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年月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年月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

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

公民,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当坚持打击与预防并举、预防为主,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

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五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

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将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本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治委)。

第二章职责与任务

第六条各级综治委的职责是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事

务。

第七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是:

(一)依法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采取各种措施,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堵塞违法犯罪活动

的漏洞;

(三)加强对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文化道

德素质,增强全民法制观念;

(四)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制度,积极调解纠纷,缓解社会

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六)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

除劳教的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七)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综治委成员单位应当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和工作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密切配合、互相协调。

第三章治安防范与整治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制定和落实社会治安防

范的具体措施。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承担

社会治安防范的社会责任。

公民应当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协助配合有关

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民的法律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的宣传和舆论引导。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依法办事,防止因决策或者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不当引发重大治安事件和

群体性事件。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社会治安秩序混乱、治安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迅速恢复社会治安秩序,并落实社会治安的长效管理措

施。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可能出现的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当采取防范措施,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防止事态扩大、升级。

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当先行疏导教育,必需采用强制措施

的,应当依法进行。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系,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保护流动人口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以及《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校区域内的教职工、学生、暂住人口及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任务,必须动员和组织全校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违法犯罪,维护学校稳定,为教学、科研、生活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全校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五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遵循“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标本兼治。进一

步把严打、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遵循谁主管谁负责,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目标: 1、无群体性事件。 2、无火灾事故。 3、无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 4、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保卫部门做好侦办发生在校内的各类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确保校园政治稳定、治安稳定。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和措施,严格管理制度,堵塞犯罪漏洞,防止发生重、特大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2、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进一步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提高师生员工的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3、建立和完善“打、防、控”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对社会治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社会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doc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按: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目标 1、认真组织普法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外来人员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 2、严格对职工、外来人员的教育、管理。职工、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率控制在总人数千分之零点三以下。 3、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无千元以上盗窃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沼安事件发生。 4、及时发现、消除重大不安全因素和消防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在初发阶段在单位内部迅速处置,以保证社会安定,不发生集体上访、打群架斗殴事件。 二、甲方责任 1、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制订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协调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2、公司对签约项目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并实施奖罚。 三、乙方责任 1、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现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成立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或委派落实专人负责本项工作,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力量,设立门卫及治安保卫巡逻小组,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实行登记手续,并保障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3、认真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项目与班组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做琶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4、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活动,经常进行外来民工的法制教育。努力争取外来人员登记率和领证率(外来人员暂住证)达百分之百。依法办理手续,努力争取办理就业证、务工证率达到百分之百。努力控制外来人员的违法犯罪事件发生。招收新工人必须核查其证件。严禁招收无身份证的人员和童工进场施工。项目内严禁赌博,严禁卖淫嫖娼违法活动。 5、对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文明礼貌的教育,做到无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并能努力做到不发生口角、争吵的现象。 6、教育职工爱护工地上的各种财物和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破坏财物和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发生。 7、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参加当地创建文明小区(村、街道)活动。积极为创建工作提供方便和服务。 四、本责任收的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人员撤离时为止。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分,项目部执一份,公司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乙方:项目部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八、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各级单位在组织生产时,必须严格管理,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二条本条例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颁发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企业职工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劳动部、建设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和条例。 第三条公司就安全管理具体问题下发的通知、规定等文件是本条例的支持性文件,一并执行。在操作实施中有关具体的技术性标准,一律遵照国家、行业的标准。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凡条例中未包括的内容、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实施中有不明确的内容,应及时报告公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或责成施工管理部安全管理室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经理任主任委员,生产副经理,工会主席分别任副主任委员,公司有关部室领导任委员,公司施工管理部安全管理室为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 第七条基层各单位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管领导任小组组长,组员若干名组成。 第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 1.积极宣传和组织落实国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 2.组织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审查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公司每季度一次,基层单位每月一次。 5.组织研究事故原因分析、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及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6.评选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7.指导、推动公司(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支持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为加强安全管理,适应项目法施工的要求,公司设置安全系统。施工管理部安全管理室负责领导安全系统的工作。所有基层单位的专职安全人员由系统派出。具体执行安全系统管理办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不断强化安全防范机制,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掌握安全自救常识,避免事故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提高学校与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治安防范能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兴隆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做好学校治安及保护全体师生安全为目标,强化法律教育,保持稳定大局,结合我校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制及组织网络,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领导机构。成立以暴志杰校长为组长,李树民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会等各处室主任、保安及班主任为组员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管理本校综合治理工作。 三、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师生安全意识 .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每周一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理论学习,树立教书育人的思想,改变教育观念,不体罚、不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不挖苦学生,定期或不定期与学生谈心,定期进行家访,定期开家长会,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培养教育学生。 2、在学生管理方面,加强组织纪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理想教育、常规教育,根据不同年级分别进行不同的教育。

四、工作重点: (一)为提高全体教师对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本学期开始我们将在各班级建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班主任为组长,并且为本班社会治安负责人,校长与班主任及教师之间实行层层责任制,力争形成积极主动地治安管理网络。综合治理工作与班级及教师年度考核挂钩,严重的年度考核做不称职处理,建立各种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加强学校日常管理。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学生大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法律意识。 2、班主任利用班会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法律知识教育,学习安全自救常识,让学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的同时,懂得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以板报为载体,以晨会、班会为主阵地,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每月出刊一期《平安校园》为内容的板报。 3、每学期请法制副校长和交警进行一次安全法律知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让法律走进校园。 4、与各班班主任签订安全卫生目标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及学生签订安全卫生目标责任书。 5、学校要求任课教师保证上课期间的安全问题。校内课间不乱跑,不拥挤,上下楼梯快步轻声,靠右边。放学按时离校,不经老师允许不能随意在校园内逗留。入校后不得随便出校门。上体育课、晨练及课外活动是要注意与他人合作,防止机械伤人,保证安全。

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2017)

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2017) 第一条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饮用水水源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于集中式供水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包括现有、备用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 前款所称集中式供水是指供水单位以公共供水系统向城乡居民提供生活饮用水和用水单位经批准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系统向本单位提供生活饮用水的供水方式。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遵循优先保护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原则,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案; (二)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 (四)查处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 (五)监督指导供水单位开展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饮用水水源保护职责。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饮用水水源地的确定方案; (二)指导供水单位开展日常巡查等工作; (三)防治水土流失,查处造成水土流失和侵占水域、滩地等违法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饮用水水源保护职责。

综合治理文件

关于认真开展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综治委,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2011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和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组织开展好2011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非同寻常,意义重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主题 今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宣传重点内容 (一)纪念两个《决定》颁布二十周年的宣传。要突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宣传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各项措施的生动实践和社会效果,二十年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走过的光辉历程;二是宣传中央、自治区、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措施,基本做法和成功经验;三是宣传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扎实推进平安东胜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和重大举措;四是宣传基层综治组织和广大综治干部在维护社会治安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先进事迹。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纪念会、表彰会、座谈会,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等,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政方针的宣传。宣传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十七大关于“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要求,广泛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举措和成效。

检修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检修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检修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新版) 第一条为加强检修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设备、动力、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检修和大中修。 第三条检修前必须根据作业的特点,切实分析整个检修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出可靠的预防措施,编制安全作业计划。各项检修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成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或指定安全负责人,并实行行政第一把手负责制,负责监督检查本条例和有关规程、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凡主要生产设备(部控、公司控)、锅炉、易燃易爆和有毒设备设施的大中修;重大工业厂房和大的民用建筑物的大修;年终检修等,负责检修的单位必须在施工前一周将检修计划(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和现场安全负责人等)报

公司安环部审查备案,并应制定“一图三表”即施工组织网络图,作业程序表、风险事故预测表、安全对策表。 第五条施工前,要对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规程,明确任务分工,提出质量标准,颁布安全禁令,交待安全措施,组成联保对子。班组长要根据当天的检修作业任务,作好每日的班前安全讲话,措施要落实到人,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设安全检查人员,并佩戴标志。重大施工中,每天应召开各专项现场安全负责人会议,协调安全管理工作,堵塞一切漏洞。 第七条、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同时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班和在检修现场打闹玩笑。不懂的作业不操作,不归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动用、有指定人员的作业他人不得擅自动手,各种安全警示牌不得随意变动或摘下。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八条必须对施工场地进行安全确认。施工前,高处(如房顶、平台、天车、走台)的堆积物必须清除干净;要文明施工,一切物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完整版)

计划编号:YT-FS-1704-58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 划(完整版)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Through Scientific Prediction, Weighing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Subjective Possibilities,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In A Certain Period In The Future Is Put Forward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完整 版) 备注:该计划书文本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地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必要途径。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自治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会议精神,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创优发展环境,为昌吉州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XX年,我院的综合治理工作要按照与综治委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尤其中层领导责任制,要在我

院“双百分”考核中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列入主要考核项目,要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和层次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健全机构,今年,我院将进一步调解和充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成立新一轮安全创建工作组织机构。 二、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认真抓好治理整顿,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继续严厉惩处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严厉惩处严惩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杀人、抢劫、xx、贩毒以及重大盗窃等犯罪。依法及时审判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犯罪的案件,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反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要按照惩办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依法从宽处理。要积极配合打击犯罪的专项治理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秩序的稳定。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预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2011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流域水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推进生态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流域的水环境保护。 第三条流域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区域联防,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保护水生态资源,预防、控制、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将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增加流域水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流域水环境保护的需要。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流域的建设、开发综合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流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流域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贸、环境保护、水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畜牧)、林业、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在编制专项发展规划时,应当根据流域建设、开发综合规划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合理进行流域产业布局,及时调整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第五条流域水环境保护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予以公告,并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流域水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贸、水利、国土资源、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畜牧)、林业、海洋、渔业、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流域水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辖区内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

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

综合治理责任制 根据《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福建省企业事业单位保卫工作责任条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了高好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公司各级人员的治安安全工作责任: 一、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对本公司治安的安全工作负全部领导责任,是公司治安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组织领导对治安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提出治安安全工作隐患的整改意见,把治安安全工作监督干部,支持综合治安安全工作。 3、按综合治理条例的有关设置治安安全工作。 二、副经理(分管治安安全工作)的职责: 协助经理做好治安安全工作,对本公司的治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贯彻实际治安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公司治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每季度对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检查一次,每月结合质安科月检一次,每次检查进行评比、记录、记分、纳入企业考核内容。 3、对公司治安安全工作,定出年度和目标管理计划,领导和支持治安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治安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及安全设备器材的规范设置。 4、领导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做好新工人的入场法制教育。 5、领导组织治安安全工作的有关人员的法制教育,加强保卫人员的自身素质。 6、监督加强经营场所的自我管理,店面前不准占道搭盖和堆放贷物,要严格做好用火、用电、用气、加强各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安全防火,并配齐、配足完好的消防器材1-2架灭火器。 三、项目经理(工程负责人)的职责: 1、在组织施工前,必须和公司签订治安安保卫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单位的各项治安、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治安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治安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治安安全工作的交底和重要部位(指易燃易爆物质等)的交接使用制度。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为认真贯彻上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使全体教职工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校园治安秩序良好,教育教学秩序井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工作环境,现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长为法人代表,是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部门工作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年级部主任为第四责任人。 各部门主管,为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该部门涉及消防工作的事项负全责。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直接对嘉华购物广场总经理负责。各营运部、各科室要全力做好以下工作,并签订责任状: 二、部门负责人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学期内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两次(年度内不少于四次,以记录为依据)。 三、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综治”工作负总责,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如教职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违法犯罪等)要亲自过问、亲自抓。 四、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预防教职工违法犯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部门负责人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学期内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两次(年度内不少于四次,以记录为依据)。 五、部门要密切配合学校开展普法工作,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保证普法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教职工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亲民、爱民、为民,求实、务实、落实”的理念,带头讲正气、树形象、严纪律、抓改革、谋发展。 六、加强“综治”工作的学习和宣传,了解“综治”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掌握“综治”工作的动态。 七、正确处理教职工中的内部矛盾,对易于激化的矛盾和纠纷要化解及时,处理得当,不发生教职工械斗和闹事事件。 八、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治安热点问题,确保一方平安,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考评,经考核不合格的,依照省市县有关综治责任惩罚之规定,分别给予一票否决和党纪政纪处分,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九、各部门所辖教职员工范围为:政教处下辖本处教职工和年级部主任、班主任;教务处下辖本处教职工和授课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不论是建筑还是施工企业,不管你是任何单位,安全工作是第一位的。搞好安全工作,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是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

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研报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研报告 通过一年来的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认为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其它工作都无从谈起。中央明确提出“抓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也是政绩”,富顺县历届党委政府一致认为:抓不好稳定工作,是对党、对事业不负责任,也是对人民群众不负责任。只有抓好稳定工作,才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才能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基于上述认识,富顺县东湖派出所把维护稳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针对新时期稳定工作既要有效解决群众的现实困难,又要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要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实际,针对过去稳定工作条块分割、各自为战、成效不明显的弊端,我们坚持用改革的思路、系统的办法,全面推进稳定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我们也发现,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展不均衡,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此项工作还没引起足够重视; 二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法和行政执法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为民的意识、方法、手段有待进一步强化。 几点做法及建议:

一、搞好社区建设,优质高效服务居民群众 今后,我们应本着“服务居民、凝聚人心、强基固本、加快发展”的宗旨,按照“休闲有去处、活动有场所、愁事能解、难事能帮”的原则,以便民、为民、富民、安民为目标,大胆改革城镇管理体制,配齐配强居(村)民委员会,并广辟筹资渠道,建立健全功能齐全的标准化社区(村街)活动中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使社区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新型社区。在政府职能向社区延伸上,本着“小社区,大服务”的思路,组织民政、劳动、公安、计生等职能部门进驻社区,开展扶贫济困、就业安置、民事调解、医疗保健、政策咨询等便民利民活动,使部门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党组织覆盖社区,政府职能延伸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体系配套社区,使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拉近了,群众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解决的速度快了,从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了“不进大院进小院,不找政府找社区”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逐步使社区成为教育群众的前沿阵地。一方面,依托中小学校的场地和人员优势,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教育居民、服务居民,提高了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另一方面,发挥社区文化阵地作用,组建晨练队、秧歌队、合唱队、诗歌协会、书画协会等文体团体,这样既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又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成立扶危济困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15修正)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2015修正)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文字号】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5.12.23 【实施日期】2015.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1991年5月15日广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1991年7月30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根据2010年12月31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11年1月17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十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15年12月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建筑条例〉等六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手段对社会治安问题进行治理。 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落实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项任务。 第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执行本条例,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第五条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 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应发挥职能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市、区、镇和街道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市属各局、总公司和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模板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模板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xx”的意见》,按照《xx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要重视综合治理工作,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 参与群防、群治,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使本单位的治安工作取得较好 效果。 具体目标: (一)刑事案件立案数控制为零。 (二)受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处罚的职工违法人数控制为零。 (三)火灾和其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数控制为零。 (四)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人数为零。 (五)重大交通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为零。 (六)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本单位负责人要经常预测、定期排查,摸清所属人员思想动态,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 置得好”,坚决杜绝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 二、职责任务 总的原则是:“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一)抓好综治组织工作的落实。(20分) 1、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有分管领导、有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要点。(5分)

2、把任务责任分解到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5分) 3、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每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展 开一次自查,要求做到有资料、有记录,局里将实行不定期抽查。(10分) (二)努力提升本单位人员的法制观点和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20分) 1、增强法制教育,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工作的 普及率、合格率达标,所属人员能做到知法、守法,保证不参加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5分) 2、深入展开同“法轮功”及其他邪教非法组织的斗争,创建“无邪教活动单位”,保证所属单位全年内不发生政治案件和非法集会、游行、请愿以及群体上访等闹事活动。(10分) 3、强化对与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学习和掌握,保证 所属人员能依法办事,依法行政。(5分) (三)增强安全防范,确保本单位的安全。(30分) 1、对所属的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 格按规程规范作业。(6分) 2、增强对所属人员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 故的安全教育,不得出现任何漏洞。(6分) 3、要把人防与技防有机的结合起来并经常检查,即时消除隐患。(6分) 4、增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法规教育和管理,确保人身、车辆的 安全。(4分) 5、认真履行禁毒禁赌工作职责。对所属单位职工中原吸毒人员 要认真落实帮戒措施,保证年度内不新增吸毒人员。要教育好干部职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为确保工厂施工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应制定规范的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正确穿戴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进入车间工作。留长发的的女工进入车间工作时需盘起头发并佩戴工作帽。 2、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3、工具、料件摆放平稳有序,不得阻碍安全通道,不得影响施工操作。 4、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使用无齿锯、手电钻、角磨机等移动式用电设备时应在正规的有漏电保护功能的接线口接续,使用前需对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严禁踩踏碾压落地电缆。 5、车间内禁止吸烟。 6、禁止带耳机边听音乐边工作,禁止操作设备时接打电话。 7、禁止在车间内嬉戏打闹。 8、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疲劳和身体不适时上岗。 9、拒绝来自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带班人报告,及时消除,共同参与安全监督管理。 10、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所有设备进行大清扫、大检验。 11、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带头,会同车间主管、各部门主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做好记录上交总经理,各部门针对各自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做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一、任何单位或承包商在厂区)生活区)餐厅范围内施工作业之 前,必须签订《东莞裕元制造厂外包施工作业安全责任合同书》后再按施工的 程序进行,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关施工资质和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二、施工之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清理,并做安全防护措施悬挂安全标 示标志,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三、特殊工种操作者要有正规操作证,持证上岗, 四、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若需动用本公司电源,必须申请本公司指定电工人员搭接电源,严禁擅自挪接本公司电源。 五、施工时,不得使用破旧电源线,使用不同的作业工具应配置相应的电源线,同时不得动用生产在线插座(包括应急灯插座),应从主电柜接专用电源或插座使用,否则责令停工整 改。六、操作员带电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及必要保护。 七、施工现场由承包单位)发包单位指定专人监护,工厂安全员) 保卫监督稽查,确保施工安全。 八、施工单位没有签订《东莞裕元制造厂外包施工作业安全责任合同书》或者动火审批报告表的,工厂保卫不得准许施工人员入内施工。 九、施工前发包单位应将相关资料(安全责任合同书)承包商施工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备份裕元制造厂安全课。 十、施工违反相关规定,对承包商按相关规定处罚或停工整改,对发包单位相关主管责任人执行记过或开除处理,同时对相关工厂当月消防安全成绩作扣数处理。 厂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施工组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X]25号)精神,实现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科学、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主要工作目标着力实现创建平安和谐xx,推动城市的净化、美化、序化,努力构筑良好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我县稳定繁荣,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处防结合、疏堵并举,通过全面开展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助推和谐平安xx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做好队伍建设、安全保卫、应急处置、保密管理等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网络,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 (三)全面提升市容市貌水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 (四)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查处率95%以上;规范家禽、尤其是宠物圈养的行为,维护环境卫生和保障行人安全。 (五)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积极参与边城景区全面整治工作。 (七)热情服务,和谐管理,做到了藏、疆、苗、土、汉和平共处,共建和谐xx。 (八)规范县城区交通秩序,规范车辆乱停乱放、逆向停车等违章现象。 (九)开展创建无邪教活动单位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部门为主、全民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县城区各个管理部门的主体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二)坚持集中整顿、标本兼治、重在实效的原则。从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和城市形象的难点问题着手,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对城市环境中的老大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治本措施,实现规范化、长效化、精细化管理。 (三)坚持依法行政、精细操作、强力推进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既要严管重罚,又要疏堵相济,强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整治与规范并举、当前与长远并重。四、组织领导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业滤布下设办公室。组长: xx副组长: xx成员: x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五、人员划分、主要任务及步骤 (一)专项治理及机动应急组(四中队18人)责任领导: xx负责人:

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字体大小:(2001年7月28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保护。 本条例所称集中式供水,是指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跨行政区域的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水、建设、国土资源、卫生、交通、公安、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纳入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区经济建设和城镇建设的规划管理,防止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 对生活饮用水水源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严格保护的原则,使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生产企业开展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实用的水污染防治和水源环境保护技术,实行清洁生产,改善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的决定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1.07.26 【实施日期】2001.07.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2001年7月26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有效办法和根本途径。多年来,我市逐步深入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上比较平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比较满意。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机制,更加有效地保障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特区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安全、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作如下决定: 一、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保护和促进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加强对全体公民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道德、文化素质;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打击利用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努力铲除腐蚀人们精神世界、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腐朽文化,保护和促进先进文化的前进和发展。要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三个代表”的要求,作为检验和衡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标准。 二、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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