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中的工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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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工伤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内部规定的一套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降低企业产生的工伤事故和费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企业竞争力。

一、工伤管理的基本要求1、安全第一: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视安全为生命。

2、预防为主:预防措施应优先考虑制定,防范于未然。

3、保护员工健康:工作环境、工作条件、职业健康等方面,企业应全力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4、尽量减少工伤:劳动保护的主要目的是减少事故和减轻伤害。

5、追究责任:工伤责任应由企业承担。

6、适应不同行业:工伤防范应因企业周围环境,安全水平等因素而异。

二、工伤管理中的预防1、完善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企业进行体系化、系统化、全员参与式的安全生产管理。

2、建立预防机制:制定工作安全标准,建立安全指导手册,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工作。

3、安全生产培训:对于新进员工应有安全培训,对于长期从事特定作业的员工,应定期接受再培训。

4、建立事故报告机制:制定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并及时惩罚相关责任人员。

5、安全设施设置:设置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出入口等。

三、工伤管理中的处理流程1、发生工伤事故:发生工伤事故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首先到现场查看事故情况,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保证员工生命的安全。

2、及时报告:在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之后,企业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如工商等,以保证企业工伤事故处理程序的正常进行。

3、赔偿理赔:涉及员工的医疗和赔偿问题,企业应尽快制定赔偿方案,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4、从业禁令:对于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企业应根据公司规定,做出相应惩罚,如员工退职、辞退等。

四、工伤管理评估1、评估标准:根据国家制定的劳动保护法规范进行评估。

2、管理流程评估:对于员工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设施设置、培训、检查等方面进行评估。

3、工伤处理评估:对于工伤保险、医疗和赔偿方面的处理程序进行评估。

工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伤管理制度范文【公司名称】工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权益,维护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伤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伤认定与处理第二条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伤进行及时认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工伤进行定性和定级。

第三条工伤认定程序如下:1. 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所在部门主管报告,并填写工伤报告表;2. 部门主管应及时将工伤报告表提交给人事部门;3. 人事部门将工伤报告表转交给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鉴定;4. 医疗机构对工伤进行鉴定,并出具《工伤鉴定书》;5. 人事部门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工伤认定;6. 人事部门将工伤认定结果通知员工,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给劳动保险部门。

第四条工伤处理程序如下:1. 公司将根据工伤认定结果,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为工伤员工提供医疗救治、康复和职业再就业服务;2. 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3. 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汇报病情和治疗进展情况;4. 工伤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和医疗机构的工伤处理工作;5. 公司将为工伤员工提供适应工伤状态的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调整或补贴。

第五章工伤预防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和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工伤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公司将组织工伤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八章职责与义务第八条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工伤的管理和预防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工伤防护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条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司进行工伤认定和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置于公司劳动保障制度体系中,公司将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工人因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为了保护工人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伤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工伤管理的定义、工伤认定、工伤待遇以及工伤保险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工伤管理的定义工伤管理是指对工伤事件进行预防、认定、待遇及相关补偿的管理制度。

其目标是保障工人的权益,促进职业安全和健康,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

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指对工伤事件进行判断和确认,确认其是否符合工伤的定义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工伤认定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医学评估、评定结论等环节。

工伤认定的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医学证据和事实依据。

三、工伤待遇工伤待遇是工伤发生后,工人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获得的经济和社会保障待遇。

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补偿、工伤津贴、伤残赔偿金、丧失劳动能力津贴等。

具体的待遇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

四、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从而确保工人在工伤发生后能够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险费率由国家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不同行业和职业的保险费率可能存在差异。

五、工伤预防工伤预防是指通过采取措施和控制风险,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工伤预防包括工作环境改善、职业卫生保障、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制度,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并对工人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

六、工伤调查和追责工伤调查是指对工伤事件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主体。

通过工伤调查,可以进一步完善工作环境管理,提高工伤防范能力。

对于因违反安全规定或疏于职守导致的工伤事故,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工伤管理制度是保护工人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制度之一。

通过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保险等方面的规定和安排,可以保障工人在工伤发生后获得及时的医疗和经济帮助。

同时,工伤预防和工伤调查也是工伤管理的重要环节,能够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员工工伤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它的主要目标是预防和减少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并确保对员工的及时救治和补偿。

员工工伤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预防措施: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定期排查和消除工作环境和设备的安全隐患。

2. 事故报告和登记:规定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的报告和登记程序,明确员工应如何主动报告工伤事故,以及公司应如何及时处理和登记工伤事故。

3. 救治措施:建立紧急救治机制,规定员工工伤发生后的应急救护程序和流程,确保伤员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并尽量减少伤病的损害。

4. 伤残评定和赔偿:明确伤残评定的标准和程序,保证对受伤员工的伤残程度进行公正评定,并提供相应的赔偿和福利待遇。

5. 法律责任和追究:规定公司和员工在工伤管理中的法律责任和追究程序,明确违反规定者的处罚和赔偿责任。

6. 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对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理和赔偿程序进行公开和透明,建立员工监督机制,接受员工对工伤管理制度的建议和投诉。

制定和执行员工工伤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护员工的权益,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工伤管理制度(三篇)

工伤管理制度(三篇)

工伤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和企事业单位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规定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演练和应急预案等,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对于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和经济补偿。

3.工伤认定和鉴定制度:设立工伤认定机构,对于工伤事故进行认定和鉴定,确定工伤的性质和程度,用于工伤保险的赔付。

4.工伤预防和培训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和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5.责任追究和监督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严肃追责,同时加强工伤事故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制度的执行。

通过工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伤认定制度:规定了工伤的定义和认定标准,明确了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并确定了工伤认定程序和方式。

2. 工伤待遇制度:规定了工伤劳动者享受的各项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津贴等,以确保受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医疗费用得到保障。

3. 工伤预防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安全制度和工伤防治机制,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避免或降低员工在工作中受伤的风险。

4. 工伤赔偿制度: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受伤劳动者或其家属进行赔偿的原则和办法,包括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确保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受到的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5. 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工伤待遇和进行工伤预防等工作,以确保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保障和赔偿。

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伤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劳动安全和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工伤管理制度(五篇)

工伤管理制度(五篇)

工伤管理制度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1、工伤的认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____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____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____,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____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职工符合本适度上述第____条、第____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工伤的种类。

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5、工伤认定负责部门。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综合管理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四、工伤的申报程序1、申报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2、申报范围: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工伤管理条例

工伤管理条例

工伤管理条例工伤管理条例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规之一,旨在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和疾病,并规范相关的赔偿和处理程序。

本文将围绕工伤管理条例展开讨论,探讨其内容、背景及对于劳动者和雇主的影响。

一、工伤管理条例的背景和意义工伤管理条例于2004年1月1日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实施,是我国对于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法规。

该条例的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形势密切相关。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工伤问题逐渐凸显。

工伤引起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社会稳定。

工伤管理条例的发布旨在明确工伤管理的义务和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保障和赔偿。

通过规范工伤认定、赔偿标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发展。

二、工伤管理条例的内容和要点工伤管理条例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工伤认定、工伤待遇、工伤预防、工伤赔偿、责任追究和附则等内容。

以下将重点讨论其中的几个要点。

1.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管理的核心环节。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劳动者事故受伤或患病,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这些条件包括事故与工作有因果关系、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或者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以及符合职业病诊断标准等。

2. 工伤待遇工伤待遇是指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获得的医疗、伤残、生活补助和丧葬费等各项保障。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雇主应当投保工伤保险,并为受伤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工伤待遇。

同时,该条例也明确了工伤待遇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3. 工伤预防工伤预防是工伤管理的重要环节。

工伤管理条例要求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雇主应当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4.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是对于受伤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重要方式。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受伤劳动者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费等多种赔偿方式。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一、引言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制度之一。

为了规范工伤保险管理,提高保险金的发放效率和准确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展开探讨,旨在帮助企业完善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制度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发放的前提和基础。

在建立工伤认定制度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工伤范围: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避免模糊和主观认定的情况发生。

2.确定工伤认定程序:确立一套严密的工伤认定程序,明确工伤认定的申请和审批流程,避免认定过程中的不公与不透明。

3.加强医学评估:建立专业的医学评估体系,确保工伤认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工伤报案制度工伤报案制度是保障工伤员工权益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建立健全工伤报案制度的关键点:1.报案时限:规定工伤报案的时限,建议设置为工伤发生后的24小时内,以便尽早采取必要的救治和调查措施。

2.报案流程:明确工伤报案的具体流程,包括报案方式、报案材料和报案责任人等内容。

3.责任追究:对于未按时报案的单位或个人,应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以确保工伤报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工伤待遇支付制度工伤待遇支付是工伤保险的核心内容。

以下是健全工伤待遇支付制度的关键要点:1.明确待遇类型:根据工伤保险法的规定,明确各类待遇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确保合法权益的保障。

2.确定支付方式:建立便捷的支付方式,提高工伤待遇发放的效率和准确性,推广电子化支付方式。

3.加强监督机制:建立工伤待遇支付的监督机制,确保保险金的发放过程公正、透明。

五、工伤预防与管理制度工伤预防与管理制度是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完善工伤预防与管理制度的关键要点:1.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建立专业化的隐患排查机制,并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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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中的工伤管理【知识要求】一、工伤的概念: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上述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工伤由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两类构成。

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列入《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

二、工伤事故分类(一)按照损伤程度划分:1、轻伤事故:休息1~104天的失能伤害。

2、重伤事故:休息105天以上的失能伤害。

(二)按照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按伤害类别分为20种: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器工具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 8、火灾9、刺割 10、高处坠落11、坍塌 12、冒顶片帮13、透水 14、放炮15、火药爆炸 16、瓦斯爆炸17、锅炉和压力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19、中毒窒息 20、其他伤害:跌伤、冻伤、野兽咬伤(三)按照伤残等级划分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四)职业病1、职业中毒2、尘肺3、物理因素职业病4、职业性传染病5、职业性皮肤病6、职业性眼病7、职业性耳、鼻、喉病 8、职业性肿瘤9、其他职业病:化学灼伤、职业性哮喘。

(五)事故划分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工伤认定: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于工作时间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

3、职工虽然受到伤害或死亡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范围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有人单位未按前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工伤认定的决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的鉴定。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有权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设区的实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实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实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再受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其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四、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医疗期待遇工伤医疗期内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的、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津贴。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有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统一,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护理费有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0%、40%、30%。

(二)工伤致残待遇1、职工因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及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因致残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的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5、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6、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五、工伤保险责任:1、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处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有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2、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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