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代建管理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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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代建管理费标准

各省代建管理费标准
15
海南省
取费标准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的 概算总投资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 费总额为基数,按1-3%的费率计算, 具体额度应当根据代建单位承担的 工作量在招投标中确定。
按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
干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有关规
定在合同中约定奖励额度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
由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在代建合冋中明 确,其比例一般不超过15%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11
广东省
批准概算的2(总投资2亿元以下); 及1.5%(总投资超出2亿元部分)
不超过节余投资的10%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12
辽宁省大连 市
由市财政局比照基建财务制度规疋 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编制,实际发 生的代建管理费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5001-100001 100+(I-5000) X1%=A 10001-50000 0.8150+(I-10000)
X0.8%=A
50001-100000 0.5470+(I-50000)
X0.5%=A
100001-200000 0.2720+
(I-100000)X0.2%=A
200000以上0.1
按节余资金的10%--30%提取,最高奖励
不超过200万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自筹资金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5
浙江省宁波 市
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基数,按规 定计算建设项目管理费, 建设单位提 取其中的1 0%,用于前期工作;代 建单位管理费通过招标投标确定, 但 最高不能超过建设单位提取后的项 目管理费余额
3
浙江省杭州 市
报批稿:指导性标准另行制定
节约建设资金的10%提取节约资金奖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

城市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政府投融资城市工程项目代建制是由建设方委托有资质的专门管理机构,实行专业化、社会化管理,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工作,按建设计划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单位使用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将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分离,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通过建设工程的专业化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

从全国各地近年来的试行情况看,采用项目代建制能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和管理费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增加项目实施情况的透明度,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由于代建制还处于试点和摸索阶段,相关规定和制度还不完善,有些属于政策制度层面,有些属于操作和技术层面,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一、代建管理费构成项目代建管理费是项目投资方依据代建合同支付给代建单位实施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费用。

代建费应包括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建设准备、实施、验收及保修阶段发生的成本、应缴的税费和合理的利润。

一般包括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竣工验收费、财务费、其他管理性质开支、应缴税费、利润等。

显然,就代建费构成看应高于建设单位管理费。

二、代建管理费计取现状代建管理费的计价方式可采用总价、人月费单价、固定费率等方式,目前各地代建管理费计价方式和取费标准存在差异,但大多采用概算×固定费率的方式,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和低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费率水平计取,通常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 代建单位提供的是专业化的技术与管理服务,代建管理含有技术与管理创新,代建费包括代建单位必须支出的工资、税金、合理利润等,不应简单等同于原来的建设管理费用。

代建管理费从性质上说属于咨询服务收费,但无论是与监理费相比,还是与设计费相比,代建费取费标准偏低。

(整理)1各省市代建费标准及财务支出方式.

(整理)1各省市代建费标准及财务支出方式.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2
浙江省
代建项目管理费计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以此取代原建设单位管理费。代建项目管理费的指导性标准另行制定
按节余资金的10%-30%提取,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直接拨付各参建单位
3
浙江省
杭州市
报批稿:指导性标准另行制定
节约建设资金的10%提取节约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从项目节余资金中开支,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代建管理费的30%
由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在代建合同中明确,其比例一般不超过15%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11
广东省
批准概算的2%(总投资2亿元以下);及1.5%(总投资超出2亿元部分)
不超过节余投资的10%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12
辽宁省
大连市
由市财政局比照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编制,实际发生的代建管理费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奖励金额按节余资金的10%到30%提取,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
8
北京市
按国家和北京市财政部门规定,前期代建为建管费的30%;建设实施代建为建管费的70%
不低于30%的政府投资节余作为奖励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9
重庆市
按重庆市财政局会同发改委印发《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暂行规定》执行,不作浮动,与代建范围、内容相匹配,实行分段计取,
其中一定比例的政府投资结余资金作为对代建单位的奖励(具体比例在市财政局批复代建管理费时一并明确)
直接拨付各参建单位
13
贵州省
代建业务费从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以项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基数
投资节余的30%
直接拨付各参建单位
14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

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

城市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政府投融资城市工程项目代建制是由建设方托付有资质的特地管理机构,实行专业化、社会化管理,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探讨、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工作,按建设支配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运用单位运用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将建设单位和运用单位分别,决策权和执行权分别,通过建设工程的专业化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

从全国各地近年来的试行状况看,接受项目代建制能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和管理费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增加项目实施状况的透亮度,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由于代建制还处于试点和摸索阶段,相关规定和制度还不完善,有些属于政策制度层面,有些属于操作和技术层面,须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探讨和解决。

一、代建管理费构成项目代建管理费是项目投资方依据代建合同支付给代建单位实施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费用。

代建费应包括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建设准备、实施、验收及保修阶段发生的成本、应缴的税费和合理的利润。

一般包括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爱惜费、工具用具运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业务款待费、竣工验收费、财务费、其他管理性质开支、应缴税费、利润等。

明显,就代建费构成看应高于建设单位管理费。

二、代建管理费计取现状代建管理费的计价方式可接受总价、人月费单价、固定费率等方式,目前各地代建管理费计价方式和取费标准存在差异,但大多接受概算×固定费率的方式,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和低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费率水平计取,通常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

代建单位供应的是专业化的技术和管理服务,代建管理含有技术和管理创新,代建费包括代建单位必需支出的工资、税金、合理利润等,不应简洁等同于原来的建设管理费用。

代建管理费从性质上说属于询问服务收费,但无论是和监理费相比,还是和设计费相比,代建费取费标准偏低。

项目代建收费标准

项目代建收费标准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你委《关于核定“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费总额控制数费率标准”的函》收悉。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我省代建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1号)和《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外省的做法,现就核定我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费指导标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一、从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应具备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资质,严格遵循省政府241号令的规定,本着公正、诚实守信和服务有偿的原则,与项目管理或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协议,依协议提供规定的服务并收取代建服务费。

二、代建服务费包括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实施、验收阶段所发生的管理成本、应缴税费和合理利润,不包括勘察、设计和监理等中介服务费用。

按概算总投资的不同规模超额累进计算,计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实行全过程代建的收费标准为:总概算投资5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总概算的3%;5000万元以上—1亿元部分,按总概算的2.5%;1亿元以上—2亿元部分,按总概算的2%;2亿元以上—5亿元部分,按总概算的1.5%;5亿元以上部分,按总概算的0.5%;仅实施项目前期工作代建服务的,按上述标准的20%计费;仅实施项目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阶段代建服务的,按上述标准的80%计费。

三、本文规定的代建服务费标准为上限指导标准,具体标准可通过招标确定。

四、接此函后,请通知代建单位持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服务资质材料到当地同级价格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函自2010年2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附:代建服务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二○一○年一月十一日主题词:项目代建服务收费函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各市州物价局注:A为代建服务费控制总额,B为不含代建服务费的概算总投资。

各省代建管理费标准

各省代建管理费标准
各省代建管理费标准
序号
省市名称
代?建?费?用?标?准
财务支付方式
基?本?代?建?管?理?费
投?资?节?余?分?成
1
财政部
[2004]300号文件规定,不高于建设单位管理费
------------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2
浙江省
代建项目管理费计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以此取代原建设单位管理费。代建项目管理费的指导性标准另行制定
1001-5000?2?20+(I-1000)×2%=A
5001-10000?1?100+(I-5000)×1%=A
10001-50000?0.8?150+(I-10000)×0.8%=A
50001-100000?0.5?470+(I-50000)×0.5%=A
00?0.2?720+(I-100000)×0.2%=A
200000以上?0.1?
按《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暂行规定》规定执行,实行分段累进的计取原则,节余金额100万元以下的为10%,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为8%,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为6%,1000万元以上的为4%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10
武汉省
以国家、湖北省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为基础,通过投标确定
15
海南省
取费标准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的概算总投资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费总额为基数,按l-3%的费率计算,具体额度应当根据代建单位承担的工作量在招投标中确定。
按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奖励额度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
奖励金额按节余资金的10%到30%提取,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川代建费取费标准 2019

四川代建费取费标准 2019

四川代建费取费标准 2019四川代建费取费标准是指在四川省范围内进行代建业务时所需支付的费用标准。

代建是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建设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等一系列工作,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减少工程事故、节约投资成本等目的的一种方式。

以下是四川代建费取费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代建费的计算方式代建费是根据代建项目的投资额进行计算的,通常以代建项目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作为代建费。

根据四川省建设厅的规定,代建费的标准如下:1.房屋建筑工程代建费-高层建筑、居住用房和公共建筑:代建费为总投资额的0.75%;-低层建筑和其他建筑:代建费为总投资额的0.5%。

2.工业建筑工程代建费-大型工业项目:代建费为总投资额的0.8%;-中小型工业项目和其他工业项目:代建费为总投资额的0.65%。

3.市政工程代建费-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代建费为总投资额的0.6%;-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代建费为总投资额的0.5%。

二、代建费的实际支付方式对于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代建项目,代建费的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工程开工前支付代建费的15%;2.工程竣工时支付代建费的15%;3.工程质保期结束时支付代建费的10%;4.工程按期竣工、投产或使用时支付代建费的剩余50%。

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代建项目,代建费的支付方式为工程结算时一次性支付。

三、代建费的计算示例为了更好地理解四川代建费的计算方式,下面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某个房屋建筑工程的总投资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代建费的标准,代建费为总投资额的0.5%。

所以,该工程的代建费=1000万× 0.5% = 50万元。

根据代建费的支付方式,对于该项目,代建费的支付方式为工程结算时一次性支付,所以支付金额为50万元。

四、代建费的作用和意义四川代建费的收取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规范和质量,防止违建、违规行为的出现。

代建费的收取还可以促进代建企业的发展,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水平。

城市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

城市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

城市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政府投融资城市工程项目代建制是由建设方委托有资质的专门管理机构,实行专业化、社会化管理,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工作,按建设计划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单位使用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将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分离,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通过建设工程的专业化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

从全国各地近年来的试行情况看,采用项目代建制能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和管理费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增加项目实施情况的透明度,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由于代建制还处于试点和摸索阶段,相关规定和制度还不完善,有些属于政策制度层面,有些属于操作和技术层面,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一、代建管理费构成项目代建管理费是项目投资方依据代建合同支付给代建单位实施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费用。

代建费应包括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建设准备、实施、验收及保修阶段发生的成本、应缴的税费和合理的利润。

一般包括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竣工验收费、财务费、其他管理性质开支、应缴税费、利润等。

显然,就代建费构成看应高于建设单位管理费。

二、代建管理费计取现状代建管理费的计价方式可采用总价、人月费单价、固定费率等方式,目前各地代建管理费计价方式和取费标准存在差异,但大多采以项目审批部门批用概算×固定费率的方式,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和低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费率水平计取,通常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

代建单位提供的是专业化的技术与管理服务,代建管理含有技术与管理创新,代建费包括代建单位必须支出的工资、税金、合理利润等,不应简单等同于原来的建设管理费用。

代建管理费从性质上说属于咨询服务收费,但无论是与监理费相比,还是与设计费相比,代建费取费标准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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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取费标准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的概算总投资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费总额为基数,按l-3%的费率计算,具体额度应当根据代建单位承担的工作量在招投标中确定。
按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奖励额度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
奖励金额按节余资金的10%到30%提取,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
8
北京市
按国家和北京市财政部门规定,前期代建为建管费的30%;建设实施代建为建管费的70%
不低于30%的政府投资节余作为奖励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9
重庆市
按重庆市财政局会同发改委印发《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暂行规定》执行,不作浮动,与代建范围、内容相匹配,实行分段计取,1000以下 2 1000×2%=20
1001-5000 2 20+(I-1000)×2%=A
5001-10000 1 100+(I-5000)×1%=A
150+(I-10000)×%=A
50001-100000 470+(I-50000)×%=A
720+(I-100000)×%=A
200000以上
按《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暂行规定》规定执行,实行分段累进的计取原则,节余金额100万元以下的为10%,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为8%,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为6%,1000万元以上的为4%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10
武汉省
以国家、湖北省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为基础,通过投标确定
由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在代建合同中明确,其比例一般不超过15%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11
广东省
批准概算的2%(总投资2亿元以下);及%(总投资超出2亿元部分)
不超过节余投资的10%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12
辽宁省大连市
由市财政局比照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编制,实际发生的代建管理费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
6
浙江省舟山市
未明确取费标准,要求具体在代建合同中予以明确。代建项目管理费计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以此取代原建设单位管理费。
奖励资金按节余资金的10%到30%提取,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
7
浙江省嘉兴市
代建项目管理费计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以此取代原业主单位管理费。代建项目管理费的指导性标准另行制定。
序号
省市名称
代 建 费 用 标 准
财务支付方式
基 本 代 建 管 理 费
投 资 节 余 分 成
1
财政部
[2004]300号文件规定,不高于建设单位管理费
------------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2
浙江省
代建项目管理费计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以此取代原建设单位管理费。代建项目管理费的指导性标准另行制定
按节余资金的10%-30%提取,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直接拨付各参建单位
3
浙江省杭州市
报批稿:指导性标准另行制定
节约建设资金的10%提取节约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从项目节余资金中开支,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代建管理费的30%
直接拨付各参建单位
4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代建项目管理费一般通过招标确定,暂定不超过项目建设工程总造价(含市政、土建、景观、配套工程,不含前期费用)的1%-3%,
其中一定比例的政府投资结余资金作为对代建单位的奖励(具体比例在市财政局批复代建管理费时一并明确)
直接拨付各参建单位
13
贵州省
代建业务费从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以项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基数
投资节余的30%直接Leabharlann 付各参建单位14云南省
招投标确定,未明确取费基数
投资节余的30%
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按节余资金的10%--30%提取,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
直接拨付给各参建单位,自筹资金通过代建单位支付
5
浙江省宁波市
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基数,按规定计算建设项目管理费,建设单位提取其中的10%,用于前期工作;代建单位管理费通过招标投标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建设单位提取后的项目管理费余额
节余的30%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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