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量刑与标准
刑法分则名词解释

刑法分则名词解释
刑法分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组成部分,总共包括五个分则,分别是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刑罚、刑事强制措施和附则。
下面是对刑法分则的相关名词解释:
1. 犯罪和刑罚:这一分则主要规定了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则,包括犯罪的概念、犯罪的构成要件、对犯罪行为的刑罚等内容。
2. 刑事责任:这一分则主要规定了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明确了刑事责任的范围和界限,包括刑事责任年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豁免等内容。
3. 刑罚:这一分则主要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和适用条件,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刑罚的种类,以及判处刑罚的量刑原则、刑期的计算方法等内容。
4. 刑事强制措施:这一分则主要规定了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条件,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羁押、勒令停产停业、撤销或者暂扣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内容。
5. 附则:这一分则主要包括一些与刑法有关的其他规定,包括刑事责任年龄的适用、犯罪分子的教育和改造等内容。
这些名词解释涵盖了刑法分则的主要内容,对于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刑法分则作为刑法的组成部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保护了社会的公共利益,维护了社会安全和秩序。
刑法判罚原则和量刑原则有冲突吗

一、刑法判罚原则和量刑原则有冲突吗(一)罪刑法定原则。
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该条规定正是罪行法定原则的法律条文表述,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其要求罪和刑都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不仅仅是看行为有什么样的危害结果以及危害的后果是否严重。
关键要看该种行为构成犯罪有无法律明文规定,构成要件是否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
对危害社会的某种行为是否认定为犯罪行为以及是否给予刑罚处罚,给予什么样的刑罚处罚,必须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
如果一种违反法律或不道德的行为造成了一定范围的社会危害,但是刑法对其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就不能作为犯罪来处理。
罪刑法定注意的思想基础主要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或者说是民主与自由;——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该条规定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其含义是指任何人没有地位、职务、出身等因素的区别,在法律适用上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享有特权。
就犯罪人而言,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规定的特权;不论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身、民族、宗教、信仰、职业状况、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
就被害人而言,任何人受到犯罪侵害,都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保护被害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财产状况等情况的不同而对犯罪和犯罪人予以不同的刑法适用。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即平等适用刑法原则,是指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到适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
刑法分则知识点整理

刑法分则知识点整理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对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和制裁。
刑法分则是刑法的一部分,主要包括犯罪类别的规定和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
下面是对刑法分则的知识点进行整理:一、刑法分则的基本原则1.犯罪责任原则:人人生而平等,凡自由之受限制必经合法程序,不必罪则应免此原则加强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确保了犯罪行为的公正定罪。
2.法无禁止即可为:意思是在法律规定以外的范围内,公民行为不受刑法的制裁。
3.犯罪事实精确认定原则:对于犯罪行为,必须进行明确具体的事实认定,不能凭主观臆断,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犯罪的种类1.犯罪行为的分类:刑法将犯罪行为划分为普通犯罪和特殊犯罪两类,普通犯罪包括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处罚规定等,特殊犯罪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公职人员等特殊身份从事的犯罪行为。
2.犯罪的严重程度:犯罪根据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即犯罪、重大犯罪和特别重大犯罪,严重程度不同,刑罚幅度也不同。
三、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要件:即进行犯罪行为的人。
犯罪主体要件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四周岁以上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特殊限制、辅助人的特殊规定等。
2.犯罪客体要件:即犯罪行为的客体,主要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
3.犯罪行为要件:即犯罪行为的行为方式和情态,包括故意、过失和未必的区别等。
四、犯罪与刑罚的关系1.刑事责任与刑罚:在刑法中,犯罪和刑罚是密切关联的。
刑罚的种类、刑罚的幅度以及与刑罚相关的附加刑和自由刑等都是在刑事责任基础上确定的。
2.刑事责任的限制: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和依法撤销刑事责任能力人等不具备刑事责任的人,刑法规定了相应的限制和处理措施。
五、刑罚的种类和适用1.刑罚的基本种类:刑罚根据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等。
2.刑罚的适用原则:刑罚适用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刑罚适用原则,主要包括罪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法定刑原则等。
刑法分则

第十四章罪刑各论概述第一节刑法分则的体系一、概念刑法分则对各类犯罪以及各类犯罪所包含的具体犯罪,按照一定标准和次序,加以排列而形成的有机整体。
二、意义1、刑法的价值取向二分法或者三分法、排列次序——国家刑法、民权刑法2、罪刑法定原则——明确性原则三、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1、同类客体分类——十类2、根据社会危害性程度对类罪排列3、根据社会危害性程度及各罪关系对个罪排第二节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一、罪状(一)概念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二)种类1、以描述方式为标准:(1)简单罪状:第232条故意杀人罪(2)叙明罪状:洗钱罪、信用卡诈骗罪(3)引证罪状: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
如:第119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第2款,过失犯前款罪的……(4)空白罪状(空白刑法或者白地刑法):指出必须参照的其他法律或法规。
如:第345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真正的空白罪状:违反……法,处。
如日本刑法第94条:“在外国交战之际,违反有关局外中立之命令的,处三年以下监禁或者五十万圆以下罚金。
”2、以描述内容为标准:基本//加重、减轻(1)基本罪状:条文对具体犯罪构成特征的描述;如第238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加重、减轻罪状:对加重或者减轻法定刑的适用条件的描述第238条第2款: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罪状的方式:1、设专条规定加重罪状与法定刑。
如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117条(破坏交通设施罪)、118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加重罪状,第119条: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无期、死刑;2、设专款规定:如第257条第2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年以下、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3、在基本罪状与法定刑之后在同款内规定。
《刑法》分则

03
刑法分则的体系
介绍刑法分则的体系
01
刑法分则的体系是指刑法典中分 则部分所规定的各种犯罪的分类 、排列和组合。
02
刑法分则的体系是刑法典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正确理解和 适用刑法具有重要意义。
包括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
的定义、犯 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形态、共同犯 罪、刑罚等。
1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
行为产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
2
共同犯罪的特点
3
对各种犯罪的特点和构成要件进行解释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 为。
形成共同正犯关系或者教唆 犯、帮助犯关系。
对共同犯罪的结果承担责任。
06
刑罚的种类
介绍刑罚的种类
01
02
03
04
生命刑
死刑和无期徒刑,剥夺犯罪人 的生命权。
不同的犯罪类型可能有不同的构成要件,但通常都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过失的心 理状态,以及行为产生了相应的后果。
构成要件是确定犯罪行为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也是司法机关进行定罪量刑的重要 依据。
强调犯罪的严重性和刑事责任
犯罪的严重性是指犯罪行为对社会、 个人或组织造成的损害或伤害的程度 。
强调犯罪的严重性和刑事责任是为了 让人们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和违 法性,从而加强社会对犯罪行为的防 范和打击力度。
03
常见罪名解析
04
案例分析
02
引言
刑法分则的概述
刑法分则的定义
刑法分则规定了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刑罚种类及其适用条件。
刑法分则的分类
根据犯罪行为的特点和危害程度,刑法分则将犯罪分为10类,即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
刑法分则总结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1、背叛国家罪:中国公民,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安全。
2、分裂国家罪:中、外、无国籍人,破坏国家统一。
3、煽动分裂国家罪:行为犯。
4、武装叛乱、暴乱罪:叛乱--中国人,暴乱--外、无国籍人,针对政权、社会主义制度。
5、颠覆国家政权罪:一般主体,但通常是位居要职人物。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境内外”资助“境内”,实施上述1-6项的犯罪。
叛变、叛逃的犯罪1、投敌叛变罪:中国公民,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故投敌叛变后间谍的属该罪内容。
2、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境外,叛逃+间谍=数罪并罚;掌握国家秘密的从重;军人犯的成立[军人叛逃罪]。
间谍、资敌的犯罪1、间谍罪:中、外、无国籍人,三种行为之一:参加、接受任务、指示轰击目标2、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外、无国籍人;为境外非间谍组织、人员(为境内的,成立[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动机不影响定罪;必须是国家秘密、情报(军事秘密的,成立[……军事秘密罪])。
3、资敌罪:战时,武器装备、军用物资。
资助者与被资助者不成立共犯,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小结:“叛”者,针对中国公民而言,颠覆国家政权者尤须位高权重。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1、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①危险犯;一般为自然人;②致人重伤、死亡、公私财物重大损失则10年以上有期、无期、死刑;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如:在人群密集区架车撞人、私设电网、破坏矿井通风设备、制造输送坏血、使用微生物或放射性物质进行破坏等。
2、过失犯上述的罪:造成致人重伤、死亡、公私财物重大损失者才犯罪。
破坏公用工具、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1、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视广播设施或公用电信设施罪:①危险犯,设施必须正在使用(包括投入使用)过程中。
河北省刑事案件量刑标准

河北省刑事案件量刑标准
河北省刑事案件量刑标准是指根据我省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行为所作出的量刑规定。
量刑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纠正,同时也是为了保护人权,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
下面将对河北省刑事案件量刑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盗窃罪、抢劫罪等财产犯罪,根据被盗窃、被抢劫的财物价值和犯罪情节的轻重,我省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
比如,盗窃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而盗窃数额较小或者属于初犯的,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
其次,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等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我省也有明确的量刑标准。
比如,酒后驾驶、危险驾驶致人死亡等情节严重的交通肇事犯罪,将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以达到震慑和惩罚的目的。
再次,对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生命权利的犯罪行为,比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我省也有相应的量刑标准。
根据被害人的伤情、死亡情节的严重程度,确定相应的刑罚力度。
最后,对于贪污贿赂罪、受贿罪等侵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犯罪行为,我省也有明确的量刑标准。
根据涉案金额的多少、犯罪情节的轻重,确定相应的刑罚力度,以达到惩罚和纠正的目的。
总之,河北省刑事案件量刑标准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对犯罪行为所作出的量刑规定。
量刑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司法公正,对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纠正,同时也是为了保护人权,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
希望广大公民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犯罪、不违法,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刑法分则罪名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法定刑:刑法第140条规定:1.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的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刑法15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1.个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按个人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53条:1.个人犯本罪,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2.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3.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注意:1.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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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5000元起,5年以下;10万以上巨大,5年以上。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个人1万起,单位20万起,三年以下;巨大的3-10年。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50万以上,或注册资本30%以上,外汇或逃汇100万美元以上。
持有、使用假币罪4000-5万,3年以下并处或单处1-10万罚金;5-20万3-10年并处2-20万罚金;20万以上10年以上并处5-50万罚金。
集资诈骗罪:非法占用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10万以上,单位50万以上,5年以下并处2-20万罚金;个人20万以上,单位100万以上的,5-10年并处5-50万罚金;个人100万,单位250万以上的,10年以上至无期并处5-50万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贷款诈骗罪一万以上5年以下并处2-20万罚金;5万以上或严重情节的5-10年并处5-50万罚金;20万以上的10年至无期并处5-50万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票据诈骗罪: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金融票据皮阿奴财物,个人5000以上,单位10万以上的,5年以下并处2-20万罚金;个人5万以上,单位30万以上的,5-10年并处5-50万罚金;个人10万以上,单位100万以上的,10年至无期并处5-50万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诈骗罪5000以上5年以下并处2-20万罚金;5万以上,5-10年并处5-50万罚金;20万以上,10年以上至无期,并处5-50万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保险诈骗罪个人1万以上,单位5万以上;个人5万以上,单位25万以上;个人20万以上,单位100万以上。
处罚同上。
偷税罪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以上,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行为。
3年以下并处偷税数额1-5倍的罚金;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在10万以上的,3-7年并处1-5倍偷税数的罚金。
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个人5000-2万,单位5-20万,3年以下,2万以上的或情节严重的,3-10年,巨大的10年-无期。
故意杀人:死刑、无期、10年以上;如果防卫过当、义愤、因受被害人长期迫害二杀人的处3-10年。
过失致人死亡3-7年,但手段不是特别恶劣,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犯罪后积极采取救治措施或者有其他较轻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3年以下;致人重伤3-10年;致人死亡或者手段特别残忍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10年以上至死刑。
强奸罪妇女插入幼女接触既遂。
3-10年,奸淫幼女从重处罚;(1)强奸情节恶劣的(2)强奸多人的(3)在公众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至死刑。
非法拘禁罪: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7其他。
三年以下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致人重伤处3-10年;致人死亡的10年以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从重处罚。
绑架罪:目的犯,使其失去人身自由。
绑架当场抢劫的,从一重处罚。
本罪10年以上至无期,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从重处罚。
抢劫罪:3-10年,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0年-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3抢劫银行或者金融机构;4多次抢劫或者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盗窃罪:1000元起,3年以下;5000-2万巨大或者有下述严重情节的3-10年并处罚金;3-10万或者其它情节的:1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总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等造成严总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它重大损失的,10年至无期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司财物,2000元以上的,3年以下并处或单处罚金;3万-20万或其他严重情节的,3-10年,并处罚金;20万以上的或10万以上又有以下情节的:1首要分子或情节严重的主犯;2多次获流窜作案危害严重;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它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机构,造成严总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累犯;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9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10年-无期,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二处黑龙江省公安厅经济侦查处关于确定刑法第3、5、8章中犯罪数额、数量标准的意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55条第1、2项):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虚报注册资本罪(158条):为申请公司登记呈报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本之差额超过法定最低出资额30%的,属于“数额巨大”。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159条):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超过法定最低出资额20%的,属于“数额巨大”。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160):欺诈发行股票或工资、企业债券超过公司、企业净资产额20%的,属于“数额巨大”。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163):索取或收受贿赂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索取或收受贿赂10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164):行贿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行贿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65):获取非法利益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获取非法利益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伪造货币罪(170):伪造货币总面值2000元不满3万的或币量1500张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币面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171.1):总面值4千元以上不满5万或币量100张以上不满1500张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值5万以上不满20万的或币量1500张以上不满3000张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值3万以上或币量3000张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171.2):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或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值1万元以上或币量1000张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持有、使用假币罪(172):持有、使用假币总面值1千元以上不满1.5万或币量100张以上不满1500张的,属于“数额较大”;持有、使用假币总面值1.5万以上不满3万或币量1500张以上不满3千张的,属于“数额巨大”;持有、使用假币总面值3万元以上或币量3千张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变造货币罪(173):编造货币总面值500元以上不满1.5万或币量50张以上不满1500张的,属于“数额较大”;变造货币总面值1.5万以上或币量1500张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高利转贷罪(175):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6):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1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178.1):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总面值1.5万以上或券量1500张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总面值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券量3千张以上1万张以下的,属于“数额巨大”;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总面值10万元以上或券量1万张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8.2):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总面值1.5万-3万或券量1500-3000张的,属于“数额较大”;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总面值3万-10万或券量3千-一万张的,属于“数额巨大”。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9):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超过公司、企业净资产额50%的,属于“数额巨大”。
集资诈骗罪(192):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4万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1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贷款诈骗罪(193):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票据诈骗罪(194.1):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1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3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金融凭证诈骗罪(194.2):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5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1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1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3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10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信用证诈骗罪(195):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1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5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25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信用卡诈骗罪(196):个人试试刑法第196条第一款1、2、3项规定的行为,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5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数额在2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实施刑法第196条第一款第4向规定的行为,而已透支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