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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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股级干部任免制度范文(二篇)

事业股级干部任免制度范文(二篇)

事业股级干部任免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背景事业股级干部任免制度旨在确保事业单位中的股级干部能够在任免过程中公正、公平地选拔和调整,以适应事业单位的需求和发展。

该制度的实行既有利于培养和选拔优秀干部,也有利于实现事业单位的优质发展。

二、任免条件1. 任职条件:拟任股级干部必须具备优秀的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所拟任岗位的工作职责。

2. 德才兼备:拟任股级干部需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以及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全面领导和管理所负责的事业单位。

3. 考核和选拔:对拟任股级干部进行综合考核和选拔,包括个人能力评估、工作成绩评定、试用期表现等,确保任免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三、任免程序1. 拟任名单拟定:根据事业单位的需要和发展方向,由单位领导和人事部门共同确定拟任名单,包括拟任干部的姓名、职务和工作地点等信息。

2. 考察和调研:对拟任干部进行全面的调研和考察,了解其个人情况、能力和业绩等,并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

3. 公示和反馈:将拟任干部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反馈,确保任免过程的公开透明。

4. 综合评估和决策:综合考虑拟任干部的个人能力和单位需求,由单位领导和人事部门共同决策,确定最终任免名单。

5. 复核和批准:经过前期程序后,将最终任免名单提交上级部门复核和批准,以确保任免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6. 上岗培训和调整:新任股级干部在上岗前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并根据单位的需要和调整,及时调整其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

四、任免效果评估1. 绩效考核:拟任干部在上岗后,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和评价,对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及时进行反馈和调整。

2. 提拔和奖励:根据拟任干部的表现和工作成绩,及时提拔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励其继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 过程监督和评估:对任免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确保任免制度的顺利实施和优化。

五、任免结果可行性研究在制定和实施事业股级干部任免制度时,需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目标和需求:明确事业单位的发展目标和需求,并根据目标和需求,确定股级干部的任免标准和条件。

2023年落实股级干部管理方案

2023年落实股级干部管理方案

2023年落实股级干部管理方案一、背景分析股级干部是企业中的重要管理力量,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和成长。

然而,目前在股级干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选拔机制不够科学、培训和发展不够完善、激励机制不够合理等,这些问题制约着股级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为了提升股级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和素质,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股级干部管理方案变得迫切而重要。

二、目标设定1. 提高股级干部的选拔机制,确保优秀人才得以脱颖而出。

2. 完善股级干部的培训和发展体系,促进其职业素养的全面提升。

3. 设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股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 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体系,确保股级干部的工作目标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对接。

5. 加强股级干部的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三、具体措施1. 优化选拔机制(1)建立一套科学公正的股级干部选拔机制,充分考核干部的能力、潜力和职业素养,确保优秀人才得以选用。

(2)设立专门的干部选拔委员会,由专家学者、业界精英等组成,负责对干部进行评估和选拔。

(3)采用多元化评价标准,综合考核干部的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 完善培训和发展体系(1)建立完善的股级干部培训计划,包括短期培训、长期培训和异地交流等项目,提升干部的专业素质。

(2)注重培养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培养他们的领军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

(3)加强对股级干部的职业发展规划和指导,帮助他们实现职业生涯的长远规划。

3. 设立激励机制(1)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和成果,设立激励奖励制度,包括荣誉称号、晋升机会、薪酬待遇等多项激励措施。

(2)建立公正透明的激励评估机制,确保激励措施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3)注重激励干部的创新和团队精神,鼓励他们提出创新性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4. 建立考核评估体系(1)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干部的工作目标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对接关系。

(2)定期对股级干部进行绩效评估和能力测评,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进行调整。

【最新2018】股级干部考察方案1500字-word范文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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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股级干部考察方案1500字股级干部的考察方案应该怎么样写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了1500字股级干部考察方案,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股级干部考察方案1500字范文一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调整干部管理权限的通知》(琼地税党组〔20XX〕125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局空缺职位和工作需要,为做好我局副股级领导干部人选的推荐及考察任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民主推荐(一)推荐职位本次选拔任用职位6个。

即:征管和科技发展室副主任1名、税政法规室副主任1名、行政审批办副主任1名、第四税务分局税源管理二室副主任1名、纳税服务管理局综合室副主任1名、纳税评估管理局综合室副主任1名。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1、信念理想坚定,为民服务,讲纪律,讲规矩,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勤政务实,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工作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4、工作思路清晰,敢于担当,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勤俭节约,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三)推荐人选的范围1、现任科员级职务的公务员。

其中:推荐职位为机关内设各室的,推荐人选为县局机关现任科员级职务的公务员;推荐职位为基层分局的,推荐人选为所在单位现任科员级职务的公务员。

2、下列人员无推荐任用资格: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正在立案审查的;20XX年7月1日后,请病假和事假累计半年以上的。

(四)推荐事项召开民主推荐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会议推荐,推荐会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1、会议推荐。

推荐职位如为机关内设部门的,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为机关全体在职干部职工;推荐职位如为基层分局的,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为所在分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股级干部是企业中具有重要决策权和领导责任的干部层级,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因此,科学、公正、公平地选拔和任用股级干部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制定科学合理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

2.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需求,建立健全人才储备和培养机制,培养和选拔具备核心竞争力的股级干部。

3.加强选拔任用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建立健全考核反馈机制,及时总结和改进工作经验。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1.制定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标准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需要,明确股级干部的专业素质、管理经验、团队协作能力等标准。

并结合岗位要求,制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和评审标准。

2.建立完善的委员会和评审机制成立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委员会,由企业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审核和决策。

设立专门的评审小组,由具备相关岗位资格和经验的专家组成,负责对拟任职股级干部进行评审和面试。

3.完善选拔任用程序(1)岗位申报:根据企业岗位需求,部门负责人向选拔任用委员会提出岗位需求申报。

(2)岗位宣传:通过内部通知、企业网站、公告栏等形式,向全体员工公开宣传拟任职岗位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3)择优选拔:根据岗位要求和申报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初步筛选。

(4)面试评审:通过个人面试、考核表现等方式,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评审,综合考察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5)公示和反馈:对面试合格者进行公示,并接受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反馈,及时总结并改进工作经验。

(6)最终决策:由选拔任用委员会综合评审、面试结果和公众反馈等信息,最终确定拟任职人选,并报告企业高层领导审批。

4.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建立健全人才储备机制,采取内外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和选拔具备核心竞争力的股级干部。

股级干部任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股级干部任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股级干部任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我局党总支一直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现根据庐组字【20XX】30号《关于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单位20XX年7月以来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20XX年7月以来,我局党总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施《干部任用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

党总支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记录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

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广大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贯彻执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认同条例》的自觉性。

二、股级干部选拔使用情况我局按照“三定”方案应有5个内置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制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股、基层工作股,正股职数5名。

我局现有股级干部8人,其中正职4人,副职4人。

20XX年以来,我局任用正股级干部1人:同志为社区矫正股股长;任用副股级干部3人:任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同志为法制宣教股副股长、同志为社区矫正股副股长。

其中和虽然在我局工作并未满2年,但是两人在法律行业均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所以并没有违反《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我局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按章办事的原则,始终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规定。

股级干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推进股级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中央、省、地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发区街道、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的选拔、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四条股级干部的配备必须严格执行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和职数。

第二章管理权限第五条正股级干部党工委组织部任命管理,副股级干部由所在单位自行管理,报党工委组织部备案。

第六条股级干部任免,由所在单位考察,经党工委组织部研究后行文任免。

第三章民主推荐和任命报批第七条参加民主推荐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一)个人身份与拟任职位相符;(行政部门的中层干部应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应具有国家正式干部或聘干身份)(二)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工作经历(进入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三)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四)新提拔的股级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六)特殊岗位的,还应符合相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八条下列人员不得提拔担任股级干部:(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二)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三)其他不符合提拔条件的。

第九条召开由全体干部职工(人数不低于单位总人数的80%)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通过书面推荐和口头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出符合条件的人选。

第十条单位全体人员(不低于单位总人数的80%)对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进行评价。

股级干部评议意见表

股级干部评议意见表

股级干部评议意见表
一、基本信息
姓名:XXX
性别:男/女
年龄:XX岁
工作单位:XX单位
股级职务:XX股长/副股长
二、评议内容
工作态度
(1) 是否认真负责,勤勉工作?
(2) 是否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任务?
(3) 是否积极主动,勇于承担责任?
工作能力
(1) 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 是否能够高效地完成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3) 是否能够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团队合作
(1) 是否能够与同事和睦相处,协作配合?
(2) 是否能够发挥个人优势,帮助团队解决问题?
(3) 是否能够积极参与团队活动,提高团队凝聚力?
工作绩效
(1) 是否能够完成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2) 是否能够取得突出成绩,为单位争光?
(3) 是否能够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
三、综合评价
(1) 您认为该同志在哪些方面表现优秀,值得肯定?
(2) 您认为该同志在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如何改进?
四、其他建议或意见
请在下面空白处填写您的其他建议或意见。

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制度

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制度

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制度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制度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中的干部队伍也不断壮大,由此带来的股级干部数量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干部,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有效推进企业的发展,现在许多企业都开始实行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制度。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项制度。

一、股级干部的定义股级干部是指企业中拥有股份或者受雇于拥有股份的企业职工中,职务级别在正高级以下,且在企业中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的干部。

二、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制度的主要内容1.干部岗位设置企业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能力水平,合理设置职务岗位。

各岗位的职业责任、权利、要求和考核标准必须明确。

2.干部的选拔与任用企业应通过选拔和任用的方式,选择有潜质、有能力、有责任心的干部,对于选拔被任用的干部应进行专业培训和岗位熟悉期,确保干部能够胜任相应的职务。

3.干部的考核与评价企业应建立评价机制,全面及时地了解干部的履职情况,对工作表现优异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表彰,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和整改。

4.干部的晋升和奖惩企业应根据股级干部的能力水平和工作表现,并结合岗位需要,按照一定程序制定股级干部升迁制度,对于优秀的干部要进行及时的晋升奖励,对于工作失误,惩罚、撤职等处罚亦应明确规定。

5.干部的培养和发展企业应重视干部的培养和发展,向干部提供不同级别的培训,提高干部管理、服务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股级干部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三、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制度的优点1.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管理水平。

2.规范干部选拔、考核和评价,提高干部素质和业务能力。

3.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培训,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

4.增强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四、结论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制度对于企业干部队伍的发展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实行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干部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并为企业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奠定基础。

因此,各企业应高度重视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制度的实施和推进,以达到共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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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推进股级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中央、省、地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与管理。

第三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股级干部的配备必须严格执行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和职数。

第二章管理权限第五条县直单位(含县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设在乡镇的基层单位)股级干部的任免,由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共同考察,县委组织部研究后行文任免。

乡(镇)股级学校中层干部及副股级学校校长的任免,由县教育局和所在乡(镇)共同考察,县教育局研究后行文任免。

第六条乡(镇)股级干部的任免,由乡(镇)党委组织考察,并征求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提出拟任免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并行文任免。

第七条乡(镇)和县直单位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及股级纪检(监察)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共同考察,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行文任免。

第八条乡(镇)武装干部的任免,由乡(镇)党委商县武装部共同考察,提出拟任免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并提名县人民武装部行文任免。

第三章任职资格条件第九条担任股级干部的基本条件参照《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六条规定。

第十条担任股级干部,必须具备以下资格:(一)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股级干部,必须具有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事业机构的股级干部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二)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三)新提拔的股级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五)特殊岗位的,还应符合相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提拔担任股级干部:(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二)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三)其他不符合提拔条件的。

第四章任免程序第十二条股级干部的任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充实调整方案股级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充实时,由单位党委(党组)将需要充实调整的职位书面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未设党委(党组)的单位以单位名义汇报。

县委组织部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提出充实调整方案。

(二)制定民主推荐、考察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推荐名额、推荐人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及纪律要求等,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按方案执行。

(三)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

(三)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工作特殊需要的股级干部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为考察对象。

组织推荐提名人选,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四)确定考察对象召开会议,集体听取民主推荐情况汇报,确定考察对象。

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五)考察1、发布考察预告;2、召开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征求意见;通过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广泛了解情况;3、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4、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

(六)酝酿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进行酝酿,形成初步人事调整方案。

乡(镇)党委需将推荐、考察情况和单位人事调整初步方案报县委组织部。

需上报的材料:(1)干部任免请示;(2)研究讨论干部的会议纪要;(3)拟任职干部个人身份证明材料;(4)县编委办的领导职数审批表;(5)民主推荐汇总表;(6)民主测评汇总表;(7)干部任免审批表;(8)干部个人考察材料;(9)其他需上报的材料。

(七)讨论决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八)任职实行股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对提拔任用的股级干部,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7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需要提请选举的干部,应按照有关法律、章程等规定,依法推荐、提名和选举。

对决定任用的股级干部,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九)任免材料归档任免工作结束后,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将考察、任免材料等进行整理归档,装订干部文书档案。

第五章竞争上岗第十三条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县范围内进行。

第十四条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六章轮岗、交流、回避、免职、辞职第十五条实行轮岗、交流制度。

在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5年以上,原则上实行轮岗或交流。

在重要岗位上累计任职满10年的必须进行轮岗或交流。

特殊部门、行业则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或交流年限。

县委组织部有计划地对股级干部进行跨乡(镇)、跨单位交流调配。

第十六条实行任职回避制度。

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第十七条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八条实行免职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去现职:(一)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的;(三)工作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四)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十九条实行辞职制度。

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干部辞职,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章日常管理第二十条各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要结合实际制定考评办法,强化对股级干部的日常管理。

股级干部的考核结果存入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奖惩与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建立谈心谈话制度。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股级干部定期谈心谈话活动,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肯定优点和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帮助他们进步。

第二十二条县委组织部采取集中办班培训、交叉挂职、外派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股级干部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股级干部进行政治理论、科技文化、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股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第八章纪律与监督第二十三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准随意增设机构、增配干部;(二)不准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个人不能改变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三)讨论干部的任免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到会,必须有超过应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形成决定。

有关干部的任免决定,需要复议的,必须经超过应到会半数的领导班子成员同意,才能进行;(四)不准以领导圈阅或征求意见的形式决定干部任免;(五)不准以行政办公会议代替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六)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七)不准拒不执行组织、人事部门及单位调动、交流轮岗干部的决定;(八)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九)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小团体,或打击报复;(十)党委(党组)研究任用干部,凡是在重要问题上有争议,意见不统一的,应缓议。

第二十四条县委组织部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五条县编委办负责对各乡(镇)、县直单位股级领导职数配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七条实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规定,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与《金沙县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金党发【2006】10号)中对股级干部任用、管理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要求为准。

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级要求为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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