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知名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知名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知名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知名房地产公司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知名房地产公司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

3.1 知名房地产公司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监督检查。

3.2 知名房地产公司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进行招标工作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总则、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招标工作程序、其他规定)

4.1 总则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的招标,其中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但下列情况除外:(1)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经填报《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单位;(2)某些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工程;(3)某些地方政府垄断工程。

4.1.2 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4.1.2.2 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1.2.3 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4.1.2.4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4.1.2.5 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4.1.2.6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2.7 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4.1.3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

4.1.3.1 招标管理机构

◆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可作授权)、副总经理或总监、成本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项目部经理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一线公司任命;招标小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工程招标的执行部门主要包括工程管理部与成本管理部,两部门应分设招标职能岗位,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操作。

4.1.3.2 职能划分

◆工程管理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编制招标文件,发

标,评技术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并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以及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在上述各阶段的招标工作中,以工程管理部为主持者;

◆成本管理部的主要职能:编制标底,接标,主持开标,评经济标,主持谈判在上述各阶段的招标工作中,以成本管理部为主持者;

◆项目部的主要职能:提出详细的招标要求(如承包单位、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和技术要求),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主要是会审工作),并督查招标工作的进展。

4.2 合格承包商数据库

4.2.1 合格承包商是经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工程管理部主持合格承包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所有项目的招标都须从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

4.2.2 合格承包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4.2.2.1 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4.2.2.2 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4.2.2.3 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4.2.2.4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2.2.5 近三年与知名房地产公司无诉讼。

4.2.3 对未列入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的投标单位,应由招标工作小组组织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结束后填写《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后列入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

4.2.4 合格承包商资格评审

4.2.4.1 合格承包商资格(并非终身制),每隔一定时间应对其进行重新评审、调整。

4.2.4.2 对于签署承包合同的承包商,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协同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评审,评审主要内容为承包商工作质量、进度、配合情况等,评审结果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后作为该承包商综合记录。

4.2.4.3 招标工作小组根据承包商的评审情况决定该承包商是否在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保留。

4.3招标工作程序

部门

程序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项目部

1、制定招标计划参与并提出意见主持开标会议,根据项目情况制定招标详细计划提出详细的招标项目、时间计划、技术交底、配合等要求

2、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审查修改标书中经济条款等

主持编制招标文件参与并提出意见

3、发布招标信息

或投标邀请函选择投标单位

并提出意见主持信息发布及选择

投标单位选择投标单位

并提出意见

4、发标、答疑参与并负责经济标部分的答疑主持发标、答疑会议,

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参与并负责有关技术交底、配合情况答疑

5、开标主持接标工作,主持开标会议参与会议并提出意见参与并提出意见

6、评标主持评标会议、负责评审经济标、谈判

评审技术标并

参与投标单位谈判提出意见并根据情况参与谈判

7、定标、发中标通知招标工作小组组长主持,集体表决定标,并发出中标通知

8、资料管理工程管理部主持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工程管理部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合格承包商数据库

4.3.1 招标文件

4.3.1.1 标准(示范)招标文件

标准(示范)招标文件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成本管理部、项目部、财务管理部及法律人员共同起草,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作为公司该类招标的标准示范文本。4.3.1.2 施工招标文件内容

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包括:招标内容、招标范围、项目简介、工期、质量要求、工程造价要求、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违约责任、投标押金、相关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特别约定等;附件包括:施工图、拟签标准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发包单位要求的全部内容)等。

4.3.1.3 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造价要求应包括:

◆定额及计价文件约定;

◆合同造价包含范围,甲方分包的范围;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主材价格在标书中详细明确;

◆甲供材料和限价材料的范围及其价格结算办法;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处理及其费用确定的原则;

◆人工、材料、设备等调差;

◆报价明细表;

◆开办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工费、扰民费等费用明确的计取方式;

◆总价结算方式。

4.3.1.4 施工类工程招标,正常情况下,应根据施工图编制标底,标底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应力求准确、全面,不得漏项。

4.3.1.5 施工类工程提倡总价招标。如确因施工图不能及时提供但确因经营需要而采用费率招标,则工程第一期应严格按《知名房地产公司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评标、定标评审表》会审,经分公司第一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及时报总部财务部成本管理组组备案;后期相似工程如仍采用费率招标,则应经分公司第一负责人和集团主管副总签字批准,并报总部财务部成本管理组备案;在有详细施工图的情况下,严禁采用费率招标;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对各公司费率招标情况进行跟踪监控,不定期进行检查。

4.3.1.6 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计费依据,并规定在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及时根据施工图预算和中标费率确定工程造价,双方核对后作为合同造价,并就确定后的总价签署补充协议。

4.3.1.7 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特别要求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以下费用作出详细、明确的说明(是否计取,如何计取),这类费用包括:开办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扰民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工费用、总承包配合管理费等。

4.3.2 招标信息发布及投标邀请

4.3.2.1 公开招标的项目在当地主要报纸上或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招标信息,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

4.3.2.2 实行邀请招标,选择投标单位的工作由工程管理部主持,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项目部等共同参与并分别从合格承包商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等数量的投标单位进行邀请招

标。

4.3.2.3 如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应由招标工作小组再组织进行考察确定(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进一步补充、完善该数据库。

4.3.3 发标

4.3.3.1 招标文件的发放和答疑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成本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参与。

4.3.3.2 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按照合格承包商标准和项目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4.3.3.3 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3.4 开标

4.3.4.1 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成本管理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4.3.4.2 成本管理部主持开标工作,开标工作应集体在场,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好记录,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3.5 评标、定标

4.3.

5.1 评标、定标应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充分、科学的比较和论证,各公司根据项目情况选择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权重评标打分法、合理最低投标价法,进行综合评议。

4.3.

5.2 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对于技术简单、规模不大的施工招标原则上应按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4.3.

5.3 成本管理部主持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工作小组全体人员参与(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工程管理部评审技术标,成本管理部评审经济标。

4.3.

5.4 评标过程中,如果不同投标单位的综合评价结果相同或很相近,其中与发包单位在类似工程中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投标单位可考虑其在企业实力(信誉、项目经理资质、施工经验)方面的综合评标权重,填报《知名房地产公司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评标、定标评审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4.3.

5.5 招标工作小组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制定评标办法,并结合项目目标成本指导书,客观、公正地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4.3.

5.6 确定中标单位后3天内,招标工作小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3.

5.7 下列情况须重新招标:

◆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投标单位以向招标工作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情况;

◆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况;

◆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例如各标价皆高出标底价,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

4.3.

5.8 整个评标、定标过程需做好记录,全体参加评标人员签字确认。

4.3.6 签定合同

4.3.6.1 在中标通知规定的签定合同时间之内,工程管理部会同成本管理部负责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4.3.6.2 积极加强与当地招标办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

4.3.6.3 在配合当地政府部门有关招标工作的同时,全面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注意规避各种风险,确保合同实际利益条款(让利优惠、承包商资金垫付等)的有效执行。

4.3.6.4 具体情况参照《知名房地产公司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4 其他规定

4.4.1 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知名房地产公司集团内所属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

价咨询招标,而当地政府招标办规定的招标则按当地政府招标办的规定办理。

4.4.2 投标结束后,工程管理部应做好项目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相关会议纪要等)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4.4.3 招标工作小组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职业道德,不得与投标单位私下接触,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标底,不得透露有关评标的任何情况,否则,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检察机关。

4.4.4 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合格承包商数据库及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须定期上报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及设计工程部工程研究中心备案,作为集团总部必须掌握的信息。

4.4.5 集团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及设计工程部工程研究中心将不定期检查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招标情况。

4.4.6 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务必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实际情况确有不合适之处,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修改之请示,报集团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及设计工程部工程研究中心核实,经总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5. 5.表格

VKCW03-20-F1 《知名房地产公司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考察承包商结果审批表》

VKCW03-20-F2 《知名房地产公司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开标记录》

VKCW03-20-F3 《知名房地产公司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评标、定标评审表》

6.支持文件

VKCW03-20-001《投标承诺函》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万科房地产招标管理流程

房地产招标管理流程 1.目的为规范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进行招标工作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总则、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招标工作程序、其他规定) 4.1 总则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的招标,其中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但下列情况除外:(1)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经填报《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单位;(2)某些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工程;(3)某些地方政府垄断工程。 4.1.2 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4.1.2.2 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1.2.3 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4.1.2.4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4.1.2.5 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4.1.2.6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2.7 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4.1.3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 4.1.3.1 招标管理机构 ◆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可作授权)、副总经理或总监、成本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项目部经理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一线公司任命;招标小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工程招标的执行部门主要包括工程管理部与成本管理部,两部门应分设招标职能岗位,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操作。 .....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

招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集团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原则: 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 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 第三条由经营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物资部、工程部、设计主责人、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 第二章招标系统组织职能 第四条职能:

1、招投标领导小组:公司招标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内一切招标事项的终决权,指导及监督招标工作系统内各执行单位的工作。 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常务副总、经营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财务总监、销售部经理、设计主责人、物资部经理。总经理为组长,常务副总为副组长。所有成员的职责: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单位考察结果的审核,组长、副组长参与开标、评标、议标、定标会议并拥有审查决策权。 3、集团审计部: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确保公司内所有招标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展开。 4、经营部、工程部:作为招标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发标、接标及资料归集整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议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各技术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查、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5、设计主责人:技术总协调,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方案的优化及把关、解决技术争议问题。 6、各部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招标立项报批、设计和审核招标设计方案、投标队伍技术考查和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第五条定标抉择权: 对各招标项目,在按照招标程序操作后,根据公司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将初步定标结果逐级报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第一节工作目标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版)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内装饰、LED店招等工程。 2.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3.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4.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5.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6.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机构与职责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5人,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2.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申请,批准发布招标公告,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评标报告,批准发布中标公示; 3.按照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小组成员; 4.监督、检查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各类项目的招标工作; 5.受理投诉,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调解、仲裁及撤销中标资格,批准列入或移出招标黑名单; 6.定期审核、调整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库名单。 (二)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分管资产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负责人、招投标专员作为办公室成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

房地产开发报建的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系统各地区公司地产项目的开发管理,在开发报建业务方面保证集团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系统下属地区公司。 第二条各地区公司地产项目的开发报建业务由各地区公司开发部负责,由集团公司开发中心对各开发部进行专业指导、协调监督和统筹管理。 第三条各开发部按月度制定各项目的开发报建工作计划,每月28日前将当月计划完成情况和下月计划报集团开发中心审核。集团开发中心负责将主要的报建工作节点计划报集团管理中心。 第四条各地区公司在取得新项目后,应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开发建设、经营融资节点计划制定开发报建计划,并报集团开发中心备案。 第五条各地区公司在开发报建工作中应遵循“时间第一、优化成本、提前介入、穿插进行”的原则,在保证按时间目标完成集团计划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开发报建成本。 第二章建设用地手续办理 第六条各地区公司取得项目用地后,应尽快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七条各地区公司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及使用年限等内容必须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一致;如须办理临时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应按时办理延期或变更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手续。 第八条各地区公司应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办理相关的用地手续,尽快完成土地的征收与补偿。收地时应注意用地红线及用地面积的准确核定。 第九条各地区公司在取得项目用地的同时应收集当地有关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政策资源,降低开发成本。 第三章规划报建 第十条各地区公司在取得项目用地的同时应收集当地有关政策法规、设计规范、城市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控制性规划、地上地下管线、地形地质等资料,连同项目资料报送集团建筑设计院作为设计依据,并与建筑设计院保持充分沟通,确保开发项

房地产开发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北科建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试行) 二零零八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3) 第三章规模标准与招标方式 (6) 第四章招标程序 (8) 第五章招标管理 (10) 第六章附则 (14) 附件1 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一览表 (15) 附件2 工程项目招标方案一览表(例表) (16) 附表3 工程项目招标资料归档和备案一栏表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工程招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贯彻集团阳光下经营的方针,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二级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等。 第四条招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及合理低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优选施工、监理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集团是工程招标采购的管理机构,对各公司的工程招标采购工作以管理、服务、支持和重点环节的监控为主;具体工作包括:(一)制定招标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示范文本; (二)对项目招标工作的整体策划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对招标过程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建立合格承包人信息库,逐步与承包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管理; (五)逐步发展战略采购,建立集团战略招标采购流程。 第六条各公司是工程招标采购的执行机构,全面负责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具体包括: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制度(很实用)

下文是招投标工作的一些范文,各人或公司可以跟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简单的进行一些修改并可利用。希望对你们有些帮助。针对一些公司关手招投标工作时出现的一些错误及不当之处,我对招投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作以下一些说明。很实用,本人多年招投标工作的精华。

X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3)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3)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4) 第四部分招标申请 (5) 第五部分招标文件 (6) 第六部分招标程序 (8) 第七部分招标纪律 (14) 第八部分其它 (15)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第四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标: 一、《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二、其他经领导批准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物质或服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 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工程部、采购部、审监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组长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审监部负责

房地产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全流程

房地产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全流程 房地产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全流程,建议收藏! 一、流程概况

二、工作程序 1、招标采购计划确定 1.1工程部根据《项目总体计划》要求,编制《工程承包商进场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提交造价采购部。

1.2造价材料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工程承包商进场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编制《招标总体计划》,根据招标总体计划编制具体操作《招标单项计划和跟踪》。 1.3城市公司分管副总、项目负责人对《招标总体计划》中的采购方式进行审核,由城市公司运营管理部审批: 1)招标采购:50万元以上工程采购、重大工程(包括土建、安装、煤气、智能化、装修、外水、外电、弱电、园林、消防、铝窗)、30万元以上材料和须招标的设备采购; 2)直接采购:50万以下工程采购、30万元以下材料; 2、供方信息收集 2.1发布招标信息:根据工程和材料采购计划,资格审查截止日期15天前,造价采购部安排在政府招标办、公司内网或以其他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明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范围、规模、资格审查截止日期、招标要求等信息。 2.2投标意向单位资料的收集:造价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通过招标公告、工程和材料信息库、市场查询等方式收集投标意向单位。应保证投标意向单位的数量不少于三家,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1) 集团内部工程承包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库; 2) 网上搜寻; 3) 内部公告; 4) 招标小组及人员推荐; 5) 供方自行推荐;

6) 同行推荐。 2.3造价采购部应要求工程和材料供方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公司简介; 2) 营业执照; 3) 资质证书; 4) 与招标业务相关的业绩资料; 5) 税务登记证; 6) 企业代码证; 7) 代理证明文件(可选); 8) 项目经理证书(适用于工程招标)。 2.4由造价采购部要求供方填写和提交《供方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 3.1工程承包商资格审查:由造价采购部组织招标小组对工程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供应商资格审查:(针对需选型定板的材料)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3.2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指在开标前对潜在投标单位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指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的资格审查。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

房地产公司招招投标管理制度(汇编)

招投标管理制度 1.招标目的、招标工作原则、招标形式 1.1. 招标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开发成本,防范合同履行风险。同时也为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1.2. 招标工作原则 1.2.1招投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每一个投标单位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1.2.2招投标工作的各部门参与者:严禁接受投标单位宴请、礼物;严禁泄露考察单 位、入围单位、评标过程;严禁泄露标底、公司谈判草稿、公司谈判记录表和谈判内容;在 招投标过程做到客观公正,各部门参与者如有违背,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1.3招标形式: 委托代理招标、邀请招标(含公开邀请招标)、简易邀标(含公开简易邀请招标)、直接定标共4种方式。 1.3.1委托代理招标:首先按本制度》确定好招标代理单位,然后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应主管部门和成本控制部负责具体资料的准备以及与委托单位的工作衔接。(备注: 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和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或亲自参加。) 1.3.2邀请招标:由成本控制部牵头,组织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投标活动包括:考察单位筛选、考察、考察报告、发放标文、勘察现场、答疑文件、回收标书、开标和评标、商务谈判、招标报告等系列。(备注: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 邀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 1.3.3简易招标:由成本控制部牵头,组织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 标活动。招投标活动包括:单位资格审查、发放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书、答疑文件、回 收标书、商务谈判、招标报告。(备注:本过程中的资格审查、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 书、答疑文件由成本控制部部门经理和相应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批准,招 标报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1.3.4直接定标:相应主管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直接确定单位并执行公司的合同审批 流程。 2 .招标适用范围、竞标单位数量要求及不适用招标的范围 2.1招标适用范围 2.1.1委托代理招标:主体建安工程施工规定为委托招标。 2.1.2邀请招标:工程类预估费用在30万以上的各类项目,其它类预估费用在10 万元以上的项目。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 编制说明 一、本制度是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施的基础管理文件,旨在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 关业务活动。 二、本制度由公司负责编制、发放、修改与管理。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 公司,以便及时补充和修改。 三、本制度作为公司内部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外传。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一、项目管理管理框图 二、岗位职责 1 .总经办 2 .总经理助理(策化) 3 .总经理助理(工程) 4 .总经理助理(行政) 5 .总工程师 6 .行政办公室 7 .办公室主任 8 .人事管理

9 .文秘管理 10 .行政后勤 11 .前期部 12 .前期部经理 13 .项目策化师 14 .销售部经理 15 .工程部 16 .工程部经理 17 .土建工程师 18 .水暖工程师 19 .电气工程师 20 .技术档案管理员 21 .合同预算部 22 .合同预算部经理 23 .合同管理员岗位职责 24 .预算员 三、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1 .公文管理细则 2 .档案管理办法 3 .办公用品及设备管理规定 4 .办公区域管理规定 5 .考勤管理制度

6 .休、请假管理制度 7 .离职管理制度 8 .保密细则 9 .惩戒细则 四、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1 .现场管理会议制度 2 .合同管理制度 3 .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4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5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6 .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办法 7 .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8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9 .材料、设备供应管理办法 10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11 .工程进度付款管理办法 12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13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14 .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15 .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职位名称:总经办(集体负责制) 所属部门:

某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强化检查和监督,提高工程和原材料质量,降低成本,确保招投标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进行,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具体人选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并经董事会批准后确定。 招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一)招标项目的审核; (二)确定招标方式; (三)拟定招标文件; (四)组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询价等; (五)拟定合同文本,经财务和律师等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与中标单位签订中标合同; (六)负责招标文件资料的归档、建档工作。 招投标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合作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4条招标范围 (一)基建工程类:基本建设、工程改造、安装、装饰、维修以及通讯、监控、网络工程等工程。 (二)在建项目的主材、水暖器具、电控系统、装饰材料等项目。 (三)批量价值在人民币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及办公用品。

(四)其他由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的招标项目。 以上规定范围之外的零星物资采购、维修等项目,由主办单位询价后提出具体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共同办理。 第5条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公司利用网络或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允许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法人参与投标竞争。 (二)邀请招标 对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三)竞争性谈判 主要适用情形有: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议标 对于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在三家以下的专业性较强的设备,可采取议标的方式,通过共同实地考察和面对面商谈后采购。 具体招标方式由承办部门提出建议,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上述一种或多种相结合的招标方式。 第6条招标程序 (一)招标申请 1、在本办法规定招标范围内招标项目由承办部门在日前提报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综合办公室。 2、经公司领导确定的临时性招标项目,由承办部门在日前提报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综合办公室。

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保护公司利益,并有效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明确各部门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本管理办法的监督。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某某集团范围内所有工程经济活动,包括建安工程、材料采购、样板间装修工程及相关的各类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活动,总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均应按本制度进行招标。

第六条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议标形式确定合作单位,议标项目的合格投标单位数量不得少于三家,主办部门必须填写《议标项目审批表》,并将详细资料报成本管理部备案,其最终审批权为城市公司总经理。 第七条特殊工程项目如核实确实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应按如下规定执行:主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报《直接确定合作单位审批表》,将相关文件及不招标缘由等事项进行书面说明,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其中标的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报送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合约管理部审批。 第八条集团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其具体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按《某某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 第九条集团副总裁、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全面领导招标工作,审批本集团招标范围内的招标结果,裁定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 第十条集团总部项目管理中心 10.1 项目管理中心是全集团招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全集团所有招标活动的招标结果进行审批,其审批权限为: (一)标的额200万元以下,最终审批权为项目管理中心集团合约管理部; (二)标的额200万元以上且500万元以下,最终审批权为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 (三)标的额500万元以上,最终审批权为集团副总裁。 10.2 对城市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报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市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招标资料的报送工作;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2016年版)

张家口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2016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第三条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名单制。对未列入名单的开发企业,不得为其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张家口银行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贷款种类和条件 第六条贷款种类。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种类主要包括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和综合用房开发贷款。

(一)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贷款。 (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写字楼、商场和宾馆(酒店)及其配套设施等商用项目建设的贷款。 (三)综合用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商住两用房及其配套设施等综合性用房项目建设的贷款。 第七条借款人条件。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办理年检手续; (三)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四)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五)评定的信用等级符合总行要求; (六)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贷款项目条件。贷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或备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土地全部价款已交清,无任何法律纠纷;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二、招投标工作程序 (一)投标 1、投标项目由经营部负责,集团内部招标由生产计划部进行协调,对外投标由信息科进行协调。 2、经营部、生产计划部与信息科共同搜集、调查市场信息,分析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根据实际情况由经营部初步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3、对于初步决定参与投标的项目,由生产计划部或信息科填写《投标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负责登记报名、索取招标文件等工作。 4、生产计划部获取集团内部的招标信息后,需要技术部提供材料计划的由技术部提供,生产计划部编制投标预算。 5、生产计划部编制的投标预算须报经营部进行审定。如生产计划部编制的预算未报经营部审定的,对责任人将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损失重大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6、信息科获取的招标文件报经营部,由经营部安排投标工作。对于审批后确定投标的项目,由信息科牵头按照程序完成投标书的制作。 7、技术部负责技术标书的编制、提供材料计划、参加答疑会、进行咨询、澄清等。 8、经营部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使用与收回,财务部办理手续。 9、投标工作时间必须按标书要求进行,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内的至少提前一天报经营部审批;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至少提前三天报总经理审批,不得延误。

10、信息科负责打印、审查,装订、密封、投标(退标)文件。由于工作失误及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时间延误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11、所有参与投标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保守公司投标机密,严禁将投标过程透露给其它单位及人员。若发生以上情况将对泄密人处于2000-5000元的罚款。 12、开标会议由总经理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13、信息科应尽可能的了解其他厂家的投标情况(名称、厂家、数量、价为等)、中标及未中标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 14、集团内部投标的文件资料由生产计划部存档保存,其余投标文件资料由信息科归档保存。 (二)招标 1、所有招标项目均由经营部负责。各部门提出的采购计划报经营部审批,对于审批通过的项目由经营部决定自主采购或招标采购。 2、对于确定招标采购的,由信息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实施细则,发布招标信息。 3、投标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个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4、经营部与技术部共同负责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材料。 5、经营部组织初审,技术部、信息科、生产计划部相关人员参加审定。 6、由经营部牵头,前款规定的各部门参加组成评标小组,完成开标、定标。所有参与评标人员要认真负责,保守机密,违反者视轻重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7、招标结束后,资料由信息科归档保存。

公司投标管理办法最新版(优选.)

投标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公司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条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四条公司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管理体系,各业务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项目投标前,由项目销售负责人向副总经理汇报投标项目基本情况,副总经理组织召开项目投标专题会议,设立组建投标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工作进行分工明确任务, 第六条投标小组组成: 总指导:董事长、副总经理 组长:投标联络负责人 组员:项目销售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 采购部、行政部(可根据项目类型及大小难易程度邀请其他部门及人员参加)。

第七条主要责任人职责 1、副总经理职责 副总经理负责项目投标工作监督把关、协调及标书最终审核决策。 2、投标小组组长职责 投标小组组长负责投标商务方案的撰写及投标小组的整体协调、监督、任务分摊、审核各类投标文件、标书装订、现场投标、中标后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等工作; 3、项目销售负责人职责 项目销售负责人负责项目在投标期间各项工作协调,督促投标小组各项工作进展,为投标工作做好全面支持配合工作。 4、技术部(技术支持)职责 技术部(技术支持)负责投标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小组长标书装订等工作; 5、工程部职责 涉及集成工程类的项目,工程部负责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投标小组长标书装订等工作; 第八条配合部门职责 1、采购部 负责提供投标项目中涉及的设备采购价格、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并配合投标小组购买标书、现场投标、标书装订等工

大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法

大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法

大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03-05]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行为,促进和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结合大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进行房地产开发管理,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大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协调、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大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其它县(市)、区以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保税区的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及县(市)、区计划部门,规划土地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和用地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下达执行。其中,县(市)、区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和用地规划经审定后,还须报市领导小组同意。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根据经批准下达的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和用地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开发项目建设用地的处理方式。第五条列入计划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按下列规定分工:

(一)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二)金州区、旅顺口区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保税区内的住宅、商服、写字楼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其它项目由所在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 (三)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内的住宅、商服、写字楼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与所在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其它项目由所在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负责。第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前,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应会同计划、建设、规划土地、房地产等相关部门就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城市规划设计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等,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单位,在与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签订《大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及建设用地履约保证书》(以下简称《履约保证书》)后,由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发给《大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及建设用地中标通知书》(以下简称《中标通知书》)或《建设项目通知书》。其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之前,缴纳20%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或《建设项目通知书》后,到市计划、建设、规划土地、房地产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八条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单位,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建设项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定牌生产 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法律中心、各单位印鉴管理员。 所有合同都要建起价格平台,没有价格平台就不能签合同。 所有需专家出意见的单位都要建一个专家网络,专家报酬要确定,专家人数需3-5人以上,每次招标的专家人选在招标前24小时由第三人随机选中。 报审合同中无招投标资料,法律中心应不予审核,印鉴员不予盖章,否则哪一个环节没有闸住,由其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由人力资源部门闸口。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的标准是: 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应该公开: 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或 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或属已优化的网络内单位在3家以上)发放招标书,且: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应有1家,每次都有新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业中排前5名的单位投标(本地区和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各一家)(行业无排名的,以其在当地完成的着名项目来证明);且符合资质有回执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 属于行业管理的,按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单位名单全部邀请,投标的单位不少于5家(或不少于邀请数的2/3)。 只要有投标人投诉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经查证属实的,中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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