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 分红型 条款
美满人生产品培训31页

固定 收益
分红 收益
关爱年金 满期保险金 年度红利
红利的利息
卖点三:交费短
本产品交费期有3年,5年和10 年,其中3年期交是目前市场上 所有期交产品中最短的;既有规 模,又有效益,填补了银行代理 产品的空白。
卖点四:保障全
疾病/意外身故保障金 =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1.1
身故保险金
第一次 交费
至75周岁
产品介绍
三、保险费:1000元/份 四、交费期间: 3年 5年 10年 五、红利领取:现金、累积生息(默认)
产品介绍
六、保险利益:
1、关爱年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被保险人年满74周岁的年生效 对应日止,每年领取关爱年金。
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 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 给付满期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客户利益
每年享受关爱 年金384.9元
产品利益示例
年龄
疾病/意外身故保障 满期金 42339元 累计分红金24422元
384.9元 回报合计 : 80232元
75岁 74岁
38490元
按假定中等红利
70岁
累计收益: 17320.5元
3 5 岁 34岁
共计投入 3万
384.9元
32岁
30岁
384.9元 384.9元
营销话术
三.异议处理话术 问题一:这个产品要到75岁满期,时间太长了? 要点: •长期投资的好处:锁定收益 •利率的长期走势和波动 •可列举1996年和97年购买保险的例子 •保障一直到75岁 •强调客户只是将自己长期不用的一部分钱 购买“美满人生”
营销话术
三.异议处理话术 问题二:这个产品前几年的固定回报率较高,但 在交费期满以后就不算高了。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保险产品,该保险产品在为个人提供养老保障的同时,还能享受一定的分红收益。
这款保险产品以其全面的保障和稳定的收益,给广大客户带来了可持续的财富增长,成为了保险市场的热门产品。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的特点之一就是其保障全面。
该保险产品为投保人提供了全方面的保障,不仅包括养老金的支持,还包括意外保障、重大疾病保障和身故保障等。
这些保障覆盖了投保人在不同阶段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保障了个人和家庭的安全和稳定。
除了全面的保障,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还提供了稳定的收益。
该保险产品将缴纳的保费进行投资运作,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渠道,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投资收益。
而且,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投保人还可以享受一定的分红收益。
这种分红收益的增加不仅可以提高个人的财务状况,还有助于应对通货膨胀等不可预知的风险。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在保障和收益方面的优势,使其成为了不少人选择的理财工具。
尤其是在当前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的情况下,人们对养老保障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而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不仅可提供稳定的养老金收益,还能保障个人在生活中所面临的风险,是一种理想的养老保险产品。
当然,选择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并不仅仅是享受保障和收益的问题,还需要了解产品的相关细节和条件。
投保人在选择该保险产品时,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保险金额、缴费期限、保险期限、退保规定等相关内容,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总而言之,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是一款以养老保障为核心,同时提供全面保障和稳定收益的保险产品。
该保险产品不仅能保障个人在养老阶段的生活需求,还能满足个人在其他方面的保障需求。
因此,选择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是一种明智的投资和理财选择,能够帮助人们实现美满的人生。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而推出的一款保险产品。
在当前社会老龄化的趋势下,人们对养老保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的出现填补了这一需求的空白。
美满人生

问题三:没有银行利息高,划不来
话术一:
李老板,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请教您一个问题。这里有两家银行(画图表示),一家给您的利息是8%,另一家给您的是3%,每月存1000元,如果我们只看重利息,你觉得将来哪家银行留给你的钱更多?那肯定是8%,但是第一家银行可以随时提取,第二家银行只能存而不能取,你觉得将来哪家银行留给你的钱更多?是3%的。
? 产品组合推介话术(美满+英才少儿)
我们公司今年推出了一个新的保险。这个保险以宝宝为主,一直保到孩子75岁,19岁以后每年都可以领一笔钱,75岁时可以领取一大笔钱,同时您还可以作为我们公司的特别股东参与公司的红利分配。更重要的是,这个保险可以保全家三代人,另外还可以送给孩子的父母亲一份医疗保险,您觉得怎么样?
美满一生分红保险就是那一百块钱,就是你将来的救命钱。
李老板,一般家庭的钱是区分为投资与储备的。投资是为了赚到更多的钱,储备是为了满足理财的目标需求。
零用钱是应付日常开支的,最常见的是银行活期储蓄,可以随时支取;
急用钱是应付目标开支的,如三年后小孩读书,一年后买车,最常见的是银行定期存款,可以到期支取;
? 每年返还的钱可做旅游基金、教育基金、医疗基金、零用基金……
? 75岁超额返本养老
? 整个保险期间还能享有高额保障
不要忽视复利的威力
? 红利的复利计息在该产品上功能最强(期限长)
? 每年1元钱按10%的复利计算,75年后是13979.85元
? 红利按每年100元,2.5%的复利计算,75年后的累计红利是22万多
? “关爱金”稳定的收入——年年的现金领取;“收益金”意外的惊喜——每年的红利分派;“满期金”期满的获得——未来的养老之需;“急用金”生活急用— 有现金;“保障金”风险保障— 保险金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公红型)07年9月28日起中国人寿在广州市各银行邮政网点开始销售国内首款即交即领型年金保险--"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
从广州保险市场调研情况来看,90%的居民对未来养老问题感到担忧,其中73%的居民认为人寿保险不仅是一种风险防范手段,也是个人理财的一种方式。
各个城市销售反映来看市场对此产品接受度很高,此次推出的"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就是一款集保障、储蓄、分红三位一体的全新产品,个人认为这款产品主要是为大家多提供一个投资理财的渠道,同时也是一种对家庭资金的保值增值方式;每年固定领取一些零花钱,分红可以抵御通货膨胀保障资金保值增值;同时也在为自己的未来养老准备。
主要目标市场为年龄在30岁以上、收入稳定的中高端客户群体,既可作为自己的养老保障,也可以作留给子女的遗产。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这一新产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稳健理财、长久关爱。
该款产品设计为期缴业务,保险责任包括生存年金、满期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为出生30天至60周岁到被保险人满75周岁。
从投保到75岁每年都有稳定的年金收益,关爱年金如涓涓长流,使您赢得长久关爱。
二是即投即返、提前获益。
生存年金有别于市场上的同类产品,保单生效后就开始领取年金,利益提前收获,即刻享受。
三是灵活理财,缴费轻松。
客户可根据自身情况任选三、五、十年缴费期,且允许保单借款,从而实现资金灵活安排。
四是满期返还、丰厚回报。
满期金一次给付,保证高质量晚年生活;每年分享丰厚的分红回报,可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同时,身故保障金是基本保额乘以交费年度的1.1倍。
四是保证收益较高。
关爱年金可以按如下金额领取:3年期交每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3%;5年期交每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5%;10年期交每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10%。
五是75周岁可领取满期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六是这一产品的保障功能较强。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产品介绍】。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中国人寿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一款保障性年金保险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个人养老金保障,并在累积期间享受保单红利分配增值。
产品灵活,客户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灵活选择缴费期限和保障期限,以及保单年金起始时间。
同时,该产品还为客户提供了多种辅助保障,例如高风险疾病保障、失能保障等,旨在为客户在人生不同阶段提供全方位的帮助与支持。
【保险责任】。
1.保险年金责任:客户在年金开始后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每年获得固定的年金领取金额;
2.保单红利分配: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采取“一次分红、终身享受”的方式对保单红利进行分配。
保单持续累计年限越长,分红金额也越高。
客户可以选择将分红再投入保单,进一步增加保单价值;
3.辅助保障责任:本产品还提供额外的高风险疾病保障、失能保障等辅助保障责任,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产品优势】。
1.聚焦个人养老保障:针对个人养老保障方面的需求,提供灵活的保障方案;
2.保单价值稳健增值:保单持续累计年限越长,分红金额越高,为客户提供保险养老的稳健增值;
3.多种辅助保障:提供高风险疾病保障、失能保障等,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4.灵活可选: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灵活选择缴费期限、保障期限以及保单年金起始时间等。
【适用人群】。
1.所有需要养老保障的人群;
2.对保单价值稳健增值有需求的人群;
3.需要额外保障的人群,例如高风险疾病保障、失能保障等。
【保费说明】。
具体保费视客户的选择方案而定,可咨询相应保险经纪人或中国人寿官网。
美满一生不美满

3
举例:马先生, 岁 年交费, 万 年 基本保额24980元 举例:马先生,30岁,5年交费,2万/年,基本保额 年交费 元 1、关爱年金=1249元/年×45年=56205元 2、满期保险金=24980×5=124900元 3、身故保险金: 2年内疾病身故=所交保费 2年后或意外身故=24980×110%×身故时交费年数 4、分红
保 年 身故保
金 金 金
美满:只有身故金
8
客观分析—长护 客观分析 长护
举例:马先生, 岁 年交费, 万 年 基本保额82645元 举例:马先生,30岁,5年交费,2万/年,基本保额 年交费 元 产品比较: 产品比较: 4、既然保障低,那就该收益大吧 例:长护=82645×2=165290 =56205+124900=181105 181105-165290=15815
等 待 期 长 的 惊 人
长护=165290 美满=24980 110% 3=82434
6
客观分析—长护 客观分析 长护
举例:马先生, 岁 年交费, 万 年 基本保额82645元 举例:马先生,30岁,5年交费,2万/年,基本保额 年交费 元 产品比较: 产品比较: 2、长护具有保费豁免功能,而美满没 有 例:马先生在交费期内因意外或疾病导 生 能 长护:免交 期保费,而
结论: 、投资功能< 结论:1、投资功能<银行 2、红利不确定 、
5
客观分析—长护 客观分析 长护
举例:马先生, 岁 年交费, 万 年 基本保额82645元 举例:马先生,30岁,5年交费,2万/年,基本保额 年交费 元 产品比较: 产品比较: 1、长护的等待期为180天,而美满的等 待期为2年 例:马先生2年内身故: 长护=82645 美满= 马先生 2=165290 保费 3年身故:
国寿美满人生
祝寿金 74.4万元 74.4万元
74岁 74岁 75岁 岁
5岁 岁
6岁
75岁满期总收益 75岁满期总收益
关爱年金 52.08万 52.08万 满期金 74.4万 74.4万 累积(中等) 累积(中等) 红利 90.55万 90.55万
生命保障 81.84万 81.84万
合计 217.03万 217.03万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深圳市政府 特别奖励
产品说明
生命保障 保额的5倍 保额的5
每年年初 领取关爱年金 基本保额的5 基本保额的5% 直到74 直到74周岁 74周岁
75周岁满期金 75周岁满期金 保额的5倍 保额的5
五年交费 借款和免税
每年浮动红利,盈利的70%回馈客户 每年浮动红利,盈利的70%回馈客户 70%
50万元 50万元
(本金) 本金)
计算工具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投保实例
•5岁小宝宝 •选择5年交费 •每年投入10万元 •基本保额14.88万元
利益演示
最高生命保障81.84 最高生命保障81.84万元 81.84万元
累计红利(中等) 累计红利(中等) 90.55万元 90.55万元
每年领7440元 共领70次 每年领7440元/共领70次 7440 70 52.08万 合计52.08 合计52.08万元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演示表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演示表
明:
1、上述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红利金额是不确定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2、累积红利是周年红利按假定的累积利率年复利计算,实际累积年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宣布;
3、上述演示仅供客户参考,各项保险利益需以条款内容为准;
4、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若被保险人未成年身故,有效身故保险金额合计以10万为上限。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相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年金: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三、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10%。
第五条 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美满人生
领取关爱金后身故:关爱金 +身故金+分红
产品介绍--利累计生息
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卖点
• 产品亮点:
– 交费方式多样选择 – 根据客户阶段需求合理安排 – 关爱金每年领取 – 分红收益稳定抵御通胀 – 属升级类产品市场基础好
• 需求引导切入点:
– 理财 – 保障 – 养老
理财需求沟通要领
• 理财的概念 –追求长期、稳健的收益,和投机无关, 注重资金安全,保值增值,规避风险, 规划人生! • 沟通要点: – 投资≠理财 – 长期、稳健,保值增值
开门红业绩一览表 姓名 杨芹 卢华美 趸交 23.5 16.9 期交 0 0
苟敏
10
0
国寿美满人生至尊版年金保险 (分红型) 产品简介
一、投保范围 健康者
30天—65周岁
二、保险期间
年
金
型
三、交费方式
三、交费方式
趸交
一次交清
三、交费方式 3年交
期交
5年交
10年交
75周岁
四、保险责任
关爱年金
本合同第四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若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 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下列规定给付 关爱年金:
关爱金= 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 (年数)X1%X[1+3%X(已经过 保单年度数-3)]
四、保险责任
分红金
可以分享中国人寿良好的经营成 果
四、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领取关爱年金前身故:本金+分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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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相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年金:
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三、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10%。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第六条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
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第七条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八条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关爱年金和满期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二、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于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但已给付关爱年金的,本公司有权扣除已给付的关爱年金。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释义
基本保险金额: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指下列情形之一:
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1)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的,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等于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保险合同所经过的整年数加一。
(2)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外身故的,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等于在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年数)。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