过场的情况,有利于保护高绩效员工,鞭策绩效差的员工。

但在实际应用中,还会遇到不少问题需要进行完善以利应用。

下面我们以某生产加工企业为例进行分析。

一、考核分上限问题。

考核上限分是100可以突破100分?如果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上限分一百分就意味着对于员工整体而言是公司借考核扣工资,不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

如果突破100分,那么上限多少比较合适?二、部门对员工直接考核总平均分问题。

部门内部总平均分高于100分,意味着绩效工资总额可能要突破。

如果远低于100分,意味着本部门员工的绩效工资会大幅度打折扣。

三、考核分段分值范围问题。

考核分每段之间差距多大?10分一档还是还是20分一档?员工接受绩效工资差距的能力有多大?四、各分段人数比例问题。

正态分布的比例原则上是两头大中间小,但不同的部门两头统一按10%?还是可以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在10%—15%甚至更多范围之间变化?五、员工绩效与部门绩效挂钩问题。

员工个人的绩效是否与部门绩效挂钩?如果挂钩,怎么挂钩?六、解决方案。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在做好岗位绩效考核整体方案设计的同时,结合强制分布法的运用中必须面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专项设计。

经过充分的沟通,最后形成的基本解决方案是:1、部门对员工的直接考核分上限为120分,下限为0分。

2、部门员工月度总平均分不超过100分,不低于95分。

3、考核分值范围为110-120分,100-110分,90-100分,70-90分,70分以下。

4、各分段的人数比例上限为15%,20%,30%,20%,15%.5、员工绩效与部门绩效挂钩。

挂钩办法是与部门负责人的绩效分挂钩。

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法如何运用更有效

绩效考核中强制分布法如何运用更有效

强制分布法如何运用更有效?强制分布是指在绩效考核的过程中,先确定好绩效考核评价的等级和各个级别的比例分配,然后按照每个员工绩效的优劣程度,强制列入其中的某等级,再根据员工所在的等级进行绩效的奖励或是惩罚。

以国内某上市公司为例,将绩效等级分布为优秀(A)、良好(B)、称职(C)、基本称职(D)、不称职(E)五个等级,分布比例为A(5%):B(20%):C(50%):D(20%):E(5%),同时,按照一定的规则奖励A和B级,淘汰E级。

应该说,绩效考核的强制分布有其显著的优势:1)传递压力,创造竞争机制。

2)鉴别员工,便于人才的激励、使用、培养、储备与淘汰。

3)让各级管理人员重视下属的绩效管理,避免绩效考核中的随意性。

4)便于将考核结果运用到薪酬费用控制。

5)为判断“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提供依据。

但是,强制分布由于考核结果的惩罚性和过程监控的缺乏性,经常导致在实行的过程中给企业管理带来一系列问题:1)破坏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气氛,造成恶性竞争;2)很难保证部门间的公平性。

比如,甲部门的C类员工有可能实际上绩效优于乙部门的A类员工,如果还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将各部门划分ABCDE等级,就很有可能引起实际上的不公平现象;3)在人数较少的部门,强制分布会成为管理的难题;4)由于打分的片面性和主观性,成为打分人无奈和被打分人指责的矛盾所在;5)经常是开始高调实行,最后变成走过场的“轮流坐庄”,而人力管理部门也束手无策;客观说,绩效考核的强制分布有着它激励竞争性的一面,当然,也有着它影响内部团结的另一面。

因此,如何在企业中对绩效考核强制分布进行权变使用,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时,绩效考核的配套措施是否完善完整,消除其不利因素,起到正面激励作用,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笔者给某电力公司做绩效考核项目,为其设计了绩效考核的强制分布,则注重于强制分布前期的准备和铺垫,以及后期的配套措施的完善与跟进,为最后一个环节绩效的强制分布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取得较好的效果。

关于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的思考

关于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的思考

关于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的思考-华扬资本包海明强制分布来源于概率统计原理的正态分布,其明显的特征是“中间大、两头小”,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有许多数据都很自然地呈现出这种规律,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各个方面的数据统计和结果分类。

强制分布在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上也很常见,该方法就是按正态分布规律确定各等级在被评价员工总数所占的比例,当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出来后,即使考评分数不呈现正态分布,也强制排名列入其中的一定等级。

S A B C D10%20%50%15%5%强制分布具有鲜明的优缺点、独特的适应性和操作难度,稍有不慎就容易出问题,而饱受争议和指责。

华扬资本在股权激励咨询项目中就遇到这样一个案例:某公司在绩效考核中运用强制分布,将个人考核结果排序,强制分成A、B、C三类,个人绩效考核的结果与年终奖金发放挂钩,A类:20%,直接对应年终奖120%;B类:70%,直接对应年终奖80%;C类:10%,直接对应年终奖60%,年终综合评价仍处于C类者淘汰。

在执行中出现了以下问题:1、淘汰了不该淘汰的:对绩效、态度以及能力都很差的员工,不存在太大问题,可有些岗位的员工,比如专业性强、行业内比较紧缺的,即使考核结果很差,企业却也不能将其淘汰。

因为,只要公司一开口,有大把公司等着要。

考核结果一出来,有些人自己就痛痛快快地炒了公司鱿鱼。

2、奖励了不该奖励的:考核结果出来后,出乎大家的意料,不少领导和员工心中的好员工,却不知为何拿不到好的成绩,考评“A”的,有相当一部分难以服众,老板也不情愿给二流的人员发一流的奖金。

于是,考核“A”的,怪老板言而无信,考核“B”的,心里不服气,考核“C”的,一部分要老板付出心力苦苦挽留,另一部分要企业付出金钱去淘汰。

混乱的局面,直到取消强制排名制度才停止。

即使这样,中国目前仍有许多企业比较热衷于使用强制分布。

为什么会这样?不排除有些企业是照搬照抄GE模式(但往往都抄失败了),但大部分企业是迫于无奈,没别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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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中,绩效结果的排序是最常遇到的问题。

在排序上,通常存在两种方式,
一是非强制分布,即根据绩效考核出来的分数直接进行员工排序,确定赏罚名单;
二是强制分布法,即考核结果的运用并不完全依据绩效考核得分进行,而是按照正态分布的规律,先确定好各等级在被评价员工总数所占的比例,然后按照每个员工绩效的优劣程度,强制列入其中的一定等级,再根据员工所在的不同等级进行赏罚。

在国内外优秀企业里,执行强制分布法最有效的应该是美国的GE公司。

GE前任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凭借该规律,绘制出了著名的“活力曲线”。

按照业绩以及潜力,将员工分成ABC三类,三类的比例为:A类20%;B类70%;C 类10%。

对A类这20%的员工,韦尔奇采用的是“奖励奖励再奖励”的方法,提高工资、股票期权以及职务晋升。

对于B类员工,也根据情况,确认其贡献,并提高工资。

但是,对于C类员工,不仅没有奖励,还要从企业中淘汰出去。

在实际工作中,两种分布方法都有使用的实例,但各有其优缺点。

非强制分布法能够直接体现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评价的结果,有利于员工绩效的促进和反馈,但在绩效考核人不够强势和公平的情况下,也容易出现绩效结果集中偏高的问题,不利于高绩效员工的激励和公司总体薪酬成本的控制。

强制分布法恰恰相反,强制分布的要求,有利于控制公司的总体薪酬成本,但往往也会被员工理解为公司强制把员工分为三六九等,而遭到抵制。

那么究竟应该在什么情况下采用强制分布法呢?应该说,在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下,如果每个考核人都能够公正公平合理的评价被考核人的绩效,考核结果都能够直观正确的反映被考核人的表现,强制分布法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采用的。

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绩效考核执行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考核结果的偏差。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考核人对绩效体系的运用还不够熟练。

这种现象通常存在于刚刚引进绩效管理的企业,大家还没有形成正确的绩效管理习惯,计划和考核指标设定都存在偏差,导致绩效考核结果不能有效体现员工业绩。

2.考核人不够强势,难以对被考核人形成有效指导。

绩效考核要求考核人对被考核人作出正确客观的评价。

当考核人不够强势时,对下属放水的状况将经常出现。

3.不同考核人间存在相互比较,笼络下属的现象。

不同部门的考核人之间往往会相互比较。

如果客观进行评价,万一把自身部门分数打低了,还要落下属埋怨。

由于放水的风险要小于不放水的风险,在“囚徒困境”的作用下,部门经理在绩效考核中进行放水的可能性是相当高的。

4.不同考核人的个性不同。

考核人的个性往往也对结果产生影响。

有的人严谨,有的人宽松,往往对待下属的方式也会体现在绩效考核的结果上,导致绩效考核结果出现偏差。

正是由于上述的原因,在绩效考核的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出现绩效结果不够准确、总体偏高、分布过于集中等一系列问题,同员工的实际绩效表现会存在一定差距。

保护了绩效差的员工,也就打击了绩效好的员工。

正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很多企业在绩效考核的实践中,才会引进了强制分布法。

而强制分布法的适用范围,也恰恰是上述问题的对应面。

1.绩效考核初步实行时;
2.各级管理者资历较浅,还无法对下属形成有效把控时;
3.打分主体分布较散,评价标准难以统一时。

强制分布法能够解决上述的绩效管理问题,但也会带来新的问题。

在实践中,最常遇到
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四个方面:
1.文化冲突问题。

中国人往往比较注重面子。

谁好谁坏,本来都在心里,领导点一下,心里有数就好了,又何必拿出来非要排个序呢?
2.考核挂钩问题。

在强制分布法下,最好的员工有晋升和提薪的机会,最差的员工有被淘汰的可能。

问题是常有部门经理认为,我的员工做的还是不错的,非要选出一个最差进行淘汰,这公平吗?
3.部门比较问题。

有的部门经理认为我的部门,整体员工素质不错,今年的部门绩效都很不错,部门内评价“一般”的,相对其他部门也许可以得到“优秀”,但“强制分布法”的规则,必须有人是最差的,这样对于员工是否公平呢?
4.人员数量问题。

对于一些人数比较少的部门,因为人数太少(大多三两个人),根本没办法排序,又如何推行强制分布呢?
上述问题的确是强制分布法带来的一些弊端,但在实际运作中,并非是不可改进的。

1.加强沟通。

任何制度的顺利实行都需要沟通。

强制分布法运用的目的,决不是非
要把员工分为三六九等,而是为了推动绩效管理的进行。

应当积极同员工进行沟
通和培训,让其明白,绩效的持续改进与提升才应当是关注的重点。

2.给予部门经理调整的权限。

通常的做法是将强制分布定为ABCDE五级,其中A
级为最优,E级为最差。

公司只控制AB级,C级和DE级的总数和A级的上限,
对于员工在AB和DE级中的分布权限交给考核人自己进行平衡。

这样如果考核
人觉得下属并不需要被提升和辞退时,完全可以将被考核人全部分布在BCD级
中。

3.同部门业绩挂钩。

将员工强制分布的绩效结果同部门整体业绩相挂钩。

根据部门
整体业绩的表现状况确定一个部门绩效调整系数,员工的考核结果应当是个人考
核系数乘以部门调整系数之后的结果。

4.这样,部门整体表现好,员工绩效得分也就相应提升了。

5.按人次进行分布,全年累计。

对于人数比较少的情况,可以按人次进行,在全年
内控制各级别比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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