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相关要求通知
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相关要求通知

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相关要求通知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相关要求通知各镇(区、园、街道)党委(工委)、纪委(纪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院社党委(党组),区各群众团体,区各直属单位、区管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xx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中共xx区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市廉政办《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相关要求的通知》,现就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履行“第一种形态”责任清单(一)党委(党组)责任。
1. 明确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责任。
2. 制定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年度执行市委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谈话活动实施办法(试行)》(通办发〔2017〕10号)具体计划并督促落实。
3. 对纪检监察组织、党的工作部门等日常督查、巡察、信访举报发现的适用“第一种形态”问题,研究具体运用方式。
4. 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处置,责成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提醒、诫勉谈话。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决定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6. 对受到问责或处分的领导干部,根据管理权限,列出回访谈话计划并组织实施。
7. 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督促班子成员对照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 定期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督查。
运用“第一种形态”调研报告

如何抓早抓小实践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有效路径,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区纪委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尤其在第一种形态的运用途径、方法创新、发现小毛病及时批评诫勉、督促纠正,防止违纪问题演变为违法犯罪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抓思想认识。
注重同频共振。
开展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学习宣传教育,开展《准则》《条例》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督导各单位认真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收看《永不停歇的征程》《沉沦》等警示教育片,强化认识,深化理解,积极营造纪检监察机关大胆实践、全体党员干部鼎力支持的良好工作氛围。
转变工作思路。
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改变只注重抓关键少数、抓纪律审查,忽视抓全体党员、抓常态监督的惯性思维,通过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手段不断向抓早抓小转变,做到提醒在前,预防在先。
消除理解误区。
对于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弹性执行,甚至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予以严肃查处,保持监督执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做到“抓小”又“抓大”,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对第一种形态树立正确的认识。
(二)抓责任落实。
压实主体责任。
通过巡察、察访、督办、约谈等形式,督促各单位“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主动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小问题、小错误,随时谈、随地谈,做到“小病即治、小错即纠”,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强化问责追究,逐步使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成为履职的一种新常态。
强化监督责任。
建立监督执纪信息管理机制,对通报批评、函询等内容分类整理分析,及时准确地反映镇街纪(工)委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动态信息。
强化监督检查。
把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审查调查安全等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调度,把践行“四种形态”情况作为审查调查汇报会议的必报内容,并按季度通报第一种形态实施情况,倒逼第一种形态有效运用。
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者:马娜娜来源:《活力》2018年第19期【关键词】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方式方法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是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第一种形态在实际应用的主要措施有谈话函询、“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等两种情形,经纪律审查后仅给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责成退出违纪所得、限期整改、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责令公开道歉(检讨)、通报(通报批评)、诫勉(诫勉谈话)、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等12项组织措施。
一、如何应用好“第一种形态”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怕得罪人,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上下工夫,当好“婆婆嘴”,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及时红脸出汗、拉拉袖子提个醒,给干部向组织倾诉、说清问题的机会,防止他们在错误轨道上越滑越远。
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惩前与毖后的关系,市慎稳妥,突出思想政治工作,讲究方式方法。
1.“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方式主要包括:打招呼、提个醒;通告批评、民主生活会上的自我剖析:谈话函询。
2.适用情形。
反映违反政治纪律,但无法直接核实了解: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问题:反映违反组织纪律,但无法直接核实了解:反映廉洁纪律,但涉及款物不大,或没有明确抓手:反映违反工作纪律,但没有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反映违反群众纪律,但没有造成明显不影响:反映违反生活纪律,但没有具体谋利事项:反映问题笼统,仅有定性,没有事实不具备核实条件;反映身边工作人员、亲属问题,与被反映人关系不大;反映问题时间久远,需要提醒、警示:问题线索可信度不高,但是岗位特殊,需要提醒警示:初步核实没有发现违纪事实,或者反映问题难以查证,但又难以完全排除问题存在有可能性: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和后果。
3.谈话的实践内容。
“三个可以谈”:反映的违纪问题过于笼统,不具备可查性的:反映个人勤政方面问题的:反映轻微违纪问题的。
某县纪委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调研报告

某县纪委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调研报告某县纪委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调研报告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
为全面分析^p 研判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日前,县纪委组成专门调研组,对全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了调研,力求精准发现分析^p 问题,切实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一、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基本情况20__年以来,__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推动“第一种形态”的实践运用,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构建领导机制。
党章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
对此,县委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列入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在年初县委主要领导与各镇街、县直部门签订的《 20__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进一步细化和量化。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__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细则》《__县推进“第一种形态”运用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推动党委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构建发现机制。
县党政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进行走访了解,督促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职责,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挂钩联系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县纪委,加强对纪律执行的监督检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第一种形态”六种方式运用不均衡,形式不规范。
浅析如何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 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好“团结—批
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是监督执纪的“四 评—团结”的有力武器,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实践经 及时发现、指出、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缺点错误,
验的科学总结,也是纪检监察工作“惩前毖后、治 促进党组织健康发展和党员干部健康成长。
订颁布的准则、条例,经常开展党规党纪、党性党 未能在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并及时纠正,从而
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知敬畏、明 导致问题愈演愈烈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业
底线。在教育机制上,积极发挥党办、组织、人事、 务监管部门的责任。
宣传、群团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
注重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基层纪检监察机
பைடு நூலகம்
注重强化谈话提醒。对于新任职或在同一岗位 的行为作斗争,同时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实施“微
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岗位风险点集中或风险等级 巡察”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人才的培训培
高的关键岗位人员、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或民主测评 养,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的能力和发现、解
满意度较低的党员干部,要重点安排谈话提醒。要 决问题的能力,让他们成为既是查办案件的“专家
将信访举报量居高不下、反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 能手”,又是善于开展谈话、善于开展批评教育、
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纪委书记和行政领导列入约 善于做思想工作的“行家里手”,打造一支忠诚、
谈名单,传递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对党员干部身 干净、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治企有道 96 公司治理
浅析如何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文 / 裴转玲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 正;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要严抓严管,及时处理,
[纪检监察]以担当精神落实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纪检监察]以担当精神落实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https://img.taocdn.com/s3/m/d1f1c7bcf90f76c661371a76.png)
[纪检监察]以担当精神落实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以担当精神落实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是恢复我们党内政治生活本来面目的一个重要手段。
相比于后“三种形态”,其在管党治党中更具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做好这项工作,难度大,标准高。
一、我县开展“四项谈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年2月以来,我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在xxx纪委监察局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委局各部室和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努力探索、勇于实践、强力推动各监督检查、监督联系、联系指导乡镇和县级部门开展“四项谈话”工作。
目前,“四项谈话”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学习领会不深刻。
少数部门、单位对和县纪委监察局、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召开的会议精神和下发的文件精神学习、传达不及时、落实不到位,对的条款、内容和开展“四项谈话”工作要求领会不全面、不深刻,对谈话类型及情形一知半解,结果“不会谈”。
(二)思想认识不统一。
对“四项谈话”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推动部门、单位工作需要的高度来认识。
部分单位“一把手”认识有偏差,片面的认为落实“四项谈话”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缺乏“亲自抓、负总责”的主体责任担当意识,工作滞后;有的顾虑重重,怕影响单位声誉、影响年底考核而“不愿谈”;怕得罪人、影响团结而“不想谈”;怕记入档案、秋后算帐而“不敢谈”,工作的主动性不高。
(三)工作发展不平衡。
一是重布置、轻落实,思考谋划不足。
二是谈话人谈话的针对性不强,该谈的问题不谈、避重就轻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谈话对象认识不深刻,谈话效果不明显。
三是“四项谈话”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谈话登记表、统计表没有安排专人负责,不按时、按要求报送,谈话事例不愿报、不想报、不敢报。
(四)情形把握不准确。
一是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找得不够准,谈得不及时,“批评教育”成了“表扬勉励”。
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与思考 赵飞

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与思考赵飞摘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新形势下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也是指导监督执纪工作实践的方法论。
“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设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其中最难的是第一种形态,最关键的也是第一种形态,强化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监督执纪;遏制腐败;基层运用一、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十九大报告的重要论述,充分说明了掌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性。
1. 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和厚爱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从党的历史和从严治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体现了监督执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是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内容表述,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与厚爱,强调的是日常管理和监督,要求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 可以有效防止“好同志”蜕变成“阶下囚”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
只有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防患于未然,把问题消灭在初发之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真正实现管住大多数的目的,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防止“小过”、“小错”继续向后三种形态演变,能够有效遏制腐败增量,更好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3.有助于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第一种形态做的是日常基础性工作。
干部的教育管理,打基础、利长远,体现在事事时时处处。
通过多种形式的谈心提醒,严肃的组织生活、有“辣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关系到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第一种形态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要常抓不懈。
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考

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考作者:金媚来源:《求知》 2018年第12期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当前纪律检查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
要积极实践“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要做法1.认真学思践悟,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基本内涵。
一是深入宣讲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通过组织宣讲、集中学习等方式,及时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传递给各基层纪检部门和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传上情、解疑惑,聚共识、促工作”。
二是强化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强化责任担当,把主体责任紧紧抓在手上、记在心里、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当好管党治党“领头羊”。
2.立足抓早抓小,把功夫用在平时。
一是立足“早教育”,持续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教育体现在平时,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结合工作实际,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有特色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
二是立足“早发现”,真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督促各单位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用“制度+科技”的手段,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转变监督执纪理念,综合运用多种手段。
一是把工作重点从注重“惩处极少数”向注重“管住大多数”转变,把工作着力点放到抓纪律、管纪律、维护纪律、执行纪律上来,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大纪律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
二是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特别是突出“关键少数”,突出政治性,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持快查快结,及时将违纪案件通报驻在部门。
三是改变过去依靠信访举报作为问题线索主渠道,而是善于发掘各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中的发现、巡察巡视中的发现等多条枢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属实、责任人清楚的问题线索,及早及时启动非纪律处分方式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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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相关要求通知1 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相关要求通知各镇(区、园、街道)党委(工委)、纪委(纪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院社党委(党组),区各群众团体,区各直属单位、区管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xx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中共xx区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市廉政办《关于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相关要求的通知》,现就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责任清单及履责记实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履行“第一种形态”责任清单(一)党委(党组)责任。
1. 明确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责任。
2. 制定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年度执行市委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谈话活动实施办法(试行)》(通办发〔20XX〕10号)具体计划并督促落实。
3. 对纪检监察组织、党的工作部门等日常督查、巡察、信访举报发现的适用“第一种形态”问题,研究具体运用方式。
4. 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处置,责成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提醒、诫勉谈话。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决定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6. 对受到问责或处分的领导干部,根据管理权限,列出回访谈话计划并组织实施。
7. 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督促班子成员对照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 定期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督查。
(二)党委(党组)书记责任。
1. 与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交心谈心,每月谈话人数不低于应谈人数的8%。
2. 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中谈话方式,及时对决定任用的下属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谈话。
3. 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本人或委托其他班子成员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或提醒、警示、诫勉谈话。
4. 对受到问责或处分的班子成员进行回访谈话。
5. 民主生活会上敢于指出其他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6. 参加部分下属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指出存在问题。
7. 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监督。
(三)班子成员责任。
1. 每月与所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交心谈心,每月谈话人数不低于应谈人数的8%。
2. 参与或个别对决定任用的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班子副职进行任前谈话。
3. 针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分管部门(单位)或其班子成员开展批评教育或提醒、警示、诫勉谈话。
4. 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受到问责或处分的班子成员进行回访谈话。
5. 参加部分分管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敢于指出存在问题。
6. 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二、履行主体责任正面清单(一)党委(党组)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
(2)制定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制定年度责任清单。
(3)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年底前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5)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年底组织开展重点检查考核。
(6)研究上级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并抓好整改落实。
(7)年底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会,逐一点评并提出要求。
2.正风肃纪责任。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实施办法》、区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常(2)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3)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
(4)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政令畅通。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突出问题。
3.选好用好干部责任。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落实全程记实制度。
(2)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将落实责任制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充分听取纪检监察组织意见。
(3)严把干部选用动议关、民主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任职关,落实干部选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规定。
4.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责任。
(1)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
(2)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强建章立制,有效规范、科学制约权力运行。
(3)构建巡视巡察联动工作格局,支持配合上级开展巡察工作,及时研究反馈意见和移交的问题线索,抓好整改落实。
(4)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5)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瞒报等违纪违规问题。
(6)坚持抓早抓小,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
5.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责任。
(1)支持纪检监察组织“三转”、聚焦主责主业,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2)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组织依法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4)加强对执纪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5)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落实“第一种形态”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
6.源头治理责任。
(1)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形成至少一项特色品牌,净化政治生态。
(2)加强党性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每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3)针对地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4)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督访制度,化解信访问题。
7.促进齐抓共管责任。
(1)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形成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2)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延伸到农村、社区、国有企业等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8.完善问责机制责任。
(1)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党委(党组)及其党的工作部门问责责任。
(2)加大问责力度,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责任。
1.统筹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与下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分解,强化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监督检查。
(4)每月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
(5)每年底主动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2.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参加纪委全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全局性会议和重要活动,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2)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加强督促检查责任。
(1)组织领导并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
(2)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的管理监督,及时掌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4)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4.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责任。
(1)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提出意见,督促办理。
(2)落实包案接访工作制度,每月到信访部门接待来访群众,处置信访事项。
5.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责任。
(1)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2)带头遵守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4)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借本人名义请托、打招呼或谋取私利。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1)督促指导分管联系部门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2)定期向党委(党组)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指导分管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参加纪委全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全局性会议和重要活动。
(2)每季度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掌握情况并提出要求。
(3)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
3.加强督促检查责任。
(1)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2)及时对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3)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向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分管范围内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4.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责任。
(1)落实包案接访工作制度,每月到信访部门接待来访群众,处置信访事项并开展督查。
(2)及时妥善处理职能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化解突发事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5.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责任。
(1)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3)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借本人名义请托、打招呼或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