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单位申请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指南
深圳南山区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深圳南山区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南山区作为深圳市的核心区域之一,拥有众多知名企业和创新科技企业,吸引了大量优秀人才的涌入。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南山区政府出台了企业人才租房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租房补贴,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南山区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的申请指南。
根据南山区政府的规定,享受企业人才租房补贴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在南山区内就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和紧缺人才,以及南山区内就读的留学人员。
另外,申请人员需年满18周岁,且在南山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学习。
申请人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
一般来说,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工作或学习证明、租房合同等。
其中,工作证明可以是雇佣合同、社保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学习证明可以是学生证、学校证明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银行账号等财务信息,以便后续的补贴发放。
接着,申请人员可以通过南山区政府指定的渠道进行申请。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南山区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公寓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进行线下申请,也可以通过南山区政府官方网站或人才公寓APP进行线上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租房补贴。
一旦申请通过,申请人员将可以享受到南山区企业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带来的实惠。
一般来说,补贴金额根据申请人员的工作或学习情况、租房情况等因素而定,有一定的标准和额度。
补贴金额通常会直接打入申请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供其支付租金使用。
总的来说,南山区企业人才租房补贴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而设立的政策。
希望符合条件的人才能够了解并积极申请这一政策,享受到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希望这篇指南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顺利获得企业人才租房补贴,实现更好的发展和生活。
2019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南

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 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表 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 号的积30分;获得深圳 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 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25 分。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 证后得分。近五年内有效, 不累积。
个人所得税
纳税情况
(3个年度 内累计)
本市依法登 记注册企业 的法定代表 人,其所在 企业纳税
本市依法登 记注册个人 独资企业的 投资人、有 限责任公司 的自然人股 东、合伙企 业的出资 (合伙)人, 以其投资份 额占该企业 实收资本的 比例而分摊 企业已缴纳 税额
格方可得分。
6.本项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 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
计分,不累计加分。
7.本项指标与投资纳税指标 不叠加计分。
个人素质
技能竞赛 发明创造 表彰荣誉
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 能竞赛中获奖;在广东省、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举办或其他与有关行业联 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 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40分;国 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 奖30分;国家级三等奖、 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 奖25分;省级三等奖、 市级二等奖20分;市级 三等奖15分
(十)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 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12万元以上的;
(十一)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15万元以 上的。
(八)项至第(十一)项投资纳税人员年龄在45周 岁以下 。
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夫妻条件 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符合基本条件规定
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十三)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
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24万元以上的; (十四)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
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引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申请数量条件: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即可一、申请范围2015年1月1日后,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招调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2015年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在职人才招调通知、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并在2015年1月1日后再次申办的人员不属于《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
二、申请发放条件(一)学历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二)年龄条件: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新招调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
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三)发放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备注:1、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2、新引进人才正在租住或者获准租住单位分配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前海管理局配租的属于保障性住房性质的人才公寓,视为租住公租房。
3、以下情况视为享受过租房补贴:(1)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领取了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2)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领取了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和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3)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深府〔2008〕204号)领取了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贴息的;(4)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后调离本市再次引进的;(5)其他已经享受过租房补贴的。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办理条件1.身体健康;2.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年龄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
二、提交材料(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引进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1.单位申办的,由在深工作单位和呈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个人申办的,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信息须如实填写,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入户深圳时,公安部门会核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完整人事档案的,需由调出单位及调出审批(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四)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五)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复印同一张纸上)。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引进人才若干政策的通知-深府[2001]91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引进人才若干政策的通知-深府[2001]91号](https://img.taocdn.com/s3/m/2c460218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cb.png)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引进人才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引进人才若干政策的通知(2001年7月5日深府〔2001〕91号)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原有的一些人事政策已经不能适应引进人才的形势需要。
经研究,现就有关人事政策作如下调整:一、取消人事计划单列制度。
对具有用人自主权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不分规模大小、成立先后、所有制性质,全部实行人事立户登记制。
二、取消引进人才指标单。
采用定期发布人才紧缺、优先、控制专业名录的形式,公布我市人才需求信息。
在总量控制下,根据企业的规模和效益,直接核准其上报的材料。
用人单位凭《人事立户登记证》,直接到人事部门办理引进人才手续。
三、取消调干考试环节。
除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进人继续实行必要的“入口”考试之外,对引进人才一律免于全市统一考试。
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必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考核。
四、取消人才引进的地域限制。
凡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报批。
五、取消引进人才先男后女的限制。
今后在办理引进人才手续时,夫妻双方均符合引进条件的不受性别限制,男女任何一方均可先调。
六、取消人才入户前的统一培训。
市人事部门不再对调入人员及应届毕业生进行入户前统一集中培训。
培训形式改为在市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进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本通知未涉及的事项,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d26461--010802xjk ——结束——。
2018年度个人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指南

2018年度个人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指南2018年度个人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政策依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号)《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2017年)》(深人社规〔2016〕23号) 本指南是以个人申办方式通过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操作指引(不包括引进留学回国人员)。
引进留学回国人员业务另见《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办理指南》,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办事指南”—“留学回国人员引进”查询。
申请人可选择代理区域为本人社保缴交所在区的代理机构,也可以选择代理范围为全市的代理机构,详见《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名单》。
一、办理时间全年度工作日二、人才引进的条件(一)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申办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
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引

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引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引一、引进政策概述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才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为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深圳市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来深圳工作和生活。
二、人才引进政策1. 简化落户手续:深圳市针对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简化落户手续的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享受落户登记加急办理、积分落户等便利措施。
2. 住房保障政策:深圳市推出多种住房保障政策,包括人才公寓、人才专享商品房、住房租赁补贴等,旨在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和福利待遇。
3. 教育优惠政策:为了吸引人才自带家眷来深圳发展,深圳市提供教育优惠政策,包括免费入学、减免学费、优先就读公办学校等。
4. 税收优惠政策:深圳市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个人所得税减免、减免社会保险费等。
三、业务办理指引1. 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的学历、职称或技能,并能提供相关的工作经历和项目成果。
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社保两年缴费证明等材料。
2. 业务咨询: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市人才引进服务网等渠道了解相关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也可以直接联系深圳市人才引进办事处咨询。
3.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应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办法》的要求,准备好申请所需的所有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准确无误。
4. 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线上提交可以通过深圳市人才引进服务网等平台进行,线下提交则可以选择直接递交到深圳市人才引进办事处。
5. 申请审核:深圳市人才引进办事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是否通过申请。
6. 办理落户手续:对于通过申请的人才,深圳市将安排办理落户手续,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措施。
7. 相关待遇发放:深圳市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享受相关待遇的人才进行核实和发放。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94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94号](https://img.taocdn.com/s3/m/f7bd5505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882ad54.png)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9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建立符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发〔2008〕10号)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高层次专业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三个层次,其中高层次专业人才又分为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后三者统称为领军人才)。
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市属事业单位和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高级人才、中初级人才的认定及认定标准的编制、发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才认定工作的综合管理,以及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认定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的认定工作。
第二章认定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已在深工作、来深自主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的人才。
第六条申请认定的人才须具备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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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单位申请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单位条件
已在人才引进系统中办理立户登记;且立户时选定市人社局为审批机构,选定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某分部为委托代理机构和档案保管机构,并在网上申报拟引进人员的基本信息。
(二)拟引进人员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另有规定除外);
(2)身体健康(需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
(3)已在深圳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会保险(另有规定除外);
(4)符合《深圳市经济特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5)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2、人才引进系统(https:///rcyj/)中测评的分值达到100分。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用人单位与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某分部确认代理关系和档案托管关系后,登录人才引进申报系统选择在职人才引进业务,填报引进人员信息,填报时须认真阅读网页上的红字提示信息。
2、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开始测评”,系统将自动进行测评。
(二)业务受理
属于招工的,可自行向审批部门申报,也可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某分部代理申报;
属于调工和调干的,需要同时办理人事档案商调手续,须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某分部代理申报。
用人单位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某分部代理申报的:
1、网上测评达到100分,选择提交给代理机构;
2、单位经办人根据系统提示的材料清单提示(其中材料清单、呈报表、审查表、计生证明和校核表暂不需提供):
带上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婚姻材料(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有离异经历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及其他和积分有关的证明材料(房产证、义工服务证明、捐款收据、纳税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人才信息采集表,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某分部窗口确认信息;
3、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将网上信息提交给审批部门,签订代理协议并缴费,属于调工或调干的,同时开具《商调函》。
(三)预审公示
市人保局对人才引进分值达到或超过100分的人员进行滚动公示。
(https://)
(四)打印表格和档案商调
1、公示通过后(网上办理进度显示为“已预审待受理”),单位经办人在系统中打印《材料清单》、《人才引进呈报表》、《人才引进审查表》和《人才引进校核表》;
2、将上述表格和《商调函》交予引进人员,由其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五)材料准备
根据《材料清单》提示准备所需材料,在内地有人事档案的,一并办理人事档案商调手续,将档案通过机要局邮寄到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某分部档案馆。
档案邮寄时间因两地距离远近而不同,如湖南北部到深圳约两周,到档情况查询
(:9001/agent/docQuery.html)。
(六)递交材料
档案到达、材料备齐后,将所有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好,由单位经办人交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
(七)领取批件
申请人登录https://首页左侧“人才引进办理情况”查询进度,状态显示为“审批-批准”的,凭经办人社保卡和从事代理协议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领取《调动通知》或《入户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八)户口迁移
1、申请人凭《调动通知》或《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到我市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凭《调动通知》或《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带齐上述材料、申请人相关证件和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到我市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三、申办材料
1、申办在职人才引进需要的所有材料详见本人《材料清单》。
2、《人才信息采集表》。
四、注意事项
1、在进行网上申报时,请根据系统中红色说明文字如实、准确填报,如因申请人本人信息填写错误或隐瞒信息造成无法办结手续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献血信息、个人诚信报告、体检报告等由系统自动进行网上信息比对,申请人可在提交材料前自行前往相应机构办理并确保符合政策要求,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如因信用和体检不合格造成无法通过
审批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a.信用报告办理:
(1)网上申报:登录“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注册后按网站指引填写提交查询申请并支付查询费用。
(2)现场申报:福田区八卦二路612号劳动就业大厦一楼服务大厅。
b.体检医院:深圳市区级以上人民医院。
c.学历认证和学位验证: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分部,学历认证时间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