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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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2)

房地产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2)

房地产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2)第二部分投标流程管理1.投标流程根据项目需要,拟定项目概况和投标资格;召开投标会议,向投标方介绍项目情况;确定投标文件制作的时间和要求;发放投标文件;接受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合同。

2.招标方式本公司投标主要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一般情况下,对于总价超过100万元的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于总价不足100万元的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3.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应通过中国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平台注册,获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年度经营业绩”、“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保证金”和其他相关资料。

资料应齐全、真实有效。

4.发布招标公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发布招标公告并在指定媒体上公示。

招标公告应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及要求等信息。

5.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认真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主要应包括投标申请书、商务标、技术标、保证书、授权书等内容。

6.投标文件送交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人,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送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之时为准。

7.投标文件保密招标人应严格保护投标文件的机密,并在评标结束后统一处理,如不予中标的投标人可以申请领取未开封的投标文件。

8.开标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

开标程序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投标人信息的保密和评标标准的公正性。

9.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出评审意见。

10.中标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确认中标人并公示中标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同时,将未中标的投标人及其报价情况通知。

11.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如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要求执行,按照承诺书约定,投标保证金应予以扣留。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1.招标目的、招标工作原则、招标形式1.1.招标目的: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开发成本,防范合同履行风险。

同时也为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1.2.招标工作原则1.2.1招投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每一个投标单位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1.2.2招投标工作的各部门参与者:严禁接受投标单位宴请、礼物;严禁泄露考察单位、入围单位、评标过程;严禁泄露标底、公司谈判草稿、公司谈判记录表和谈判内容;在招投标过程做到客观公正,各部门参与者如有违背,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1.3招标形式:委托代理招标、邀请招标(含公开邀请招标)、简易邀标(含公开简易邀请招标)、直接定标共4种方式。

1.3.1委托代理招标:首先按本《制度》确定好招标代理单位,然后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应主管部门和成本控制部负责具体资料的准备以及与委托单位的工作衔接。

(备注: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和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或亲自参加。

)1.3.2邀请招标:由成本控制部牵头,组织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

招投标活动包括:考察单位筛选、考察、考察报告、发放标文、勘察现场、答疑文件、回收标书、开标和评标、商务谈判、招标报告等系列。

(备注: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邀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

)1.3.3简易招标:由成本控制部牵头,组织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

招投标活动包括:单位资格审查、发放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书、答疑文件、回收标书、商务谈判、招标报告。

(备注:本过程中的资格审查、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书、答疑文件由成本控制部部门经理和相应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批准,招标报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1.3.4直接定标:相应主管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直接确定单位并执行公司的合同审批流程。

2.招标适用范围、竞标单位数量要求及不适用招标的范围2.1招标适用范围2.1.1委托代理招标:主体建安工程施工规定为委托招标。

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公司招标活动,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四条招标范围:1. 公司各类建设项目所需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服务等相关工程;2. 公司内部管理、办公、生活设施等所需货物和服务采购;3. 公司授权的其他招标项目。

第五条招标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接受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2. 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数量较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可邀请3家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3.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较为复杂、投标单位较少或者招标时间紧迫的项目;4.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且其他供应商不能提供完全替代的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前的准备工作:1. 招标部门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2. 招标部门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项目需求;3. 招标部门应确定招标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七条招标公告和邀请:1. 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内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2. 邀请招标时,招标人应向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发出邀请书,邀请书内容应与招标公告一致。

第八条投标:1.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2.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业绩证明、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3. 投标单位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有虚假陈述或误导性信息。

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工作,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确保招标活动合法、规范进行。

第四条地产公司招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执行,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五条地产公司招标需提前制定招标计划,包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时间、招标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招标项目确定后,需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条件、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并送审定。

第七条招标文件经审定后,需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招标联系方式等。

第八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第九条招标管理部门组织评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并进行公示。

第十条中标单位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并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章招标诚信第十一条招标参与单位应诚信投标,不得串通作弊、恶意竞争等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招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投标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按时、质量保障。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招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招标参与单位应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六条凡发现招标违规行为的单位,将受到相应处罚,并将被列入招标失信黑名单。

第五章处罚制度第十七条对于招标违规行为,招标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中止资格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可能面临法律追究。

第十九条招标管理部门将建立健全招标失信名单,对不良记录的单位实施限制措施。

第六章结语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不定之处,另行解释。

以上为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广大员工认真执行,确保招标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共同努力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房地产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笫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合理控制项目建设投资成本,提高开发利润和经济效益,并结合工程建设过程中市场的变化行情,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监理、施工以及与公司项目开发有关的临时修建、改建、扩建和修缮工程,亦适用于公司材料设备采购。

第三条公司成本合约部负责项目的工程招投标的过程管理、公司自行招标资质的申请工作和自行招标项目的核准等工作,工程技术部负责对供方进行综合考察和评价等工作Q第二章招标组织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工作小组,全面领导和进行公司的招投标相关工作。

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决策招标的相关事宜。

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为组员,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执行招标的具体事宜,组长由项目公司分管副总担任,工程技术部经理,成本合约部经理,材料采购部经理为组员。

第五条成本合约部负责牵头招标工作的具体事宜,工程技术部、材料采购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主要工作包括制定招标计划和招投标工作流程,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考察、评价选择供方,组织踏勘现场、招标答疑,组织开标、询标,决标,发放中标通知书,根据招标结果评审合同等。

第三章招标方式、招标权限第六条公司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直接发包四种方式。

第七条具体招标方式由招标工作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市场行情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年度招标计划后由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根据招标内容酌情确定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事宜,或纳入总承包管理与否。

一般以经济合理为中标单位的评价标准,原则以经评审后最低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第四章招标流程、工作内容第九条公开招标(一)工程技术部应于招标开始前30天,制订招标工作时间计划表,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同时发放给成本合约部、材料采购部等相关部门。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前言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是规范公司招投标行为、确保采购公正透明、维护公司利益与声誉的重要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各类招投标活动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基本原则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

招投标活动应公开、公正、透明,不得有违法违规现象存在。

2. 公正平等。

招标活动应平等对待各投标人,不得有损害投标人利益的行为。

3. 优质高效。

招投标应尽量选择优质供应商,提高采购效率。

4. 勇于担当。

招投标管理人员应勇于承担相应责任,确保采购活动顺利开展。

四、具体要求1. 招标标准的确定(a) 制定招标方案时,应根据市场行情、实际需求和拟采购物品或服务性质确定招标标准。

(b) 招标标准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较性。

(c) 未达到法定招标标准的采购,应将采购计划提交公司采购评审委员会审批,评审委员会需要提出明确的审批意见和建议。

2. 投标人资格审查(a) 评估投标人的资格和能力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应根据公司规定的评估标准评估投标人资格。

(b)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活动。

(c) 针对海外投标人,在执行此流程时应遵循国际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资质审查的透明和公正。

3. 投标文件的编制(a) 投标文件的编制应严格按照招标要求,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完整、可行。

(b)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寄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任何一方未提交都视为投标文件不全。

(c) 在投标文件审查过程中,任何涉及招标标准、投标人资格和投标文件内容的问题,应及时向投标人提出,确保监督和管理的实施。

4. 投标代理人的要求(a) 投标代理人必须根据公司规定的资格标准具备相应的注册、信誉、业绩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资本。

(b) 投标代理人应在法定时限内,按要求提交有效的执业证明材料。

(c) 投标代理人承担对投标人资格和投标文件合规的责任,如有违规行为应承担有关责任。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某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维护公司利益、确保产品质量、控制开发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服务,开发项目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及物品采购,营销、策划、广告的委托代理等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外包活动,以及公司经营所需的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引进竞争机制,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价格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优选社会信誉高、技术管理水平高、价格最低合作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招投标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等组成,是公司招投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全面领导招投标系统的工作。

第六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职责:(一)监督、管理、指导、检查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二)定期召开招标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三)组织制订和修订公司招投标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四)审批或会签招标结果;(五)裁定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六)协调处理招标部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事项;(七)必要时参与重大项目商务谈判;(八)调解公司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疑议的中标结果;(九)检查并依照本制度处置违反招标投标的行为。

第七条招投标部门的工作职责:(一)股份公司由各职能中心进行相关专业的招投标管控工作,其主要的职责是:1、根据股份公司经营战略,确定招标采购的职能战略,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2、负责各专业的战略合作、集团化采购工作;3、开展定期和专项业务巡查,协助、监督和指导子公司的招投标工作;4、定期收集全国招投标项目的市场价格信息,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房地产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房地产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公司为使各项工程顺利进行,并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水准,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甲方分包工程、工程监理及工程材料采购、设备采购。

以下情况除外:1.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经工程部经理批准;2.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材料设备采购;3.公司指定项目及特急项目.第三条工作原则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以适度的成本,挑选最可靠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材料和设备供货商,确保工期、质量、成本控制达到公司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职责工程部负责建立由公司认可合作单位(包括承建商、供货商、监理公司)名册和资料库。

第五条工作内容5.1公司认可合作单位,必须是与弘映地产有过良好合作经历的,或者是社会声誉卓著并且经考察证实具备实力可以合作的单位。

合作单位由部门经理及以上级个别人员推荐(其他职员可通过部门经理推荐),并由推荐部门组织考察小组(工程部派员参加)进行考察,出具考察报告,经工程部经理签署并报公司工程副总同意后,即纳入认可单位名册。

5.2工程部牵头,组织.和工程部在项目结束后对认可合作单位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应予以淘汰.投标单位必须是公司认可名册中的单位。

投标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三家,投标单位不够三家时,需报工程管理副总同意,理批准后备案。

5.3.投标单位的选择:原则上由工程部推荐1/2竞标单位,其它部门或个人推荐1/2竞标单位,竞标单位必须通过资格预审.竞标单位考察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安排.参加施工招投标、施工监理招投标的竞标单位考察,工程部派经理(或经理助理)、土建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组成考察小组;参加材料设备招投标的竞标单位考察工作,由工程部、监理人员以及其它部门各派一名以上专业工程师组成考察小组。

当天考察,当天上交考察评分表(具体作法见附件1)。

考察综合报告须报工程管理副总审批后生效。

5.4.工程招标文件(即工程合同)须征求各项目管理部意见,由工程部经理最后定稿,报工程管理副总审批后备案.对招标文件的可控性负最终责任.5.5.工程招标文件应采用工程部统一制定的标准文本,其内容主要包含:工期要求、工程造价或取费标准要求、质量要求、付款方式、招标范围、结算方式、验收标准及其他要求等.招标文件中与项目内容相关的空白部分和补充内容,均由经办部门负责填写.5.6.工程施工、建设监理、甲供材料、电梯和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的招投标工作,由工程部主持,工程部和相关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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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说明:本制度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1.招标目的、招标工作原则、招标形式1.1.招标目的: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开发成本,防范合同履行风险。

同时也为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1.2.招标工作原则1.2.1招投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每一个投标单位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1.2.2招投标工作的各部门参与者:严禁接受投标单位宴请、礼物;严禁泄露考察单位、入围单位、评标过程;严禁泄露标底、公司谈判草稿、公司谈判记录表和谈判内容;在招投标过程做到客观公正,各部门参与者如有违背,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1.3招标形式:委托代理招标、邀请招标(含公开邀请招标)、简易邀标(含公开简易邀请招标)、直接定标共4种方式。

1.3.1委托代理招标:首先按本《制度》确定好招标代理单位,然后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应主管部门和合约预算部负责具体资料的准备以及与委托单位的工作衔接。

(备注: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和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或亲自参加。

)1.3.2邀请招标:由合约预算部牵头,组织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

招投标活动包括:考察单位筛选、考察、考察报告、发放标文、勘察现场、答疑文件、回收标书、开标和评标、商务谈判、招标报告等系列。

(备注: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邀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

)1.3.3简易招标:由合约预算部牵头,组织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

招投标活动包括:单位资格审查、发放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书、答疑文件、回收标书、商务谈判、招标报告。

(备注:本过程中的资格审查、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书、答疑文件由合约预算部部门经理和相应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批准,招标报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1.3.4直接定标:相应主管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直接确定单位并执行公司的合同审批流程。

2.招标适用范围、竞标单位数量要求及不适用招标的范围2.1招标适用范围2.1.1委托代理招标:主体建安工程施工规定为委托招标。

2.1.2邀请招标:工程类预估费用在30万以上的各类项目,其它类预估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

2.1.3简易招标:工程类估算费用在10~30万元的项目;单批次印刷类估算费用在0.5~10万元的项目;单批次制作类估算费用在1~10万元的项目;其它类合同预估费用5~10万元的项目;经总经理批示并同意实行简易招标的特殊情况;为满足临时工作需求,需要立即确定合作单位,并经总经理批示并同意实行简易招标的项目。

2.1.4直接定标:相应主管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准并同意后实施的或特殊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不进行招投标,直接按公司的合同审批流程执行。

2.2竞标单位数量规定:2.2.1工程类(含设计):按单项标底估算价值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有五家及五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按单项标底估算价值在30~100万元的,应有四家及四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按单项标底估算价值在10~30万元的,应有三家及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

2.2.2印刷类:单批次印刷预算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应有四家及四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单批次印刷预算费用在0.5~10万元的,应有三家及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

2.2.3制作类:单批次制作预算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应有四家及四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单批次制作预算费用在1~10万元的,按简易招标流程实施,应有三家及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

2.2.4其它类:预算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应有四家及四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预算费用在5~10万元的,应有三家及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

2.2.5特殊情况合作单位数量不够上述标准的,在招标实施前必须报总经理批示并同意后,方可按简易招标流程实施或直接定标。

2.3不适用招标的范围:2.3.1工程类:垄断性行业合作单位的确定、经总经理批示不进行招标的项目以及工程类10万元以下的(总经理批示需简易招投标的除外),由工程部和合约预算部共同确定单位及费用报业务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确认后按公司相关流程进行合同审批。

2.3.2印刷类:单批次印刷预算费用在0.5万元以下的,由各业务主办部门自行确定单位及费用报其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合约预算部仅复核其费用)按公司相关流程进行合同审批。

2.3.3制作类:单批次制作预算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由各业务主办部门自行确定单位及费用报其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合约预算部仅复核其费用)按公司相关流程进行合同审批。

2.3.4其它类:预算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由各业务主办部门自行确定单位及费用报其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按公司相关流程进行合同审批。

3.招投标的基本规定3.1主体建安工程施工招标规定为委托招标。

3.2除委托招标工程以外的分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印刷、制作及其它类合同,均由合约预算部牵头会同相应主管部门一起组织招标。

3.3各单项招标项目经资格预审和考察通过的具备资质的投标人应满足本办法的竞标单位数量规定,若确实无法达到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按简易招标流程执行或直接定标。

3.4因图纸不详细需要进行专业的二次细化方案设计的分包工程,或是因图纸未设计,需由投标单位进行专业设计的分包工程,由相应主管部门组织单位进行方案细化及专业设计,将最终确定的方案及设计报其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再由合约预算部按照本办法相关招标流程执行。

3.5招标信息的发布:大型项目(200万元以上)为扩大合作单位的选择范围,除利用公司资源库中的资源、各业务部门推荐单位以及网上查寻资源外,也可将招标信息发布在公司网站或相关报媒上。

合约预算部负责起草招标公告,相关部门会签后交由行政部进行网上或报媒上发布。

4.职责4.1招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合约预算部经理及相关部门经理和技术主管等人员组成,其职责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完成各项招标工作。

4.2相应主管部门提出招标计划并填报《项目招标需求条件表》;草拟《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合约预算部汇总。

工程类的《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编制由工程部完成并交合约预算部。

4.3合约预算部草拟《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汇总相应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编写《投标邀请涵》或《招标文件》。

合约预算部将所有文件资料报公司领导审批确定招标意见、招标文件。

4.4合约预算部根据公司领导审批的招标意见和招标文件,并汇同招标相应主管部门确定招投标的时间安排。

4.5根据不同的招标内容,评标小组一般为5~7人的单数(技术评标人员不少于3人),具体人员在评标前1日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合约预算部通知。

4.6评标小组职责:相应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主要评审技术标;合约预算部人员及分管领导主要评审商务标。

4.7公司领导指导和监审部门监督评标小组,协调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并调查处理相关投诉。

4.8招标小组确定中标单位后:工程类项目由合约预算部与工程部共同参与合同谈判及签订;其它类项目由相应主管部门与合约预算部共同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签订,合约预算部参与合同会签。

5.邀请招标流程5.1招标前期工作项目开始开发时,由合约预算部牵头各部门配合根据公司确定的开发计划制定本项目的整体招标计划。

各相应主管部门根据整体招标计划以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确定拟招标事项的具体招标计划,并填报《工程项目招标需求条件表》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合约预算部。

(备注:工程类需提前30日以上;印刷类需提前10天以上;制作类及其它类需提前30天以上提交《项目招标需求条件表》、以上时间为合约预算部招投标流程所需时间)。

对于技术条款比较复杂需特殊说明的,相关主管业务部门需同时提交《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此技术条款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技术工艺要求、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品牌、技术参数、管理要求、时间要求、质量要求等。

5.2招标公告的起草与发布此条只适用于总经理同意的公开招标的项目;如不是公开招标的,直接转入5.3条。

5.2.1年度招标计划由合约预算部报经总经理批准确定需网上公开招标的项目(每半年报批一次),合约预算部根据确定的网上招标名单起草相应的招标公告。

5.2.2合约预算部负责起草招标公告,其内容应当注明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范围、数量、实施地点、时间以及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要求和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在公布前,必须按本办法相应类别的招标文件的审批流程进行报审。

5.2.3招标公告审批通过后,招标公告交由行政部进行网上发布。

5.3投标单位选择投标单位选择包括征集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和投标单位考察三个环节。

5.3.1征集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自主报名、相应主管部门和相应领导推荐单位和合约预算部在公司的《合格投标单位名册》中选择单位组成。

5.3.2资格预审由合约预算部组织相应主管部门对报名单位、推荐单位或资源库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只有预审合格的单位,才可以被确定为考察对象。

合约预算部将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的基本情况整理汇总。

对于简易招投标或特殊行业可直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邀请参与招投标。

资格预审文件(复印件)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授权书。

如果是代理,出具代理资质;(3)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的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4)与投标设备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及设备状况说明;(5)产品鉴定证书及相关的检测报告;(6)产品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及产品获奖的证明; (7)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认证文件;(8)行业认证情况及工程业绩表。

5.3.3对潜在投标人考察5.3.3.1报名单位、推荐单位和未合作的单位均应经过考察,考察合格方可参与投标。

5.3.3.2考察工作由合约预算部组织安排,考察小组成员由公司相关领导、合约预算部以及相应主管部门等人员组成,考察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

5.3.3.3考察内容:合约预算部主要核实投标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与提交的复印件是否相符以及商务情况;相应主管部门主要考察投标单位公司规模、经营状况、技术能力、管理及服务等。

5.3.3.4考察结束后,由招标标的的相应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编写《考察报告》。

考察报告应全面反映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规模、经营状况、资质、技术水平、管理及服务等。

如有考察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单位及厂家,应详细说明理由。

所有考察小组成员均应在考察报告上签署意见,考察小组成员对报告内容有不同意见,应在考察报告中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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