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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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学生会部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整体工作的领导,协调各部门关系,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2.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各部门工作,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 各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部门成员开展各项工作。

4. 部门成员:在部长领导下,参与部门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三、职责与分工1. 主席职责:(1)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2)监督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协调各部门关系,促进学生会整体发展;(4)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2. 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2)分管各部门工作,监督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3)组织策划学生会活动;(4)负责学生会内部沟通与协调。

3. 部门部长职责:(1)负责本部门工作的全面领导;(2)组织部门成员开展各项工作;(3)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4)监督部门成员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

4. 部门成员职责:(1)服从部长领导,参与部门工作;(2)完成部长分配的任务;(3)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4)积极参加学生会活动。

四、工作流程1. 学生会主席召开会议,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2. 各部门根据主席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3. 部门成员按照部门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4. 部门部长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5. 主席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制度:(1)学生会设立考核小组,负责对各部门成员进行考核;(2)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3)考核结果作为成员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奖惩制度:(1)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违反学生会规章制度、工作态度不端正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会主席负责解释;2. 学生会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3. 本制度如需修改,需经学生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

学生会制度人员管理制度

学生会制度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人员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构成1. 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组成。

2.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全校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3.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通过后任命。

4. 干事由各部门部长提名,经部长会议通过后任命。

三、人员职责1. 学生会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2)组织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3)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4)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接受上级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2.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2)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3)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4)协助主席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

3. 各部门部长职责:(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2)组织本部门成员开展活动;(3)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4)向上级组织汇报本部门工作。

4. 各部门副部长职责:(1)协助部长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2)协助部长组织本部门活动;(3)负责本部门成员的培训和管理;(4)向上级组织汇报本部门工作。

5. 干事职责:(1)协助部长、副部长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2)参与本部门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3)负责本部门资料的整理和归档;(4)向上级组织汇报本部门工作。

四、人员管理1. 选拔与任命:(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全校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2)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通过后任命;(3)干事由各部门部长提名,经部长会议通过后任命。

2. 考核与评价:(1)学生会每学期对学生会成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等方面;(2)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的依据。

3. 退出机制:(1)学生会成员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职务的,应向学生会主席提出辞职申请;(2)学生会主席认为学生会成员不适宜继续担任职务的,可予以免职。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学生会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了开展良好的校园活动和学生自治,设立的一个组织形式。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责任心,并为学生提供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机会。

二、干部选拔与培训为了选拔优秀的学生参与学生会工作,学校可采取面试、评选等形式进行干部选拔。

选拔中应注重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包括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选拔出的干部还应接受一定的培训,提升他们的管理和领导水平。

三、岗位设置与分工为了让学生会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学校应根据学生会的规模和工作内容,合理设置各个干部岗位,并明确每个干部的职责和分工。

例如,学生会主席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工作,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宣传部负责校园宣传等。

四、工作计划与目标制定学生会干部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需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计划和目标应具备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也要符合学校的管理要求。

通过制定计划和目标,学生会干部能更好地组织和推进各项工作。

五、会议和沟通机制学生会干部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进展、问题与困难,并制定解决方案。

会议的进行应有明确的议程和建设性的讨论,以促进交流和决策。

此外,学生会干部还应加强与学生和教师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六、学生会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学生会干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种学生活动,例如文艺演出、运动会、志愿者服务等。

活动的策划应符合学生的兴趣和需求,而组织则需要一定的项目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通过活动的开展,学生会干部能够锻炼自己的领导和组织能力,同时也为学生创造更多的社交和学习机会。

七、学生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学生会干部应积极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校,以促进学生的参与感和主人翁意识。

学生会干部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意见收集,例如问卷调查、座谈会等。

同时,学生会干部还应向学生传达学校的决策和政策,确保意见的双向流通。

八、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学生会干部应注重自身的成长和发展,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学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规范学生会干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是学校学生组织的核心力量,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干部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各项规定,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开选拔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热爱学校,关心同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3. 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的任用由学校学生会组织委员会负责,经学校批准后正式任命。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学校学生会组织委员会负责对学生会干部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2. 学生联合会章程、学生会工作条例;3. 学生会干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4. 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1. 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等方面的考核;2. 学生会干部的自我评价、同学评价、组织评价等。

第十条学生会干部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奖惩与调整第十一条学生会干部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1. 在学生会工作中成绩突出,为学校和学生做出显著贡献的;2. 在学校或社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3. 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学生干部管理制度一、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二、学生干部管理条例(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处理好专业学习与社会工作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强化组织观念,开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泄露机密,办事不拖拉,养成高效率的工作作风。

(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平时利用业余时间,不允许占用正常上课时间开展工作。

(特殊情况需经学工处批准)(六)注意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对同学坦诚相待,不摆架子,不欺上瞒下。

(七)干部之间加强团结,相互支持工作,互通情况,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办事公平合理、大公无私、不搞个人小圈子,不搞帮派,不搞本位。

(九)密切联系学生,热情为同学服务。

三、组织结构各校区学生会和团委合署办公,统一称为学生会。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台1— 2名(团委副书记由 1 人兼任)。

下设秘书处、学习部、劳动部、生活部、体育部、女生部、宿管部、文艺部、保卫部、宣传部、组织部。

各部设部长 1 名,副部长1—2 名。

组长若干名。

成员根据学校在校学生人数而定。

各部注意干部队伍的后备力量培养,保持干部队伍的延续性。

四、申请程序:1、申请加入程序:个人申请,班主任推荐,学生会相关部门试用一个月。

经考核合格者由学工处签字审批方可录用。

2、退出程序:1)、正常原因:个人申请,部门签字,学工处审批后对外公示。

2)、违规违纪:由学工处对外公布处理及清退决定。

五、学生会干部职责(一)学生会主席职责1、全面主持学生会的工作,根据学工处的总体计划,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布置、检查实施情况,做好工作总结。

2、每周主持召集一次学生会部长级干部会议(简称部长例会),小结前段工作,布置下期任务。

3、组织学生干部搞好学生的日常管理,经常检查学生干部的值日情况和各班班长的工作情况。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_学生干部管理制度规定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_学生干部管理制度规定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_学生干部管理制度规定学生干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和培养,根据教育部、团中央的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干部包括我校党团组织兼职学生干部、各级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

学生干部既是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又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中坚力量。

第三条党团组织兼职学生干部主要指各级党团组织的委员;各级学生会干部主要指校级学生会干部(包括校研究生会干部)、院(系)级学生会干部(包括院研究生会干部)及班委;学生社团干部主要指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学生艺术团学生干部、创新院学生干部、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干部以及各学生社团(协会)会长。

第四条各级学生干部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和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和组织活动。

党团组织必须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

第二章基本条件及产生程序第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好。

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道德品质好。

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热爱集体,乐于为同学服务;(三)学习成绩好。

具有认真、进取、勤奋的学习态度、敢于创新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成绩;(四)综合素质强。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实现物质与精神、科技与人文、德育与智育、生理与心理、知识与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在各方面都能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六条学生干部的产生必须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推荐、自荐、选举或任命等不同形式。

第七条学生干部初选时或当选后必须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为提高学生会整体战斗力,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使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干部的任免1、学生干部通过公开招聘、班级推荐、自然增补及学代会选举等方式产生,并报送所在班、团组织审查后,统一填写《学生会干部鉴定表》。

2、学生干部的任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一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学生毕业自然卸任。

3、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常务副主席的产生需学代会委员会讨论后,经团委书记办公会议通过后并报校党委批准后方可正式公布。

4、大王庄中学学生干部实行聘任制。

经一定程序确定各部门负责人的统一由学生会主席任命。

任期为一个学期,依照学期末干部考核结果,由主席根据主席团会议决定解聘或续聘。

5、学生会干部在任期内有重大过失或不能胜任工作者,由主席团会议决定免除其职务,送团委备案并通知所在班、团组织。

6、学生干部若在一学期内无故有两次以上不参加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者,免去其所任职务。

7、学生会干部在一学期内出现两科以上主干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免去其职务。

二、干部责任(一)主席、副主席职责1、积极做好学生会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正确的工作方向,不受外力所动摇。

2、统一负责管理、协调各部门有序开展工作,支持和保证各部负责人充分行使职权。

3、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决定学生会发展规则,学周工作要点、重大改革及其它重大事项,拟定下一周的工作思路。

4、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及部长会议。

维持每天的日常事务,总结后上报秘书处存档。

5、代表学生会,执行主席团处理决定,处理重大校内事务,工作困难及时上报。

6、根据主席团会议的决定聘任或解聘学生干部。

(二)秘书处职责1、执行主席团的决议分配、落实主席团部署的工作任务,监督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

2、完成学生会日常事务。

包括办公室、档案,所有的财产、文件打印、派发、通知等管理工作,落实学生会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庆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重庆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重庆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学生干部管理制度为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选拔和培养出有素质、有能力的学生会干部,保证重庆大学学生会各个部门的正常运转,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认证的实施,特制定重庆大学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一、干部的选拔1、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坚持以下原则:(一)优胜劣汰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能上能下;(二)民主公开的原则。

贯彻群众路线,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透明度;(三)主席团面试选拔的原则。

力求选拔主动的有热情、有能力、有素质、有思想的新干部,并要求熟悉工作,能尽快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竞争原则。

在选拔干部方面采用竞争机制,每位参选人员均要通过主席团的面试考核后,最后确定人选,并交给办公室进行存档备案。

2、学生干部的任职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三)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3、推行试用期制:(一)凡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从新的干部班子确定当日起计算,为期一个月;(二)试用期满,经审查确认,胜任工作者正式任用;不胜任者回原岗位,按原职级或另行安排工作;(三)经审查,胜任工作者的试用期时间可计入任期时间。

4、新选拔的干部必须经过分管书记审查和审批才能生效。

5、纳新完成后,各部门应该尽快把所有成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并一起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担任(或推荐担任)校级主要学生干部,已担任学生干部的,应予以解聘或劝其辞职。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二)能力明显不足,管理不善者;(三)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干部的任免:1、各部门新任一级干部选拔出来后,由现任主席团进行筛选,决定最终名单,提交分管书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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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各成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起一套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在学生与老师之间架起一座坚固的桥梁,真正体现学生会团结奋进、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服务宗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成员制度
1.学生会成员学习成绩须优良,避免考试挂科现象的发生。

2.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先同学之忧而忧,后同学之乐而乐,以身作则,以自身的模范作用去感化、影响、帮助身边的同学。

3.学生会成员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在上级与学生之间完成各种任务,在工作中开拓创新,组织各种学生活动。

4.各部门成员及干部须准时出席学生会各种会议及活动,接受学生会考核,表现不良者自动退出学生会。

二、例会制度
1.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所有成员都参加,女生部负责点名并进行记录。

例会的内容主要为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有举办活动的,对活动进行总结汇报,总结活动及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并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2.每次例会由女生部制定考勤表,登记到会人员,并记录迟到、早退、缺勤人员,迟到5次、缺勤3次作清退处理。

3.会议期间,手机调为无声或振动状态,保持会议有效的进行,会上有人发言时,其他人员不得小声讨论或插嘴,有违反者由女生部登记违反人员。

4.例会时,各部门部长或副部长做好相应会前准备工作,会议期间须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各成员有不明之处须及时提出。

5.保持会议室干净、整洁,会后做好打扫工作。

三、监督和考核制度
1.活动监督:各部门每次策划的活动由部门、活动负责人做好活动情况记载,活动结束后保留活动策划书。

2.活动记载及策划书将作为各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3.学生会成员工作标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成员,在一个学期内须独立策划活动,活动时认真负责,并调动本部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

4.每学期结束,所有成员须写一份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各部门部长另写一份部门总结,有策划活动的成员写一份活动总结,总结活动中的经验与不足。

四、责任制
1.学生会的责任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责任关系并非这么死,最重要的是每个人对自己负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对学生会负责。

2.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3.各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每次活动正式开始前须拟定详细的
计划,活动结束后须有详细的工作总结。

五、干部聘用制
1.新学年开始,成员招新。

2.部门内若有空缺职务,由部长或主席团作书面推荐,被推荐的人员在学生会活动及各项工作考核中表现优秀,经老师、主席团审批通过方可聘用。

六、请假制度
1.事前请假,代请、事后请假无效,视缺勤一次。

2.各成员一视同仁,请假由老师审批通过,经主席确认方可有效。

3.请假累计达3次者,记缺勤一次。

七、考勤制度
1.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各成员须准时参加,不得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须请假,批准有效,未批准记缺勤。

2.周一至周五,学生会所有成员须到老师办公室签到,不得带签
2.学生会各项活动,成员须自觉佩戴工作证,代表学生会成员身份。

附则
1.本条例从2010年5月26日起正式实施,请全体学生会干部认真遵守,互相监督。

2.本条例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主席团。

机建学院学生会
20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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