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分包队伍安全管理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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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对分包队伍安全管理的几点看法

谈谈对分包队伍安全管理的几点看法

2011-8-27 8:25:01本站原创阅读:122次

现在项目部的工程分包主要是一些辅助专业上的分包,例如脚手架搭设、防腐、保温、拍片、土建配合等,在项目中更多地是作为一个专业班组形式存在的,虽然他们有单位、有领导、有项目负责人,但由于所承担的工作量、工作性质等原因,现场负责人很少会经常呆在施工现场,他们的更多地只是充当班组长的角色,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很难进行有效地开展和控制。分包队伍的使用虽然弥补了各项目部施工高峰期劳动力不足的现状,但由于分包队伍自身和我们管理上的原因,风险防范与控制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管理上的一个瓶颈,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我们从全面、全方位的角度去考虑。

1、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应从制度上加以保证和完善。

分包队伍必须是经过公司审核的合格分承包商,这是防范分包队伍风险的最基本保障,而且要加强这一制度的执行力度。大家都知道分包队伍的一线施工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为了承接业务或赶进度,人员往往东拼西凑,很多分包单位的负责人甚至自己都不熟悉下面作业工人的名单,把这些人放在我们总包的施工现场,对整个项目管理而言,就存在着很大的隐患。对作业人员不熟悉,管理就无从谈起。对工程项目分包队伍检查时,现场人员名单必须是公司合格分承包商报审过的作业人员,工种、年龄、身份证号、特殊工种号都一一对应。考虑到分包队伍的规模和特殊性,允许分包单位有人员变动,但必须及时报分公司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调整和控制。项目部更应进一步加强对分包队伍现场人员的管理,必须做到在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和三级安全教育,从事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以杜绝漏洞。只有切实把分包队伍的人员全部纳入项目部来进行统一管理,分包队伍的施工安全才能得到有力的保障。

2、加强对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的业务能力考核和全过程监督。

分包队伍施工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为了节约成本,所聘用的大多是农民工,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的新手,技术不熟练,安全意识淡薄,加上外包队伍安全投入少,措施不到位,存在着安全上的投机心理。这就要求我们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在登记分包队伍人员名单的时候,要注意特殊工种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的有效性、

真实性,对证件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或者考证日期与实际年龄不符时,必须对其原件进行查证。第二,根据承担工程量的大小来配备一定比例的劳动力,特别是特殊工种的人员数量是我们要重点考虑的,只有配备足够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才能避免分包队伍以少干多,以次充好的现象出现。例如10000立方油罐内的满堂脚手架搭设投入的架子工人数需要七八人,再加上一些配合工种,如果持证的真正会搭的只有一、两个,其他都是配合的或是对架子搭设根本就不懂的,这就给架子搭设和使用留下了隐患。第三,对持证上岗的工种在进入现场后应对其实际操作水平作一定的了解和观察,特别对一些具有危险性的特殊作业,要派相关专业人员作全过程的安全监督。架子工的搭设水平和对整体性、稳定性的把握;维护电工对临时用电安全性和漏电保护、接零接地保护的理解等,同样也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对特殊作业人员、特殊作业环境和特殊作业知识作进一步的学习和提高,以便进行更专业的管理。第四,监督的态度也同样重要,现在单位里个别分包队伍可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其中有业主单位关系的,也有业务单位上级领导关系的,有单位领导关系的,也有私人交情关系的,各个层面都有。有些不好管,有些管不了,有些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管的,但不管是谁,一旦成为项目部的分包队伍,我们就要切切实实把他们管好。不能只停留在口头和想法上,“我跟他们讲过的”、“我也想这样”之类的话都于事无补,按规矩办事才是道理。

3、对分包队伍的管理要深入具体,加强沟通。

工程的分包要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和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在队伍进场后进行安全教育和台帐的登记,以后除了协调进度、控制质量外就是分包队伍自己的事情了,这是我们许多人的想法。但是现在项目工程的分包大多是专业分包,从综合方面上讲,无论是项目管理、安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还是设备的起重吊装和临时用电设施维护等都是薄弱环节,或者根本就没有专业人员,这些项目的实施,作为总包单位,在沟通基础上深入到分包队伍施工作业中去,既是过程的安全监督,又可以对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有效地控制,在桐乡双桥油库安装工程中就进行了这样的尝试。第一,项目部每周的安全例会要求分包队伍现场人员必须全部参加,专业分包班组按公司规定每天作安全技术交底。同时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要不定期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发现漏写、交底内容无针对性或被交底人签字不齐的要立即整改。除此之外,项目部根据工程具体作业内容,对分包队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例如搭拆脚手架、有限空间内喷砂防腐等作业,让分包班组感受到自己也是项目部的一部分,也要做到安全,做好安全。第二,分包队伍使用的大型机具设备,例如空压机、沙罐、钢平台等

都由项目部进行吊装就位,不光施工现场能够协调布置,操作上也更加安全合理。第三,分包队伍在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由项目部统一规划布置,用电设备的接线调试由项目部专业人员一同参与,并由项目部的维护电工对分包队伍使用的移动式配电箱、电动工具等设备进行验收和不定期检查,做到心中有底。第四,对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通过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班组,实施过程中加以监督,杜绝“方案是应付检查的,干活归干活的”思想存在。第五,分包队伍与项目部不是“我们的”与“他们的”关系,分包队伍就是项目部一份子,要尊重他们、善待他们,一切从沟通开始。工作之余的交谈,生活上的关心,彼此之间距离的拉近,项目部对分包队伍的管理就能有效地沟通,一些不好的苗头和安全隐患在交流中得以发现,以此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分包队伍的管理也不单单是项目部班子成员事情,还要把这种理念灌输到项目部每个成员身上,要在项目部形成团队的氛围。作为项目部,要明白“安全才是最大的成本节约”。

4 、加强对分包队伍作业工人劳保用品的投入和监督。

分包队伍的企业和负责人从成本上考虑较多,缺少对作业工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投入,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戴的帽子各种各样,有些已过安检期的;穿的衣服都是工人们日常生活中穿过的旧衣服,参差不齐;穿的鞋子更是五花八门,把这样装备的工人放在要求越来越高的标化工地、文明工地,难道我们还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是分包队伍的”。记得在某工地,有一次和分包队伍工人聊天时,一位工人很认真地对我说“孙经理,你脚上穿的鞋子(分公司发放的防压防钉刺劳保皮鞋)多少钱一双?”,我说:“大约一佰四五拾元吧”,他又问“那我们自己好不好买的?”就这几句话,深深触动了我的内心深处,他们需要安全,更想做到安全。所以我们在签订分包合同的时候尽量考虑分包方适当的利润或者单独划出一块一定比例的费用,来投入到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上去,从合同上加以约束,既能使项目部人员统一着装,提高企业的整体形象,也对分包队伍工人有了一个最基本的条件保障,让他们真正感觉到自己是开元安装的一分子,有责任、有信心把安全搞好。

从源头上抓起,在过程中严格控制,管理从严从细,适度的帮助与投入,将分包队伍真正溶入项目部管理体系内,做到一家人,视同己出,才能真正做好分包队伍安全生产工作,帮助、培植一批能适应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合格分包队伍。以上这些,是我在工作过程中结合自己实际而谈的一些看法,有许多不足之处,望大家多多指导,以便在以后的项目管理中更加完善,谢谢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合理选择适用分包队伍,对分包队伍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相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分包队伍安全管理

分包队伍安全管理 第一条严格对分包队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把关,与分包队伍的一级机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将分包队伍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监督、考核范围,经常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外协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严禁以“包”代“管”,不得将工程分包给未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 第二条严格对分包单位(外协队伍)的资质审查。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 1.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部门证明的施工业绩,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配备情况;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8.员工体检证明; 9.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条项目部的安监(保卫)部门定期对乙方作业人员的“三证”进行审查(即身份证、暂住证、流动就业证等)。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监管责任: 1.发包单位的安全监督部门与分包协作单位的一级机构签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实施对分包方安全生产统一的协调、管理。 2.依据工程项目、特殊部位、重点和危险部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记录归档。 3.督促指导分包方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检查分包方施工现场的“班前五分钟(三工安全教育)”讲话及现场的安全情况。指导分包方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 4.对分包方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纠正和处罚;对严重违章违规人员及时清退出场。 5.在施工现场发现分包方的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应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包括书面通知和口头通知),监督分包方规范的进行整改处理。 第五条对不服从安全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分包单位,应令其停产整顿,限期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必须立即与其终止合同,限期退场。 第六条项目部必须对分包方的员工所掌握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作业现场。被考核人员名单和成绩由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工序,安全监管、施工技术部门应审查分包

协作队伍分包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协作队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协作队伍的管理,规范管理行为,明确分公司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协作队伍指与分公司签定合同劳务或专业分包队伍。第三条:协作队伍管理执行的九项管理制度 1、协作队伍先签合同后进场制度; 2、工程项目职能部门集体负责制度; 3、各部门审核会签合同领导审批制度; 4、以合同为管理对象,合同补充更新制度; 5、按期结算制度; 6、结算过程量价分离,职能部门会签制度; 7、财务拨款制度; 8 、协作队伍使用评价制度; 9、管理台帐制度。 第二章协作队伍的选择 第四条:协作队伍优先选择公司及上级发布的合格名单之列的协作队伍。严禁选择列入不合格名单之列的协作队伍。 第五条:协作队伍除具备《合同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外,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 号),必须提供进入当地市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严禁分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私自介绍协作队伍,对介绍过来的协作队伍,与其它协作队伍同样管理,同时推荐人负有推荐责任。 第三章合同签订及报批 第七条:坚持协作队伍先签合同后进场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报公司审批的合同,3 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第八条:合同单价可参照当地当年行业市场价,并不得超出内部预算单价(或成本管理部下达的指导价),对超出部分的项目单价报成本管理部核实、审批。分包合同必须有清单,清单的组成与内部预算清单相对应,并明确组成各项综合单价的主材价格。 第九条:依据沪建建管(2005 )第109 号文件,在沪工程项目在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签定后7 日内督促分包方到所在地劳务、分包市场办理合同备案。外地工程项目执行当地或行业相关的规定。 第十条:工程项目策划阶段,必须对分包需求进行策划,制定《工程项目分包计划书》随同施工调查报告送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长期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必须报公司审批后签定,临时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明确工作内容,签定协议按完成工程量结算,严禁以机械台班、油料、构配件等形式进行结算。

对分包的协调管理措施

对分包的协调管理措施 本工程专业多、工序多、工程量大,它的完成需要包括业主指定分包单位在内的众多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使工程有序、高效、优质地完成,需要总包单位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是对现场各分包的管理和协调,选择好的分包商是总承包管理的基础,对各分包商实行有效的管理是总承包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认真履行以下总包职责: 1、一切以工程建设为重,通过监理单位、设计小组与业主形成畅通快捷的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通过良好的合作确保本工程承包合同全面履行。 2、忠实执行业主的旨意,严格承担项目建设在施工阶段的技术经济指标。承担技术责任;承担经济责任;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保护业主的社会形象及名誉地位的责任。 3、纲目清楚地进行施工总体部署和策划,在时间、空间和资源上把握全局、控制施工全过程。在按照规定如期优质完成自行承建的施工内容的同时,把自行承建的施工内容作为容让空间,为其他参建单位、协作单位提供配合服务。 4、积极有效地协调外部关系,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造就一个开放式系统,使施工过程始终和社会、和环境融洽地沟通。 第一节协调管理的目标 1、质量目标 各分包承担的施工分项、分部工程一次交验合格。 2、工期目标 各分包方按总承包确定的施工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自身的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各分包方在其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中杜绝安全事故,并且认真遵守总承包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 4、环保目标

依据标准制定详细的施工环保方案,重视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力争营造“绿色工地”。 第二节对分包单位的服务、协调 1、为各分包提供的服务措施 我单位将严格履行总承包责任、权力和义务,为各分包单位(包括自行分包单位、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主要措施如下: (1)提供现场已有的脚手架、操作平台,以及为满足分包单位使用要求的特殊脚手架(包括配套的安全设施); (2)提供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并分配好使用时间; (3)合理分配和提供现场堆场、道路,及时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 (4)在施工现场提供公共部分的照明及工作面附近的临时电源; (5)在施工现场靠近工作面处提供临时水源接口; (6)提供现场警卫、公共部位消防设施; (7)提供外架安全防护和公共通道安全防护; (8)提供现场轴线、高程等相关测量资料以及楼层测点; (9)提供有关文件要求的其他措施。 2、对各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 与各分包单位通过合同及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以此作为施工总承包协调管理的依据。对分包单位实行严格管理,充分协调各专业分包相互之间的关系,重点是:接口技术协调,作业场地协调,作业条件协调。 以总体工期网络计划为基准,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施工流水节拍,及时进行工序穿插;选派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解决各专业分包单位存在的技术、进度、质量问题;通过每周召开二次协调会解决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总承包与分包之间及分包与分包之间的各种矛盾,以使整个工程能顺利施工,达到相应的各项指标。 第三节各施工阶段的管理配合措施 1、现场平面管理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会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上报项目部,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件。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以及建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需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项目管理现场内的所有分包单位。 二、进场须知 1、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方的委托书(通知)。(2)提供以下资料: 3、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保险。 三、教育培训 1、为了确保分包单位全面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

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2、工人素质教育 (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培训大纲见下表。 (2)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我项目要求的,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教材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审批,同时应做好记录,并报至项目经理部备案。 (3)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教育工作。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员召集,专业施工管理人员或分包主管工长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教育,使工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充分了解。要求工人知道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施工方法,施工要点,工程做法,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要求。未对工人进行教育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 (4)各分包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足够的权限,以保证总包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 培训大纲

3、安全教育 (1)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由安全员组织,生产经理协助。经考试合格由安全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未经考试合格和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2)在接受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同时,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该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队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要设兼职安全员,独立承担分包任务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机构,并按上述要求配备安全人员。 4、记录 (1)安全教育记录 (2)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 (3)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四、组织管理规定 1、在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当总包认为分包的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素质或人数达不到施工现场的需要时,总包有权利要求分包换人或增加施工人员。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包 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 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部对其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单 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1)凡进入项目部的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的设备检验合格证、进津许可证等证件,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且必须持证,并报项目部安全 管理部门备案。

(2)分包单位进场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以及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分包单位管理 (1)分包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安全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令颁布并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作业。

(4)项目部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向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清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双方签字。 (5)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逐台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分包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7)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8)建立消防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9)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保证施工区环境卫生。

建筑施工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施工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一、总承包对分包队伍管理机构设置的要求 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机构设置总承包不做统一要求,但必须配齐与总承包管理相对应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担任分包项目经理、分包技术人员、分包资料员、分包安全员、分包质量监督员的人员为全天专职人员,每月在工地上班时间不得少于25天,并且不得在该工程以外的项目或地方兼职,如有上述情形发生,总承包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正常进行(包括警告、要求撤换、直至清退出场)。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的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市办理的本工程施工单项注册或市的施工注册执照,在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在市有关部门办理安全施工认可证书,在进场前将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3、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三天需向总承包交付双方约定的配合费和安全保证金。 4、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防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5、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维修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如果证件不全,总承包将拒绝其进场。 6、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在市办理的有效期的暂住证、务工证、特殊工种上

岗证。其中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维修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分包单位进场,必须将其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劳务人员必须经常携带上述证件,以备随时检查,被查者如证件不全,将被清出施工现场。 7、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三天需向总承包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包括承诺书)一套; 3)管理人员及分工; 4)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5)施工工人及劳务注册手续,暂住证明等。 6)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的签订。 上述各项资料由总承包相应专业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收集齐全后装订成册,送资料室归档。 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1 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总承包依据各分包单位招投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的比例,合理地组织起来,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力争达到预定的目的。 1.1 总进度控制计划由总承包依据与业主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以整个工程为对象,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对施工过程作出战略性的部署,确定主要施工阶段(结构、设备安装调试、装修、验收等)的开始及关键线路、工序,明确施工的主攻方向。

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要达到五个确保

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要达到五个确保工程分包是目前国内外建设项目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如何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的规避安全风险,是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单位必须面临的问题。笔者认为,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必须达到五个确保: 一、确保分包队伍的合法性 项目前期,安全管理人员要把好分包队伍引进关,强化事前控制,保证分包队伍的合法性。一是审查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二是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不得超资质分包工程。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三是不使用资质挂靠的分包队伍,杜绝转包、重复分包现象的发生。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四是审查分包单位的工伤社会保险交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人员缴纳保险费。各类企业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当分包单位已经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总承包单位要为分包单位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此外,还要审查分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处公证书、特殊工种证件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 二、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投入 安全是需要投入的,只有在达到一定的投入后才可能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而物的不安全状态正是建筑施工事故中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可以说,只要控制了物的不安全状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就会大大的降低。目前,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中标价格越来越低,许多工程效益微薄,个别分包单位直接将效益增长点建立在降低安全投入上,导致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殊不知,以降低安全投入为效益增长点的做法无异于铤而走险,换来了往往是后悔莫及。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等等。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分包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三、确保发挥分包单位的管理作用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但建筑业生产过程的低技术含量决定了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普遍较低。加强分包单位的管理,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一是促使分包单位形成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分包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一定比例的安全管理力量,是做好安全管理的首要条件。二是严格执

5项目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5项目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项目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对项目分包队伍实施有效的管理,全面履行项目施工分包合同,从劳务工入场、培训、安全教育、工作效率、文明施工、工资支付、后勤保障等环节规范管理,以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包队伍是指与我公司签订专业、劳务分包合同,承担专业、劳务分 包工作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分包队伍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划分 第四条施工现场分包队伍实施二级管理。 (一)公司工程部是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项目部是分包队伍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分包队伍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项目部管理职责 第五条项目经理是分包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生产经理(未设置生产经理的为项目经理)分工负责分包队伍的全面管理工作,项目安全专员协助生产经理对分包管理,负责分包队伍履约情况检查记录,定期对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并负责分包队伍劳务工出勤统计、工资支付、劳动纪律、劳务纠纷处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劳务工持证上岗工作由项目部安全专员负责.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分包队伍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分包合同履约的全过程,覆盖项目管理的每个环节,项目部必须根据机构设置,本着职能不重叠、不漏项的原则,将下述职责分解到各岗位。项目部各岗位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管理、搞好衔接,实施全面管理。 (一)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设计变更提出劳动力使用计划(详见附表一)。 (二)组织施工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收集、保管各种备案的资料。 (三)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安全生产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 守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等。 (四)建立工人出勤统计台帐,及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进场情况。 (五)监督指导劳务作业班组班前活动。 (六)按照节点工期,对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考核。 (七)负责审核、监督检查施工分包单位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 (八)成立“劳务工工资处理协调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本项目劳务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处理劳务纠纷问题。 (九)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行施工分包的预、结算工作。 (十)定期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劳务队伍安装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 (十三)定期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分包队伍的限额领料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对分包队伍自行采购的零星材料和辅材进行验收。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需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总包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总包。总包须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⑴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⑵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⑶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⑷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⑸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⑹在被授权范围内沟通与承包人、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咱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⑺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及时回收工程款,按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⑻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⑼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⑽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⑾协助企业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⑿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选择分包单位时,必须对分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或授权委托书、当地政府颁发的安全资质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2)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3)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管理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4)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3.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4.分包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分包工程的安全

施工负全面责任。 5.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项目部安监部人员参与)。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并经抽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 6.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安监等部门必须对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分包单位必须逐级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报项目部安监部进行备案。 7.分包部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单位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8.必须严格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下列项目不得由分包单位单独承建:水电工程大坝,主要隧道、井、洞,水轮发电机组,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升压站等。 9.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严禁再次分包。施工企业所属的多种经营企业承包主业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分包单位同等对待,多种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规定。 10.项目部因工程施工需要招用的临时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 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 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2.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五)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要求,规避劳务分包队伍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作业是指公司所有业务涉及的以单价分包形式计取劳务费用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如公司模板分项劳务分包、混凝土分项劳务分包等所有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队伍资质信誉审查制度 凡是在我公司劳务承包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备案的劳务企业(个人)。劳务分包招标前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要首先审核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业绩、安全生产情况及其信誉,杜绝有劣迹的队伍进入公司项目承包劳务。 第三章:合同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劳务工程分包,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事项。

第四章:劳务结算方式 分包劳务工程款结算依据为: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有验收证明),且工程量清单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已经生效的劳务分包合同,需要提供发票的,按财务要求提供发票或完税证明,提供工资单的,按照实际出勤工人的名单提供签字完整真实的工资单。 第五章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填报“进场劳务人员登记表”,并附劳务操作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上报公司项目部,有项目部统一办理工作证,并以此信息作为考勤的依据,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项目部配备专职统计员或设电子考勤设备,集中搜集劳务出勤资料,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提供的工资单与项目部考勤人员一致。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持证戴牌上岗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验收后应出具验收证明)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劳务分包人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生产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劳务分包人全部作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100%。 劳务分包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与公司签订“不拖欠民工工资款承诺书”,注明凡民工工资未全部发放落实,一律不得进行竣工结算。第六章奖罚

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措施

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措施 各分包单位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全体项目管理员及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同时应建立和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配置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值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和管理工作,同时配置兼职安全资料员,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档案,开展安全值日活动。 (2)责任制层层落实,根据总承包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时分包单位与各操作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职责安全指标和具体安全保证措施。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要有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用电、脚手架、塔吊、文明施工等要有单独的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明确的电气防火要求,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实施。 (4)对于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及时做好记录和签名,并归存安全台帐,同时根据工种和各分部分项工程对班组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履行签字手续,并归存安全台帐。

(5)督促各责任人及时记好安全日记和各班组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内容真实。 (6)项目部日常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安全活动气氛,不断提高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并贯彻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促使现场各施工人员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7)分包单位要建立特殊工种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特种工作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8)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履行复查手续,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 (9)建立工伤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发生事故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并应积极保护现场事故现场,配合、协助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须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应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以载客办员的持要求。 3、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寻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队伍进场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分包队伍技术管理办法

分包队伍技术管理办法 为了圆满完成我部所承担的京新高速土建二标施工任务,根据施工合同及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项目分包队伍技术管理办法。一、测量管理 (一)经理部测量组根据工程师交付的 GPS 控制点、精密导线点、精密水准点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测量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并根据施工测量控制网进行主要控制桩位、轴线及重要部位的施工放样。(二)分包队伍测量工作必须坚持复核制,并认真执行。 (三)测量的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业,做到记录清楚、整洁、详实,严禁事后补记、补绘。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不合格时,应当补测或重测。 (四)分包队伍测量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检校测量仪器,以防仪器误差造成的事故。 (五)分包队伍测量人员施工测量发现错误必须立即上报经理部测量组,不得隐瞒,并提出补救意见。 (六)分包队伍测量负责人须与经理部测量组书面交接测量桩点,并根据桩点进行日常测量工作。 二、技术管理 (一)分包队伍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服从经理部现场技术负责人及经理部相关技术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二)分包队伍在开工前编制并上报各工序、工艺及专项施工方案,

并经经理部审核批准后方能进行施工。 (三)分包队伍现场技术负责人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用 AUTOCAD2004 或以上版本绘制施工详图(包括钢筋下料图)交由经理部工程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复核,并经工程部长及总工程师签字后方能施工。(四)分包队伍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工程质检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和相关质量记录,并及时上报经理部现场技术负责人。 (五)分包队伍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安排满足工程所需劳动力和机具设备。 (六)分包队伍及时填报验工计价资料以便经理部及时验收。 (七)经理部各部门与分包队伍的技术交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并经双方签字,做到清晰有据。 三、试验管理 (一)分包队伍须配备一名取样员,协助经理部试验人员从事试件取样及送检工作。 (二)经理部试验人员在商品砼、钢筋、水泥取样前提前通知分包队伍取样员,分包队伍取样员须在商定的时间到达取样地点。 (三)协助工地料库做好有关材料的验收保管,并掌握砂、水泥、外加剂及钢材等质量状况及进场检验情况。 (四)其他相关试验制度按照项目部《试验管理计划》执行 四、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工程 版次: A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审批: 审核: 编制: 状态: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 7 月 2 日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将分包队伍纳入到管理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使分包单位的一切施工活动处于管理部的受控范围内,规范各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行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项目部负责落实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的有关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分包方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经营部门负责分包方的履约效果评价与考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配合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配合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各分包单位应落实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等有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管理部安全工作落实。 三、程序 1、资质要求 分包单位相关资质要求必须满足公司《工程分包管理程序》要求; 2、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要求 1)分包单位应配有熟悉分包工程专业知识和施工安全技术的管理人员、工人及相应的组织建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安全施工经验; 2)分包单位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网络。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专、兼职安全员应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并交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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