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会展合同法律制度
会展法律法规

第一章●会展主办单位:是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举办单位。
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举办对外经济技出国展组展单位职责●会展举办单位:是指符合会展举办单位资格的会展组办单位、协办单位及组展单位等●出国展组展单位职责1. 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信守承诺、注重服务、合理收费2 应鼓励企业选择高新技术、高附加值和适销对路的商品参加展出,严禁假冒伪劣、侵权只是产权的商品参展3 应注重贸易成交效果,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市场调研和贸易洽谈4 应加强对出国人员的管理,组织参展人员进行出国前外事纪律、保密制度、涉外礼仪等方面的学习,严禁借出国办展之机公费旅游5 应制定严格的展团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展团的领导;组织参展企业做好布展工作,注重展团对外形象;展出期间,参展人员不得擅离岗位6 应接受我驻赴展国使领馆的领导,及时向使领馆回报办展情况,严格遵守赴展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习俗,遵守展(博)览会的各项规定。
7 对参加同一展(博)览会且组展单位多,展出规模大的展览团,贸促会视情况协调有关组展单位制定应规则予以管理。
8 组展单位须在展览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出国办展情况调查及总结报贸促会和商务部。
贸促会会同商务部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出国办展情况报送国务院。
●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检查与监督管理P18第二章●会展合同:会展组织者与参展商或服务商(服务供应商)之间订立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属于无名合同)●会展合同的种类:展会展位申请合同;展会展位租赁合同;展览设备购买合同;会展服务合同;会展买卖合同;会展物流服务合同●合同订立分哪两阶段?(要约?承诺?生效期)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从法律上分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的形式:以书面形式作出,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函件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生效期: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第二章 会展合同法律制度03

第三节
会展合同的履行、保全、和抗辩
一、会展合同的履行 (一) 合同履行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 4.适当履行原则 5.情势变更原则
(二)合同履行的具体要求: 1.主体 2.标的 3.期限 4.地点 5.方法
二、会展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是债权人为了确保其债权的实现 而采取的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的 法律措施。合同的保全措施有代位权和撤 销权两项
案例分析
2006年9月10日,某主办单位与某会展中心 签订了一份会展合同,合同约定该主办单 位于06年10月1日至06年10月31日租用该会 展中心的1-3层展室,并约定租金为10000 元,在签订合同时,由于双方疏漏,误将 租金10000元写成1000元并签字盖章,后会 展中心发现要求更改,主办单位认为白纸 黑字,合同已签订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因 此不同意改,双方诉至法院。
2、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范围: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 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的;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效力待定的合同
待定合同范围:主要是指主体不合格。 ①无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了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 的合同; ③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 4、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 5、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思考:为什么要订立合同?
二、会展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会展合同的概念 会展合同是指为了明确各方社会关系在会展 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的合同。 2、会展合同的特点 会展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性外,还 具有以下特点: ①主体的特定性 ②内容的财产性 ③标的物的单一性 ④订立的合法性
会展法律法规(两篇)

引言:会展行业是现代商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会展业的快速发展,会展法律法规也逐渐得到重视。
在本文中,我们将继续探讨会展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包括会展市场监管、合同法律法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管理。
概述:会展市场监管是保障会展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合同法律法规涉及会展业务的各个环节,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展创新,安全管理保障会展活动的顺利进行。
下面我们将详细阐述这五个大点。
正文内容:一、会展市场监管1.会展市场监管的背景和意义2.会展市场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益3.会展市场监管的主要法律法规4.会展市场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5.会展市场监管的未来发展方向二、合同法律法规1.会展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法律约束2.会展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流程3.会展合同的常见纠纷及解决方法4.会展合同的修改和解除条件5.会展合同的风险防范和合规规定三、劳动法律法规1.劳动法律法规在会展行业的适用范围和原则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程序3.劳动用工的权益保护和劳动保障措施4.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法律救济方式5.劳动法律法规在会展行业的进一步完善四、知识产权保护1.知识产权在会展行业的意义和作用2.会展知识产权的种类和保护范围3.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4.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法律救济措施5.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沿趋势和挑战五、安全管理1.会展活动的安全风险和管理意识2.会展场馆的安全设施和应急准备3.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4.会展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5.会展安全管理的创新和提升措施总结:会展法律法规是促进会展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会展市场监管、合同法律法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管理是其中的关键内容。
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可以提升会展行业的整体风险防范、合规经营和创新能力,推动会展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未来,我们应该不断完善和更新会展法律法规,顺应时代需求和市场变化,推动会展行业发展的进一步壮大。
会展服务合同

会展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会展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会展策划、组织、实施、现场管理、设备租赁等服务。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确保会展的顺利进行,并提供相应的人员、设备和技术支持。
第二条甲方义务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会展计划和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展的主题、规模、时间、地点等。
2.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乙方义务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确保会展的顺利进行。
3.2 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会展活动的合法性。
第四条服务费用4.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会展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4.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5.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
5.2 剩余的服务费用,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日内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不可抗力8.1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该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8.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双方应协商确定合同的解除或变更。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9.1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但应承担因解除或终止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保密协议10.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涉及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双方同意,对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会展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会展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降低或避免因合同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总部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合同签订原则公司对外与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签订的合同,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遵照本制度。
公司与下属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也应遵照本制度。
第四条合同定义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订单、确认书等。
第五条合同文件本制度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六条重大合同与一般合同本制度所称重大合同是指:(一)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二)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三)合同年度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含)或单笔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 万元 (含) 的合同。
本制度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制度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七条标准合同本制度所称标准合同是指公司长期使用的、合同的格式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固定化,且合同的样式、内容条款等具体规定标准化。
第八条合同管理部门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负责组织并推动公司的合同标准化工作,监督指导公司项目类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二)负责对合同的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三)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合同的草拟、谈判,根据授权组织合同的审核、审批、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四)负责组织经办合同的交底,督促合同履行,处理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五)协同法务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六)负责合同台账的建立与动态管理。
第九条合同审查合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合同的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会展政策法规》大纲

《会展政策法规》教学大纲一、本课程性质、作用和任务《会展政策法规》是会展策划与管理专科学员的一门专业选修课,是会展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学科,既涉及到会展学中有关会展的一些基本概念,又涵盖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综合运用这两方面的知识是学习这门课的一个重要特点,在学习本课时善于运用上述知识将有助于学好本课程。
《会展政策法规》这门课主要目的是要通过政策、法规的学习,能指导、规范自己在会展事务中的活动,提高自己的实务能力。
因此,既要求能对本教材的内容融会贯通,又要能结合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多做分析,以求达到学以致用的最终目的。
二、本课程与其它有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会展政策法规》是一门专业性、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其前续学科是会展概论、会展市场营销、公司法、合同法等课程。
三、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全面了解我国现有的有关会展的政策与法律规定,熟悉会展活动中货物的交通运输、进出口、人员出入境、商品广告宣传、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会展市场管理等一系列活动的法律程序,以切实提高自己在会展事务中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
四、本课程各部分内容的教学要求在学习过相关基础知识之后,要求学员了解公司法律制度的总体介绍、合同法律制度的总体介绍。
通过核心内容的学习,学员应该掌握会展相关法规的总体介绍、会展中会展人员出入境制度、会展的货物进出口制度、会展货物运输管理法律制度、会展中商品广告宣传的法规、会展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会展市场管理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
五、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1、教学内容本课程主要包括会展民事法律制度、会展合同法律制度、会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会展经济法律制度概述、会展主体法律制度、会展运行法律制度、会展管理法律制度、会展调控法、会展仲裁与诉讼法律制度、会展法律责任。
2、教学重点全书的重点是与会展相关的三方面法律制度—广告管理、知识产权、市场管理。
3、教学难点全书的难点各项法律制度中有关程序的规定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六、具体教学要求1导论1.1重点掌握会展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1.2掌握会展法律关系;1.3了解会展法的法律适用及会展法律制度概述。
第三章 会展管理法规制度(1)

4、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组办单位资格的规定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主办或参与举办过3个以上国际展览(企业除外); (3)设有专业展览部门,配备了展览专业人员; (4)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 5、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资格条件 (1)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3)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 措施有效; (4)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二、会展审批及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审批职责 对商品展销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 2、中国贸促会及商务部的审批职责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审批出国办展项目,并汇总出国办展 情况,定期向商务部、外交部等部门通报。 商务部负责或授权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监督协调在境内(台湾、 香港、澳门除外)举办的综合性或专业性商品交易会、博览 会等等。 3、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公安机关的职责 P87
6、文物出国(境)展览组织者的资格条件 下列部门和机构经国家文物局审核认定后,可取得承办文物出 国(境)展览资格 (1)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文物局; (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博物馆; (3)具有较丰富的文物藏品、具备较好的文物保管条件和陈 列展示水平、具有一定的专业研究力量的博物馆; (4)经国家文物局授权专门从事文物出国(境)展览的单位。
2.展览会所确定主题和展出内容符合国家对外经 济贸易发展战略导向,做到与市场需求、客户愿望 紧密契合,在国内同类别的展览会中具有较高的影 响力。具体要考察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的评价、 国内外媒体的反响等。 3.展品中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驰名商 标、中国名牌和商务部重点扶持的出口品牌总数应 达到该展会展品品牌总数的30%以上。 4.在现场对参展商和采购商的抽样调查中,"满意 "和"很满意"的比例均高于80%;表示愿意参加下届 展览会的比例高于70%;"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 比例低于3%。
会展服务业规章制度

会展服务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展服务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会展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会展服务业指为组织、举办各类展览展示、会议活动等提供服务的商业活动。
第三条会展服务业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会展服务业规章制度适用于会展服务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
第五条会展服务业规章制度内容均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会展服务业规章制度由会展服务管理部门制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会展服务管理部门对会展服务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第八条会展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尊重市场规律,加强企业管理和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和品质。
第九条会展服务业规章制度实施期限为五年,届满后经评估可以适时修订。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会展服务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会展服务业经营许可第十一条从事会展服务业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取得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会展服务业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限由会展服务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会展服务业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届满后可继续申请。
第十四条会展服务业经营许可证须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展示。
第十五条会展服务业经营许可证包含企业名称、经营项目、有效期等内容。
第十六条会展服务业经营者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会展服务业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延续、注销等事项须依法申请办理。
第十八条会展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缴纳经营许可费用。
第十九条会展服务业经营许可证发生丢失或损毁的,需及时向会展服务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第二十条会展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配合会展服务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三章会展服务品质保障第二十一条会展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标准要求。
第二十二条会展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制定和执行会展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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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格式条款合同
3)合同的内容
在会展行业,一个运作成熟的展览会,除了与参展商签订合同外, 往往会发布一个章程,对本展览中所涉及的事项一一予以说明, 参展商参加展会,必须同意该章程的规定。
● 三、 合同的效力 (一) 合同的生效
(二)
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概念 2)无效合同的种类
(3) 关于承诺的生效时间
承诺通知自到达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四)
1)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
合同的形式
(五)
1)合同条款
合同的内容
(1) 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 数量 (4) 质量 (5) 价款或报酬
(6)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 显失公平的合同; (3)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四)
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返还财产 赔偿损失
追缴财产
30
四、 合同的履行 (一) 合同履行的概念
31
合同履行的原则
1)合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确定规则
(1)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 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 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 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 准备时间。 (5)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订立赠与合同,目的在于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2)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35
(四)
1)协议解除 2)法定解除
合同解除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遵守法律和维护社会公德原则
二、
合同的定立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二)合同主体资格 1、合同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代理
(三) 合同的订立 2.2.1 合同要约与承诺
1)要约
(1) 要约的成立条件 (2) 要约的方式 (3) 要约的法律效力
2)承诺
(1) 承诺的成立条件 ① 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没有承诺的权利;承诺权不能继承,也不能 随意转让;承诺必须明确,不能含糊;承诺中出现的“原则上同意”、“基本上接受”等都会影响承 诺的成立。 (2) 承诺的方式
(二)
合同转让
1)合同转让的概念 2)合同转让的形式
(1) 权利转让 (2) 义务转移 (3) 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3)合同转让的限制
(1) 合同具有不可转让的特定属性,主要是指与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合同,一般不宜转让; (2)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不能转让; (3) 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
34
(三)合同的终止 1、 合同终止的概念
2)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的价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履行规则
32
(二)合同的担保
1、合同担保的概念 2、合同担保的形式 (1)保证 (2)抵押 (3)质押 (4)留置 (5)定金
● 五、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终止和解除 (一) 合同变更
1)合同变更的概念 2)合同变更的原则
(1) 协商一致原则 (2) 法定事由原则
36
六、 违约责任 (一) 违约责任的概念
(二)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
1)继续履行 2)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
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4)采取补救措施
七、
违约责任的免除
一是债权人放弃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二是存在免责事由
42
二、会展合同的特征
(一)会展合同是无名合同 (二)会展合同是双务合同 (三)会展合同是要式合同 (四)会展合同是诺成合同
第3章 会展合同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 合同法的一般性规定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和解除 违约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免除 会展合同的概述 会展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会展合同的特征
● 第一节 合同法的一般性规定 一、 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1)合同的概念 2)合同的法律特征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