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鑫福一生年金保险 条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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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福年年产品组合计划介绍

国寿鑫福年年产品组合计划介绍

第12页,共21页。
亮点一:高
3.金账户:结算利率高 4.55%
4.0%
4.1%
4.5%
第13页,共21页。
亮点一:高
4、意外身故高:越老越值钱
可附加长期以外ABCDE,定向高保障。
第14页,共21页。
亮点二:稳
1、钻石金账户:保底高只涨不
跌最低2.5%
第15页,共21页。
亮点三:快
返本还收益,收益一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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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险保费续期可以提前追加进入鑫账户,提前享
第6页,共21页。
鑫账户(钻石版)保险责任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 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 、本合同所保费不计利息,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生存保险 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2 、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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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

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

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1.产品名称: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2.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3.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3、5、10年交4.保险期间:终身5.保险责任:--生存保险金:犹豫期后,每年20%×(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额现价;--投保人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产品亮点】1.交费期满后个人生存利益可快速增长、利于周转。

2.每年返还保险金额的20%,到终身。

3.终身保额分红与万能险账户双重增值。

【产品优势】1. 领得快资金无忧2. 领得高养老无忧3. 领得长传承无忧4. 领得活借贷无忧2014年1月1日,“福享一生”将定额投放,限额限时销售!期待您的关注和抢购!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终身领取悠然自若您可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20%安心理财超然自得专业投资团队运作资产,让您享有分红加万能双重增值急用可贷灵活自如保单生效即可贷款,让您的资金进出灵活,周转便捷产品基本信息组合名称: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理财计划具体产品: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随意领年金保险(万能型)主险产品名称: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险种代码:690)附加险名称:附加随意领年金保险(万能型)(险种代码:915)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主险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3、5、10年交附加险按主险约定自动转入生存类保险金保险期间:终身保险责任主险保险责任:生存保险金:犹豫期结束次日及每年20%×(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额现价投保人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附加险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保单账户价值;年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年金受益人可申请年金。

按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10%给付年金。

案例展示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下列1-6项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人保寿险鑫福两全保险(万能型) 产品说明书

人保寿险鑫福两全保险(万能型) 产品说明书

14 0 100,000 0
0 137,249 137,249 274,498 137,249 173,320 173,320 346,640 173,320 215,982 215,982 431,964 215,982
15 0 100,000 0
0 140,720 140,720 281,440 140,720 180,921 180,921 361,842 180,921 229,303 229,303 458,606 229,303
低档
中档
一般身 故给付
公共交通 工具意外 身故给付
现金价值 账户价值
一般身 故给付
公共交通 工具意外 身故给付
现金价值 账户价值
高档
一般身 故给付
公共通 工具意外 身故给付
现金价值
1 100,000 100,000 800 99,200 99,200 105,000 210,000 97,216 99,200 105,000 210,000 97,216 99,200 105,000 210,000 97,216
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档利益演示水平。
2.记入万能保单账户的价值=当年度所交保费-当年初始费用。
3.本保险利益测算书仅供客户理解产品所用,具体规定请以产品条款为准。
本人对说明书的所有内容已充分知悉并了解,完全同意遵守以上说明书的约定。
投保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请保持签名与投保单一致)
10 0 100,000 0
0 124,201 124,201 248,402 124,201 145,977 145,977 291,954 145,977 169,999 169,999 339,998 169,999

2016人寿保险鑫福年年返钱演示

2016人寿保险鑫福年年返钱演示

2016人寿保险鑫福年年返钱演示2016年,人寿保险推出了一款名为鑫福年的年返钱保险产品,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多的保障和福利。

这款保险产品的推出,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2016人寿保险鑫福年年返钱的特点和优势。

鑫福年年返钱是一款以年金为主要形式的保险产品。

通过一次性缴纳保费,客户可以在保险期间内享受到多种保障和回报。

首先,鑫福年年返钱保险为客户提供了一定的寿险保障,确保客户的家庭在客户意外身故或伤残时能够得到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

其次,该保险产品还为客户提供了一定的健康保障,保障客户在意外或疾病发生时能够得到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

此外,鑫福年年返钱还提供了一定的年金回报,为客户的养老生活提供了经济上的保障。

与其他年金保险产品相比,鑫福年年返钱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和优势。

首先,该保险产品的保障期限较长,可以为客户提供更长时间的保障和回报。

其次,鑫福年年返钱的保费相对较低,适合不同经济实力的客户购买。

此外,该产品还提供了多种领取方式,客户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全部回报,也可以选择分期领取。

最重要的是,鑫福年年返钱还提供了灵活的保障期限选择,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情况选择不同的保障期限,以满足个性化的保险需求。

鑫福年年返钱保险的购买非常简便。

客户只需要前往人寿保险的分支机构或者通过网上渠道进行购买即可。

在购买过程中,客户需要提供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以便保险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和保费计算。

购买完成后,客户将获得一份保险合同和保单,详细记录了保险的条款和保障内容。

在享受鑫福年年返钱的保障和回报的同时,客户也需要履行一些义务。

首先,客户需要按时缴纳保险费,以保证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其次,客户需要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保持与保险公司的良好沟通和合作。

最后,客户需要遵守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规定,以确保保险权益的有效实现。

2016人寿保险鑫福年年返钱保险产品是一款以年金为主要形式的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和回报。

大家汇福一生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2020产品说明书

大家汇福一生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2020产品说明书

大家汇福一生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本产品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产品性质】《大家汇福一生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是万能保险。

万能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每一保单设立个人账户,单独确定个人账户的结算利率、风险保险费和各项费用支出,定期结算个人账户价值,保单利益直接与个人账户价值相关的人身保险产品。

【万能保险的运作原理】万能保险的费用收取高度透明,费用的收取金额及收取时间在合同中载明。

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按公布的结算利率定期结算。

结算周期一般为一个月。

结算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万能投资账户当期的实际投资状况确定,但不得低于预定的最低保证利率。

万能保险通常提供一项或多项保障责任,保险金额一般可以根据投保人需求灵活调整。

投保人可以通过部分领取或解除合同取得个人账户价值,但一般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保单利益】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部分领取的金额和累计养老年金领取的金额之和。

养老年金自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且本主险合同有效的,本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小者给付“养老年金”。

(1)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1%;(2)累计已交保险费的20%。

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减少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小金额。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幸福人寿鑫悦一生B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基础知识31页

幸福人寿鑫悦一生B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基础知识31页

第六个保单周年日起 至第二十九个保单周年日
每年给付一次 基本保险金额20%
PAGE 9
保险责任——养老金
终身加倍生存金(养老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三十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含)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 存,我们将在该保险单周年日零时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年金。
第三十个保单周年日至 终身
风险提示
责任免除
犹豫期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 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最后一 次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11.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 11.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11.8)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 义11.9)的机动车(见释义11.10);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 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 合同终止,本公司将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发 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 现金价值。除上述情形外,本条款中还有其他以黑体字标识的免除本公司责 任的条款。
致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2.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天后 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①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已交保费; ②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领取基本保险金额40% 做养老金

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

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

与公司其他产品的比较
保险费用
国寿鑫福一生的保险费用相对较低,能够更 好地满足客户对于保费预算的需求。同时, 公司其他产品的保险费用相对较高,可能不 适用所有人群。
保障范围
国寿鑫福一生的保障范围相对较广,能够更 好地满足客户对于保障范围的需求。同时, 公司其他产品的保障范围相对较窄,可能不 适用所有人群。
总结词
提前规划,安享晚年
详细描述
李女士是一位年轻的白领,她早早地开始规划自己的 养老生活。在咨询了多款养老保险产品后,她选择了 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这款保险产品不仅提供了养 老保障,还能在李女士年老时提供可观的年金支付, 确保她的晚年生活能够安享无忧。
案例三:张先生的子女教育金规划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但也需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04
常见问题解答
保险金如何领取?
1 2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生存保险金,金额根据合同 约定确定。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可领取满期保险 金,金额为已交保险费的150%。
3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受益人可领取身 故保险金,金额为已交保险费的160%。
国寿鑫福一生可以附加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住院医 疗险等多种附加险种,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而其 他同类产品多数只提供单一的保障,因此在附加险种方面 ,国寿鑫福一生具有优势。
保额增长
国寿鑫福一生的保额可以增长,实际保额逐年递增,能够 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于保额增长的需求。而其他同类产品的 保额通常固定不变,因此在保额增长方面,国寿鑫福一生 具有优势。
产品特点
双重保障
投保范围广泛

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鑫福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第四条祝福金领取年龄和领取日祝福金领取年龄分为四十周岁、四十五周岁、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六十五周岁、七十周岁、七十五周岁、八十周岁和八十五周岁十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祝福金领取年龄。

祝福金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本合同的祝福金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祝福金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祝福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福金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祝福金。

三、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祝福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十八周岁及以上,且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本合同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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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人寿[2020]年金保险010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大家鑫福一生年金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主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本..公司”指....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本公司仅扣除工本费..........................................1.4 您有退保的权利...................................................................1.6 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1.6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本公司.................................................3.2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5.1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6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本公司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1.4 犹豫期 1.5 合同内容变更 1.6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2.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期间 2.4 保险责任 2.5 保险责任的免除 2.6 其他免责条款 3.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3.1 保险金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失踪处理 3.6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支付 4.1 保险费的支付 4.2 宽限期 4.3 保单质押贷款 4.4 合同效力中止 4.5 合同效力恢复 5.其他事项 5.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2 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5.3 年龄性别错误 5.4 未还款项 5.5 事故鉴定 5.6 争议处理 5.7 效力终止 6. 释义 6.1 周岁 6.2 有效身份证件 6.3 现金价值 6.4 毒品 6.5 酒后驾驶 6.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6.7 无有效行驶证大家鑫福一生年金保险条款您与本公司的合同1.1 合同构成大家鑫福一生年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主险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经本公司核实的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您与本公司共同认可的与本主险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1.2 投保范围凡年满18周岁(见释义6.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本主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以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

凡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主险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

保单年度以该日期计算。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除另有约定外,本主险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1.4 犹豫期为了使您充分了解本主险合同的保障范围,确定选择了合适的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限和交费金额,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有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

如果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即退保),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释义6.2),本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

自本公司收到您解除本主险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

对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5 合同内容变更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与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主险合同内容。

变更本主险合同内容的,应当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若您提供给本公司的住所或其他投保信息发生了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以便于本公司及时为您变更本主险合同上的相关信息。

如因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通知本公司,则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向您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您个人承担。

1.6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主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主险合同终止。

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见释义6.3)。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合同解除后,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2.1 基本保险金额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由您在投保时提出,并经本公司承保时审核并最终确定的。

基本保险金额在保险单中载明。

若该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变更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的应当得到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不受前述规定的限制。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3 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2.4 保险责任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领取的生存年金。

生存年金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第5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且本主险合同有效的,本公司在第5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按照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5%给付“生存年金”。

自本主险合同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且本主险合同有效的,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年金”。

2.5 保险责任的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6.4);(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6.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6.6)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6.7)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6 其他免责条款除“2.5保险责任的免除”外,本主险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详见“1.4犹豫期”、“1.5合同内容变更”、“1.6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3.2保险事故通知”、“4.2宽限期”、“4.3保单质押贷款”、“4.4合同效力中止”、“4.5合同效力恢复”、“5.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5.3年龄性别错误”中突出显示的内容。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3.1 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收到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生存年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主险合同的生存年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您或受益人应当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然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保险金申请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身故保险金申请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4)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文件;(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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