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行政诉讼概述[35页]
行政诉讼范本全文

行政诉讼范本全文摘要:一、行政诉讼概述1.行政诉讼的定义和作用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不受案范围二、行政诉讼起诉状的撰写要点1.起诉状的基本结构2.起诉状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三、行政诉讼案例分析1.案例一:对行政拘留不服起诉2.案例二:拆迁行政诉讼起诉状正文:一、行政诉讼概述1.行政诉讼的定义和作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该行政行为的活动。
行政诉讼的作用在于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法治的实施。
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不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民告官,不允许官告民)、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为有:国家行为、刑事司法行为、行政协助司法行为、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和仲裁、信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不可以直接起诉)、对公务员的奖惩任等。
二、行政诉讼起诉状的撰写要点1.起诉状的基本结构行政诉讼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原告信息、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等。
2.起诉状的具体内容和要求(1)原告信息:包括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等。
(2)被告信息:包括被告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等。
(3)诉讼请求:明确具体诉讼请求,如撤销某行政行为、赔偿损失等。
(4)事实和理由:阐述起诉状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依据、受损权益等。
(5)证据:提供相关证据,如行政行为通知书、照片、录音等,并注明证据来源。
三、行政诉讼案例分析1.案例一:对行政拘留不服起诉某公民因不服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合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案例二:拆迁行政诉讼起诉状某拆迁项目因未提供相关批准文件,被拆迁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建设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建设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违法,遂判决撤销该许可证。
行政诉讼法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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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具体行政行为在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的原 则
❖ 行政行为的法律先定力 ❖ 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 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政府以及工
作人员仅是权力的行使者,不是所有者。 ❖ 行政权是刚性权力 ❖ 行政权不可随意处分 ❖ 行政权不可以让步或者放弃 ❖ 调解可以适用于行政赔偿案件中
❖ D 不可以,本案中甲应遵循先行后民的原则,
先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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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果乙欲提起行政诉讼,下列选项中正确 的有( )
❖ A 因行政诉讼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为原则,所以法院不能一并审理甲乙之间的民 事争议,而只能告知甲乙另案起诉
❖ B 法院可以一并审理甲乙之间的民事争议
❖ C 在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甲或者乙又就同一民 事争议提起民事诉讼的,受诉法院不应受理
❖ 4、行政诉讼的裁决者是普通人民法院。专门 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 5、行政诉讼是一种救济和监督制度。对行政
相对人进行救济,对行政权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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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行政诉讼法的概念
❖ 行政诉讼法是指规范和调整整个行政诉讼活 动以及法院、行政诉讼参加人等在行政诉讼 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 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必须先选择行政复议, 然后才可以再选择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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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的原则 ❖ 如果被告不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 行政主体是主动的管理者 ❖ 行政主体是积极的行为者 ❖ 行政主体是单方意志的决定者 ❖ 行政主体是证据的掌握者 ❖ 行政主体是经济上的强者 ❖ 行政相对人则是被动的服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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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政相对人权利特殊保障的原则 ❖ 行政相对人恒为原告 ❖ 行政主体恒为被告 ❖ 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 ❖ 行政主体也没有反诉权
行政诉讼界限及行政法学

汇报人: 2023-12-18
目录
• 行政诉讼概述 • 行政诉讼的界限 • 行政法学概述 •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行政法律关系 • 行政法律责任
01
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定义
•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 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 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法律制度。
行政机关不得以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的方式作出行政行为 。
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合理行政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 理,应当遵循公平、 公正的原则。
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 裁量权时,应当考虑 相关因素,不能滥用 。
行政机关在行使裁量 权时,应当符合法律 的目的和原则,不能 滥用。
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
起诉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提出。
起诉期延长
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起诉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 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 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 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对人。
依附性
行政法律关系是依附于行政活 动而产生的,没有行政活动就 没有行政法律关系。
强制性
行政法律关系是基于行政权力 的行使而产生的,具有强制性 。
公益性
行政法律关系所涉及的利益通 常是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
。
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
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涉及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被告资格
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现代国家解决行政争议、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实行行政法治的重要法律制度。
它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一起并列为三大基本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在英美法上,通常被称为司法审查,是对违法或失当行政行为的最有力的救济方式。
第一节行政诉讼概述一、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在我国,行政诉讼作为一种诉讼制度,具有同其他诉讼制度相同的共性,但也有其特殊的属性。
行政诉讼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诉讼中审查对象的行政性。
行政争议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过程中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权利、义务争执,行政诉讼就是专门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非解决行政性争议的诉讼活动不是行政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解决。
行政诉讼仅仅能解决一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对于不属于受案范围内的行政活动引起的行政争议,法院不予受理。
2.行政诉讼内在的司法性。
对行政争议的解决,可以在行政系统内部通过行政复议等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解决。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主持全部诉讼活动的主体是法院,适用的程序是严格的司法程序,以司法权作为裁决的后盾,并且其裁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3.行政诉讼的核心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在行政诉讼中,直接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不是其他行政行为,审查的也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一般不包括对行政那给行为的合理性或适当性进行审查。
行政诉讼之所以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核心,是因为行政诉讼制度的根本作用在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而且司法权不可能过细地干预或取代行政权的行使,因此,行政诉讼的重点必然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4.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
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提起的,旨在通过行政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步骤概述

行政诉讼步骤概述一、行政诉讼的定义行政诉讼是指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因行政行为产生纠纷而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的一种法律程序。
本文将对行政诉讼的步骤进行概述。
二、行政诉讼的适用条件行政诉讼适用于以下情况:1.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诉讼;3.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违法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诉讼的步骤1.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诉讼当事人需要进行以下工作:(1)收集相关材料:准备好与纠纷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行政行为的文书、证人证言、相关的协议和合同等;(2)制作起诉状:按照法院的要求,制作起诉状并签名。
2.起诉阶段在起诉阶段,诉讼当事人需要完成以下程序:(1)递交起诉状:将起诉状递交至法院,并缴纳适当的诉讼费用;(2)法院受理: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对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3)传唤被告:法院依法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并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辩。
3.审理阶段审理阶段是行政诉讼的核心阶段,包括以下程序:(1)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根据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和质证;(2)辩论:双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辩论,申请庭审;(3)调解:法院可以进行调解,以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4)作出判决: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4.执行阶段如果一方不服判决结果,可以提起上诉。
执行阶段包括以下程序:(1)上诉: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2)二审:上级法院将组织进行新的审理,并根据情况作出新的判决;(3)终审:当事人可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再审,并向最高法院提起再审申请;(4)执行:当判决生效后,需要履行判决结果,执行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判决,可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总结:行政诉讼是一种法律程序,用于解决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行为产生的纠纷。
行政诉讼简介

行政诉讼简介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因行政争议而提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治和社会公正。
本文将对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程序和特点进行简要介绍。
一、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行政诉讼是一种针对行政行为的法律救济方式,其目的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由行政机关的违法或违背合法权益的行为引发的争议。
相比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行政诉讼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的特点。
二、行政诉讼的程序1. 提起诉讼: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提起诉讼时,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 受理和立案:人民法院在确保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后,将受理行政诉讼申请,并依法立案。
3. 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般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争议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进行辩论。
4. 判决和执行: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做出判决决定,并由行政机关执行。
三、行政诉讼的特点1. 多元性:行政诉讼涉及广泛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多个方面。
2. 独立性:行政诉讼是相对独立于行政机关的救济途径,有利于平衡行政机关的权力与公民的合法权益。
3. 法定性:行政诉讼的程序和权利义务都受到法律的明确规定,确保了法律的适用和公正性。
4. 强制性执行:行政诉讼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执行判决。
总结:行政诉讼是一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其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的特点。
通过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
行政诉讼的程序包括提起诉讼、受理立案、开庭审理和判决执行。
行政诉讼的特点包括多元性、独立性、法定性和强制性执行。
通过行政诉讼的制度保障,我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基本知识行政诉讼

基本知识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其他权益争议,通过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途径。
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了解一些基本的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法律依据以及诉讼程序等内容。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行政诉讼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其他权益争议进行裁决的行为。
行政诉讼是法律庇护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手段。
二、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作为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及诉讼主体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则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诉讼的具体操作细则。
三、行政诉讼的程序行政诉讼的程序主要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和执行四个阶段。
起诉阶段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递交诉讼请求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阶段。
受理阶段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递交的请求书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的阶段。
审理阶段是人民法院对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调查、听证、举证和判决的阶段。
执行阶段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判决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强制执行的阶段。
四、行政诉讼的特点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相比,具有一些特点。
首先,行政诉讼具有公益性,不仅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还维护了行政法制和行政秩序的稳定。
其次,行政诉讼具有相对松散的当事人地位,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主动调查、举证,行政机关的行为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最后,行政诉讼具有一定的简易性和特殊程序性,以适应行政争议解决的需要。
五、行政诉讼的意义行政诉讼是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法治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行政诉讼法概述》PPT课件

❖ 救济上,给予行政相对人司法救济。
❖ 监督上,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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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行政诉讼的特征
❖ 1、行政诉讼以行政纠纷的存在为前提。无行 政纠纷就无行政诉讼。
❖ 2、行政诉讼的标具有特定性。具体行政行为 的合法性。
❖ 3、行政诉讼的被告和原告具有恒定性。原告 和被告之间不存在身份互换的情况。
❖ (2)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亡通常 由行政关系单方意志决定,无需征得行政相 对人同意。
❖ (3)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处于支配地 位,行政相对人处于服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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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行政诉讼法的特殊原则
❖ 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决定了在 行政诉讼中需要平衡双方的地位,使得双方 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处于平等的对抗地位, 因此行政诉讼法的特殊原则体现出对弱势方 的特殊保障,对优势方义务的加重。
❖ D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乡政府,允许乡政府对甲 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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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下面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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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乙能否直接就与甲的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 A 可以。因为民诉法没有类似于行政诉讼受 案范围的限制,几乎所有民事纠纷都可以通 过民事诉讼解决
❖ B 不可以。乡政府的裁决一经送达就发生法 律效力,甲只能承担裁决的法律后果,不能 再有异议
❖ C 可以。因为民事诉讼就是解决平等主体之 间的民事争议的
❖ 狭义的行政诉讼法仅指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典, 即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
❖ 广义的行政诉讼法除了包含行政诉讼法典以 外,还包括其他的单行法律,如宪法、民事 诉讼法等法律中的行政诉讼规定,以及最高 院的很多关于行政诉讼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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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概论修订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
16.1 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16.1.2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
• 1982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试行)》第3条第2款规定,"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从而正 式确立了行政诉讼制度。 • 1983年在人民法院内设立经济审判庭,受理经济行政案件。 • 1986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现 已失效)规定,公民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从而确立了我国治安行政诉讼制度。此 后,各级地方人民法院陆续建立了行政审判庭。 • 1989年4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 10月施行。这是中国法律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独立的行 政诉讼法典。它是中国行政诉讼制度最终确立并走向成熟的标 志材
16.1 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行政诉讼法律规范作用于特定社会关系的 结果,具有以下特点: • (1)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所 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 (2)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 (3)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中,必有一方是作为被告的行 政机关。 • (4)引发一系列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产生的起诉行为只能由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 (5)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具有直接监督行政权的性质。 • (6)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不对等。 • (7)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的审判权限受到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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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第二,诉讼参加人。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诉讼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的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诉讼地位类似的人。狭义 当事人指原告、被告;广义当事人除原告、被告外,还包 括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 • 第三,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诉讼参加 人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活动的人,即证人、鉴定人、翻译 人员和勘验人员,他们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和诉讼结果没 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参与行政诉讼只是协助人民法院和 当事人查明案件的事实,在诉讼中也承担一定的权利和义 务,但对于行政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或消灭不发生直接 影响,不是行政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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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 • (1)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 体是指行政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的参加者。凡是参加行政诉讼并在其中享有诉讼权利、承 担诉讼义务的人,都是行政诉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诉法 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诉讼参加人及其他诉讼参与 人。 • 第一,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最重要的 主体,也是最重要的行政诉讼主体。在行政诉讼过程中, 人民法院享有审理权、裁判和指挥权,决定着整个诉讼程 序的发生、变更或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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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16.1.3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 (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含义 •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人之 间的、以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由行政诉讼法 律规范所调整的、以人民法院为主导的具体社会 关系。它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 系和行政诉讼关系。
第16章 行政诉讼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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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问题
• • • • 行政诉讼的基本特征 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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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16.1.1 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 (一)行政争议 • 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 • 所谓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 而与另一方发生的争议。主要包括:一是行政机关之间因行使行政职 权而发生的争议;二是行政机关与其所属的公务员之间因行使行政职 权而发生的争议;三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争议。 • 行政争议发生的基本原因是行使行政职权,而行政职权包括内部行政 职权和外部行政职权,因此,行政争议也分为内部行政争议和外部行 政争议。 • 外部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外部行政职 权而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在我国,解决外部 行政争议的法律制度主要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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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2)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 体是指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 象,即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问题。 • 第一,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诉讼权利义务所指向 的对象是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解决行政纠纷。 • 第二,人民法院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勘验人员之 间的行政诉讼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查明案件事实(案 件事实的一部分或主要部分)。 • (3)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内 容是指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依照行政诉讼法律规范所享 有的诉讼权利和所承担的诉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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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行政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二)行政诉讼的概念 •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 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 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 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 (三)行政诉讼的特征 • 我国的行政诉讼具有如下特征: • (1)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 •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 • (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或者前置程序。 • (4)行政案件的审理方式原则上为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