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证券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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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交易、投资和发行等重要职责。

为保障公司财务安全,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就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探讨,以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顺利。

二、会计核算制度1. 财务会计制度证券公司应依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包括会计科目的设立、会计凭证的记录和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等流程。

2. 成本会计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成本会计制度,对公司的各项成本进行明确核算。

包括设立成本核算科目、成本分析和监控、成本与业绩挂钩等内容。

3. 税务会计制度证券公司应制定税务会计制度,确保公司按照相关税收法规进行税务申报和纳税义务履行。

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1. 年度预算制度证券公司应制定年度预算,明确公司经营目标和财务指标。

预算的编制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利润预测等内容,以合理规划公司财务资源的利用。

2. 预算执行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的执行与实际操作相一致。

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方案。

3. 财务绩效评价制度证券公司应制定财务绩效评价制度,评估公司各项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以此为依据,对公司内部进行激励和奖励,促进公司财务健康发展。

四、资金管理制度1. 资金募集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资金募集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需求预测、融资计划、融资渠道选择和融资成本控制等内容。

确保公司资金需求与融资行为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2. 资金运营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资金运营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调拨、资金投资和资金风险控制等内容。

确保公司资金的有效运用和风险的可控。

3. 资金监督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包括现金流监测、资金安全预警和内部控制等内容。

确保公司资金流动的安全和合规性。

五、财务风险管理制度1. 资产负债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负债情况,合理配置资产和负债,降低财务风险。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3篇)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3篇)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

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

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

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财务会计相关管理制度明细

财务会计相关管理制度明细

财务会计相关管理制度明细1. 资产管理制度1.1 资产购置管理公司为避免资金浪费和资产管理不善带来的损失,制定了资产购置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具体措施如下:1.1.1 资产购置前的审批流程所有资产购置需要上报财务部经过审批后才能进行后续操作。

审批流程分为两级:一级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二级由总经理审批。

1.1.2 资产购置的年度计划管理每年财务部与各部门协商制定资产购置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禁止跨年度使用当年预算的资金进行资产购置。

1.2 资产使用管理1.2.1 资产验收管理财务部门要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资产卡片中并归档,同时上报给上级部门和自己的上级领导。

1.2.2 资产领用及调配管理除了特定的贵重物资需要精细的管理,一般资产的领料需要使用领用单签字确认,同时要提示领用人注意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资产需要调配时,也需要经过上级审批和记录变更。

1.3 资产保管与盘点1.3.1 资产保管管理公司对各项资产的保管分别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责任明确并签订保管责任书。

保管人应做好资产的存储、防盗防火等措施,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

1.3.2 资产盘点管理每年财务部门将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审核固定资产台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成盘点报告。

如发现资产数量与台账不符,需关注找出原因,更好地管控资产。

2.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2.1 费用报销前的准备在进行各项费用支出之前,员工应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或有关负责人进行请示,明确经费的性质、金额和用途等。

如涉及到请客和礼品,应当符合导向正确、价值得当、时机恰当的原则,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2 费用报销的流程员工凭消费凭证填写报销单,报销单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通过。

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将报销清单提交给出纳付款,出纳核实签字确认或抬头代理开具发票,才能进行付款操作。

2.3 审核方式和标准对于报销单据,需按照各项支出标准进行审核。

需要注意开支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经支出是否存在不必要的浪费和是否超过了同等标准的使用范围等,减少公司财务支出的空间。

证券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类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活动,公司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政策。

2. 全面预算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3. 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4.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5. 优化资源配置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2.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审计等工作。

3.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融资、投资等工作。

4. 负责公司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

5. 负责公司税务筹划、税务申报、税务审计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公司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公司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八条公司财务报告包括:1. 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2. 利润表:反映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3. 现金流量表:反映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4. 会计报表附注:对会计报表中的有关项目进行说明。

第九条公司财务报告应定期编制,包括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金融政策。

2.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3.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

4. 透明度原则:加强资金管理透明度,接受监督。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DOC2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DOC2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 及时准确的提供财务信息,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附表, 财务报告分为年报、季报、月报三种, 其报表种类、格式、内容均按上交所规定填报, 在季末、半年和年度终了, 公司还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 向社会公布当期财务报告, 并将财务报告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股东查阅。

第四条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为了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做的解释。

第五条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写要情况具体、分析深入、结论公正、措施得力。

其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编制方法的变更;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股本及其变动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表报出前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六条财务报告按照与上交所约定的时间上报。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 包括公司各直属单位、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管理职责(一)负责起草、修改并颁布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三)负责财务报表的汇总、审核, 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及时;(四)负责组织对公司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估, 为公司的相关决策提供支持, 并为规划、绩效考核等工作的进行提供事实依据;(五)负责对财务报告进行全面分析, 并上报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财务报告的构成第九条财务报告按报送的对象不同分为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和对内报送的财务报告。

2023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5篇)

2023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5篇)

2023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5篇)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__市__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不断强化财务核算和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公司依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子公司。

其设立形式包括:(一)全资子公司;(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子公司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或协议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组织和开展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检查监督。

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子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五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体系,提高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各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会计变更等均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的规定。

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精心整理的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行业会计规定,结合公司特点,负责拟订公司会计核算的有关工作细则和具体规定,报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参与拟订财务计划,审核、分析、监督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在部长领导下,准确、及时地做好帐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和总帐,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资产基金增减和经费收支进行核算。

4、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决算及附注说明和利润分配核算工作。

5、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7、负责会计监督。

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8、负责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9、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0、主动进行财会资讯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11、协助部长做好部门内务工作,完成财务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则,并以此指导岗位的具体工作。

二、及时准确反映一定时期内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月、季、年末要将资金的来源、运用、结存情况编制报表,并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

三、认真及时登记各项经济业务,科目、项目登记准确,每批传票登记终了,编制平衡表,登记总帐,并做到总帐、明细账相符。

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规范证券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法规,我们制定了《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部1993年3月17日印发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93)财会字第11号)中有关证券业务的规定同时废止。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第三章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四章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五章会计报表格式第六章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七章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第一章总则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证券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证券公司如为股份有限公司,其证券经营业务执行本制度,其他业务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相关具体会计准则规定,并按本制度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格式填报。

三、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规定的原则下,可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的会计制度。

四、公司应按以下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公司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会计科目的编号。

本制度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公司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证券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证券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证券公司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其经营性质和业务特点,决定了其财务会计制度需要具有更加严格、细致和灵活的管理和控制。

在此基础上,本文就证券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探讨。

一、总则1、制度适用范围:证券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证券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2、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监管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

3、制度目的:保证证券公司资金安全,并规范财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确保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科学、规范、准确。

二、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对象:证券公司的会计核算对象是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和费用。

将证券和现金分别记性质相对应的账簿中。

2、会计核算方法:证券公司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和现金收付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权责发生制主要应用于证券交易业务收入及相关费用的确认,现金收付制主要应用于证券公司的日常现金管理、资产处置等经济活动的会计核算。

3、会计核算准则:证券公司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表应遵循依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三、资产管理1、证券清算款项:证券公司应将证券清算款项划入专用账户,专门用于证券的清算工作。

2、持有证券投资:证券公司应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自身的财务状况,科学谋划证券投资组合,严格执行“风险控制、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证券投资的安全、稳健、高效。

3、客户资产托管:证券公司应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确保客户资产处于安全状态,并落实保护客户资产安全的责任。

四、负债管理1、客户资金管理:证券公司应在中央结算公司开设客户资金账户,分别记录客户资金存入、支出、结算等业务,以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

2、证券质押融资业务:证券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央结算公司的规定办理证券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好抵质押物的处置和风险管理。

3、票据和债券发行管理:证券公司应对票据和债券发行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

五、成本控制1、人员费用控制:证券公司应根据公司的人员规模和业务量合理核定人员费用的预算,并加强对各部门人员费用的实际控制。

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篇1】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篇2】第一章总则1、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3、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4、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1、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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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证券公司会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及时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公司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境证券类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

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四条公司会计核算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七条会计计量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第八条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九条公司的会计核算,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容完整。

(二)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三)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四)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五)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六)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七)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八)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条公司董事长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公司设置财务总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

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和证券类分支机构的财务负责人予以委派。

第十一条财务总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指南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设置会计科目、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制度规定使用会计科目,如需删除、增设或修改会计科目,须报经公司财务总部批准后由财务总部在财务系统中设置。

第十二条公司对外公布或提供会计报表,由公司财务总部统一办理。

未经授权,各部门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或提供公司及本部门会计报表。

第十三条各部门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设置、打印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提及的财务、会计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其实施指南执行。

第二章资产第十五条资产是指公司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公司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十六条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额存入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第十七条结算备付金是指公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

第十八条存出保证金是指公司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第十九条拆出资金是指公司拆借给境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第二十条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公司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

公司接受委托采用全额承购包销、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销的证券,在收到证券时将其进行分类。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股票、基金、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权证、其他等类别分类核算。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照取得时的成交价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第二十一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确认为应收利息,同时计入利息收入。

返售日,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其账面余额、应收利息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同时调整应收利息。

第二十二条应收利息是指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第二十三条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类别分类核算。

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按照取得时的成交价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记入“应收利息”。

在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保持不变。

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第二十四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那些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未划分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三类的其他金融资产。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按照取得时的成交价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记入“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将应减记的金额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同时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并将其差额减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冲减资产减值损失;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该其公允价值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第二十五条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子公司投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合营企业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联营企业投资)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性投资,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规定核算,包括为交易目的持有的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下、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等。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以下规定核算:(一)初始计量: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1、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购买日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5)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确定。

(二)后续计量1、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视以下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1)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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