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肃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考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报考条件以及程序

考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报考条件以及程序(1)生源地:生源为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需要说明的是,确定身份是通过你原有的户口所在地决定的,例如,你是湖北恩施州土家族的学生,但是目前在北京上学,户口已转到北京,你仍然有资格报考此项计划,此计划的招生单位都是很好的学校,具体报考哪一所可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其他条件可参照招生简章,类似的消息网上有很多。
有很多同学咨询我,汉族同学能不能报考,我只能用我身边的例子来说明了。
北京邮电大学“少干”硕士培训基地一共是七百多人,其中的汉族学生人数不少于20人,这和政策中“汉族不能超过百分之十”的要求是吻合的。
但是某些院校对“少干计划”中的汉族还是比较谨慎的,具体情况考生们可事先打听一下,可直接和学校联系,只要你取得了少干验证码,也就是省里确认了你的有报考此计划的资格,学校一般不会为难你。
另外,关于在校应届生与在职考生的问题,很多同学都很担心,认为“少干计划”是为在职考生服务的,录取对象主要是在职考生,这其实是一个错误的认识,我所在的培训基地中的在职考生人数非常有限,估计只占到学生总人数的30%,大部分都是应届考生。
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

4
24
2
2 2 10 2 2 2 4 6 4
42482
18 66 2
4
22
2
228
44664
24642
12 54
4
22
2
226
24446
22442
8 36
4
222
22222222442
30 70
4
22
2
228
24684
424842
6 16
2
2
2
222
4
28 65
6
2
226
45664
33682
6 50
附件1
招生单位
合计 教育部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24664242462
54
2
2
28
2
2
2
2
28
2
2
22
4 12
2
2
222
2
4 10
2
222
2
2 10
2
2
2
2
2
3 10
22
22
2
20 84 2
4
2
224
2 2 4 4 40*
少干名额分配

6 22
1
22 3
228 53 22 2
522
6
1
22 2
113 23 11 1
423
1
2
22 2
21 1
11
3
11 1
1 11 11
1 11
2 1
1
1
1 1
1
2
11 2
1 1 2 1
414
2
1
11 1
11 11 11 1
313
22 2
22
1
1
2
3
1
2 13
12
412
2
11 2
1 11 11
2
2
22 2
22
1
112
10
招生单位
博士
硕 士计划
计划
小计
河北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福建
5 15
2
21 1
111 11
211
33 73
6 12
1
76 6
237 64 33 5
623
5 60 1
5
2
25 4
226 54 32 5
624
15 54 1
3
2
23 5
224 54 32 5
623
22 60 2
4
1
44 6
36 53 31 3
627
3 20
2 11
1
11 3
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 兵团
其他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 4
2
2
南开大学
6 22
2
2
2422
22
22
天津大学
3 24
4
2
2
222
22222
大连理工大学
2 20
2
2
422
2
222
东北大学
4 32
6
2
4
442
22222
吉林大学
26 60 2 6 4 4 4 2 2 4
22444
2
中国科学院
63 150 2 16 4 2 2 2 2 12 2 6 6 14 10 8 6 10 8 8 24 6
中国科学院大学
63 150 2 16 4 2 2 2 2 12 2 6 6 14 10 8 6 10 8 8 24 6
科研院所
12 56
8
2
4
24842244462
中国农业科学院
8 30
4 20
2222
22
22
2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2
2
南京理工大学
2 14
2
2
22222
西北工业大学
26
2
2
2
外交部
8
2
2
4
外交学院
8
2
2
4
公安部
4 42 2 4 2 2 2 2 2 2
22224222222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少数民族骨干政策及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少数民族骨干政策与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教民〔2005〕11号)要求,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政策与生源范围1.党和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政治任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招生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做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录取工作。
2.少数民族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部署。
各相关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的统筹与协调工作。
各招生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XX生产建设兵团,XX、XX、XX、XX 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内地XX班、内地XX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4.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二、管理机构与其职责(一)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1.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协调招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与生源地相关部门,落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3.会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督促检查党的民族政策在招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有关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1.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协调本地有关部门配合招生单位的工作,指导优秀考生报考;2.负责本地生源考生报考资格的公示与确认,引导考生报考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3.配合招生单位对本地区报考考生进行政审;4.会同当地人社、民族等部门指导并配合招生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1.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1.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为了加强我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在2018年启动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该计划采取评审、考核、推荐、认定等环节,从各类人才中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关怀。
计划共设置了1000个名额,按照专业领域、学科门类和地区分配,详细名单如下:第一部分:专业领域分配1.自然科学类:300人其中,数学类:100人,物理学类:100人,化学类:100人2.工程技术类:300人其中,电气工程类:80人,机械工程类:80人,土木工程类:80人,航空航天类:40人,计算机类:20人3.生命健康类:200人其中,基础医学类:50人,临床医学类:50人,生物学类:50人,药学类:50人4.社科人文类:200人其中,哲学类:50人,经济学类:50人,法学类:50人,教育学类:50人第二部分:学科门类分配1.自然科学类:200人其中,数学:50人,物理学:50人,化学:50人,地理学:25人,海洋科学:25人2.工程技术类:300人其中,原材料类:30人,能源类:40人,地质学类:30人,交通运输类:30人,生物工程类:20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30人,新材料类:20人,测绘类:20人,遥感类:20人,海洋工程类:20人3.生命健康类:300人其中,生物学:100人,医学:100人,农学:50人,兽医学:25人,食品科学与工程:25人4.社科人文类:200人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50人,历史学类:50人,心理学类:50人,新闻传播学类:50人第三部分:地区分配1.华北地区:200人其中,北京市:50人,天津市:50人,河北省:50人,山西省:25人,内蒙古自治区:25人2.东北地区:150人其中,辽宁省:50人,吉林省:50人,黑龙江省:50人3.华东地区:250人其中,上海市:50人,江苏省:50人,浙江省:50人,安徽省:25人,福建省:25人,江西省:25人,山东省:25人4.华中地区:150人其中,河南省:50人,湖北省:50人,湖南省:50人5.华南地区:150人其中,广东省:50人,广西壮族自治区:25人,海南省:25人,香港特别行政区:25人,澳门特别行政区:25人6.西南地区:100人其中,重庆市:25人,四川省:25人,贵州省:25人,云南省:25人7.西北地区:100人其中,陕西省:50人,甘肃省:25人,青海省:25人以上为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具体人选将通过评审、考核、推荐、认定等环节产生。
甘肃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甲方(招生单位):乙方(定向省级人社部门):丙方(定向生本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就丙方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20年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全日制/非全日制)____________(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
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甲方相关规定缴纳。
丙方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相应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相应学位。
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读期间档案等寄送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由乙方会同当地民族等相关部门指导丙方就业。
三、丙方学习期间,户口、人事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丙方毕业后,甲方负责将其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或定向地区就业单位,丙方必须在定向省份或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定向地区就业,硕士毕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其中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教师和管理人员为8年),博士毕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
四、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一经录取,丙方须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
在校期间,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
丙方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业奖助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1/ 2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报到)之日起生效。
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2/ 2。
历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1 1
3 2 2 1 2
4 2 3 2 2 2 1
6 3 3 4 4 2 2 5 2 4 5 3 2 4
6 2 3 4 4 4
3 2 3 1 1
3 2 3 2
1 1 2 1 2 3 1
2 5 3 4 5 3 2 4 3 4 5 2 5 3 4 3 5 4 5 5 6 3 6 4 5 4 2 4 3 2 1 2 1 1 3 3 2 2 4 1 2 1 2 3 3 3 1 1 1 3 2 2 4 3 1 3 2 3 1 5 1 2 1 1 1 2 2 2 2
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
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硕
湖南 172 147 3 2 2 1 1 3 1 2 1 2 2 1 1 1 4 3 广西 308 259 3 3 3 3 2 4 2 4 2 4 4 2 4 4 4 3 3 1 1 1 海南 17 16
1 3
2 3 5 3 2
3
5 3 4
4 8 3 6
2 1 2
5 5 4 3 6
西南财经大 学 西南交通大 学 电子科技大 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西北农林科 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 学 长安大学 兰州大学
国家民族事 务委员会
10 4 2 2 50 3 45 4 20 39 30 3 3 3
55 50 35 45 140 30 110 30 50 160 70 30 30 30 3 1 2 2 3 1
1 1
3 6 1 4 1
4 2 2 6 2 2 1 1
9 2 4 11 6 3 1 1
1 1
5 2 1
2
5 2 1
13 4 2 1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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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甘肃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在职考生)
甲方(招生单位):乙方(定向单位):
丙方(定向生本人):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级人社部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就丙方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取丙方为2020年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全日制/非全日制)_____________(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
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甲方相关规定缴纳。
丙方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相应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相应学位。
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读期间档案等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丙方学习期间不迁转户口,党团组织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乙方负责管理丙方学习期间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
丙方学习期间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丙方毕业后,甲方负责将其派遣回乙方。
四、丙方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硕士毕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其中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教师和管理人员为8年),博士毕业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
五、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一经录取,丙方须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
在校期间,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
丙方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如出国交换学习、学籍变动、学业奖助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1/ 2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报到)之日起生效。
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丙方签字:丁方单位公章:
xx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