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管理办法及系统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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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局纳服司副司长张维华解答2018年4月13日

税总局纳服司副司长张维华解答2018年4月13日

2018年4月13日上午10:00,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张维华做客税务总局网站,以"诚信纳税助力企业发展"为主题,就网民关心的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访谈信息主题:诚信纳税助力企业发展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10:00嘉宾: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张维华[主持人]尊敬的各位纳税人、同志们,大家好!2018年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即将发布,今天,我们开展这期主题为“诚信纳税助力企业发展”的在线访谈,希望能在纳税信用方面为各位纳税人答疑解惑。

首先,请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领导张维华简要介绍一下当前纳税信用管理的一些基本情况。

[2018-04-13 10:00][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张维华]各位网友朋友,大家好!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

税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部署,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抓手,以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为契机,积极构建现代化的纳税信用体系。

截至目前,税务系统已连续开展2014、2015和2016三个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全国纳税信用状况总体发展良好,纳税信用已经成为纳税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能够为纳税人带来真金白银的实惠。

今年年初,税务总局又发布公告,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丰富评价级别,进一步为企业增加信用资产,着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价值导向,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税收现代化发展。

[2018-04-13 10:00][网友36061]请问今年纳税信用扩围涉及哪些纳税人?[2018-04-13 10:04][张维华]为回应广大纳税人的关切,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今年年初,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将3类企业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即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以及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12.25•【文号】财办行[2006]30号•【施行日期】2006.1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财办行[2006]30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下发后,受到了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广泛重视。

最近,我们陆续接到一些单位财务部门和有关人员电话咨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具体执行问题。

经整理,做统一答复,供各单位财务部门掌握。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财政部办公厅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1.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开支标准做了哪些调整?答: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形势,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基本需要,差旅费管理办法取消了原规定一般地区和特殊地区的出差类区划分,将市内交通费等合并为公杂费。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中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实行统一标准,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分职务级别凭据报销。

具体调整如下:(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2)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支出等。

(3)住宿费。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财务部门根据出差人员住宿的具体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进行报销,住宿不同的定点饭店,住宿费实际开支会有差异,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上限。

(4)行李托运费。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内由调入单位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技术支持与问题解决条例

技术支持与问题解决条例

技术支持与问题解决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原则为确保双方在技术支持与问题解决方面的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签订本技术支持与问题解决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与问题解决服务的全过程。

第三条定义•甲方:指提供技术支持与问题解决服务的公司或个人。

•乙方:指接受甲方技术支持与问题解决服务的公司或个人。

•技术支持: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一切与产品、系统或技术相关的问题解答、故障排查、性能优化等服务。

•问题解决:指甲方针对乙方遇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的过程。

第二章技术支持服务内容第四条服务内容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问题解答:针对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及时、准确的技术解答。

2.故障排查:对乙方遇到的技术故障,进行远程或现场排查,找出问题原因,并提供解决方案。

3.性能优化:针对乙方的产品或系统,提出性能优化方案,提高运行效率。

4.培训与指导:为乙方提供产品、系统或技术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乙方的操作和使用水平。

5.版本更新: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产品或系统的版本更新服务。

第五条服务时间1.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2.甲方接到乙方的问题反馈后,应在4小时内响应,并根据问题紧急程度,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三章问题解决流程第六条问题反馈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甲方反馈。

第七条问题受理甲方接到问题反馈后,应在4小时内确认收到,并立即进行问题评估。

第八条问题排查与解决1.甲方根据问题描述,进行远程排查。

若无法解决,甲方应通知乙方进行现场支持。

2.甲方现场支持时,应携带必要的工具和备件。

3.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问题排查和解决,并告知乙方问题解决结果。

第九条问题总结与反馈1.问题解决后,甲方应对问题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乙方。

2.乙方应对问题解决过程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甲方。

市单位诚信建设制度与措施(4篇)

市单位诚信建设制度与措施(4篇)

市单位诚信建设制度与措施包括以下内容:1. 建立信用档案:市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信用档案,记录单位信用状况和诚信行为。

2. 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制定信用管理制度,明确单位内部信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规范单位内部信用行为。

3. 颁布诚信守约承诺书:市单位可以制定诚信守约承诺书,要求单位领导和员工签字承诺,充分表明单位的诚信意愿。

4. 加强诚信教育培训:通过定期组织诚信教育培训,提高单位员工的诚信意识,加强其对诚信的理解和认识。

5. 强化信用评价和监督机制:建立信用评价和监督机制,对市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

同时,加强对单位的监督,发现单位诚信问题及时处理。

6. 加强沟通与合作:市单位之间应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诚信建设,分享诚信经验和案例,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

7. 加强诚信宣传和引导:通过组织诚信文化宣传活动、发布诚信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社会宣传单位的诚信建设成果,引导其他单位树立诚信意识。

8. 建立奖惩机制:对于表现良好的市单位,可以给予奖励,鼓励单位保持诚信行为。

对于违反信用承诺、损害信用形象的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严肃处理。

以上是市单位诚信建设的一些制度与措施,通过这些措施的运行和推行,可以促使市单位树立诚信意识,提高单位整体信用水平,推动市单位信用建设的持续发展。

市单位诚信建设制度与措施(2)市单位诚信建设制度和措施是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制定的法规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市单位诚信建设制度和措施:1. 诚信公约:市单位可以通过签订诚信公约,承诺遵守市场规则,诚实守信经营,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2. 信用评级:市单位可以接受信用评级机构的评估,根据评级结果给予相应的信用等级,用于市场交易和信用合作。

3. 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市单位信用管理制度,明确信用记录的收集、保存和使用方式,重点关注市单位的诚信行为和信用风险。

4. 信用惩戒措施:对于违反诚信行为的市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如限制市场准入、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融资等,以强化市单位的诚信意识。

责任心不强,诚信失守,履职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责任心不强,诚信失守,履职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监督制约不力一是领导干部自我监督缺位。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觉悟高,水平高,能力强,有自控能力,不会犯错误,不需要监督。

二是上级监督虚化。

一些部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受时空限制,上级监督不能经常性地进行,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不能及时掌握,难以监督。

三是同级监督弱化。

存在同级之间怕相互监督伤了和气,影响工作开展,不想监督和同级之间情况互不掌握、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的不能监督。

四是下级监督软化。

上级往往掌握着相当大的用人权、财权、事权和话语权,下级怕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和其他利益,因而心存顾虑,不愿、不敢监督,特别对“一把手”的监督上表现尤为突出。

五是监督的具体措施不力。

在履行监督职责中,纪检组具体参与哪些工作、重点监督那些环节,监督标准、以什么形式、方法来监督等等都缺乏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标准、措施,导致实际工作中纪检组不好开展监督,监督不力。

(二)纪检组的监督权力得不到落实知情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而参加会议是知情的主要途径之一,但有的部门为规避监督采取用其他形式的会议代替党组会,讨论决定重大人、财、物等问题;或者临时通知召开会议,让参会人员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准备,发表意见;更有甚者不召开会议、以个别几个领导或主要领导的意见代替班子的意见,导致纪检组基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不到落实,无法对权力行使的过程进行监督导致纪检组监督缺位。

(三)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一是在制度内容安排上,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对权力的内在有效制衡,合理分配上缺乏具体规定。

二是在制度整体设计上,有的制度规定得比较原则,过于简单,制度之间缺乏连贯性、系统性;有的只规定不准,出了问题后怎么办,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

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效果不好。

好的制度仍然要能落实到位才能发挥制度的作用。

但目前仍不同程度存在着把印发规定、开会布置等同于落实的现象,制度落实有的还停留于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搞搞形式,走走过场,而未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

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问题解答知识问答

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问题解答知识问答

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问题解答知识问答一、行政处罚相关内容:1、哪些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2、哪些违法行为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答: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3、哪些违法行为应从重处罚?答: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二、房地产广告相关内容:4、房地产广告如何表述房产价格?5、应当标明房产实际的销售价格及有效期。

6、房地产广告价格评估的规定是什么?答: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应当标明。

7、房地产广告中对房屋面积有何规定?答: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三、药品相关内容:8、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质量有问题吗?答:否。

药品不良反应是合格药品在正常使用下出现的,与药品质量无关。

9、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该怎么办?答:一般情况下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管部门。

10药品过了有效期后,还能否使用?答:不能。

过了有效期,药品质量就不能保证了。

企业信息公示相关内容11、企业出现哪些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答: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12、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如何处理?答: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13、企业被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如何处理?答: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关于诚信卡实施有关政策的解答(内有解锁卡申请表)

关于诚信卡实施有关政策的解答(内有解锁卡申请表)

附件关于诚信卡实施有关政策的解答一、关于诚信卡数量的问题原则上,对于施工企业的专职投标员,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分别发放30张、20张、10张和6张诚信卡,专业承包企业发放10张诚信卡;对于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不设数量限制;对于监理企业的专职投标员,综合、甲级、乙级、丙级企业分别发放30张、20张、10张和6张诚信卡。

若因工作需要企业提出申请增加,应及时满足。

二、关于锁卡和解锁权限问题我厅有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职投标员、招标代理员诚信卡的锁卡、解卡权限。

市级和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诚信卡的锁卡、解卡权限,可持加密锁进行查询、锁卡、解卡操作。

各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用的加密锁为登陆“建筑业企业网上报送信息系统”所用的加密锁,如遗失,应及时补办。

三、关于园林绿化资质问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我区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企业和个人纳入诚信库管理。

因此,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不属于诚信卡管理范围。

但持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

此外,当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时,应实施“开标刷卡、中标锁卡”。

四、关于诚信卡锁定问题中标通知书发放时,必须对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诚信卡进行锁定,实施锁定时应上传中标通知书,否则系统将不予受理;直接发包的工程,在办理合同备案时进行锁定,锁定时应上传合同中关于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规定的页面扫描件,否则系统将不予受理。

对于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时录入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信息,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一旦达到3个工程,由系统自动对其诚信卡实施锁定。

直接发包的工程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录入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信息,并上传合同中关于总监理工程师规定的页面扫描件,否则系统将不予受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协查信息管理系统运行问题解答之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协查信息管理系统运行问题解答之二》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协查信息管理系统运行问题解答之二》的通知【标 签】系统运行问题,协查信息管理【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函﹝2001﹞660号【发文日期】2001-08-21【实施时间】2001-08-2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的运行质量,解决各地税务机关在协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现将《协查系统运行问题解答之二》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今后各地税务机关在协查工作中如果遇到疑难问题,可通过总局“金税工程技术支持网站”(http//130.9.1.248)直接向总局反映,技术支持人员将及时做出解答。

总局每月上旬将协查系统监控台监控信息通过“金税工程信息发布系统”进行通报,各地税务机关可通过该网站(http://130.9.1.21)及时查收通报信息。

协查系统运行问题解答之二 问:协查系统数据发送接收的原则是什么? 答:1.协查系统数据发送和接收原则: 协查系统数据的传输只在上下级协查系统之间进行,即任何数据只能发给直接上级或协查系统所设定的下级,不能发给直接上级或所辖下级之外的地区。

其中所有区县的数据均经过所在地市级协查系统进行数据中转,跨地市的数据需经过所在省级协直系统中转,跨省数据需经过国家税务总局协查系统中转。

2.协查系统委托协查发送方向判断原则: 委托协查信息的发送方向主要根据其发票中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

协查系统在判断发票的流向时,首先到同级稽核系统的一般纳税人档案库中查找该受托方纳税人是否存在,如存在说明该受托方纳税人属于本辖区管辖,根据稽核系统一般纳税人档案库中标识该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编码,协查系统就可以将该发票自动发到相应的下级去;如果在稽核系统一般纳税人档案库中没有找到该受托方纳税人,系统根据该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的前6位代码判断是否属于本辖区,如果是协查系统就设置协查的状态为“待分捡”,并由用户指定该协查发票的直接接收方,属于下级的就转给相应下级,属于本级管理的就转给本级协查,非本辖区的就转交其直接上级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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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诚信管理办法及系统有关问题解答
问题1:企业申请进入诚信系统,相关资料是否要重复录入?
答: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监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2‟6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由“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以下简称“企业库”)作为各个建设主管部门包括住建、交通、水利采集企业数据的统一入口。

具体如何办理入库手续,详见佛发改招…2013‟8号文即附件2。

企业先在“企业库”中入库后,可在该库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或其他管理系统,完成各类(交通、水利等)诚信档案的登记。

即企业在该库统一入库后,可在各主管部门的管理系统中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避免企业信息的重复录入,减少企业负担。

“企业库”中企业的入库信息(含基本情况,人员,业绩等信息)与“诚信系统”中的诚信编号、奖惩登记信息、评定的动态诚信等级、企业及人员的锁定数据等通过“中间库”进行定时的信息交换。

即企业只需使用“企业库”录入相关资料,而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等单位只需使用“诚信系统”进行诚信信息的登记等诚信管理。

企业基本信息的初次录入、日常变更等按该库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问题2:何种企业需申请进入诚信系统?企业有多个资质,如何办理诚信档案?
答: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检测机构、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施工企业等8大类企业纳入诚信管理范围,需申请进入诚信系统。

企业如有多个资质,可在“企业库”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时,选择注册多个诚信档案(含上述8大类)。

日后的诚信管理,系统会根据企业所承接的工程类别,将各个项目得分计入相应类别的诚信档案里面。

问题3:已在市住建局办理的诚信手册,在城市道路工程中是否通用?无进入系统,会有何影响?
答: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编制的《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的非电子招投标项目、电子招投标项目)》,目前暂未采用城市道路诚信考评结果(我局的诚信管理办法当时还未印发,城市道路诚信管理还未开展)。

日前,我局已以佛交…2014‟318号文件印发了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下一步将与市发展和改革局一起研究,以修改补充通知的形式对范本进行适当的修改,2014年8月1日始的城市道路工程将仅采用城市道路诚信考评结果,在市住建局办理的诚信手册不再适用。

没有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的企业,将无法通过城市道路工程项目招标的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问题4:企业成功申请进入诚信系统后,是否需领取“诚信手册”?是否需要每年更换?
答:在“企业库”成功申请进入诚信系统的企业,诚信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诚信编号(次日可在“企业库”里看到),即代表该企业已办理电子版本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不再需要办理书面版本的“诚信手册”。

一个编号对应一个企业类型,多个资质的企业可有多个诚信编号。

企业电子版本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一旦申请成功,长期有效,不再需要每年年审、更换。

问题5:主管部门检查时发现问题,对企业扣分应走哪些流程?
答:对企业扣分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机构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在诚信系统作出诚信信息登记(具体操作为登记账号负责登记录入检查通报的内容,审批账号再对登记内容进行审批)。

(二)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被登记在诚信系统后,即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公示10个工作日(自作出诚信登记之日起算)。

企业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作出诚信登记的各级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机构提出书面申诉。

(三)诚信系统依据已通过公示的诚信信息登记按照第十九条所述方法计算企业任意时刻的诚信总得分。

(四)依据诚信总得分,由诚信系统按照评级标准自动评定企业实时诚信等级。

问题6:登记的企业众多,每年要如何进行检查?
答:对于施工、监理企业,将以其承接的城市道路工程项目为主线,由各级主管部门对所属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频率不少于1次/半年。

同时,要求区级主管部门对镇(街)所属项目的履约抽查频率不少于1次/半年,市交通运输局每年组织两次全市范围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含养护工程项目)的履约抽查。

对于其他类型企业,各级主管部门将以抽查其所承接的城市道路工程项目为主,同时结合日常的举报、投诉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或机构的处理决定,对相关企业作出诚信登记,加强行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问题7:企业被锁定了,如何才能解锁?
答:诚信等级考评为D级的企业,自评定之日起在诚信系统中会被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锁定1年(参见第24条);有围标、串标行为等情形的企业,其诚信等级自认定之日起直接被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锁定1年(参见第23条)。

前述的2种锁定,1年到期后系统自动解锁。

有对各级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
书拒不执行等情形的企业,在系统中会被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锁定,直至存在问题整改完成,主管部门手动解锁(参见第25条)。

问题8:各级主管部门在诚信系统中的锁定(企业锁定及人员锁定)权限有何不同?下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的锁定需经过哪些审核程序?
答:对企业的锁定,镇(街)主管部门没有锁定的权限。

市、区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的锁定,均设置二级审批,即登记账号负责登记录入检查通报的内容,审批账号再对登记内容进行审批。

对人员的锁定,对于招投标项目,在项目中标后,由项目交易中心在诚信系统中对其进行锁定;对于直接发包的项目,在施工报监时,由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其进行锁定。

具体的锁定操作部门,可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问题9:企业被锁定期间发生的不良行为,如何处理?
答:企业被锁定期间,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机构仍可根据监督检查情况,作出诚信信息登记,并由诚信系统根据诚信得分自动评定企业诚信等级。

解锁后,城市道路工程招投标即可采用该企业动态诚信等级。

问题10:诚信等级考评实行动态考评,与其他部门的年度考评有何不同?
答:城市道路诚信管理的诚信等级考评实行动态考评,即城
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机构根据监督检查情况作出诚信信息登记并公示后,诚信系统自动计算企业任意时刻的诚信总得分,并根据评级标准自动评定企业实时诚信等级,该实时的诚信等级即为城市道路工程招投标采用城市道路企业诚信等级的依据。

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不同之处在于,不再是每年年终才作出该年度的等级考评(应用于下一年度的工程招投标),而是“即检即评”,检查的结果即刻(公示后)在企业的诚信考评等级里体现,并应用于工程招投标,大大提高诚信管理评定结果的时效性,强化城市道路的行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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