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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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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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代表大会于XXX年X月XX日星期X上午XX:XX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讨论了置业顾问岗位、营销策划管理人员岗位、驾驶员岗位、保洁岗位、工程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这六个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会议通过讨论决定置业顾问岗位(9人)、营销策划管理人员岗位(7人)、驾驶员岗位(3人)、保洁岗位(1人)、工程岗位(5人)实行以季度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取适当的工作轮班制度和工作、休息办法。

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1人,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1人,总监高级管理人员2人)则采取不定时工作制的方案,具体工作时间及加班工资支付办法如下:1.置业顾问岗位、销售管理人员岗位、驾驶员岗位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每月第一班次和第二班次轮流各上两次。

第一班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第二班上班时间为12:00~18:00.2.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不设定上下班时间表,公休日则视工作需要而加班。

3.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川劳资【1995】15号)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具体的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以下办法确定:以月或季为单位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每超过8小时作为一个工作日计算,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200%的加班工资;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部分,按实际超时工作小时数,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加班工资;周期内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4.实际不定时工作制的,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不执行加班工资支付规定。

四=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有工会组织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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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决议
一、年月日我单位召开了涉及申请特殊工时制度职工会议,会议应到职工代表名,实到职工代表名,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全体职工代表中半数以上人员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实施方案》。

二、列明实施特殊工时的岗位、人数、岗位的情况,职工代表同意情况(并签字)。

若有反对意见的需要明确标明附后。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内容应向员工公示,以确保员工的知情权。

三、实施特殊工时职工所有人的花名册。

(由于职工人数过多不愿提供完整花名册的,需由工会出具书面承诺书
------若出现职工因不清楚特殊工时制度内容引发的纠纷问题,由单位工会承担未告知义务责任,加盖工会公章、单位公章)
×××公司(公章)×××工会(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职工大会[★]

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职工大会[★]

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职工大会[★]第一篇: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职工大会关于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员:涉及实施特殊工时制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会议内容:讨论单位提交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实施方案;表决情况:经过讨论和民主表决,共_____人出席本次大会,_____票同意,_____票反对,_____票弃权;表决结果:同意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职工代表签名:单位盖章2015年1月20日第二篇:特殊工时实行总结关于我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小结我公司特殊工时制是2009年1月开始实行,至今已走过了两年的历程。

在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公司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回顾这两年多的工作历程,应该说,我们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

现总结如下:一、推进特殊工时制的实施过程,是我公司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强调人性化管理要求中必须要经历的过程。

首先是转变思想,适应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更加灵活,更加具有弹性的工时制度,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文件及规定的学习,不断完善企业工时管理,并对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

1、学习相关文件,积极稳妥的推行特殊工时制相关准备工作我公司于2009年初开始推行特殊工时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审批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认真学习、转变思想、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精心组织、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考勤管理暂行规定》,申请并通过了SA8000质量体系认证,建立与现行法律法规相适应的人事管理、质量认证和监控机制。

2、加强特殊工时制的宣传工作推行特殊工时制的实施,必须要加强全员对特殊工时制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从管理人员、部门领导、技术骨干、到全体生产操作一线员工,使大家明确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涵义以及公司对特殊工时制管理工作的要求。

【最新】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的报告 (3)doc

【最新】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的报告 (3)doc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的报告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此种工时制度不受《劳动法》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但是,不定时工作制不可随意使用。

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经劳动部门审批,否则无效。

同时,不定时工作制只能在法定的工作岗位适用,非法定工作岗位约定不定时工时制的无效。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定时工作制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

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仍应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通过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议

通过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议

通过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议近年来,随着社会产生了种种需求和变化,不同的企业和组织也出现了不同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面对这种趋势,不同公司和组织从管理层面出发,通过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来解决劳动抵触、提高生产效率等问题,工时短而能跑,此项工作制度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组织采用。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议,并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为广泛使用特殊工时工作制提供参考。

一、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概念和依据特殊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为满足生产需求或劳动者个人愿望,经由时势、经济、环境或人事的审议确定的一种实行类别外,或超出周工时计划和其他工时要求的期限或安排规则。

与常规工时制度相比,特殊工时工作制度更加灵活,它可以在维持生产、保障员工利益前提下为企业注入新的动能和活力。

特殊工时制度的实行有一定的依据。

我国劳动法并无直接规定工时制的数量,但制定了适用于特殊工时制度的相关规定。

例如《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每日不超过一小时,每周不超过三小时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和规定,保障出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这表明,特殊工时制度的实行应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在何种时候、何种程度、何种条件下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二、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必要性和好处在实践中,特殊工时制度的实施可以对员工的生产效率与服务水平、组织对外的形象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例如:1. 提高生产力特殊工时制度可以增加企业的工作时间和生产能力。

对于部分企业和组织来说,如果不采取特殊工时制度,则可能会因员工数量不足或其它原因而无法完成工作。

并且特殊工时制度可以以更短时间内提高员工生产效率,加快工作速度。

2. 降低成本对于企业来说,特殊工时制度在短时间内完成工作,不但有益于企业完成生产任务,同时也可减轻人工成本,从而节省人力资源成本。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第一条因工作需要,为执行紧急任务或者适应生产经营需要,本单位采取特殊工时制度,即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照周期工作制度,在弹性工作日内实行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延长连续工作日数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做好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工作,严格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

加班不得超过职工的合法劳动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用。

职工因加班造成身体健康损害的,由本单位负责健康检查、治疗和赔偿。

第三条特殊工时制度的执行应当由本单位与职工进行充分沟通,听取职工意见并达成协议。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是否参加特殊工时制度。

第四条特殊工时制度的执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保证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

附则:
本决议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决议的解释权归职工代表大会所有。

简要注释如下:
1. 特殊工时制度:即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照周期工作制度,在弹性工作日内实行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延长连续工作日数的工作制度。

2. 加班费用:指职工在规定加班时间内所得的工资费用。

3. 身体健康损害:指职工因过度劳累、长期工作等原因引发的身体健康问题。

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1.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基础组织权利的最高形式,是职工群众自己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重要组织形式。

2. 劳动安全:是指为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劳动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和危害,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的一种工作状态。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办事指南(三篇)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办事指南(三篇)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办事指南办事指南:特殊工时制度审批1. 特殊工时制度是指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安排的特殊工作安排,包括加班、轮班、夜班等。

企业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

2. 劳动部门在审批特殊工时制度时,会考虑以下情况:- 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是否符合相关政府部门的工时制度规定;- 是否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是否确保工作安全和劳动保护;3. 企业申请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表格,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特殊工时制度的具体内容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 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工作安排说明;- 对工作安全和劳动保护的保障措施;- 若有需要,还需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4. 企业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的在线平台或前往劳动部门的办公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劳动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5. 审批时间根据申请人数和工作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在提交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内办理。

劳动部门会就审批结果向企业进行通知。

6. 若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获得批准,企业需要向劳动部门报备特殊工时的具体实施情况,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制度进行操作。

7.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若需要继续实施特殊工时制度,企业需要在有效期届满前重新向劳动部门申请审批。

提示:办事前,企业应该详细了解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确保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企业也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合法权益,并采取必要的工作安排和保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办事指南(二)特殊工时制度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经由审批,允许员工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工作时间的制度。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办事指南是为了规范特殊工时制度的使用和审批流程,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以下是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办事指南的主要内容:1. 适用范围:明确适用特殊工时制度的条件和范围,例如特殊工作需求、公务出差等。

2. 申请流程:详细说明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的流程和步骤,包括申请、审批、通知等环节,并提供相关表格和材料的要求。

2023年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023年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023年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尊敬的各位职工代表:大家好!2023年的职工代表大会收到了一项重要议题——特殊工时制度的实施。

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组织了深入调研和广泛讨论,最终形成了本次大会的决议。

一、背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职工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逐渐增大,工作时间也越来越长。

为了避免长时间工作带来的工作疲劳和健康问题,以及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我们研究了特殊工时制度的可行性。

二、特殊工时制度的定义与目标特殊工时制度是指职工在一定条件下,按照特定的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工作。

通过合理分配工作时间,有效减少长时间工作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这一制度的目标是保障职工的权益,提高工作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特殊工时制度的内容与执行1. 工作时间安排:特殊工时制度将职工的工作时间划分为普通工作时间和特殊工作时间两个部分。

普通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特殊工作时间为每天2小时。

2. 特殊工作时间的安排:特殊工作时间的安排应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情况进行,例如紧急任务、重大项目、季节性工作等。

在特殊工作时间内,职工将按照特定的任务和岗位要求进行工作。

3. 工资待遇:特殊工时制度下,特殊工作时间内的工资待遇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整,确保职工的劳动权益不受影响,并与普通工作时间的工资待遇相适应。

4. 休息调整:特殊工时制度下,特殊工作时间过后的休息时间将被相应调整,以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

休息时间的调整应经过合理安排,确保职工能够得到充分休息和恢复。

五、特殊工时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步骤:特殊工时制度的实施应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培训,确保职工了解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方式。

各部门应配合好员工的安排,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地贯彻。

2. 监督机制:为了确保特殊工时制度的执行与效果,将设立特殊工时制度监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管理层、劳动监察机构等相关人员组成。

该委员会将负责监督制度的实施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问题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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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时间:XXX年X月XX日星期X 上午XX:XX
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内容:讨论关于置业顾问岗位、营销策划管理人员岗位、驾驶员岗位、保洁岗位、工程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这六个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会议通过讨论决定置业顾问岗位(9人)、营销策划管理人员岗位(7人)、驾驶员岗位(3人)、保洁岗位(1人)、工程岗位(5人)实行以季度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取适当的工作轮班制度和工作、休息办法;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1人,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1人,总监高级管理人员2人)采取不定时工作制的方案,具体工作时间及加班工资支付办法如下:
1.置业顾问岗位、销售管理人员岗位、驾驶员岗位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每月第一班次和第二班次轮流各上两次
第一班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第二班上班时间:12:00~18:00。

2.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不设定上下班时间表,公休日则视工作需要而加班。

3.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川劳资【1995】15号)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以月或季为单位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每超过8小时作为一个工作日计算,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200%的加班工资;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部分,按实际超时工作小时数,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加班工资;周期内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4.实际不定时工作制的,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
不执行加班工资支付规定。

5.会议一致经全体职工代表15人表决,同意15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方案通过。

6.全休职工代表签署意见后决议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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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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