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制度汇编

合集下载

统战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统战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统战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一、统战工作的基本原则统战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统一战线中的具体体现。

统战工作的基本原则是:1.党的领导原则:统一战线工作必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统一战线的正确方向。

2.人民立场原则:统一战线工作必须坚持立足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原则,为全体人民谋利益。

3.政治原则:统一战线工作必须坚持团结与斗争相结合、原则与灵活相结合的政治原则。

二、统一战线成员的组织形式和条件组织形式:统一战线成员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组织。

个人成员包括工商界人士、知识分子、爱国民主人士等;群体组织包括工商协会、学术团体、宗教团体等。

条件:统一战线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忠于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2.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为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3.高度认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4.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基础。

三、统一战线工作的任务和具体措施统一战线工作的任务是团结各个阶级、阶层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1.加强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提高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认同。

2.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统一战线成员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各类统战工作机构,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统一战线的稳定性。

3.深化交流合作:推动各个阶级、阶层和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积极发挥统战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各方共同进步和发展。

四、宗教界的统战工作宗教团体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战线工作要高度重视对宗教界的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1.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各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2.弘扬爱国爱教理念: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弘扬爱国爱教的理念,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相衔接,促进宗教与国家的和谐发展。

区委统战部日常工作制度

区委统战部日常工作制度

区委统战部日常工作制度为加强机关建设,促进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高效有序运转,根据我部的工作特点及人手不足等情况,并对近几年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现将新制订的《**区委统战部工作制度汇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守执行。

一、各科室人员职责部长王丽云职责: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决策年度工作计划。

2、主持召开部务会,研究本部重大问题。

3、修改、签发本部重要文件。

4、负责搞好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两支队伍建设和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

5、负责机关人士、经费开支工作,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副部长吕宗全职责:1、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参与制定年度计划,参与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

2、受部长委托,主持日常工作,主持部干部会议。

3、协助部长搞好两支队伍建设和党外人士安排。

4、审核各类文稿,签发有关文件。

5、重点分管办公室及民主党派、民族、宗教、海外统战工作。

副部长兰玉英职责:1、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完成部长交办的工作,着手制定年度计划,参与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

2、重点分管工商联的党务工作和工商联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做好商会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正科级干部刘声宜职责:1、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及时了解和掌握统战成员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完成部长交代的其他任务。

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刘朱焕职责:1、负责部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并做好部领导和各科室开展工作的服务工作。

2、协助搞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和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选拔、培养、考察、推荐等工作、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部机关和部属单位人事的管理,负责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的培训,负责会务、固定资产管理、接待、保密工作。

党派科刘爱婵职责:1、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

统战工作制度

统战工作制度

侨务工作制度
一、学习例会制度:
(1)月会制:每月召开一次社区侨务领导小组会议。

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布置当月工作计划。

(2)季会制:每季度召开会议,总结一季度工作情况;听取各片联络员的汇报;研究工作计划。

(3)培训制:每年组织部分骨干培训。

主要内容为政策、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经验介绍;侨务工作研讨;参观学习。

二、五必访制度:新迁入的必访,生病住院的必访,下岗失业的必访,重大节日必访,家属回国探亲时必访。

三、活动制度:一年2次大活动,每月1次小活动。

四、服务制度:日常服务与特殊服务相结合,定点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

五、信息反馈制度:各联络组长、居民区联络员及时反馈社情民意,落实处理结果。

六、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登记、整理动态、静态档案。

七、社区情况通报制度:
(1)定期通报:每年2次通报社区建设和重大工作情况;
(2)不定期通报:社区重大变化、社区建设新规划等。

统战工作管理制度

统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统战工作管理,提高统战工作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统战工作人员及涉及统战工作的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统战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三)坚持依法依规,确保统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单位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统战工作。

第五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制定统战工作规划、计划;(二)研究解决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三)协调各部门、各层级统战工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四)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统战工作水平。

第六条统战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统战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落实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二)组织开展统战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和理论研究;(三)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宗教界、港澳台侨、海外人士等群体的联系;(四)协调处理统战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五)完成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统战工作部应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八条统战工作部应定期召开统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统战工作中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第九条统战工作部应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宗教界、港澳台侨、海外人士等群体的联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诉求,及时向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条统战工作部应定期开展统战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统战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一条统战工作部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统战工作。

第十二条统战工作部应建立健全统战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上级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统战工作制职责、制度

统战工作制职责、制度

统战工作职责制度目录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在矿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对统战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制定矿统战工作意见、计划和安排,定期分析研究矿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活动。

三、按照公司统战部门的要求,部署统战工作任务。

四、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统战工作。

五、抓好典型,推动矿统战工作深入开展。

统战工作协调小组职责一、负责协调、组织开展统战工作。

二、定期组织矿统战成员进行统战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

三、主动为统战对象做好服务,充分调动有专长的统战对象为建设服务的积极性。

四、定期走访重点统战对象。

五、定期向统战对象通报矿统战开展情况,征求统战对象对矿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各类有益活动。

六、做好统战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谈心、交友、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有效形式,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维护团结稳定。

统战工作组织制度一、成立统战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

党委书记要经常过问和指导统战工作,模范执行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参加统一战线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并帮助解决开展统战工作的实际问题。

二、把统战工作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年末会议上,专门研究统战工作,及时听取统战协调小组的工作汇报,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解决存在问题。

一、年末会议上,由统战工作专项负责人通报矿统战工作情况,邀请矿统战对象代表参加,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要扩大矿统战对象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情况,不定期地召开座谈会,深入听取意见和建议。

或视情况随时召开各种专题座谈会、谈心会、联谊会。

会议议题事先通知与会人员。

对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处理情况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馈。

一、举办统战知识或专项讲座、培训或报告,进行一定范围的专题学习。

二、上级单位向矿颁发的文件,可视情况组织学习和阅读,并为统战对象建言献策知情出力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统战活动,结合矿井特点积极开展联谊活动;与民主党派开展“结对共建”工作,做到主动、有效,共建效果初步显现。

统战部岗位职责制度

统战部岗位职责制度

统战部岗位职责制度统战部岗位职责制度一、职责范围1.1. 统筹规划并落实企业的统战工作,策划和组织实施统战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2. 维护和增强与各方面的联系,积极协调政府、社会各界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加强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和竞争力。

1.3. 组织实施企业对外宣传和形象建设工作,增强企业的品牌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

1.4. 负责编制、组织实施企业统战工作计划、方案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5. 负责牵头组织抗灾救援、社会扶贫等公益事业活动,参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二、合法合规2.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2. 策划和组织实施的统战工作要符合法律法规,遵循企业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

2.3. 对统战工作涉及敏感问题要特别注意,避免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正公平3.1. 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各方面的利益进行平衡,维护企业的长期利益。

3.2. 在招投标、业务合作等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保持公平竞争,避免不正当竞争。

3.3. 对各个利益相关方公开透明,建立与利益相关方的信息沟通机制,让相关方对企业的决策过程了解清楚,并尽量满足各自的需求。

四、切实可行4.1.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编制统战工作计划,确保实施方案切实可行。

4.2. 对各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进度,严格落实工作计划。

4.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平台完善相应的制度和规章制度,提高统战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五、持续改进5.1. 根据企业内外部情况,及时进行统战工作的改进和优化,并持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5.2. 定期总结和评估统战工作的成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

5.3. 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和共建,通过各种方式,招揽和吸引优质资源,提高企业的公信力和竞争力。

统战工作制度

统战工作制度为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统战对象在中心工作中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中心事业发展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1、支部对统战工作管理负责,日常统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要关心、支持、帮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

要协调好与民主党派的关系。

3、加强对统战工作活动和统战对象的信息收集、反馈、宣传、报道。

(二)统战工作的范围与对象1、统战工作范围包括:党外知识分子、民主党派、民族宗教、侨务、对台、海外统战工作等。

2、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固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参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三)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制度1、中心支部每年召开1-2次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通报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及计划措施。

2、中心的有关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在出台以前,要通过一定渠道,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征求意见,并听取意见。

3、统战对象可就中心一些重大问题向党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也可进行个别交谈。

(四)参加中心有关会议和阅读文件制度1、中心组织的一些全政治活动和群众性活动,如职工代表大代会、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一般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

2、党和政府的有关文件、资料要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传达或组织他们阅读。

(五)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系制度1、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联系,积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促进共识。

2、对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党政领导要给予关注,并支持统战相关部门到做好意见建议处理和情况反馈工作。

学校统战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统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统战部在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统战部是学校党委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统一战线工作。

2. 统战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由学校党委任命。

3. 统战部下设办公室、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等工作机构。

三、职责范围1. 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

2. 调查研究全校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 协调处理学校内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宗教团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关系。

4. 负责学校党外知识分子、归侨侨眷、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

5. 组织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和宣传,提高全校师生对统一战线工作的认识。

6. 指导学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活动。

7. 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宗教团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

8. 负责学校统战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四、工作制度1.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统战部对涉及全校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

2.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宗教团体、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代表人士约谈制度:统战部定期与上述代表人士进行约谈,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

3. 统战信息报送制度:统战部负责定期收集、整理、报送全校统一战线工作信息。

4. 统战理论研究制度:统战部每年组织一次统战理论研究活动,鼓励全校师生参与统战理论研究。

5. 统战工作检查制度:统战部定期对全校统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统战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党委对统战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统战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2. 统战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

统战工作九项制度【最新版】

统战工作九项制度工作制度统战工作例会制度一、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统战工作例会,专题研究统战工作,确定统战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活动。

二、统战联络员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统战对象的思想、生活等情况,突出“双向服务”,研究统战具体工作。

三、传达学习统战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不断增强班子成员的统战意识。

四、交流做好统战工作经验体会,不断推动统战工作向纵深发展。

工作制度统战信息反馈制度一、统战工作人员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思想反映、实际困难、意见建议,准确掌握其思想动态,每月调查统计一次统战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各界人士反映的社情民意以及各界人士发挥积极作用的典型事例,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二、统战工作协调小组、统战工作人员每季汇报一次统战对象的思想等信息。

三、支部对掌握的统战对象的思想等信息,及时认真地进行分析研究,搞好反馈,有针对性地做好统战对象的思想等方面的工作。

工作制度通报工作制度一、每季度支部向统战对象和党外人士通报林场经济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遇有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问题随时召开通报会议。

二、每月由统战委员向本场统战对象通报林场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三、统战工作人员运用通报制度,征求统战对象、特别是重点统战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

工作制度一、由支部统战委员组组织实施。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遇有重大问题、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随时组织学习。

二、学习内容主要是政治理论、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际国内形势的最新发展,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统战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

三、建立统战学习记录本,认真搞好学习登记。

四、适时举办学习座谈、研讨,交流学习体会。

工作制度一、支部班子成员和统战干部分别与1-2名重点统战对象结对子、交朋友,积极参加统战对象的联谊会活动,及时了解统战对象的思想反映,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二、支部统战委员主动与统战对象联系,积极开展交友谈心活动,及时为他们解决困难、搞好服务,沟通情况,交流感情,促进共识。

统战部部务管理制度

统战部部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统战部的部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战部部务管理遵循“严格管理、规范运作、服务全局、服务群众”的原则。

第三条统战部部务管理制度适用于统战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行政人员、职员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办公室管理第四条统战部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

办公室是统战部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统战部各项工作的协调、统筹和督导工作。

第五条办公室主任负责统战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部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

第六条办公室主任对办公室下属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价,确保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七条办公室应定期召开部务会议,对统战部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规划,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八条办公室负责对统战部各项工作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九条统战部对人事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统战部每年组织一次员工培训,包括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政治素质。

第十一条统战部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约谈,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动力。

第十二条统战部应建立健全的员工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出色表现进行奖励,对严重违纪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统战部财务管理要求严谨,确保财务安全。

第十四条统战部实行“预算管理、严格审批、精打细算”的原则,对各项支出进行预算和控制。

第十五条统战部财务管理要求依法操作,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确保财务透明、合法。

第十六条每年年底,统战部应进行财务年终结算,将财务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第五章办公室用品管理第十七条统战部办公室用品管理应规范,确保办公用品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统战部办公室应定期进行办公用品的清点和盘点,确保办公用品的准确数量和种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统战部制度汇编年月1、办文制度2、学习制度3、部长办公会议制度4、统战部办公会议制度5、公务接待制度6、财经管理制度7、公物管理和文印制度8、印章管理制度9、考勤、请假制度办文制度一、收文:即收即送。

公文先送主要负责人阅批,再送分管负责人阅批;如主要负责人不在,应及时与其取得联系,并汇报重要文件内容,根据主要负责人意见,转分管负责人阅批。

二、阅文:快阅快批。

主要负责人阅批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分管负责人阅批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有关人员要及时签阅。

三、承办:快转快办。

阅批后的文件要及时转办,承办单位或承办人接文后应立即办理,不得拖拉。

四、拟文:简洁准确,新颖详实。

相关业务人员负责起草,办公室主任核稿,分管负责人审稿,主要负责人定稿签发。

五、发文: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毕,在正式印刷前办公室人员要认真复核,确保无误。

六、归档:要按规定对文书归档管理,凡外来公文,个人不得私存。

包括领导参加会议收到的各类公文,一律交办公室收文,确需留存的,由办公室进行复印。

学习制度一、主要内容1、根据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学习中央、省、市、县的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围绕工委中心任务和工作部署,开展学习和教育活动。

2、根据部工作重点,开展业务工作学习研讨、交流,达到把握全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提高效率、完成任务的目的。

3、定期召开党支部会、党小组会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团结和谐的气氛,不断激发工作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组织形式1、每周安排半天(原则上为周一上午)部机关集中学习,遇有特殊情况也可提前或顺延。

2、政治、业务学习由机关党支部会同办公室组织,特殊情况可由部领导直接安排。

3、学习计划由机关党支部和办公室根据上级及部领导的意见制订。

学习记录由党支部负责。

三、基本要求1、建立学习签到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应请假,并由党支部登记在册。

2、建立学习纪律制度,在部机关组织学习时,参加学习的人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学习期间一般不外出,不接待客人,不办与学习无关的事项。

确有紧急事项需提前退会者,应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开。

3、建立学习档案制度,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以备检查考核。

4、建立学习通报制度,定期把部机关学习情况向部机关全体人员通报,年终将部机关的学习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并把参学人员的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作为年终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部长办公会议制度一、部长办公会议由部长主持,部长、副部长出席,办公室主任记录,可根据会议内容请有关人员列席。

部长办公会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部长办公会的主要议事事项1、传达贯彻有关会议和领导批示精神,通报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确定本部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2、研究本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审议以统战部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等。

4、讨论向上级提交的重要请示、报告等文件及事项。

5、研究重点工作部署意见和召开重要会议。

6、通报主要工作情况,听取有关重点会议和活动情况汇报。

7、讨论本部干部的调整和奖惩。

审议本部干部任用。

8、研究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和其它需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部长办公会议议题由部长、副部长提出,经办公室主任汇总,报部长审定,并于会前将会议议题通知有关与会人员。

特殊情况也可以会中临时提出议题。

四、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记录,会议记录和有关材料由办公室主任保管,并按规定立卷归档。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会议讨论的情况和决定的问题凡未要求传达的,不准外泄扩散。

统战部办公会议制度一、统战部办公会议由部长决定召开,并由部长主持,全体人员参加。

二、统战部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统战部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1、听取各项工作责任人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下月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2、根据部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安排部署机关的工作;3、讨论通过机关日常工作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项工作之间的事宜;4、研究其它需要办公会议确定的问题。

四、提交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应先经分管领导审阅,报部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

五、办公会议召开前,办公室应将会议议题预先通知出席会议的人员,出席会议人员应认真作好准备。

六、办公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记录,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公务接待制度一、公务接待工作坚持“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规范管理,热情服务。

二、部办公室负责部机关日常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公务接待中烟酒等物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一般不安排高档烟酒。

三、实行对口接待,来客一律由相应科室对口接待,陪客原则上不超过3人,招待提倡节俭,严格按照标准就餐,接待标准5人以下120元,5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加20元。

四、严格接待程序,来部公务人员的招待,由对口接待科室填写《公务接待呈批单》,经部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开具就餐通知单,凭就餐通知单到指定饭店就餐。

五、公务接待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由接待室负责登记,在结算招待费时,需具备公务接待呈批单、就餐通知单、原始菜单、正式餐饮发票,四单合一,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方可报销。

六、如遇招商引资、县外来客等特殊情况,经部长同意后,可适当提高接待标准。

七、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程序安排的,应先经部长同意,并在三日内按规定补办手续,否则费用自理。

八、严格执行《安徽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实行执行公务时间禁止饮酒的规定》,除外事接待、招商引资等重要活动外,禁止工作日或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九、实行招待费公示制度,每季度公布一次招待费支出情况。

财经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和有关财经制度。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日常经费开支部长审批;临时性大项目开支须经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严格履行各类经费的开支和审批手续。

凡是报销的单据均要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经副部长审核,部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5000元以上的支出,须先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由部长审批。

四、部机关的来人接待,应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严格标准、规范操作。

五、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

个人私事一般不使用办公电话;因公需用电话的,要尽量缩短通话时间,做到长话短说;机关人员的通讯费补贴按县规定执行。

六、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

工作人员和领导班子出差由部长同意;部长出差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特殊情况须延期的,要向主要领导报告。

出差住宿标准原则上按县财政规定执行;出差回来后一周内结清。

七、原则上公款不外借,因公出差或大宗采购须借款的,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借款时要注明还款时限,要及时结算,多退少补。

不得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私贷。

八、实行民主理财。

对于经费收支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全部工作人员的监督。

公物管理和文印制度一、公物和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

办公用品的购入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并建立公物购入、领用登记簿。

购入时,须有验收人验收、登记入库。

领用时,实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零星购买。

配给各室的公物,日常的管理和保养均由各室负责。

二、微机、空调、电话等设备要注意维修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保证工作不受影响,要节约用电。

三、实行公物使用公开制度。

为了增加透明度,对于公物发放使用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点和检查。

四、文印由办公室负责,经办人先申请登记,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进行。

在单位外打印的,实行派单制度,经办人要认真验收签字证明,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再凭原始帐单办理报批手续。

印章管理制度一、凡盖“中共长丰县委统战部”印章的文件,须经部长签字同意。

二、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每次使用前,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用印文件手续是否齐备,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否则,一切后果由印章管理人员负责。

三、加盖印章应准确、端正、清晰、规范,用印位置在成文日期上侧,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使用后应及时登记。

四、印章妥善保管,严防失窃。

五、印章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印章使用办法;严禁擅自使用印章,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勤、请假制度一、部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因事不能到岗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领导班子成员向部长请假,办公室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办公室负责批准。

请假一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并分别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请假获准后,应将急办的工作处理结束,待办的工作移交清楚,以免影响工作。

三、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执行,上班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为迟到,下班提前10分钟为早退,每月由办公室将考勤情况统一公布一次。

四、考勤情况作为年终公务员测评和各种评比的依据。

全年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事假超过15天以上的,不列入评优评先对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