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审计体制形成的影响因素政体和法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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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质量管理的影响因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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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质量管理的影响因素审计质量简单地说就是审计人员的审计服务满足客户需要的程度,即履行受托责任程度及提供的审计产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和服务水平,具体体现为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报告质量。

国家审计质量是国家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必将影响着审计部门在经济监督中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将从审计环境、审计力量和审计项目管理水平几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审计环境分析审计环境是指能够影响审计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一切外部因素,如:政Z、法律、经济、人文的总和。

国家审计环境是国家审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国家审计工作与环境的融合程度及和谐状态,将直接影响审计质量。

1.政Z环境。

政Z环境是指一个国家最高领导集团的施政方针及国家治理的目标、措施等。

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不断适应国家治理的需要,选择与国家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审计发展模式,两者间融合度越高则审计质量越高,国家审计对国家治理的贡献就越大。

2.法律环境。

法律是审计组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绳和法律保障。

一方面,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需要依据《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审计法律实施条件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界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其相关条款越健全和明确,则可操作性就越强,审计工作越容易规范,审计质量就会越高。

另一方面,审计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能否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乃至最终取得满意的审计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配合程度,从这一点上看,法律保障是必不可少的。

3.经济环境。

经济环境的影响可从两方面来看:首先就审计主体而言,独立性是国家审计的灵魂和立身之本,经费独立是独立性的基础。

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高,审计机关能获得充分的经费来支撑其开展审计工作,则审计质量就会较高;其次从被审单位来看,一般所处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的地区,权力被滥用的可能性越大,被审计单位的配合程度越差,对其审计监督的效果也越差。

相反的情况是,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鉴于其良好的财政条件,公职人员在工资待遇和办公经费方面资金充裕,公共权力被滥用情况就比较少,且审计对象对审计活动的认知度更高,从而审计监督效果较显著。

中美国家审计体制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中美国家审计体制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资金 使用 的控 制 能 力 较 弱 ,对 政府 部 门 的监 督 机 制也 不够健 全 。在这 种 政 治 体 制 下 ,审 计 机关 只 能隶 属 于政府 部 门 ,为 政 府 部 门调 控 国 民经 济 服 务 。选 择行 政 型 审计 模 式 ,是 结 合 我 国当 时 的具
体 国情 做 出 的选 择 。
政治 生活 中更 加拥 有 实 际 控制 力 与 操作 权 。但 从
美 国的经 济实 力 开 始超 越 英 、法 等 国。经 济 发展 后来 居上 ,原有 的审计 体 制 显 得越 来 越 与 之 不相 适应 。 同时 ,市 场 经 济 要 求 政 府 代 表 公 共 利 益 , 为 了使 政府 能够 真正 代 表公 共 利 益 ,国家 立法 机 关必须 掌握 国家 预算 权 ,并 有 能力 监 督 政 府 和控
下面将 主要从 政 治 体 制 、宪 法 思 想及 经 济 体 制 三 方面来 分析 中美 两 国采取 不 同 国家 审计 体 制 的原
因。


政治 体制
就 应牢 牢保 留对 “ 袋 ” 的控 制权 。所 以 ,美 国 钱
采取 立 法型 的审 计 模 式 ,能 够 使 国会 进 一 步 强 化
而美国是一个联邦制 国家 ,联邦 、州和地 方
政府相 对独 立并 实行立 法 、行政 、司法三 权 分立 。
立 法机 关建 立 国家 审计 制 度 的 目的是 强 化政 府 部 门的公 共经 济 责 任 ,确 保公 共 资金 的合 法 、有 效
使用 。而立 法 部 门对 行 政 部 门 的 最 大威 慑 权 ,就 是他掌 握着 对政 府 开 支 的 全 部经 费详 细 地进 行 表 决 的权 力 ,即 所 谓 “ 会 掌 管 钱 袋 ” 国 。同 时 ,国 会 也认 识到 ,要 取 得 三权 制 衡 的效 果 ,立 法 部 门

浅析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及控制策略

浅析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及控制策略

浅析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及控制策略国家审计风险是指国家在进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可能遭受到的各种潜在威胁和隐患。

审计风险的成因主要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一、内部因素1.1 人员因素:人员素质、能力和职业道德存在问题,导致审计工作的延误、不准确或者出现失职行为,从而增加审计风险。

1.2 制度因素:审计机关自身的制度、规范和管理不完善,导致审计工作的混乱和不规范,从而增加审计风险。

1.3 技术因素:审计机关缺乏现代化审计技术和工具的支持,无法及时发现、分析和评估审计对象的各种风险,从而增加审计风险。

二、外部因素2.1 政治因素:政府干预审计工作,或者审计机关受到政治干预的影响,从而导致审计工作的不独立、不公正,增加审计风险。

2.2 经济因素:经济环境不稳定,审计对象存在经济问题或者金融风险,导致审计风险增加。

2.3 社会因素:社会舆论的压力、社会各方面的干扰或者对审计机关的不信任,增加了审计风险。

为了有效控制国家审计风险,需要采取以下策略:三、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3.1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和规范,规定审计机关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明确责任和义务,从制度上保障审计工作的公正、独立和准确。

3.2 人员培养和考核:加强对审计机关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建立科学的人员考核制度,激励和约束他们进行审计工作。

3.3 强化内部监督和审计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审计事后监管机制,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减少审计风险。

四、提高审计技术和工具的使用能力4.1 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加强对审计技术和工具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有效降低审计风险。

4.2 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建立审计数据分析模型,对相关数据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高审计的效果和质量。

五、改善审计环境和公众认可度5.1 加强政府监管:加强政府对审计机关的监管,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进行,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降低审计风险。

影响审计质量提高的成因及对策

影响审计质量提高的成因及对策

影响审计质量提高的成因及对策○叶蔚当前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一、现行体制下的行政干预审计机关查处被审计单位截留收入、虚增支出、偷税漏税、挪用资金、盈亏不实、损失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势必会直接影响地方和小团体的某些不正当利益。

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在各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之下进行工作,这就难免引发出如下两个问题:一是当审计工作触动个别单位的不正当利益时,个别分管政府领导可能会干预,一旦这样,下达的处理决定就往往会打折扣。

《审计法》中“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的规定就不能完全得到贯彻实施。

二是审计工作触动一个小团体的不正当利益,难处理;如果触动地方的不正当利益,就更难处理。

国家虽然规定任免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但是,由于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权在地方,地方在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时,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有的是流于形式,有的根本就不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因而,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审计项目中,涉及到地方敏感的问题,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在签发处理决定时,就需要上下权衡,如履薄冰。

二、现有审计人员年龄结构不适应当前审计工作的需要统计资料表明,我省审计人员中,35岁以下的占56.07%,56岁以上的占5.27%,而36岁至55岁的仅为百分之38.66%,三分之一强。

干审计工作,35岁以下的热血青年,虽然有朝气、有干劲,但毕竟经验不足,缺乏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而56岁以上的则精力稍嫌不足。

35岁至55岁年龄段的正是精力充沛、工作经验丰富、出成绩的时候。

可惜,这个年龄段的审计人员所占比重又如此低,在审计任务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审计机关要想圆满地完成审计任务,则显得力不从心。

三、现有审计人员文化素质构成不尽合理我省县级审计人员中,本科毕业生仅占4.06%;而高中学历以下却占28.31%,接近三分之一。

这部分人员文化素质不高,难于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

国家审计体制改革问题

国家审计体制改革问题

我国政府审计体制的选择问题
吴联生通过构建政府审计隶属关系模型,对 我国政府审计隶属关系进行评价后认为,我 国政府审计应该隶属于国务院; 但双重领导体制降低了地方政府审计的质量 和价值,因此主张将地方审计机关从地方行 政机关的权力范围中脱离出来,业务上和行 政上都直接接受审计署领导,双重领导体制 改变为单一的垂直领导体制。
审计模式之间的主要差别
(3)独立模式 在分离的三权中审计机关保持中立地位。 审计机关在不受任何一方影响的前提下存在。 但作为一种独立的政府监督机构的特征却是相 同的,其组织形式是会计检查院或审计院,它 同时向立法机关和行政部门提供服务,实际上 更偏重服务于立法部门。 与立法模式一样,其宏观服务的职能也较强。
上下级审计机关领导体制
3.上下平等的审计机关 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最高审计机关与地 方审计机关之间一般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 系,也没有业务指导关系,两者完全平等。 韩国审计监查院与地方自治团体监查机关之 间是业务指导与合作关系。 法国的审计法院可以接受对地方审计法庭判 决不服的上诉,并作出终审判决。
政治制度对审计体制的影响
在实行中央集权的发展中国家,政府对国有企业 的经营管理常常直接领导或直接干预,中央审计 机关与地方审计机构常常是垂直领导。 中国古代几千年的政府审计史表明: 在实行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封建王朝,审计机关 只能是对最高统治者负责,绝大多数时间是隶属 于行政长官和监察机构,有时也隶属于司法机构, 从来没有、也不可能脱离政府的影响之外。
(二)司法型审计
审计机关属于司法系列。 即审计机关除具有审计职能外,还拥有一定的 司法权限,显示了国家对法治的强化。 在西欧和南美一些国家采用较多。 法国、意大利、巴西是典型的代表。

我国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我国审计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分为六个阶段;西周初期初步形成阶段;秦汉时期最终确立阶段;隋唐至末日臻健全阶段;元明清停滞不前阶段;中华民国不断演进阶段;新中国振兴阶段。

我国西周国家财计机构分为两个系统:一是地官大司徒系统,掌管财政收入;二是天官家宰系统,掌管财政支出。

天官所属中大夫司会,为主宦之长.主天下之大计,分掌王朝财政经济收支的全面核算。

《周礼》记载:“凡上之用,必考于司会。

”即凡帝王所用的开支,都要受司会的检查,可见司会的权力很大。

而且还说:“以参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

”即司会每旬、每月、每年都要对下级送上来的报告加以考核,以判断每一个地方官吏每月和每年所制的报告是否真实、可靠,再由周王据此决定赏罚。

我国政府审计的起源,基于西周的宰夫。

《周礼》云:“宰夫岁终,则令群吏正岁会。

月终,则令正月要。

旬终,则令正日成。

而考其治.治以不时举者,以告而诛之。

”即年终、月终、旬终的财计报告先由宰夫命令督促各部门官吏整理上报,宰夫就地稽核,发现违法乱纪者,可越级向天官家宰或周王报告,加以处罚。

由此可见,宰夫是独立于财计部门之外的职官,标志着我国政府审计的产生。

秦汉时期是我国审计的确立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初步形成了统一的审计模式。

秦汉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建立和成长时期,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丁秦汉时期逐渐形成全国审计机构勺监察机构用结合、经济法制与审计监督制度相统一的审计模式。

秦朝,中央设“三公”、“九卿”辅佐政务。

御史大夫为“三公”之一,执掌弹劾、纠察之权,专司监察全国的民政、财政以及财物审计事项,并协助丞相处理政事。

汉承秦制,西汉初中央仍设“三公”、“九卿”,仍由御史大夫领掌监督审计大权。

二是“上计”制度日趋完善。

所谓“上计”,就是皇帝亲自参加听取和审核各级地方官吏的财政会计报告,以决定赏罚的制度。

三是审计地位提高,职权扩大。

御史制度是奏汉时代审计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秦汉时代的御史大夫不仅行使政治、军事的监察之权。

国家审计质量影响因素分析

国家审计质量影响因素分析

国家审计质量影响因素分析[提要] 国家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对其进行系统研究非常必要。

基于这一视角,对影响国家审计质量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提高国家审计质量的建议。

关键词:国家审计;审计质量;审计独立性国家审计能够通过审计发现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监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财经法纪,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对提高国家审计质量对解除审计机关受托经济责任、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一、国家审计的涵义国家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构独立检查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是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运用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行审计。

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我国的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国家审计质量的内涵国家审计质量指的是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它不仅包括审计机关执行的项目审计质量,还包括为保障项目审计顺利进行的各项工作的质量,侧重考察审计机关。

国家审计质量不是项目审计质量的简单加总,还需要综合考虑各项目的重要程度和其他非项目审计活动对项目审计质量的相互影响。

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一个审计机关的质量管理活动和结果。

三、影响国家审计质量的因素分析(一)国家审计独立性。

独立性是国家审计提出意见环节核心的影响因素,独立性是国家审计的灵魂,是国家审计赖以存在并得以发展的基石,正是由于审计独立性得到保障,审计人员才能如实披露被监督对象的违规现象,并提出合理的监督意见,一旦国家审计丧失了独立性,那么其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就会受到怀疑。

从国家审计独立性的基本内容来看,审计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性体现为一种不依赖和不屈服于外界的压力和影响的精神状态;形式上的独立性要求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必须与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没有任何的特殊利益关系,并避免出现使拥有充分相关信息的理性第三方推断其公正性。

国家审计 管理体制

国家审计 管理体制

国家审计管理体制国家审计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对财政经济、行政管理等领域进行监察、监督、审计和评估的基本组织和管理体制。

它为我国政治经济保持健康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审计的定义和作用审计是指对企业、组织、个人、政府机构的财务活动、管理、资产和负债、财务报表等进行检查、核实和评估的一项权威性的财务活动。

它可以促进企业、组织、个人、政府机构的合法、规范运作,同时也有助于政府制定合适的政策,提高国民经济的发展效率和效果。

二、中国国家审计的历史沿革中国国家审计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当时为推进新生的国家经济体系进行管理,建立了国家会计机构,对企业的财务及经济运作进行了审查式管理。

1954年成立国家审计机构。

此后经过多次制度调整和改革,才逐渐形成了国家审计管理体制现代化的框架,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审计工作。

三、国家审计管理体制的建立国家审计管理体制是充分考虑中国国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设计、建立、实施的高效、科学的管理体系。

在这个体系内,国务院、财政部是审计工作的领导机构,国家审计署是执行机构,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审计机构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审计活动。

这种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国家审计管理体制,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四、国家审计的作用和意义国家审计的主要作用是监督国家财政经济事务,确保国有资产和财务真实合法。

它可以为政府制定合适的经济政策和项目提供数据依据,帮助企业、组织、个人及政府机构进行规范运作和财务管理,使经济活动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也可以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总之,国家审计管理体制的建立是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财政经济安全、促进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理解和认识审计的定义、历史沿革和管理体制,可以更好地实现中国的经济发展目标和当前的国家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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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审计体制形成的影响因素政体和法系摘要: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已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审计体制,类型上虽大体可以划分为四种,但各国的国家审计体制在形成过程中,因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又各具特色。

本文着重探讨了政体和法系对国家审计体制的形成产生的影响,并认为政体制导着国家审计体制的形成,法系支撑着国家审计体制的形成。

关键词:国家审计体制;影响因素;政体;法系目前世界上己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适合自己国情的国家审计体制。

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造就不同的国家审计体制。

一个国家选择或构建什么样的国家审计体制,主要取决于审计主体所处国家的历史、文化、民族等特殊背景;取决丁•所处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法律体制及其完善程度;其所选类型应有利于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符合成本一效益原则。

在国家审计体制的形成过程中,这两种因素对国家审计体制的形成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正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

一、国家审计体制及类型国家审计体制是指国家根据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宪法、审计法等法定程序,对国家审计机关的典型组织形式、领导体制以及其职权设置制度化的总称。

传统观点认为,审计体制可分为立法型、司法型、行政型和独立型四种。

1. 立法型审计体制立法型审计体制下的最高审计机关称国家审计署,它独立于政府部门,隶属于立法机关议会,并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

立法型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协助立法机构对政府进行监督,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立法机构的决策。

它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完全不受政府的干预。

2. 司法型审计体制司法型审计体制下,最高审计机构称审计法院,属于司法系列或具有司法性质。

在这种审计体制下,审计机关拥有最终判决权,有权直接对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的任何事项和人进行处理。

其审计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

司法型审计体制将审计法院介于议会和政府之间,成为司法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处置和处罚的权利,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3. 独立型审计体制独立性审计体制下,国家审计机构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之外,它与议会没有领导关系,也不是政府的职能部门。

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坚持依法审计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督职能,只对法律负责,不受议会各政党或任何政治因素的干扰。

但对审计出来的问题没有处理权,而交与司法机关审理。

4.行政型审计体制在行政型审计体制下,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行政部门或隶属于政府某一部门的领导,如泰国和中国的审计署是在总理领导下工作的。

审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赋予的权限,对政府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预算和收支活动进行审计。

它们对政府负责,保证政府财经政策、法令、计划和预算等的正常实施。

行政型最高审计机构时效性强,但其独立性不如以上三种国家审计类型。

二、国家审计体制形成的影响因素:政体1. 政体的概念辞海云:“政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

政体是与国体相适应的,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力量对比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国体相同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但都体现统一特定阶级的专政。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主要有两种类型,即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

其中,君主立宪制又可分为议会君主立宪制和二元君主立宪制两种;民主共和制也可划分为议会民主共和制和总统民主共和制两种。

2. 政体制导着国家审计体制国家审计体制是国家政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国国家审计体制的形成与其政体有着密切的历史渊源。

廖洪和余玉苗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对该国的审计机关隶属关系具有决定性作用,特定的政治体制决定着国家审计体制,而特定的审计体制又是服务于一定的政治体制。

文硕(1996)认为:“政治制度制导着国家审计,国家审计承载着政治制度。

”我个人比较赞同文硕的观点。

政体仅仅只是国家审计体制形成的影响因素之一,不能使用“决定”这一绝对化词语。

毕竟使用同种类型国家审计体制的国家,其政体并非一致;而政体类似的国家,选择的国家审计体制也不一定一致。

(1)中外各国政体制导着该国的国家审计体制立法型国家审计体制又称英美型,顾名思义,这一类型的旗手是美国和英国。

从政治结构的变迁来看,英国之所以能够最早建立资产阶级立法型国家审计体制,与其早有资本主义国家整体的雏形议会制度有关。

英国的政体是典型的议会君主立宪制:1669年,英国颁布了一部限制王权和保障议会权力的宪法《权利法案》,其中规定,议会行使立法权,内阁行使行政权,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受选民制约。

即,在三权分立中,议会为权力的中心。

从内涵上看,这是一种向下的权力结构,选民意向影响国策的制定。

由此可见,英国议会力量较强,审计机构由议会领导,能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在立法机关设置审计机关,有效地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并被普遍认为是民主政治体制的基本保障。

于是乎,立法型国家审计体制被许多现代国家采纳、应用。

司法型的代表法国,其政体历来以多变和不稳定而著称。

战后,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发展为第五共和国,政体也由议会制转为半总统半议会制。

从而,总统权力大大提高,议会两院的权力大大削弱。

议会两院虽享有立法权、监督权,但受到限制。

因而,在这种政体的影响下,国家审计体制的选择必然不可能效仿英美的立法型,因为立法型要求议会的力量较强。

同时,法国的历史告诉我们,法国的统治者从来视司法为统治阶级最光荣的职责,“故初则亲自审判案件或亲临旁听;后则制定法律交立法部门与审计院执行之,而为之监督。

立法部门掌民刑事诉讼,审计院掌财务之司法审判”。

与英国相比较,法国由于在其政治体制中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和咨询体制,与之相适应,审计法院具有较强的司法权,可以对违法和造成损失的事件进行审理和处罚,这对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有积极的作用。

由此看出,法国的司法意识较强,将审计机构隶属司法系列而非议会,能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属于行政型的国家如我国,其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这样的政体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必须有效监督国务院正确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国务院也有义务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在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政府掌握实权,权威性高,并负担着规划、调控整个国民经济的职能。

相对而言,立法机关的权力较小,对国家公共资金使用的控制能力较弱,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机制也不够健全,其主要职责局限丁将党的政策变为全民共同遵守的法律。

在这种政治制度下,所设置的审计机关只能隶属于政府部门,为政府部门调控国民经济服务。

选择行政型,也是结合我国当时的具体国情做出的选择。

(2)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各个朝代政体不同导致国家审计体制不同中国古代封建集权专制国家的审计体制,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得到了提高、充实和丰富,其主要标志是出现了专职审计机构比部。

比部独立于财计部门,被审计史学家一致称颂为中国审计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魏晋时出现比部,隋朝比部体制建设比起魏晋时期来,最突出的一种发展在于:将比部正式隶属于刑部之下,从而从组织体制上明确了比部的司法监督性质,为唐代比部建制的发展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比部审计体制与现代司法监督类国家审计体制相比,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在漫长的封建时代,这种专门的司法机关的活动仍是或为皇帝所左右,或受宰相及其他行政机关所牵制,很少有可能独立地行使职权。

至于地方则由行政机关兼理司法事务,二者直接合一。

宋、明、清的路省一级虽专设司法官,实际仍是上一级行政机关的附庸。

在整个封建时代,中央司法机关的权限不断分散,地方司法权限不断缩小,这是封建专制主义不断强化的结果。

可以将其近似地看作是司法型与行政型的混合型国家审计体制。

从中国历史的坐标中我们可以看出,审计体制的演变受到历朝政权体制的制约。

随着秦汉三公九卿制、隋唐三省六部制、明清内阁六部制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即使是比部出现后,也发生过倒退的现象。

唐朝在发展了隋朝三省六部制的情况下,也将其对比部的设置继承了下来,但到了宋朝,出现了倒退的现象,这正是由于审计在封建政体的制约下,其本身体制的优劣对审计职能的发挥给予直接的影响。

宋朝惩唐末、五代藩镇割据之弊,将地方行政、财政、军事等大权收归中央。

庞大繁杂的财政财务收支和审计权过分集中中央,使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大得难以承受,其结果是“三司簿领堆积,吏缘为奸”。

在帐籍勾考难尽弊端丛生的情况下,宋朝统治者频繁改革审计体制,企图从中找到一个适当的办法,但都是捉襟见肘,未能奏效,只得采取权宜之计,层层关防,塞漏补缺。

从宋初到元丰改制,主要采用隶属于财政系统的行政型国家审计体制,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成为这一时期最为鲜明的特征。

后从元丰改制到宋亡, 审计组织才又划归比部主管,采用混合型的国家审计体制。

从1912年辛亥革命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南京政府中工作的爱国知识分子,目睹政体陈旧、吏政腐败的状况,参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形式,对中央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良。

在审计体制建设方面,同样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工作。

他们在总结我国古代审计制度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领会日本和欧美等国家审计建制的基本精神,逐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国近代的国家审计体制,先后设置了审计处、审计院(北京政府时期、审计局、监察院审计科(司)、审计院(南京政府时期)、监察院审计部,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审计法规。

如南方革命政府时期的审计,孙中山在广州建立陆海军大本营后,设立大本营审计具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广州国民政府成立后,设立了监督院,审计机构成为国民政府专政一体化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把审计从行政体系中独立出来,实行监审合一体制,将对事业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紧密结合,增强了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我们近似地将其看作是独立性国家审计体制。

(3 )结论由上可见,无论从中外来看,还是从我国历史上来看,正如在我引出观点时所述,政体制导着国家审计体制的形成,即政体在国家审计体制的形成中仅起到了制约、引导的作用,是影响因素之一,而不是决定作用。

如印度是民主共和制,日本是君主立宪制,但是两国都同时选择了独立型;再如,英国和瑞典虽然在政体上都选择了议会君主立宪制,但是英国是典型的立法型,瑞典却是行政型。

因而,在决定选择何种国家审计体制的过程中,各国还要结合国情,如民主与法治的发展程度等,做出适当的选择。

也就是说,同一政体类型下产生出了不同的国家审计体制,或者不同的政体类型下采用了同一类型的国家审计体制,这都是因为各国国情不同导致的。

任何一个国家的国家审计体制都是基于其基本国情,在综合各个因素的基础上形成并建立起来的。

国家审计体制没有单纯的优劣之分,关键是结合自己的国情走_己的路。

三、国家审计体制形成的影响因素:法系法的实践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法系的出现和影响。

法在实践中,形成了不同的法律理念,不同的法律规则,不同的法律标准,不同的法律制度,然而反映民族、地域、国家特点的各种法律制度,依据“亲缘”出现分类,形成法系。

(1) 法系的定义及分类辞海上的定义为:“法系,根据各国法律的特点与历史传统的外部特征进行法律分类时使用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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